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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个人负面清单

时间:2016-08-31 08:06:2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党员个人整改清单.

仁布县教育支部党员个人整改清单

2014年8月30日

姓名:普赤 职务:仁布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

篇二:党员干部负面清单

一、负面清单

党员领导干部:

1、 在学习上,存在学习不深不透、浅尝辄止的问题。领导干部应积极配合党委书记学习教育倡导,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发扬“挤”“钻”精神,在广度和深度上做文章;做到学以致用,更好地履行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加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在下基层调研时,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对于下基层问题,应当增强下基层的目的性,在下去之前,要弄清楚为什么下去、下去干什么、可能取得哪些效果。对于下基层发现的问题,能帮助解决的要积极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公司党委汇报。要多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作为工作中决策的参考,使决策更贴近基层实际、更能解决实际问题。

3、 在落实工作中,有落实不力、工作疲沓的表现。工作中要不断增强执行力,以提高业务水平为起点,不断提升落实作为领导的指示水平,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4、 存在与分管部门同志沟通不够的问题。工作中注重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注重自身修养,注意与下属沟通时说话的态度和语气。增进与普通干部职工的联系,主动与他们谈心和交流,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和诉求,能帮助解决的问题解决到位,解决不了的问题解释到位。

5、 存在听不进意见和建议的问题。工作中注意克服耍“权威”作风,耐心倾听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时刻提醒自己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对于别人提出的意见要认真分析、仔细研究,不轻易否定,也不一味盲从。

6、 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工作中一定要解放思想,改变固有的思维模式,借鉴国内先进的经验,结合实际形势创新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效果。 党支部书记:

1、 党支部理论学习不扎实,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自学部分流于形式,集中学习缺乏深入研讨。解决方案有:召开支委会,认真研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党员集中学习;对于自学部分也要通过谈话、笔记等形式进行检查。

2、 党支部成员对于上级和公司的重大战略部署,研究不够,特别是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举措的研讨活动较少,没有达到通过学习服务公司发展的目的。解决

方案:对于上级和公司的重大战略部署,及时召开支部会议,坚持通过会议的形式集中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最终达到服务公司发展的目的。

3、 工作推进不够务实,工作有思考,但缺乏跟踪、检查和指导,狠抓落实的精神不够,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党支部书记对于各项工作的布置,严格落实责任人,在工作开展的前期中期和后期都要组织人员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对于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最终达到预期效果。

4、 制度执行不够严实,存在重建章立制、轻认真落实的现象,具体的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工作质量得不到保证。党支部书记工作中注意强调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保证工作质量,推动规章落实。

5、 调研时间和频率较少,有的调研仅限于开座谈会,发现问题多,分析问题少,拿出具有实用价值的措施办法不多。工作中多与党员群众座谈、谈心,尽量多的发现问题;对于发现和反映的问题,及时汇总,尽快给予答复和解决。

6、 工作的开展缺乏计划性,多数只能按照上级下发的文件执行,不能拓展思路。工作中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工作计划和安排,计划要做到可操作性强。

7、 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够或过于狭隘,缺乏与员工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同时支部成员之间的沟通协作不到位,造成支部工作开展有时不顺畅。党支部书记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要做到主动到各部门去了解员工的工作状态,解惑答疑,多听取员工对工作开展的意见和建议;支部之间要不断加强沟通,增强协作。

8、 对于党支部一些工作的开展程序和要求研究不够透彻,相关知识比较缺乏。支委成员要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手册》,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促进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更顺利。

9、 党员和员工业余生活还不够广泛。征询党员和员工意见和建议,组织一些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争取以后的节假日前后都能组织开展一些有意义的纪念活动。

普通党员:

1、 学习不够深入,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平日里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

认真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培养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心。

2、 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强。要坚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创新

培训理念、内容、方式。

3、 政治敏锐性不强。端正政治观点、保持政治敏锐、站稳政治立场。

4、 组织纪律不强。时常自我反省,学习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5、 自我学习能力不强,对提升党性修养意识淡薄。要针对自己的缺乏慢慢来培

养自我学习能力。

6、 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工作中注重提升思想觉悟,敢于硬碰、敢于较真、脚

踏实地、真抓实干。

7、 在工作中存在分工不细的现象。分工不细,导致会影响整个工作效率,党员

应当从根本上认识到工作责任,提升集体荣誉感,培养奉献精神。

二、改进措施

1、 提升理论水平,牢记党员干部身份。深刻贯彻落实“两学一做”要求,督促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培育,鞭策各党员领导干部、各党支部积极响应学习教育情况,切实学习党章党规,提升全公司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

2、 突出政治纪律,禁止搞党内的“小团伙”。针对政治纪律方面,对内要严正视听,惩戒“歪曲党史、军史”等错误,明确禁止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3、 强调组织纪律,严肃“老乡会”问题。在组织纪律上不能再打“擦边球”,对于公司内部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况,严格按照党规党纪予以处分,严惩不贷。

