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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惩制度

时间:2016-09-26 22:21:2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细则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一、 目地

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 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 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 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 分类及适用范围

1. 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

员行为)

2. 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

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 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

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 奖惩原则

1. 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

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 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

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 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

视同仁。

四、 奖惩项目设置(一)

1. 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 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 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四、奖惩项目设置(二)

1. 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 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五、惩罚措施 (一)、行为规范类:

1. 着装仪表:

4.

5.

(二)、管理操作类

1. 培训会议管理

六、奖励措施

篇二: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 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篇三:公司奖罚制度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2 奖惩原则

2.1 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岗位描述及工作指标等。

2.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

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3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4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

人平等,一视同仁。

3 奖励

3.1目的

在于要使员工得到精神和物质上的满足,实现自我价值,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争取更好的业绩。

3.2类型

分为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1)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2)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

3.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100元。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

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3.4 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奖”、“先进员工奖”、“优秀管

理者奖”“突出贡献奖”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1)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100__~__500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

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2) 优秀员工奖项,每名奖金为__300__元。

(3) 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500__~__1500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奖励级数。

(4) 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2000__~___4000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

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5)季度销售状元每名奖金为300元。

(6)突出贡献奖项,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奖励现金500元现金。

3.5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 颁发奖金_200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4惩罚

4.1 目的

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防微杜渐、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惩罚类型

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4.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50元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女性员工擦过深的口红,穿过露点的衣服,擦深色的指甲油,男性员工穿短裤,穿汗

衫,染发,打耳洞,见客户时必须穿着正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吃饭、睡觉、打牌、下棋、干私活;以及在办公

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下店不穿工装及白大衣(违者罚款100元)。

4.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 每次罚款__20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100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三倍罚款。

(3)请假:未经总经理批准连续3天以上的(含3天),按旷工处罚。

(4)串休:未经部门经理批准连续休息2天以上的(含2天),按旷工处理。

(5)缺勤:缺勤的时间不计工资;

(6)事假/病假:无当天工资;

(7)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三次、连续三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

发放任何补偿、工资。

(8)未经允许不得上私人QQ,如发现一次罚款50 元。

(9)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50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300__~

_600元,并警告一次。

(10)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

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11)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4.5美导个人行为导致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处理

(1)渗透、操作时承诺过高,导致效果有出入而补药。

(2)因顾客对效果不满而导致的补药。

(3)顾客本身吸收差而补药。

(4)顾客自己有问题蛮不讲理者。

(5)操作技术不过关导致的补药。

(6)美容院投诉美导有浪费用药。

(7)因美容院的产品日期久远退货,影响二次销售。

注:除(3)、(4)条,其它每一组美塑类产品罚款50元,每一组针剂类产品罚款50元。

4.6工作态度不端正,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处理

(1)不听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

(2)违规指挥,未造成后果。

(3)消极怠工。

(4)被客户投诉。

(5)工作散慢,不听从劝导。

员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处理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务部当月扣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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