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时间:2016-08-30 11:38:1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十八届xx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这是党xx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履行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基层单位,一些“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意识依然比较淡漠,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纪委或纪检组一家的事,每年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认为只要做到了这一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就算尽了责、履了职,出了问题,责任不在我。有些单位“一把手”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领了后转头全部交给纪委,一碰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事情,往往直接交由纪委“全权负责”;有的党委主要领导不仅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而把自己在行政工作中的权重和影响力视

为是否有权威性的一种测定标准,违规插手土地规划、工程招投标等事务,对党风政风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是职责内容不明。有些单位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和要求没有清醒正确的认识,认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抓手”,没有具体工作可做。有些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任领导干部,往往在不了解责任制内容的情况下就上岗,导致在具体工作中,只停留在一般号召和部署上,在抓落实方面存在虚位、缺位情况;有的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同于听取查办案件情况的汇报,忽视了在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不清楚自己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到底有哪些,致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

三是履责方式单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多年,各级党委在履责方面都形成了一些有效做法,但也形成了一些形式主义“套路”,个别“套路”甚至被用来对付“履行主体责任”。例如,在责任制的落实上,有些地方和部门只满足于制定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满足于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责任分解下去,对于制度是否得到落实,任务是否有成效地完成,不闻不问;在责任制的考核上,尽管由党委领导带队考核下级党委落实情况,但仅仅只有年末考核,领导干部出了问题的单位也如此,不出问题的单位

也如此,落实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作用有待增强;在责任制的日常督导上,有些部门和单位长期缺位,除了年初接任务、年终受考核外,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提醒,也没有形成一些有效的日常督导方式,导致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漠。

四是责任落实不力。少数党委领导对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对待,认为只要自己洁身自好就行,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畏难情绪,履行责任、特别是追究责任时决心、力度不够。个别领导奉行好人主义,对本单位或下属的违纪违法问题和不良风气不抵制、不斗争。有的明知干部有问题也不敢抓,在组织上调查处理时,千方百计“挽救干部”,反复找市委、纪委讲理由、作解释,主体责任流于形式。有的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稳定,怕影响单位荣誉,怕影响个人业绩的评定,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怕得罪人,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责任追究成为一句空话。

(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畅通。在目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下,一些基层单位纪检机构的编制、经费等没有真正独立,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纪检机关的执纪监督直接影响监督对象的绩效考核、干部使用,一些单位和领

导干部不愿接受监督,使得纪委监督执纪问责面临压力和干扰,这种情况越到基层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委履行监督职能。另外,一些职能部门或出于工作惯性,或因为不愿得罪人,对应该承担的监管责任不愿承担,过分依赖纪检机关“牵头”,导致纪检机关无法集中精力聚焦主业,监

督职能的发挥受到掣肘,而且越到基层掣肘越严重。

二是权力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增加了监督难度。从权力配

备上看,党政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一些重要领域和重点部门的权力较大,而且权力运行具有很强的封闭性、业务性,外部监督难以及时覆盖。从权力运行上看,制度约束刚性不强,有的制度不够完善,或者制度执行不严,影响了监督的严密性和有效性。从权力监管上看,存在边界模糊、职责不清的问题,同一事务多头管理、管理有“真空”的现象仍然存在,为纪委开展监督尤其是对履职再监督造成不利影响。

三是社会环境的复杂性为监督带来了挑战。从发展阶段

看,转型期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高发多发,特别是一些消极腐败现象面临纠而复生、查不胜查的困境,客观上增加了纪委执纪监督的难度。从社会文化看,中国社会延续形成的传统思想和文化,比如说人情观念、礼尚往来,在社会层面还比较普遍,社会监督意识还不强,这都对纪委执纪监督形成掣肘。从社会风气看,一些领域“潜规则”、“亚文化”盛

行,少数“容忍腐败”、“羡慕腐败”的腐朽观念还有一定市场,存有对纪委执纪监督不理解、不支持的心态,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纪委执纪监督的正能量。

