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部队保密协议

时间:2018-11-09 10:5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国土局保密协议

**************土地勘测项目

部队资料使用保密协议

为加强国土涉密资料的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防止发生丢失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本协议书所述“使用方”为****国土资源局。

二、本协议所述“保密资料”包括全国第一次土地资源调查资料(1本)。

三、使用方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保密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四、使用方仅限使用保密资料用于*************土地勘测项目。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使用方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的数据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使用方不得将各类资料、成果在计

算机互联网上传输、登载。

五、保密资料在使用方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数据资料保密内部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系统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批准使用手续,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使用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述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使用方负全部责任。

七、项目结束后,使用方有义务将上述涉密资料全部删除。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和使用方各执1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使用方单位(签章):

负 责 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日 期:

篇二:保密承诺书

八、保密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部队秘密人员管理规定》,本公司愿意接受保密教育,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并对责该单位作出以下保密承诺:

1. 本公司会严格遵守国家,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 本公司不得将所及部队番号,驻地、任务性质,报废装备数量以及涉密信息

透露给第三方。

3. 本公司负责做好本单位现场人员的保密管理工作,严禁进行拍照,摄像等行

为,自觉遵守贵单位的监督检查。

4. 未经许可,本公司不得私自进行筹备拆解,严禁私自留存,未销毁的装备和

器材。

5.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行为,公司将承担相应责任及法律后果。

篇三:保密案例

间谍潜伏军中6年 揭秘间谍工作细节 盘点间谍案件案例1 境外接受培训,在部队潜伏六年

唐某曾担任辅警等工作,2009年在广东省某部队“军人服务社”担任送货员。

2005年,他通过电话、网络主动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联,并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老挝站组建立网络联系,后赴马来西亚接受间谍任务和培训,返回后在部队潜伏六年,充当“观察哨”,大肆攀拉策反多名部队现役军人,结成“情报网”,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大量军事预警情报,收取间谍经费20多万元。经部队保密部门鉴定,唐某向境外报送的情资含绝密级1份、机密级9份、秘密级7份。

佛山市中级法院以“为境外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案例2 提供核电招标材料,获刑20年

蒋某某,男,汉族,1954年生,原系中国某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4年底至2007年6月,蒋某某多次向境外人员王某某提供我国第三代核电招标项目方面的有关材料及内部消息。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3份、机密级国家秘密1份,情报3份。

2010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蒋某某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案例3 网上兼职拍军舰,被判间谍罪

陈某琳,男,1995年生,广东梅州人,某船舶有限公司员工。

2014年2月,一网名为“BILL--LEE”的网友通过陈某琳创建的QQ群“黄埔技工学校”与其勾联,以提供报酬为诱饵,要求其提供所在船厂的内部资料,并对周边水域停靠的军舰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陈按对方要求,将该厂内部资料逐页拍照后发送给对方,并持续对船厂周边水域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给对方。陈某琳为此每月固定领取月薪3000元。

2014年10月,广州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间谍罪将陈某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诉讼。

复印涉密文件资料 岂能委托“三无单位”

《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第八条要求:“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根据该条规定,我国对机关单位复印涉密文件资料实行“双轨”制,即如本机关单位具备印制条件,可以在内部文印室复印涉密文件资料;如本机关单位不具备印制条件,则只能委托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复印涉密文件资料。但在实践中,个别机关单位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在周边打字复印店、图文公司等无涉密资质、无保密协议、无泄密防范措施的“三无单位”复印涉密文件资料,严重危害了国家秘密的安全。

违规复印惹大祸

2014年6月,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某涉密单位下属某研究院违规复印大量涉密文件资料。

经查,2014年5月初,该研究院拟于30日召开涉密产品会议,该院副院长张某指定文秘处处长李某负责会议材料印制工作。文秘处要求各部门27日前上报会议相关材料。但此后报送工作进展缓慢,截至28日下午5时,文秘处共收到113份文件资料,其中68份标注为“秘密”,仍有少数部门未报送。

考虑到会议即将召开,时间紧张,李某决定先复印已收到的文件资料。该研究院系新成立的部门,办公区刚刚启用,尚未配备复印设备,需到其他涉密单位复印。下午6时许,李某前往有关单位协调复印事项,但文印工作人员已下班,当晚无法复印。于是,李某找到副院长张某,建议到研究院周边的美丽图文复印店复印。该复印店不具备涉密资质,属于“三无单位”,委托其复印不符合保密规定。对此,两人均非常纠结。经商量,张某最终同意了李某的建议,并提出三点所谓“保密”要求:一是复印时要清场,不得有外人参加;二是复印过程应当全程监督;三是保证复印机没有存储、联网功能。

5月28日晚8时,李某与文秘处工作人员王某携带113份文件资料前往美丽图文复印店。抵达后,李某找到店主赵某,询问其店内复印机是否有联网、存储功能。赵某答:无此功能。经简单检查、翻看复印机的功能菜单,李某认定赵

某所说属实,便委托赵某将其带来的文件资料复印、装订成会议材料。复印过程中,李某、王某全程监督。5月29日上午,所有部门报齐会议相关材料,李某、王某又将由5份标注为“秘密”的文件资料组成的1本会议报告,送至美丽图文复印店,委托赵某再印50套。5月30日,涉密产品会议如期召开。会后,文秘处回收所有会议材料,交院档案室存档。

案件发生后,因违反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有关部门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处5000元罚款;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处3000元罚款;对王某进行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研究院院长钱某、党委书记孙某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处10000元罚款。

为何委托“三无单位”

本案中,为何当事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重业务、轻保密”思想是根本原因。本案中,张某、李某二人主观上明知复印涉密文件资料的基本要求,也知晓美丽图文复印店是无涉密资质、无保密协议、无泄密防范措施的“三无单位”,但仍作出了到该店复印涉密会议材料的决定。这一行为直接反映出,以张某、李某为代表的部分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对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认识有误。他们虽然懂得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但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头脑中存在严重的“重业务、轻保密”思想,认为“只要能办成事,偶尔违反保密规定也无妨”,导致工作

目的的扭曲和工作方法的变形,乃至最后为“及时完成任务”而不惜突破保密“红线”。

内部监管“真空”是重要因素。按照保密法规的要求,机关单位应当设置保密工作机构,对本机关本单位保密工作情况进行内部管理和督查。但在本案中,案发研究院存在严重的内部监管“真空”问题。一方面,该院内部监管机构缺位。因系新成立部门,尚未设置相应保密工作机构,内部监管职责无人行使。另一方面,该院上级涉密单位鞭长莫及。该涉密单位虽设有保密工作机构,但其与研究院不在同一办公区,难以施行有效监管。正因如此,研究院需要到其他涉密单位复印涉密文件资料时无人协调,李某、王某两次带着涉密文件资料去“三无单位”复印而无人监督,实难说没有内部监管“真空”之过。

“硬件不足、时间紧张”是直接诱因。从心理活动上看,张某、李某并非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委托“三无单位”复印涉密文件资料,因受到特定外因影响后才作出决定。首先,该研究院存在“硬件不足”问题。该院因搬到新办公区不久,尚未配备复印涉密文件资料的设备,平时只能去办公区其他涉密单位复印,且28日晚李某前往有关单位协调复印也未成功。其次,会议材料印制工作存在“时间紧张”问题,以致28日晚必须连夜复印。受此双重外因影响,张某、李某病急乱投医,最后找到美丽图文复印店这家“三无单位”。

如何避免“栽跟斗”

复印涉密文件资料看似事小,实则关乎国家秘密安全。


部队保密协议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meiwen/16716.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