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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募变革的实施背景

时间:2019-09-10 11:38:33 来源:免费论文网

兵募变革的实施背景 本文关键词:变革,背景,实施

兵募变革的实施背景 本文简介:第二章兵募的变革历程  兵募的变革历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在整个变革历程中,大致有两条主线:第一,从兵募征发上来看,兵募经历了从自愿征发到强制征发上的转变;第二,从兵募差替上的转变来看,兵募经过了从不定期的差替转变为定期差替,从定期差替又转变为长征健儿。这两条主线不是独立的

兵募变革的实施背景 本文内容:

  第二章 兵募的变革历程

  兵募的变革历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在整个变革历程中,大致有两条主线:第一,从兵募征发上来看,兵募经历了从自愿征发到强制征发上的转变;第二,从兵募差替上的转变来看,兵募经过了从不定期的差替转变为定期差替,从定期差替又转变为长征健儿。这两条主线不是独立的,而是一致进行。从时间跨度来看,兵募在差替上的转变跨越了整个唐代前期,而兵募征发上的转变,只涉及到显庆五年一关键点。这一年之后,兵募便由自愿征发逐渐变成了强制征发。从变化的复杂程度来看,兵募差替上的转变更加复杂,有一个持续不断的变化过程。兵募征发上的转变相对简单,显庆五年便完成,之后一直都是强制征发。通过阅读史料,笔者发现在关键的时间点上朝廷颁布的诏书,会成为兵募变革过程中一个个节点,这些诏书展示了兵募变革从量变到质变的整个过程。在论述兵募的具体转变过程时,笔者会以诏书为主线,论述唐廷是如何一步步完成变革的。

  一、兵募变革的背景。

  大凡一种历史变革必然会有相应的历史背景,唐代的这场重要军事变革也不例外。唐代兵募从不定期的差替到定期差替再转变为长征健儿,经过了一百余年的艰难历程。唐代兵募曾长期在战争和戍镇中占据着主力地位,对唐代前期的军事发展起到了重要历史作用。这样重要的军事制度,理应继续维持下去,但是兵募最终转变为长征健儿。那么,兵募制度发生变革的历史背景是什么呢?

  (一)百姓渴求军功授勋。

  乐府诗歌《木兰诗》里有"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说的是南北朝时期的军功授勋制度。唐代也沿袭了这种勋赏制度,凡是有军功的,便被授予勋官一职。唐代文武官统一通授,都分为十二级,又称十二转,武官从武骑卫开始算起,一直排向正十二品上柱国。武骑卫是从七品,最低一级的勋官,上柱国是正二品,最高一级的勋官。对唐初的百姓而言,军功授勋是一种莫大的荣誉,百姓积极踊跃参加征兵,希望通过战争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梦想。唐代的百姓踊跃加入兵募争取的便是这种勋官。

  唐初,唐廷很好地履行了兵募军功授勋的承诺,底层百姓出身的兵募可以通过战争青云直上,彻底改变命运,这也给当时的百姓带来很大的激励作用。薛仁贵即是一例,贞观末年,太宗东征高丽,在社会上广招兵募,薛仁贵投募张士贵的军营。在东征高丽的战争中骁勇异常,战功卓着,太宗加封他为游击将军(从五品下),后来又因战功升为右领军卫将军(正三品),死后还被赠予左骁卫将军(正三品)。薛仁贵投身兵募,通过战争从一介平民升至正三品大员,这是典型的底层百姓奋斗成功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在当时还有很多,它们在口口相传中进入百姓家,激励众多百姓积极投身兵募,希望也通过军功授勋,实现建功立业、光宗耀祖的梦想。正因如此,唐初征兵很容易,百姓争相从军,有些百姓甚至不要勋赏,自备衣粮也要参加兵募,如贞观十九年(645),有些百姓积极争取参加东征高丽的战争,"有不预征名,自愿以私装从军,动以千计,皆曰:'不求县官勋赏,惟愿效死辽东'".所以大致在显庆五年之前,兵募还是自愿征发。

