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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时间:2017-01-19 06:03:33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个性与共性

个性与共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共性”即普遍性,“个性”即特殊性,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没有个性就没有共性;另一方面,个性也离不开共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如何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总要服从于这类事物的一般规律,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即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无不体现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辩证统一,我们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如哲学与具体科学、物质与物质的具体形态、普遍联系与具体联系、运动与具体事物的运动、辩证矛盾与具体矛盾、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哲学上的价值与具体事物的价值的关系等等,都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下面,举几例加以说明。

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即体现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关系。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对具体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具体科学是世界某一领域或环节的具体知识,研究的是自然界或社会生活中某一领域、某一局部的问题,揭示的是自然界或社会生活中的特殊规律。人们在调节自身的关系中,在处理自身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中,积累了许多具体的经验,逐渐形成了具体的科学知识,包括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这些具体科学知识讲的都是世界某一特定领域的问题,揭示的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事物的运动发展规律。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对具体事物的认识越来越丰富,经过长期的积累,人们以各种具体知识为基础,思考和研究万事万物的共同性质和共同规律,以及人与外部世界共同的本质关系,还有处理人与外部世界关系的共同规律,即共同性质。当人们把这些认识系统化、理论化就形成了哲学。可见,具体科学知识是哲学的基础,而哲学反过来会给具体科学的发展、研究以指导。哲学是对各门具体科学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哲学与具体科学知识是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物质与物质的具体形态的关系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首先,物质与物质的具体形态是紧密相连的。物质是从物质的具体形态中概括出来的,没有物质的具体形态,就不会抽象出物质;物质只能存在于物质的具体形态之中,而物质的具体形态是物质的具体表现。其次,物质与物质的具体形态又是有区别的。物质的具体形态除了具有共同时惟一特性——客观实在性之外,还具有自己的个别属性。我们既不能用物质去代替物质的具体形杰而看不到物质世界的多样性,也不能用物质的具体形态去代替物质,看不到世界的统—性。物质与物质的具体形态的关系是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矛盾与具体事物的矛盾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哲学上讲的矛盾是指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是从具体事物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中高度抽象、概括出来的,与具体矛盾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哲学上的矛盾,离不开各种具体事物的矛盾,但哲学上的矛盾又不等同于具体事物的矛盾,两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既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不能互相代替。两者是—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哲学上讲的矛盾是客观的、普遍存在的,是永恒的,具有无限性。而具体事物的矛盾则各有其特点,是具体的、有生有灭的。正是这种有生有灭的具体矛盾,构成了整个世界矛盾的永恒和无限发展。

普遍联系与具体事物的联系同样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联系具有普遍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指每一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从内部构成要素看,是普遍联系的;从与周围其他事物的联系看也是普遍联系的;从事物发展的历史和趋势看,该事物与过去和将来的联系也是普遍存在的。二是指联系这种关系在世界万事万物中都是普遍存在的、大量具有的,因而是普遍的。事物的普遍联系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是不可改变的,是共性。而每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联系,即事物的具体联系则是具体的、有条件的、相对的,是个性。所以,人们何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存在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具体联系是可以改变的。

具体事物的价值与哲学上的价值的关系。具体事物的价值是指具体事物的属性满足了入的某种具体需要。这种“价值”是具体领域的价值,是个性。而哲学上的价值是对这些具体领域中事物的价值进行高度的抽象和概括而形成的关于世界观领域的价值,是共性。它比具体领域事物的价值更广泛、更抽象。两者是个别与一般、个性与共性的关系。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有观点本身就是对整个世界各个具体环节的抽象与概括,是遵循由个别到一般,由个性到共性的逻辑思维而形成的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的观点。所以,我们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和研究中,弄清这一点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对每一哲学概念及原理准确理解和把握,弄清其确切合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一个质的认识,真正意义上弄通弄懂并灵活运用,即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以具体事物(个性)为研究对象,而是以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个性)为基础,把整个世界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回答的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中共同存在的最一般的、最普遍的问题(共性),对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现在的80.90后的非主流形象,很难被上辈人接纳的,因为显的太凌乱和不协调,可是却成为青少年的最爱,不得不承认,也正是因为这种风格具有独特的个性

篇二:共性与个性的关系(3)

共性与个性的关系(3)

4、全国城投公司千变万化没有可比性。

考察一下目前全国各个城市的城建投融资平台,可以说是千变万化,没有统一性和可比性。从省里到市里、县里,针对这种投融资平台没有统一组织和管理形式,没有统一的业务和经营模式。有的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有很多地方的城投公司老总和政府领导问我,说我们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应该设计成一个什么样的模式,谁当董事长,谁当总经理。我说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可讲,完全是根据自己本地区的情况来设计的,因为你的领导想法不一样,你城市拥有的资源不一样,还有支付重要领导对你的支持程度不一样,赋予的权利和职能怎么能够一样呢?这个差别很大。

有的城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就是一个,由政府直接管理。有的城市将投融资平台纳入到某一个支付部门下面管理。比如说河北省大部分的地级市,就是一个副局长去当董事长,那么这个平台能做多大?还有的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董事长是由政府的常务副市长来兼任,那么情况就完全不一样。这跟城市自身的领导文化、工作氛围、资源状况都有很大的关系,所以我讲的就是没有可比性。

