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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教务处

时间:2016-10-11 00:24:43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保研政策

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2014年研究生方案

【2013-09-13】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我院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2014年研究生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综合测评不超过1个B等,未受过任何处分。

2、英语CET4级460分及以上,或CET6级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120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推荐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CET4级426分及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3、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4、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填写《2014年度工学院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二、综合排名方案

1、各系对提交《申请表》的学生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包括学习成绩(GPA折算分)和其它综合素质得分两部分。即

综合成绩= 0.85×GPA折算分 + 0.15×综合素质得分 2、学习成绩(GPA折算分)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学分绩点的计算办法中关于成绩与绩点的关系进行计算,每0.1绩点分相当于1分计算。分数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

绩点分3相当于学习成绩80分,3.1则相当于81分,3.2相当于82分,3.3相当于83分,3.4相当于84分,3.5相当于85分。

绩点分3.01相当于学习成绩80.1分,3.02则相当于80.2分,3.03相当于80.3分,??3.08相当于80.8分;3.09相当于80.9分, 3.1相当于81分;以此类推。

3、其它综合素质得分按照“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体系”进行累加,但最高不超过100分。

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体系

小组审查通过,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和推荐条件中第2条款的限制,直接获取该学院的推免生资格,有关学生的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在学院公示不少于5天。

四、推荐名额

各系推免生指标分配另行通知。按照所有申请推免同学综合排名的次序确定校内校外指标,鼓励优秀生源报考院内相关专业。

五、面试接收

1.所有推免生均须经过面试考核方能接收。每位导师接收推免生不超过1名。

2.面试小组由5名以上该学科主要导师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各学科面试小组的组织工作加以指导和监督。

3.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外语交流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和最新进展情况的了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验操作或社会实践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表现等。

4.面试计算总成绩,其中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外语交流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分别为150分、50分、100分,三项合计为面试总成绩。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录取专业和导师。

5.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小组对面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填写《面试记录表》,并在面试结束后将《面试记录表》与

七、其他事项

1.所有录取的推荐生均需和学院签订协议,承诺不参加2014年就业。

2. 跨学院和跨专业推荐,一般应在相近或相关学科进行,需有

篇二: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办法

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

2015年研究生方案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我院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2015年研究生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综合测评不超过1个B等,未受过任何处分。

2、英语CET4级460分及以上,或CET6级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120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3、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4、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填写《2015年度工学院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5.原则上应该修满指定的学术研究类选修课程学分,参加过SRT并合格结题。如因培养方案安排等客观原因目前无法达到,由系出具情况说明,报工学院科研处审核。若在毕业之前仍然无法达到此条标准,将取消该生资格。

二、综合排名方案

1、各系对提交《申请表》的学生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包括学习成绩(GPA折算分)和其它综合素质得分两部分。即

综合成绩= 0.85×GPA折算分 + 0.15×综合素质得分

2、学习成绩(GPA折算分)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学分绩点的计算办法中关于成绩与绩点的关系进行计算,每0.1绩点分相当于1分计算。分数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

绩点分3相当于学习成绩80分,3.1则相当于81分,3.2相当于82分,3.3相当于83分,3.4相当于84分,3.5相当于85分。

绩点分3.01相当于学习成绩80.1分,3.02则相当于80.2分,3.03相当于80.3分,??3.08相当于80.8分;3.09相当于80.9分, 3.1相当于81分;以此类推。

3、其它综合素质得分按照“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体系”进行累加,但最高不超过100分。

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体系

三、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14年起,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各系推免生指标分配如下。

四、工作进程

五、其他事项

1.各系部要加强对免试生最后一学年的管理。面试合格的学生如在最后一学年有违纪行为或学习松懈,成绩不合要求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2.各系要加强领导,秉公办事,推荐工作小组应排除干扰,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3.推荐办法由科研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 科技与研究生处 2014年9月4日

附:

工学院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小旵 副组长:张兆同 缪培仁

成 员:周俊 丁永前 邵刚 姬长英 沈明霞 康敏 李静 秘 书:庞玉静

篇三: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实施办法(摘选)-271230doc

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实施办法(摘选)