  (二)唐廷授勋无力。

  唐代的兵募一开始能够做到及时公正地授勋,如刘仁轨所说:"往来渡辽海者,即得一转勋官".但显庆五年以后,唐廷不再认真执行军功授勋的规定,而是"频经渡海,不被记录".兵募自办衣粮、投军从征,本是希望得到勋官,获得荣誉,正如史料中所说"又为征役,蒙授勋级,将为荣宠,频年征役,唯取勋官".但是现在唐廷并没有及时授勋,这些兵募的待遇与普通百姓没有分别。

  仪凤三年(678),高宗召集大臣商讨应对吐蕃的措施,大臣们都提到一个问题,"'近日征伐,虚有赏格,而无事实。'盖有小才之吏,不知大体,徒惜勋庸,恐虚仓库",认为勋赏不认真执行致使士兵赏罚不公是唐朝屡败于吐蕃的关键原因,若勋赏不认真执行的问题不加以改变,在与吐蕃的战争中,唐朝很难不利地位。从上述史料可以得知,高宗时期,勋赏执行不力的问题已经很突出,到了严重影响作战士气的地步。

  唐廷执行勋赏无力,使得有功难赏,百姓投募的积极性自然降低。自愿应征兵募的百姓减少,朝廷没有办法,为了凑齐军队,只有强制征发兵募。麟德元年刘仁轨上书谈到戍守辽东的兵募"疲羸者多,勇健者少,衣服贫敝,为思西归,无心展效",他询问缘由,得知兵募的征发不再公平。显庆五年以来,"州县每发百姓为兵,其壮而富者,行钱参逐,皆亡匿得免;贫者身虽老弱,被发即行",兵募的自愿征发逐渐变成了强制征发。

  (三)均田制的破坏。

  唐代前期实行的是均田制,这一土地制度实行的前提条件是国家掌控大量的土地,而唐初由国家掌控的土地很多。武德七年律令规定了授田标准:"五尺为步,步二百四十为亩,亩百为顷。丁男、中男给一顷,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所授之田,十分之二为世业,八为口分。世业之田,身死则承户者便授之;口分,则收入官,更以给人".政府授给百姓的田分为世业田和口分田,世业田允许家人继承,口分田在户主死后由政府收回,再授给其它百姓,故均田制在原则上是禁止买卖的。《唐律疏议》卷一二户婚凡一十八条 163中规定:"诸卖口分田者,一亩笞十,二十亩加一等,罪止仗一百;地还本主,财没不追",可见对私自卖口分田的农户实施严厉惩罚,但在律令的最后提到"即应合卖者,不用此律",可知口分田还是可以买卖的。律令里又规定了可以买卖的情况,"即应合卖者,谓永业田家贫卖供葬,及口分田卖充宅及辗磑、邸店之类,狭乡乐迁就宽者,准令并许卖之。其赐田欲卖者,亦不在禁限。其五品以上若勋官,永业地亦并听卖".从中可看出,唐代律令关于土地买卖的限制并不严格,除了官员的永业田、赐田可以买卖外,普通农民的永业田、口分田也可以买卖,这就为唐代的土地兼并提供了便利,也埋下了唐代土地兼并的隐患。事实上,唐代的土地兼并从唐初就存在着。

  唐廷掌控的户口越多,就意味着政府的财政越充裕,兵员越充足。唐廷为了掌握更多的户口,会经常颁布诏令限制土地兼并的发生,对违法占田的行为进行惩罚,"诸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十亩加一等;过杖六十,二十亩加一等,罪止徒一年",占地十亩便要受鞭笞之刑,占地二十亩要流放一年。《全唐文》卷三○《禁买卖口分永业田诏》规定:"天下百姓口分永业田,频有处分,不准买卖典贴。如闻尚未能断,贫人失业,豪富兼并。宜更申明处分,切令禁止。若有违犯,科违敕罪".《全唐文》卷三三《禁官夺百姓口分永业田诏》中也说道:"如闻王公百官,及富豪之家,比置庄田,恣行吞并,莫惧章程。借荒者皆有熟田,因之侵夺;置牧者惟指山谷,不限多少。爰及口分永业,违法卖买,或改籍书,或云典贴,致令百姓,无处安置。乃别停客户,使其佃食,既夺居人之业,实生浮堕之端".土地兼并造成了百姓无地可居的严重问题,唐廷严令禁止这种侵吞田产的情况发生,规定"其王公百官勋荫等家,应置庄田,不得逾于式令……其口分永业地先合买卖。若有主来理者,其地虽经除附,不限载月近远,宜并却还。至于价值准格并不合酬备,既缘先已用钱,审勘责其有契验可凭,特宜官为出钱,还其买人。其地若无主论理,不须收夺,庶使人皆摭实,地悉无遗,百姓知复于田畴,荫家不失其价值。此而或隐,罪必无容".以上唐廷颁布的律令和诏令虽然包括一系列限制土地兼并的措施,但是并不能阻止土地兼并现象的发生,土地还是被大量侵占,这是由于国家赋税过重造成了大量农民破产。破产的农民为了生存,不得不把土地典押给大地主,这种典押完全出于农民的自愿,并不是地主的逼迫,故并没有触犯国家法令。