5、城投公司要发展必须讲求适应性。

作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城投公司,不管怎么样,把事情做成是最重要的。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目标、本企业的个性来建立自己的战略、计划和企业文化。首先还是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和定位;其次要整合城市资产和资源、业务,拓宽海内外直接融资渠道;第三是要强化城投公司的资本运作和国有资产经营;第四,要根据项目区分理论实行分业经营,尽量隔离风险;五是加强城投公司投资项目的监管,包括从投资风险到日子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第六是要注意建立债务控制和偿还机制,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建立起切实有效的、能够实现“融资—建设—资产经营+政府补偿—偿债”的自我良性循环。七是建立公司营运的风险防范机制,特别是政府项目负债比例的控制。第八是从城投公司人才资源缺乏状况严重情况出发,在三个层面上利用好外脑::第一层面,在广泛的社会知识层面上利用外脑。例如法律顾问就是这类形式。第二层面,在企业管理的基础知识和建立企业管理基本模式层面利用外脑。这主要是请外来的专家帮助企业进行企业发展规划、组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设计、完善和运行辅导。第

三层面,在企业的融资操作层面上利用外脑。聘请请专业顾问机构和专家,帮助企业规划和具体实施项目融资和具体操作。也可以聘请业内资深专家做为外部董事,直接进入城投公司的决策层,以其专业能力为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

篇三:举例说明矛盾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

举例说明矛盾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

02新闻 王姝雅

一、概念

所谓矛盾的共性,指的是矛盾的普遍性,它有两个方面的意思:1.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矛盾“无处不在”;2.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自始自终都存在着矛盾,即矛盾“无时不有”。

矛盾的个性即矛盾的特殊性,意思是矛盾的性质、地位及解决的具体形式各有其特点。具体表现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次要方面等。

二、矛盾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

1.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的普遍存在性决定了它是无条件的、相对的。以“狗”为例,这个概念有普遍性,它是从黑狗、黄狗、白狗等中抽象出来的,不存在条件性和相对性。(对无条件性的理解有误,参见2003─2004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评分标准──编者注)

而就一只黑狗而言,它就有个性了。它是狗,具备“狗”的所有特征,但在拥有“狗”的共同特征的同时还拥有自己的个性──黑色皮毛。这是它区别于其他颜色的狗的明显特征。这一个性特征只限于“狗”范围之内,一旦超出这个范围,例如和一只白猫相比,它就变成共性了。所以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2.任何一个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体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但是作为存在于世界的每一样事物,都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体。作为一个独立的事物,具有所属事物种类的共同特征,同时,有具有区别于同类其他事物的个性特征。

还是拿刚才那只狗来讲。它不可能说只具有共性或只具有个性。作为一只狗,它拥有同类共有的一切特征:四条腿、有尾巴、肉食等,没有这些特征,它就不是“狗”,无法与其他动物,例如猫、狐区分开来。与此同时,它还有自己的个性:德国狼狗、黑色。正是这样,它才不被称作牧羊犬。没有这些个性特征,它只能是一个虚幻的概念,无法存在于现实空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只有共性没有个性或者只有个性没有共性。所以,任何一个事物的矛盾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体。

3.一方面,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而存在;另一方面,个性又与共性相联系而存在

所谓“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而存在”就是说,所有的共性都从众多的个性中抽象出来的,是所有个性的共性。共性亦即所有个性的共性。共性和个性是相对而言的,而所有的共性恰恰是通过一个个的个性表现出来的。没有个性,共性也无法存在。

我们还是来说说狗。如果有人问:“狗是什么?”你怎样回答?你会说“狗”是怎样怎样的。你费了半天口舌,问者还是云里雾里。恰在这个时候,我们在前面提到的那只狗走过来为你解了围。你只要轻轻一指:“那就是狗。”当然,它只是“狗”的一个特殊代表。但只要你不是白痴,你就可以从这只黑狗身上抽象出狗的一般概念,而不至于下次遇见一只黄

色的狗就不知道是何物了。这个例子恰恰向我们说明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而存在。“狗”就是所有的,包括黑、黄、白狗在内的狗的集合,作为一个抽象概念,也只能在各种颜色的狗的身上得到体现。

所谓“个性又与共性相联系而存在”就是说,共性和个性两者是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个性再特殊,也是共性中的个性,跳不出共性这个圈子。就像公孙龙子说的“白马非马”一样,你说“黑狗不是狗”也是荒谬的。狗再怎么黑也是“狗”。

4.在某一场合为共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可能就是个性,反之亦然

这也就是说共性和个性这一对概念都是相对而言的,在一定条件可以互相转化。在这种条件下,某种东西是共性,但换一个环境,它却可以成为个性。再举“狗”的例子,相对于黑、黄、白狗而言,它是共性,但如果让它参加动物大会,和虎、猴、猫、鼠等相比,它又是作为个性而存在了。

三、方法论要求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告诉我们:在实际运用中,我们既要看到共性,总揽大局,也要看到个性,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到矛盾的个性,看到具体事物中的具体矛盾、矛盾各个方面的具体地位。正如列宁所说,我们要独立地探讨马克思的理论,因为它所提供的只是总的指导原理,而这些原理的应用具体地说,在英国不同于法国,在法国不同于德国,在德国又不同于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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