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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诉食物中毒的调查步骤

时间:2016-09-22 22:26:0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食物中毒现场调查步骤

食物中毒现场调查步骤

一、调查目的

迅速查明中毒的原因,采取紧急措施,救治病人,控制中毒食品,防止中毒范围扩大。

二、调查的步骤及内容

1、调查准备

通过上报信息、电话交流对此次中毒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特征做一般性了解,确定调查组人员,明确调查任务、内容与方法,准备使用的调查表格,相应的设备赶赴现场。

2、核实诊断

根据病人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结果及流行病学特征,判定是否符合食物中毒初步诊断。

3、调查食物中毒的基本情况

(1)中毒开始的时间,首发病例起始及发展过程。

(2)波及范围,病例数及三间分布。

(3)就餐人群的饮食、生活等情况,有无与本次中毒发生的其他因素。

4、确定中毒,形成发病原因假设

经初步调查分析明确诊断,掌握病例的数量和分布及可能的原因。初步判定是否为食物中毒,形成中毒原因假设。

5、初步分析

(1)流行特征分析 三间分布分析。

(2)中毒原因分析 围绕病人发病时间,追查并对比发病和未发病人群的饮食情况,找出与食物中毒有关的因素,推断出引起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

6、深入调查与验证假设

进行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对病人及同餐进食者进行

个案调查和相关致病因素分析,核实该次食物中毒总就餐人数、发病人数、危重病人数、可疑食品等,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对可疑食品加工场所或食物中毒现场进行调查、分析,采集样品,对事态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协助医院救治病人,提出专业意见。

7、调查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食物中毒基本情况、首发病例的描述、流行基本特征、临床特征、中毒原因、实验室检测项目和结果、结果分析、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等。

考核时须提交的资料

1、中毒调查方案;

2、人员与物资情况(人员列表和物资、防护用品、标本采集运输物品、检验用品、消杀用品清单及表格资料);

3、现场调查的表格记录

(1)个案调查表。

(2)“三间分布”描述资料。

(3)标本采集、送检规范,检验结果一览表;

(4)现场调查分析结果;

(5)阶段性调查报告。

4、控制措施有关资料:

(1)病人抢救措施,病人救治一览表;

(2)采集食物中毒样品资料;

(3)现场采取的卫生监督措施;

(4)病人调查个案;

(5)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

5、总结报告。

6、评估报告。

篇二:食物中毒调查方案1

XX事件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1、进一步明确诊断,确定疫情性质;

2、掌握事件的爆发强度,波及范围,预测事件发展趋势;

3、寻找病因线索及危险因素,查找致病因子,确定传播途径;

4、提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控制和消除疾病的爆发。

二、调查的组织分工:

成立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小组,确定首席调查员,并根据工作的性质不同分为个案调查组、现场卫生调查组、综合组;各小组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做好后勤与物资保障,调查资料的汇总与分析,向县卫生局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网络直报,进程报告,应急预案的响应与终止建议;

个案调查组:指导治疗,查阅诊疗记录,病人个案调查及样品的采集,对照组调查;

现场卫生调查组:现场卫生学调查,加工环境的模拟,证据的核实,采取现场控制措施,相关样品的采集,向供餐单位索取(或向进食者调查形成)菜谱。

三、调查步骤:

1、核实初报,提出预警建议:

根据《绍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个案调查组、现场卫生调查组携带各类文书、各种采样工具、防护用品赶赴现场,对事件进行核实,报综合组对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结论,向县卫生局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上网络直报。同时建议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各行其职,密切配合,开展抢救调查工作。

2、分析事件,作出分级响应;

个案调查组、现场卫生调查组对事件进行核实调查,报综合组对事件进行综合分析,根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确定该事件的响应等级。

3、保护现场,封存并停用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及原料,搜索可能的病人。

4、系统的个案调查、现场卫生学调查和样品采集。提出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与可能污染的环节,进行溯源调查,并对其进行原因分析,推测发病的趋势,对调查情况作进程报告,并建议调整响应级别;

5、提取相关证据,提出预防措施,终止响应。撰写食物中毒专题总结报告,作出行政处罚。

四、调查对象;

1)、病人;

2)、病人的密切接触者;

3)、饮用水源的所有人员;

4)、举办生日宴会者的家庭成员;

5)、承办宴会的单位老板、厨师、服务员;

6)、参与诊疗医务人员及就诊的其他病人情况;

7)、近期在洒店就餐的其他人员;

8)其他有关人员。

五、调查内容与方法:

(一)内容:

1、个案调查:详细询问发病者的姓名、职业、年龄、性别、发病日期、发病时间、症状、体征、治疗、转归,发病前72小时的进食史,追溯可疑传染来源(饮生水史、可疑饮食史、聚餐史等),注意剔除诱导病例,完整填写《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