  唐代的兵募所领的衣粮很少,前面我们已经叙述过,除此以外还要承担赋税。

  唐代的赋税这样规定:"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帛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每丁每年要交一定数量的租和调,还要服半年的兵役、力役,唐代兵募的负担是很重的。小农经济本来就不稳定,遇到兵役、力役多时,或旱涝不保时,农民为了生存,就会被迫把土地典卖出去。武则天以后,随着边疆战争的增多,农民破产数量增加,土地兼并现象愈演愈烈。

  土地兼并的发生又反过来加剧了农民破产。这些破产农民或者流浪不归,或者隐没在地主的庄园,总之脱离了国家编户。如此一来,国家掌握的土地和户口便减少了,均田制逐渐被破坏了。兵募作为征点兵役制度的一种,失去了土地做经济基础,兵源必然越来越少,所以唐廷即使把兵募的不定期差替改为定期差替,也不能解决兵募大量逃亡、战斗力低下的问题。只要兵募还是兵农合一的义务兵役制,只要兵募还是强制征发,只要兵募的行赐待遇问题得不到改善,就会一直存在这种问题。开元二十五年,唐廷进行的实质性变革终于解决了这一问题,这一年自愿召募的长征健儿取代了强制征发的兵募,兵募自此兵农分离成为职业兵。

  脱离农业的长征健儿不再需要缴纳赋税,行赐衣粮统一由国家供给,家属可随军,国家给予土地,士兵的待遇比以往大大提高,自此唐代的兵制变革才算完成。从这一变革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均田制破坏带来的经济问题才是兵募不得不转变为长征健儿的深层次背景。

  (四)军事战争的需要。

  唐代从高宗年间开始,与周边民族的关系日益紧张,高宗时与周边的突厥、回纥、高丽、吐蕃、契丹等民族均发生过大的战争。高宗以后,历经武则天、中宗、睿宗、玄宗时期,与周边民族的关系非但没有缓和,反而比以往更甚,相互间的战争不断。国家给兵募提供的衣粮根本不够应付很长的戍期,兵募的不定期差替致使很多兵募缺衣少食,贫弱交加。上述问题造成两个结果,一个是兵募不堪忍受,大量逃亡;一个是兵募大都疲弱,毫无战斗力。所以兵募的不定期差替需要向定期差替转变,通过固定戍期来减少兵募的逃亡,解决兵募的战斗力低下问题。但实际情形是虽然朝廷屡次下诏书、敕文强调,但兵募还是被大量抑留,兵募逃亡、战斗力低下的问题始终解决不了。

  从另一方面来看,兵募是来自不同的州,把他们整编在同一个队伍里,彼此因不熟悉协调困难,致使将令、号令难统一,不利于进行专门的军事训练。正如《全唐文》卷二六《宴劳勇士诏》中所言:"朕光临四海,抚御百蛮,属疆场未宁,军国多费,每欲指挥方略,亲率军师,故召募尔等,拟从朕行。知尔等材力冠绝,艺能拔萃,但以不教人战,岂知金鼓之声,授以兵律,方辨干戈之势,所以且遣薛讷等于陇右防御使,令教习尔等。既练韬钤,须明队伍,使投石拔剑,以励威锋,裹粮坐甲,待清逋寇",就反映了兵募因来自各个州,号令不整,军事训练缺乏,须统一进行专门军事训练才可投入战场杀敌。开元二年(714)八月《练兵诏》中又言:"比来缘边镇军,每年更代,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岂惟缘路疲人,盖是以卒与敌",兵将相互不识的问题已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练兵诏》里也提到了练兵措施,"其以西北军镇宜加兵数,先以侧近兵人充,并精加简择。其有劳考等色,所司具以条例奏闻。战兵别简为队伍,专令教练,不得辄有使役".接下来的开元二年十月诏,开元八年八月诏也都强调须进行专门军事训练,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这些措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兵募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此时的唐朝与周边民族的战争不断增多,军队急需大量有战斗力的士兵,但现实情形是担当战争主力的兵募逃的逃、散的散、老弱的老弱,实在没有战斗力。