4、 强调廉洁纪律,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想腐”。做好廉洁教育,明确界限,对于原有的“模糊地带”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行为应当给予处分,严抓细节问题,从根本上提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5、 重视群众纪律,肃清“吃拿卡要”。切实从思想上提升党员服务意识、奉献意识,从根本上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力打击“小官大贪”等侵害群众利益的

腐败分子。

6、 明确工作纪律,严抓“不负责、乱干预、泄秘密”问题。通过多种渠道,提升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增进党员干部责任心,从思想上杜绝治党不严、疏于管理等问题。

7、 严肃生活纪律,杜绝作风不正情况。注重党员干部提升自身修养,对于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问题零容忍。

篇三:党员注意!新版党纪处分条例对6种纪律列负面清单

党员注意!新版党纪处分条例对6种纪律列负面清单 十八届五中全会前的最后一次政治局会议,定了三件大事。一件事关“十三五”规划,其余两个都事关全面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会上被审议通过。

这两大党内法规可不简单。在今年1月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就特别提到,要“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此后的大半年里,王岐山都在忙这事儿。5月浙江调研、7月陕西调研、9月福建调研中,王岐山都提到了“修订条例”。在7月31日,他又分别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座谈会,就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征求意见。

王岐山如此看重这两大法规的修改,正是希望用制度的力量,真正实现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从目前透露的信息来看,新版《准则》《条例》相比过去有许多重大的修改,其中的4大变化尤其值得你关注。

1、《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

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

将普通党员纳入廉洁从政准则,太有必要。一直以来,总有些人以为我又不是大领导,只是8700多万党员中小小的一个,哪里会管到我?这种侥幸心理和“小官巨腐”的产生不能说没有关系:中纪委网站文章显示,今年1-8月,北京市纪委共查处“小官贪腐”290人, 涉案金额共计3.23亿元。“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另外,“准则”一词是指行为或道德所遵循的标准、原则,有一定的示范和标杆意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覆盖全体党员干部,也是向全党明确了是非荣辱,明确划定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有助于形成自觉自律、不想腐的氛围。如果普通党员有一天当上领导,其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也将更加牢固。

2、纪法分开, 与现行法律重合的70多条全部剔除

两大法规重新修订后的另一个明显变化就是:纪法分开。

据统计,原《条例》的178条中,有70多条与现行法律有重复,有很多违纪的情形已经明显触犯了法律底线,新版修订后将这些全部剔除。

这也一直是王岐山对纪委工作要求的核心: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早在今年全国两会时,王岐山就提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往往是从违纪开始,进而违法。此后,王岐山又在多个场合强调“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王岐山曾明确:党纪不能替代国法但严于国法。现在,这一要求终于落实到了实践层面。此次的修订可以说是为党纪“减负”,去除掉重复内容,让党规更加明晰,举例来说,像“贪污、受贿”等词汇就很可能不再出现在党纪中,因为这些在刑法上全部是有罪名的。如果一名党员要等到违法了才受到纪律处分,明显说明了党纪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另外,此次修订也是为党纪“加码”,在法律底线之前更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动辄则咎,这样才能有效堵塞小错酿大祸的漏洞,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

3、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

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12日的政治局会议指出,“严明党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

今年5月,王岐山在浙江省调研时也曾提出,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突出两个重点,一个是解决“纪”、“法”不分的问题;第二个就是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出来、具体化。

怎么具体化?在一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在线访谈节目中,中央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提到,“有些干部聚在一起搞同乡会、同学会,黄埔一二三期什么的,看似漫无目的,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结交情谊,将来好相互提携。这就不符合规矩了。”对这种现象,苏静明确指出,“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这是纪律所明令禁止的,搞了就是违反政治纪律。”

可见,无论是借同学会、同乡会等拉帮结派还是明目张胆地搞团团伙伙,这些都是违反政治规矩的具体表现。有专家指出, 这次修订将重点突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并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去。

4、树“高线”划“底线”, 对生活纪律等6大类开负面清单

对于“底线”,大家这两年一定不陌生。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他们的落马与被拍无不都是因为触犯了底线。

要说原因,倒不是因为他们不怕查,而是在其看来,现行党纪党规还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因此即使犯了事儿也可以搪塞过去。

现在不一样了。修订后的《条例》将旧版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纪律的重要性得到突出。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不能干,会非常明确标示出来,非常具体。如此一来,那些仍抱有侥幸心理的党员干部可要小心了。

“底线”之上是“高线”,这个“高线”就是《准则》。旧版的《准则》针对廉洁从政行为分八个方面规定了52个不准。52个,多吗?好像不多,但还真不好记。王岐山就曾在多个场合提到,几乎没有人能够完整地把“52个不准”全背下来。

与之相比,新修订的《准则》则旨在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而不再是“不准”做什么。正如王岐山所说,“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而这一道德“高线”也并非脱离实际、高不可攀,而是一个实事求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

一个道德“高线”,一个纪律“底线”,12日的政治局会议对这两个问题进行了“一揽子”解决。此间关系恰如王岐山在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所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要管全党、治全党,准则应成为执政党廉洁自律的宣誓和向人民的承诺,党纪处分条例应成为从严治党的一把尺子、广大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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