3、宴会参与者的追查:由宴会举办者及相关人员回忆所有就餐者的性名、地址、联系方式;就餐者参与回忆同餐就餐人员,尽可能搜索病人;

4、对照调查:以1:2的比例调查有共同暴露因素未发病的人员。

5、酒店情况调查:酒店概况,宴会的菜谱,厨房布局、卫生设施与卫生状况,卫生制度与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加工用水情况,。

6、食品来源加工情况调查:原辅料的采购、贮存,供货单位的卫生情况;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加工条件、食品器具的消毒情况、调料的使用等,重点了解冰冻原料解冻是否彻底,加热时间和温度是否足够,食品加工好后有否污染,储存的温度、时间和条件,海产品、熟食品、冷菜的加工过程。对加工现场环境和过程进行模拟,提出HACCP危险性评估。

7、参与宴会人员单位的基本情况。

8、当地环境卫生情况、排污情况、水源及供水情况。

9、当地基本情况资料的分析:A自然地理、水系分布、卫生设施、交通情况、气象资料的收集;B居住户数、居住总数、各年龄组男女人口数、从事职业数统计;C风俗习惯与人口流动情况;D医疗机构、医疗力量、医疗条件;E当地历史疫情资料。

(二)方法

1、确定病例的定义:先以前10名病人的症状与体症为最初的定义依据;以后根据流行病学、潜伏期、临床表现、现场卫生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查资料再作修正,确定病例定义。

2、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利用调查获得的资料,按不同时间、地区和不同人群特征分组,分析疾病的分布情况,即通过查明、分析疾病的三间(时间、空间、人群)分布,以发现病例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关联,从而形成、建立病因假设。

3、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建立病因假设:1、可能的危险因素来源;2、传播的方式和载体3、引起爆发的暴露因素;高危人群,如宴会人群、共用某一水源人群。

4、采用分析流行病学方法验证假设

(1)、历史性队列研究:调查比较食用和未食用某种食物(或在某进食场所食用和未食用)的发病率,求得相对危险度(relative risk,RR),以确定发病与某种食物(或某进食场所)的关系,从而证实该起发病事件系食物中毒爆发事件。

(2)、病例对照研究:通过调查比较病例组和对照组的两个暴露比例,求得比值比(odds ratio,OR),以确定发病与某种食物(或某进食场所)的关系,从而证实该起发病事件系食物中毒爆发事件。对照者的选择除未发病外,其他条件应尽可能与病人相同。分析时首先要对食物暴露率(或罹患率)进行统计学显著性检验,其次要计算食物暴露与疾病的关联强度指标RR或OR及其95或99%%可信区间CI。

六、样品的采集与检验:

背景:

为查找致病因子,明确诊断,为治疗病人和采取干预措施控制疾病暴发提供依据。

采集:

1、病人与食品加工人员粪便5g/份,用消毒棉签取粪便装于大便盒中;呕吐物g/份,消毒棉签取呕吐物装于无菌袋中;

2、血液5 ml/份,抽取后血液加抗凝剂放在无菌试管中待检,测抗体和常规;

3、食品加工人员的手涂样、肛试、刀具、容器表面,用无消毒棉签加生理盐水涂抹表面,放在生理盐水的试管中保存送检(去除手拿的部位);

4、钻板沫,直接用刀括取10g/份,放在无菌试管中;

3、剩余食物250g/份,用无菌广口瓶存放,送检;

4、医疗机构已采集的样品进行收集;

5、加工用水、水源水500ml/份,用无菌广口瓶存放。

检验项目:

检验标准:检验副溶血性弧菌、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沙门氏菌、变形杆菌及蜡样芽胞杆菌,上述检验依据分别按GB4789.7-94、GB4789.6-94、GB4789.4-94、GB4789.28-94及GB4789.14-94进行。

注要检测分型。

七、资料的收集汇总:

调查结束后,由首席调查员员作调查报告

篇三:食物中毒调查及处理

食物中毒调查及处理

食物中毒的定义

● 过去解释一般认为:凡是由于经口进食正常数量“可食状态”的含有致病菌,生物性或化学性毒物以及动植物天然毒素食物而引起,以急性感染或中毒为主要临床特征的的疾病,统称为食物中毒。

● 1994年卫生部新颁发的《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标准中首次从技术上和法律上明确了食物中毒的的定义: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物中毒的特征

● 中毒者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共同的中毒食物,未食者不

中毒

● 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 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 潜伏期短,发病急

● 夏秋季高发

● 相同疾病,症状类似

● 病程短

食物中毒的分类(按病原分)

●微生物性

●化学性

● 有毒动、植物性

● 原因不明性

食物中毒主要原因何在

(一)食品加工和保存不当。不正确的食品加工或保存方式,导致食物被蜡样芽孢杆菌、副溶血性弧菌等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包括食品未加热到一定的温度和时间,某些食物中的致病因素未被彻底灭活等是导致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