  唐代为了赢得战争,稳定边疆,特别需要解决这一难题。既然兵募的定期差替不能成功解决,只有寻找更有效的方法。唐廷经过一步步的摸索,终于在开元二十五年进行了实质性的变革,用自愿招募的长征健儿来代替兵募,今后兵募一律停遣。这些长征健儿有着固定的服役期限,有着统一的将令、号令,能够进行专业、持续的军事训练,自此唐代的军事改革才算完成。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为了适应军事战争的需要,唐代兵募不得不进行变革。

  (五)政治上的腐败。

  兵募的选取原则遭到破坏,兵募的强制征发,兵募逃亡渐多的问题都是自高宗时期开始出现,这与高宗时期的政治腐败有很大关系。

  首先,不同政治势力间的倾轧严重。这一时期出现了两股政治势力,第一股是关陇集团,里面有长孙无忌、褚遂良、韩瑷等人;第二股是新兴地主阶层,里面有李义府、许敬宗等人,他们背后的支持者是高宗、武则天。这两股政治势力,有着各自的政治利益,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高宗即位后想排除长孙无忌等太宗旧臣的势力,掌握朝中大权,所以拉拢、扶植李义府、许敬宗等人。武则天为了晋升为皇后,需要扳倒长孙无忌等关陇集团,也须拉拢李义府、许敬宗等人。

  李义府、许敬宗等人在武则天的默许和纵容下,不断搬弄是非,罗织罪名,构陷长孙无忌等旧臣。显庆四年(659),许敬宗先是构陷长孙无忌欲谋反,向高宗奏道:"无忌与先帝谋取天下,天下服其智,为宰相三十年,天下畏其威,若一旦窃发,陛下遣谁当之!今赖宗庙之灵,皇天疾恶,因按小事,乃得大奸,实天下之庆也。臣窃恐无忌知季方自刺,窘急发谋,攘袂一呼,同恶云集,必为宗庙之忧",继而又扩大构陷范围,"无忌谋逆,由褚遂良、柳奭、韩瑷构扇而成。奭

  仍潜通宫掖,谋行鸠毒,于志宁亦党附无忌",致使褚遂良死后仍被削去官爵,柳奭、韩瑷被除名,于志宁被免官。同年七月,许敬宗又罗织长孙无忌造反的罪名,长孙无忌被缢杀,柳奭、韩瑷也被处死。高宗终于掌控了朝政,李义府不久便被流放振州,最终忧郁而死。在这场大的权力争斗中,李义府、许敬宗只是政治工具而已,真正赢得政治利益的是高宗和武则天。这场高宗年间的权力争斗,使得很多能臣强吏被贬被杀,国家政治也在内耗、倾轧中变得腐败。

  其次,冗官现象严重。高宗因身体羸弱,有头风之症,不能正常理政,国家政事多由武则天处理,"自是上每视事,则后垂帘于后,政无大小,皆于闻之。天下大权,悉归中宫,黜陟、杀生,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中外谓之二圣".

  武则天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重用许敬宗等小人,贬斥上官仪、王伏胜等忠臣。

  大批无用之人借助金钱、背景上位做官,致使冗官现象严重。

  李义府利用自己宰相的职位谋取私利,卖官鬻爵,"与母、妻及诸子、女婿卖官鬻狱,其门如市。多引腹心,广树朋党,倾动朝野",类似的事情还很多。显庆二年就已出现冗官现象,这一年吏部侍郎刘祥道奏称:"今选司取士泛滥,每年入流之数,过一千四百,杂色入流,曾不铨简",之后选官更加泛滥。冗官现象造成了官员素质降低,人浮于事,政务松弛。总章二年(669),唐廷不得不实行新的选官方法来提高官员素质,"是岁,司列少常伯裴行俭始与员外郎张仁祎设长名姓历榜,引铨注之法。又定州县升降、官资高下。其后遂为永制,无能革之者",这就是行之于后世各个朝代的"身、言、书、判"的选官方法。

