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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知

时间:2016-05-26 10:48:48 来源:免费论文网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知

  关于制发《 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通知

  公司属各部门 :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本文件下称《劳动合同法》),公司决定制订并发布《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为尽快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以便行使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公司要求各部门接此通知后,按职工代表的推选办法,于20 年 月 日前将本部门的推选的职工代表名单报公司xxxxx部。

  特此通知

  附:《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公司

  20 年 月 日

  附:

  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暂行)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合同法》,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法》中应有的作用,结合本厂实际,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工厂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的最高代表形式,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

  第三条 职工代表遵从《劳动合同法》中对明确的事项,行使与企业平等协商、提出意见等职能。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受厂部(办公室)管理。其管理方式具体为:通知会议时间、内容、地点、签到等事项;明确会议结果;搜集职工代表意见;工厂认为需要可以宣布的决定;提出贯彻执行会议结果的要求等。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须通过合法方式、合法程序、合法渠道等行使职能。日常生产工作中职工合法权益通过职工代表的反映,也须遵从本条规定。

  (一) 职工代表大会组成 二、职工代表大会

  一、总则

  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由按规定的办法推选出来的职工代表组成。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有五分之四及其以上的职工代表到会,视为会议合法有效。

  (二) 职工代表大会职能

  第八条 依照《劳动合同法》,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如下

  1、与企业共同提出有关方案。对工厂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2、与企业通过平等协商制定、修改规章制度。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如企业重要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决定,仅涉及部分职工切身利益,则企业可以仅与涉及部分职工的职工代表协商。

  3、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企业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三)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

  第九条 举行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以下会议制度:

  1、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必须安排好生产工作,按照通知的会议时间,准时到达会议地点,并自始至终参加会议。对迟到、早退、缺席者,按工厂生产工作出勤制度予以考勤、考核。因故不能到会者,应提前报告请假。

  2、到会职工代表应如实反映职工有关意见,应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地提出合法、合理、可行的意见或建议。

  3、到会职工代表须遵守会议程序和会议纪律。有过激言行,将受到会议警告;情节严重者,按工厂有关规章予以考核或处理。

  4、到会职工代表应按要求进行到会签到,或签名。

  (一) 职工代表基本条件

  第十条 职工代表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与企业签定了劳动合同,且入职工作1年以上(属特殊情况的,特批放宽条件);

  2、思想素质好。敬业爱厂爱岗,为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说真话讲诚信;

  3、工作表现好。守法遵章守纪,工作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关心工厂发展,业务技能好;

  4、具备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在员工中具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表达能力。

  (二) 职工代表推选办法

  第十一条 根据工厂生产组织管理方式,以生产小组为单位推选1个名额的职工代表。

  第十二条 以生产小组为单位,由组员按条件推选1—2名职工代表候选人,其名单上报予以资格审查(按条件)后,返回1名候选人经小组进行等额选举。

  第十三条 小组选举职工代表时,可直接采取举手表决(也可无记名投票)

  三、职工代表

  方式选举,被选举人获一半以上组员通过后的名单即行上报。书面上报名单时须由组员签字。厂部(办公室)将上报资料完整保存待查。

  第十四条 小组推选的代表经厂部确认后即为正式职工代表。

  (三) 职工代表替补办法

  第十五条 小组的职工代表因故不能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时,由会议组织者视到会代表人数(到会人数达五分之四视为会议有效)决定缺席小组是否派员参加会议。如需派员,可由该组临时推荐或由会议组织者临时指派1人参会。

  第十六条 若小组职工代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调离该组,由该组按推选办法产生1名职工代表。

  四 有关说明

  第十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20 年 月 日起执行。

  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 年 月 日

  【相关文章】关于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知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机构。为加强公司民主政治建设,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经公司研究决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大会的组织领导,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由公司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代会的召开、宣传、审核等工作。具体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1人):

  组员(3人):

  二、职工代表大会主要任务

  审议《201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草案

  审议《2013年公司三定方案》草案

  审议《2013年度公司薪酬方案》草案

  审议《2013年责任制度及责任状》草案

  三、各部门(车间)选举职工代表

  1、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按照12%的分配标准于12月 日之前组织职工选举出代表名额,产生多名职工代表的部门选出一名代表组组长。

  2、各部门(车间)于12月 日之前将职工代表名单上报至

  筹备组汇总。

  四、职工代表选举资格

  1、公司在岗满一年职工。

  2、关心企业、顾全大局、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3、热心为职工办事,能够较为真实、理性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五、职代会会议时间地点安排

  会议时间:2012年12月 日09:30 会议地点:公司五楼礼堂

  X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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