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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评查

时间:2017-01-17 11:19:4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县人民检察院涉检信访积案清理和案件评查工作总结

为扎实推进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和“百万案件评查”两项活动,根据县委政法委繁政法[2010]11号文件精神,我院从今年5月底开展了“清理涉检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活动。分别对2009年12月31日以前的 “涉检信访积案”和6件本院自侦部门已办结的职务犯罪案件案卷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自查。

一、机构明确、领导重视

对这次清理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工作,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制定了《涉检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工作方案》和《“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控申科。同时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分别由纪检工作人员、自侦部门工作人员、控申工作人员组成。

二、底数清、任务明

活动伊始,我院由纪检组和控申科牵头,各业务科室紧密配合,按照县委政法委 “两方案”的清理范围和评查重点的要求,首先澄清了应“清理积案”和“案件评查”的底数,建立了评查案件台帐。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始信访,至今仍未停访息诉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积案首先纳入集中清理范围,并落实了清理信访积案包案领导和责任部门;二是根据县委政法委的任务分配,我院将6起评查案件分解到自侦部门。并对上报的评查案件,经院评查小组把关和院领导审核,制作了《案件评查报告》,上报至县委政法委。

三、积极行动、求真务实

在“两方案”下发后,我院根据院党组的统一部署,结合“三项重点工作”、“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及争先创优活动,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清理”和“案件评查”工作。

在清理涉检信访积案方面:按照“三个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息诉不放过)的原则,各业务科室实行科室负责人负总责,各具体案件承办人负全责的工作机制,一方面坚持边化解、边排查、边稳控,实现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对初信初访问题及时化解,重点人员就地稳控,对那些心怀不满、可能铤而走险的危险人员、可能赴省进京上访和扬言滋事人员,全部纳入掌握范围,逐人落实教育稳控措施,通过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主动投入排查、调处、清理活动;另一方面对清理出的1起涉检信访积

案,严格落实“三包一定”责任制,迅速办理,现已结案息诉。

在案件评查方面:我院案件评查小组严格依照县委政法委的案件评查标准,实行单位自查与案件评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6件自侦部门已办结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评查。评查工作坚持从严从细,我院评查小组工作人员通过阅卷、座谈、调查、走访、评议等方式,对案卷在实体和程序上进行了严格审查,同时坚持边查边改,从自查到评查小组审核,对每个环节发现的问题都要做到有登记、有通报、有整改,确保案件一次性整改过关。

通过上述措施及评查小组的共同努力,我院案件评查自查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一定成效。检察干警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进一步牢固,规范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为迎接市、县政法部门的抽查和确保今后执法的更加规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篇二:案件评查情况报告

案件评查情况报告

本院根据湘高法(2010)52号《2010年全省法院系统开展 “百万案件评查”活的实施方案》及中院和市区政法委下发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工作方案,决定抽查本院涉访涉诉案件65件。本院党组非常重视,2010年7月份接到文件后,立即召开党、院务会,并成立了“百万案件评查”活动领导小组。院长王小长任组长,主管审判管理工作的副院长李晓华、纪检组长黄山平为副组长,由各业务庭、局、队、办公室、监察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审监庭(审管办)负责人担任主任,于2010年8月3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明确了被评查案件的范围、数量、任务及目标。评查的依据仍然依湘高法(06)29号《评查规则》进行评分,并结合每一件信诉涉访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走访当事人、律师、企业征求意见,做好息诉工作。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

一、实施情况如下:

1、从历年来立案台帐中查找本院信诉涉访案件个体数量,抽查重点未息诉和已息诉的案件,由立案庭报审管办上访案件26件。(中院要求从2008年开始),抽查历年来涉诉案件39件,做到了立监有机结合。

2、评查方案先由各业务庭、局初查,院审管办复查,采

取不护短实事求是的方法。依据湘高法《评查规则》逐案进行评查,毫不留情该扣分的必须扣分,做到一案一表,认真查找问题,制作了汇总表。

3、共评查涉诉上访,市中院、市、区人大、内司委、省、京共计26件,其中邵瑞、华尧才二案未息诉外,已全部息诉并得到合理的处理。例如:特别是在处理2000年94号刘忠诚上访案,院党组开会决定由段副院长带领3名干警立即赴广州及时解决该案实体难题,及时化解矛盾,平息事态的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赞扬。上访旧案24件已全部息诉。

4、对涉诉的39件,其中周治兰案继续上诉,在目前,廖缓案申诉,罗湘林、刘红梅、刘华勉、汤诺案正在审理之中,执行局3件共9案外,30件已息诉。

5、为了挽回民调排名落后局面,借助“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东风,取得了群众的信用和支持,本院正在组织走访辖区的45个街道及居委会,松木乡、角山乡部分干部群众225人/次,并向辖区内的群众发出一份公开信,组织座谈,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吸收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49人/次)座谈会,干群反映情况良好,群众基本满意,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6、对11件重点涉访诉案件正在抓紧处理和审理落实之中,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力争早日使当事人息诉服判。提高

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

二、存在问题:

1、自查自纠力度不够,还不能做到每个案件心中有数。

2、对息诉息访案件没有完全做到回访,可能造成上访案件死灰复燃。

3、对仍处在上访的案件工作力度不够,还须加强。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严格按照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石鼓区政法委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和院党组讨论决定的既定方针,从每一件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进行有步骤、全方位、高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审管办集中评查,进一步健全审判管理机制做到不护短,促司法公正,遏制涉法涉诉信访新案的产生,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65件个案评查得分汇总表。

2011年3月16日

篇三:案件评查工作推进会

9月5日,蓝山县召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蓝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新波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等县级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各乡镇场分管政法领导,公、检、法、司、森林公安、交警等单位班子成员及股、所、队、室、庭负责人,信访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蓝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传达贯彻了省市会议精神,对前段该县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三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进一步分析了三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三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成杰公、县司法局局长张文等作了典型发言。

黄永英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结合蓝山县实际讲了意见,正确分析了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了全县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做好涉法涉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谁引发、谁负责”和“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把此项工作当成硬任务,下死决心采取硬措施,全力化解。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打好积案化解攻坚战。对这次会议交办的信访积案采取“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逐案包案到人。三是进一步源头防范,标本兼治,扎实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加强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实行执法办案信访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按照执法办案“零差错”、执法过错“零容忍”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铁腕追责。

黄永英要求:对蓝山县今后的案件评查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检查;二要认真剖析整改。各部门对前段开展的评查工作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追究到位;三要以评查促积案化解;四要推动评查工作常态化;五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案件评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案件评查与纠错追责相结合、案件评查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相结合、案件评查与规范执法相结合。

黄永英强调: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工作必须做到“五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进一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重大案件的协调督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最后,吴新波就会议的贯彻落实强调: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二是工作措施要到位;三是执法质量要到位;四是工作纪律要到位;五是工作检查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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