  第三,广建宫殿,劳民伤财,前线将士缺衣少粮。乾丰二年(667),"时造蓬莱、上阳、合璧等宫,频征伐四夷,厩马万匹,仓库渐虚",高宗不断建造宫殿,频频出兵,致使国库渐渐空虚。总章二年,高宗打算到凉州巡守,详邢大夫来公敏进言反对"巡守虽帝王常事,然高丽新平,余寇尚多,西边经略,亦未息兵。

  陇右户口凋敝,銮舆所至,供亿百端,诚为未易",认为国家的东北和西部尚未安稳,兵戈未息,此时出外巡狩不利于国家和百姓,高宗因此取消了西巡。永淳元年(682),"上遣宦者缘江徙异竹,欲植苑中。宦者科州载竹,所在纵暴",高宗派遣宦官到民间采集异竹,种植在宫中,所到之处,怨声载道。当时,国家因战争频发本是经济空虚、户口凋弊,高宗的大兴土木更是劳民伤财,身在辽东的士兵出现了缺衣少粮、羸弱贫乏、不断逃亡的情况。

  高宗以后,政治腐败的现象并没有得到多大改观。武则天本是靠不合法手段取得皇位,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重用王弘义、李嗣真、来俊臣、周兴等酷吏。

  当时在长安景丽门内设置制狱,王弘义戏称为"例竟门",意味着进入此门的人没有活着出去的。一时间长安城内笼罩在恐怖之中,"朝士人人自危,相见莫敢交言,道路以目。或因入朝密遭掩补,每朝,辄与家人诀曰'未知复相见否?'",朝中大臣甚至到了每次上朝前都与家人绝别的地步。与此同时, "任用酷吏,先诛唐宗室贵戚数百人,次及大臣数百家,其刺史、朗将以下,不可胜数",唐宗室几乎被杀殆尽,刺史、朗将等被杀的更是不计其数,整个国家血雨腥风。一些正直大臣如徐敬业、骆宾王等打着反周复唐的旗号,招募义兵,揭竿而起。朝廷与义兵间爆发战争,致使国家动荡,民不聊生。所以武则天在位初期,整个国家处在应付内忧外患中,出现了官吏因循的情形。

  中宗、睿宗在位时间不长。中宗时韦后、武三思、安乐公主等人篡政,致使忠臣多被贬杀,小人高居官位。《资治通鉴》卷二○九记载"安乐、长宁公主及皇后妹郕国夫人、上官婕妤、婕妤母沛国夫人郑氏、尚宫柴氏、贺娄氏、女巫第五英儿、陇西夫人赵氏,皆依势用事,请谒受赇,虽居沽臧获,用钱三十万,则别降墨敕除官,斜封付中书,时人谓之'斜封官'.钱三万则度为僧尼。其员外、同正、试、摄、检校、判、知官凡数千人。西京、东都各置两吏部侍郎,为四铨,选者数万人",当时的国家选官体系完全被安乐公主等一帮女人牢牢掌控,卖官鬻爵现象十分严重。景龙二年(708),萧至忠上疏:"今列位已广,冗员位之,干求未厌,日月增数,陛下降不赀之泽,近戚有无涯之情,卖官利己,鬻法徇私。

  台寺之内,朱紫盈满,忽事而不存职务,恃势则公违宪章,徒忝官曹,无益时政",反映了当时买官鬻爵,官员冗滥,不任政事的严重情形。同一时间,边境上却出现"边境未宁,镇戍不息,士卒困苦,转输疲弊"的境况,镇兵逃亡的现象屡有出现。中宗即位后颁布诏令,试图解决兵募的不定期差遣带来的种种问题,但因政治腐败,政令难行,使得诏令成了一纸空文。中宗年间,描述选官泛滥的史料还有很多,这里不再一一列举。睿宗即位后,虽然在《勘责授官制》、《简择刺史诏》、《简择内外文武官敕》中严申官员应选贤任能、兢兢业业,但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