一、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及课时费发放标准

(一)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基本教学工作量和补贴工作量两部分。基本教学工作量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实习、毕业设计、专业文献综述、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课程设计、必读选读课辅导、社会实践论文、指导研究生等。

补贴工作量包括教学研究、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指导SRT训练、指导大学生课外科技训练等。补贴工作量按学校超课时津贴标准发放(正高级55元/学时、副高级50元/学时、中级及以下45元/学时)。

(二)基本教学工作量均折算为标准学时,教师年度基本教学工作量定额如下:

1、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288学时/年;

2、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研究生课程:252学时/年;

3、英语课:324学时/年;

4、体育课:360学时/年;

5、其它各类教学工作量定额为300学时/年。

(三)基本教学工作量在定额以内的,按教师本人岗位津贴标准发放课时津贴。凡超过定额部分的教学工作量,按下列标准发放超课时津贴:

教学效果评价为优秀和良好的教师,超课时部分按学校超课时津贴标准发放,连续两学期教学效果评价一般的教师,超课时在0.2以内按超课时津贴标准发放,0.2以上部分按超课时津贴标准减半发放。

(六)教师给研究生上课,标准学时按计划学时计算。

(八)双肩挑人员(包括系部主任、书记、副主任、副书记、院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工作量达到0.5—1时,可选择按教师岗位计算岗位津贴;工作量在1以上部分按超课时津贴标准发放津贴。

(九)具有教师资格的行政和教辅人员(不含按教师岗位计算津贴的双肩挑人员),在工作时间以外承担公选课,其课时津贴标准按教师超课时津贴标准发放。

(十)除公选课外,行政和教辅人员兼课,全年在84学时以内的,按同职称教师超课时津贴计发,全年超过84学时部分减半发放。

二、教学工作量

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辅导、考试、作业等有关教学环节,作业量不少于教学大纲要求。

(一)理论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数计算公式

标准学时数= 该门课理论学时数 ×(1+课程系数+人数系数+教学效果系数) 即:T=X×(1+P1+P2+P3)

其中:T:标准学时数

X:理论学时数

P1:课程系数

P2:人数系数

P3:教学效果系数

(二)理论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数计算办法

1、理论学时数X

(1)新生班级因军训等原因,造成部分必修课程理论学时数不足,经教研室申请,系部同意,院教务处批准,可利用业余时间补上不足课时,该部分课程理论学时数按实际课时数计算。

(2)其它课程的理论学时数均按教学任务书上明确标注的某一门课的理论学时数计算。

2、课程系数P1

(1)新课程,课程系数为0.2。

(2)经学院同意实行分级教学的英语课,提高班课程系数为0.1。

(3)实行选教师的课程,课程系数为0.1。

(4)双语教学授课时数占总课时的40%以上的课程,双语授课部分课程系数为0.5;双语教学授课时数占总课时40%以下的课程,双语授课部分课程系数为0.25。

(5)其它课程,课程系数为0。

3、教学班级人数系数P2

上课人数小于120人时,教学班级人数系数=[(实际上课人数+标准班人数)/2×标准班人数]- 1

即:P2=[( P + P0 )/ 2P0 ] – 1

其中:P:实际上课人数;P0:标准班人数;

上课人数超过120人以上时,教学班级人数系数 = 实际上课人数/240

标准班人数P0取值:

(1)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为60人;

(2)政治理论课为60人;

(3)公共外语课为35人;

(4)专业外语课、外语口语课为30人;

(5)体育课为35人;

(6)专业选修课为20—60人,公共选修课为30—60人;

(7)音乐、美术类专业课按实际情况定;

(8)经学校同意开设的未达到标准班人数的教学班级,人数按标准班人数计算。

4、教学效果系数P3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教学效果系数为0.1;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教学效果系数为0;综合评价结果为一般,教学效果系数为-0.1。

(三)实践教学工作量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教学实习、毕业实习(论文)、专业文献综述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等。