(二)一些消费者缺乏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知识和鉴别有毒动植物的能力,自我保护意识较弱。因误食或食用毒蕈、河豚鱼、蟾蜍等有毒动植物,引起的中毒增长幅度明显,特别是毒蕈引起的中毒。

(三)投毒或误食化学性有毒物质。

(四)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能力薄弱。

如何防控食物中毒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要求做好食物中毒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一)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全面、认真地分析食物中毒的发生原因,制定科学可行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做到预防科学、控制有力、救治及时。

(二)加强重点食品行业的监管,进一步推行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004年卫生部将在餐饮行业和学校食堂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监督水平和效率,加强对高风险、等级低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发生食物中毒单位的处罚力度,体现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

(三)加强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重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宣传小册子等多种

形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群众宣传有关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提高群众对辨别有毒动植物(如有毒蘑菇、河豚鱼等)及有毒化学物质(如亚硝酸盐、剧毒农药)的能力。 造成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的原因

● 采样不及时、不全面

●用药

●中毒单位为了推卸责任,破坏中毒现场

● 报告不及时

食物中毒诊断依据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主要以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及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实验室诊断是为了确定中毒的病因而进行的。

1、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可疑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发病。停止食用该种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2、同起食物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

3、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

4、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5、从中毒食品和中毒病人的生物样品中检出能引起中毒临床表现一致的病原。

6、食物中毒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诊断资料,由于采样不及时或已用药或其他技术、学术上的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验室诊断资料时,可判定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必要时可由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医师进行评定。

食物中毒处理总则

1、及时报告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

2、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①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②采取病人血液、尿液、吐泻物标本,以备送检;③迅速排毒处理,包括催吐、洗胃和导泻;④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如纠正水和电解质失衡,使用特效解毒药,防止心、脑、肝、肾损伤等。

3、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①保护现场,封存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②采取剩余可疑中毒食品,以备送检;③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④对中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4、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程序

下面就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程序和大家共同讨论以下:

(见副图)

食物中毒的报告

●食物中毒的报告目的:在于及时掌握食物中毒发生情况,控制 食物中毒的蔓延和事态的扩大,便于确定中毒原因,分析发生的规律,采取防制措施,调查取证,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有效地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 报告人:发生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这些属法定报告人(责任报告人)。个人也是报告人但不是法定报告人(一般报告人)

● 要求报告的内容应尽量的详细,为开展调查提供线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接到报告时应尽量多加询问。如中毒病人与肇事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有关情况。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 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背者对负责人要降级或撤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开除;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接到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食物中毒报告记录本。

● 在接到疑似食物中毒报告时,接报告人(值班人员)要详细

询问并记录 中毒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中毒人数、

发病人数、住院情况、可疑食物、主要临床表现等。

●告诉报告人除及时抢救病人外,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

毒食物和病人吐泻物。

●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作疑似食物中毒报告

● 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报告,应当及时通知有关辖区食品安全监管

部门,同时向共同的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不能不管,

一推了事,导致不良后果,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重大食物中毒报告的程序、时限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重大的食物中毒需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本级政府,同时还要报省政府、卫生部(省政府1小时报卫生部,卫生部、省政府立即国务院)

● 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死亡1人应当于2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中毒人数超过30人要求在6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其他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 报告的方式:最常用为电话,同时要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

以上规定了详细的报告的程序和时限,使报告有章可循,便于明确和追究有 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

调查前的准备

●人员的准备:一般要指派2名以上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必要时还应配备检验人员和其他部门有关人员协作前往。

●交通工具准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备有疫情(食物中毒)专用车,实行24小时待命。在接到疑似食物中毒报告后,在城区1小时、郊区2小时内到达现场。

● 调查采样箱准备:属常用的物品,应提前准备,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常备以下物品:

1、采样物品:刀、剪、勺、镊、吸管、以及盛装食物的无菌容器、塑料袋、75%酒精、酒精灯、记号笔、白大褂、帽、消毒口罩等。

供涂抹用的生理盐水试管(5毫升)至少20支,棉拭子若干包,有条件的应配备选择性培养基。

供采便用的采便管、运送培养基20支以上

供采吐泻物的无菌平皿、采样棉球各10多个。

供采血用的一次性注射器、灭菌试管各10支。

2、法律文书: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采样单、监督意见书、行政控制决定书等

3、取证工具:采样机、照相机、摄象机等

4、现场快速检测装备(食物中毒快速检测箱、便携式红外固液分 析仪等)

5、有条件可备一些化学性、动物性食物中毒的特效解毒药,如二巯基丙磺酸钠、二巯基丙醇、美蓝(亚甲兰)。

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的目的:

● 确定是不是食物中毒?是哪一种性质,中毒食物是什么?

● 对病人的急救治疗提供可靠依据,并对以采取的急救治疗措施给予补充或纠正● 查明食物中毒发生原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其蔓延。

步骤:


简诉食物中毒的调查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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