  玄宗即位后,大力整顿吏治,精简官员,选贤任能,"于是下诏择京官有善政者补刺史,岁十月,按察使校殿最,自第一至第五,校考使及户部长官总核之,以为升降。凡官,不历州县不拟台省。已而悉集新除县令宣政殿,亲临问以治人之策,而擢其高第者".开元初年,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官员考核严格,政令的发行按部就班,政令多能按时传达。但是杨国忠、李林甫当政以后,"门下过官、三铨注官之制皆废,侍郎主试判而已",选官又渐渐泛滥开来,官员素质下降,政令难以实行。开元二十一年(733),"是时,官自三师以下一万七千六百八十六员(17,686),吏自佐史以上五万七千四百一十六员(57,416),而入仕之徒甚多,不可胜纪",朝廷的冗官问题严重。开元后期玄宗为了解决兵募逃亡、战斗力低下问题,屡次下诏,概括起来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兵募由不定期差替变为定期差替;二是到期兵募应放还回家,不得抑留。但是因为朝廷政治开始因循腐败,各个军镇并没有认真执行,兵募的不定期差替依然存在,兵募到期被抑留和逃亡的现象时有发生。

  总之,政治上的腐败,使得大量官吏徒在其位,不任政事,国家政令难以传达和行使,导致本已存在的兵募问题更加严重化。在兵募体制下的军事变革只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小修小补,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唐廷不得不实行一场彻底的军事变革,于是便有了开元二十五年的变革。

  (六)唐代社会风气的变化。

  唐初社会,尚武风气非常明显,人们积极投身军队,所以无论府兵,还是兵募,都不存在兵员缺少的问题。但是随着唐代科举制的发展,社会风气渐渐向重文转变,文人的地位愈来愈高。尤其是进士科,每年报考的人多,但录取的极少,每年多者三、四十人,少者也就一、二十人,故当时社会上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即使到了唐后期,进士的录取仍十分严格,每年的进士人数严格限制。太和八年(834),"礼部复罢进士议论,而试诗、赋。文宗从内出题以试进士,谓侍臣曰:"'吾患文格浮薄,昨自出题,所试差胜'.乃诏礼部岁取登第者三十人,苟无其人,不必充其数",这一年总共才录取三十人,如果数量不足,也不再递补。会昌三年(844)正月敕"礼部所放进士及第人数,自今后,但据才堪即与,不要限人数,每年止于二十五人",这一年总共才录取二十五人。正因为进士如此难考取,故一旦登第后便天下闻名。这更加激发了唐代士人的考取愿望,社会上出现了"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的社会心理 .

  对底层民众而言,士族的特权地位在唐代逐渐消失,科举向他们敞开了新的大门。许多贫寒家庭和贫寒子弟都想通过科举来改变家族和个人的命运,所以整个唐代的社会风气也就向重文转变,这种重文风气在社会各个阶层蔓延开来。我们先来看上层社会,唐初时封建贵族、官僚地主踊跃从军,冲锋陷阵的场景一去不复返了,许多官僚、富家子弟都不愿投募从军。乾封六年,李世积为辽东道行军大总管,奉命征讨高丽。他动员自己的女婿杜怀恭从军,以此获得勋赏,但是"怀恭辞以贫;积赡之;复辞以无奴马,又赡之。怀恭辞穷,乃亡匿岐阳山中".杜怀恭想尽千方百计躲避从军,最后竟然隐匿在岐阳山里。杜怀恭的岳父为一代名将李世积,作为一代名将的子弟,他可看作上层社会的一个代表,反映出当时的上层社会出现了畏惧投募从军的心理。底层民众也有同样的心理,国家授勋无力,兵募辛苦劳累,与白丁没有区别。社会地位降低,还常有牺牲的危险,不如稳稳当当考科举走仕途,所以自愿应募的越来越少了。

  自愿应募的本来就少,又发生兵募大量逃亡现象,使本已出现的兵募问题更加严重。唐廷采取应对措施,如兵募的不定期差替转变为定期差替,但不能解决问题。原因就是重文风气下自愿应募的越来越少,而唐代的征兵已转成强制征发。

  兵募即使定期差替,百姓应募的积极性也不高,兵源问题自然是无法解决,所以这一变革最终以失败告终。开元二十五年的变革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问题,因为自此以后,唐代的征兵制由义务征发变成了募兵制,兵募转变为自愿应征的长征健儿,当兵完全靠自愿,待遇提高,军队有了稳定的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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