1、实验课

某一门课的实验课工作量包括:实验指导、批改实验报告和考核。

(1)实验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数计算公式

标准学时数=(课程实验学时数 + 0.8×课程重复实验学时数)×(1 + 课程系数 + 人数系数 + 教学效果系数)

即:T=(X1+0.8X2)×(1+P1+P2+P3)

其中:T:标准学时数

X1:课程实验学时数(培养方案或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学时数)

X2:课程重复实验学时数

P1:课程系数

P2:人数系数

P3:教学效果系数

(2)实验教学课程系数P1

公共基础课:P1=-0.1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P1=0

计算机上机操作课P1=-0.2

(3)实验教学人数系数P2

实验人数为15—30人,人数系数P2=0

实验人数超过30人,人数系数P2 =(实验人数–30 )/60

实验人数小于15人,人数系数P2 =(实验人数–15 )/30

(4)教学效果系数P3

教学效果评价为优秀的,P3按0.1计;教学效果评价为良好的,P3按0计;教学效果

评价为一般的,P3按-0.1计。

2、教学实习

校内、校外实习工作量包括:计划安排、联系实习、实习安排及实习报告批改等。

(1)校外实习

标准学时数=计划实习天数×3,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5人。

(2)校内实习

标准学时数=计划实习天数×2,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班级人数不足30人按30人计),超过30人,按增加的人数×天数×0.05学时相应增加。

3、指导毕业实习(论文)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包括:选题、指导、外出巡视、评阅、答辩等有关工作。

(1)经、管、文、法类专业:10学时/生;

(2)农、理、工类专业:12学时/生;

(3)专科生毕业论文按专业文献综述计算课时。

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应适当,原则上教授不超过15人,副教授不超过12人,讲师及助教不超过8人。

4、指导专业文献综述

该项工作量包括:选题、指导、评阅等有关工作,每人每篇论文按1.5学时计算。

5、指导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经、管、文、法类为1.0学时/生;农、理、工类专业为1.5学时/生。

6、指导课程设计

包括选题、指导、评阅等有关工作。

工作量标准学时数=计划天数×2,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每增加1人,按增加的人数×天数×0.05学时相应增加。

7、社会实践报告

包括帮助学生制订社会实践计划,联系学生社会点,对学生实践进行指导和考核。工作量按0.6学时/生计算。

8、文化素质教育必读课、选读课集中辅导:4学时/次。批改必读课、选读课读书报告,3课时/100篇。

三、补贴工作量

(一)教学研究

按照项目级别,在结题通过后一次性给予工作量补助,具体为:

1、部、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补助200学时;非重点项目每项补助160学时;

2、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每项补助100学时;

3、院级教学研究项目,每项补助60学时。

(二)教学建设

1、课程建设

按照建设项目级别,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工作量补助,具体为:

(1)校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精品课程每项补助100学时,重点课程每项补助80学时。

(2)“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试点课程,课程每项补助50学时,课程群每项补助100学时。

2、专业建设

按照建设项目级别,在项目批准当年给予一次性工作量补助,具体为:

省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每项补助150学时;校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每项补助100学时。

在同一时间段内,以上建设项目如有重复,按高值计算。

3、CAI课件和网络课程建设

部省及学校立项审批的CAI课件和网络课程,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根据课程学分数给予相应的工作量补助,具体为:2学分课程补助30学时/门;3学分课程补助40学时/门;4学分课程补助50学时/门。

(三)教材建设

我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使用的教材,在编写出版后,按教材编写字数给予相应的工作量补助,具体为:30学时/10万字。

(四)指导大学生科研训练

该项工作量包括:指导学生进行试验设计、技术路线、实验操作、资料查询和项目研究结题报告等有关工作,在项目结题通过后一次性核定,具体为:

1、半年期项目:

管理类项目5学时/项;工学类项目10时/项。

2、一年期项目:

管理类10学时/项;工学类项目15学时/项。

指导大学生科研训练,原则上每位教师最多指导两组。

(五)大学生健康体能测试,每班2学时。

(六)指导学生早操训练,每周2学时。


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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