四是工作方式方法不足制约了监督成效。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考核方式比较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臵不够科学,存在责任认定难、追责力度不大等问题。尤其由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还不够深入,导致一些监督工作在交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监督空白。

二、落实好两个责任的对策思考

4月11日至5月12日,中共xx政治局常委、xx纪委书记王岐山一个月内先后6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王岐山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这是王岐山自去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提出“两个责任”以来,再次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由此可见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实际工作中,怎样落实好两个责任呢?我们认为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守责任,敢于担当。各级党委必须深刻领会落

篇二:对基层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思考

对基层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思考

对基层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思考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是从严管党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是一个协调运作的有机整体,不可偏废,必须一同落实,一同推进。当前,县级以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中还存在压力传导逐级递减,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措施和建议。

一、强化压力传导,健全责任落实网络。一是在落实“两个责任”、从严管党治党方面,县“四大家”班子要做全县各级班子的表率,各级班子要做其他党员干部的表率。二是通过调度加强督办指导,研究具体问题,推进责任落实,将责任明确到党支部。三是各镇(区)、单位“一把手”要敢于负责、敢于真抓、敢于得罪人,带动干部作风转变和风气好转。四是要明确班子集体与“一把手”、主职与副职、上下级党组织之间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落实主体责任压力传导机制。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问责问效,在全县上下形成“各级党委(组)直接抓直接管、书记亲自抓亲自管、班子成员具体抓具体管”的责任落实体系。

二、强化监督制约,形成合力遏制腐败。一是注重发挥党内外群众、新闻媒体和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等监督主体的作用,落实民主监督的各项权利和措施,积极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二是畅通群众信访、舆论监督渠道,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三是各镇(区)、单位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点对象、关键环节的人、财、物进行监督。四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超前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腐败滋生,如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规范中介行为、规范项目建设行为等等。五是要加强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并提醒领导干部在决策、执行等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任期届满的主要领导,群众反映强烈、人大政协评议有反映或者组织掌握有关问题线索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纪委对审计部门移交的有关违纪违规线索应及时核查处理。

三、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一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对现有制度的清理规范,形成一套涵盖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监督制度等方方面面的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使权力运行范围限定在制度的“笼子”里。二是制度立意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从具体问题抓起、改起;条文要通俗、精简、管用、好用,便于执行和追责。三是要保障制度执行,对少数领导干部不按制度办事、“制人”不“制己”、凌驾于制度之上的行为要坚决遏制,重点查处。对在执行中搞变通,打“擦边球”的行为要严肃追究。四是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信访、舆情反映、监督检查等途径,了解党规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各镇(区)、单位党组织自觉按党章党规办事,用制度管党治党。

四、强化作风建设,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是各镇(区)党委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消除“为官不易、官不聊生”等消极认识和“占位不为、为官不为”的错误倾向,完善激励机制,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要重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入挖掘宣传正面典型,发挥道德感召力;要敢于曝光亮丑,对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体现查处震慑力,营造廉荣腐耻的社会氛围。三是要注重对党员干部党章意识、法纪意识、法治意识的培育,建立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学习、培训、考核长效机制。四是要全面掌握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经常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错误。五是要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追责。

五、强化案件查办,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一是要建立健全违纪违规行为及时揭露、发现和查处机制,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二是要紧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三是加强反腐败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反腐败全县“一盘棋”的局面。四是要建立巡访监察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巡访监察、受理网上投诉和信访举报等方式,发现干部违纪线索。五是重点查办“四风”、征地拆迁、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基层“小五长”(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典型,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六、强化责任追究,形成落实责任新常态。一是县委、县纪委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的启动机制、协调机制、督办机制、查处机制,让追责程序更具可操作性。二是要把握责任追究的政策界限,严格区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违纪违法当事人的责任的界限,严格区分集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个人责任的界限,严格区分领导干部是主动发现和纠正管辖范围内的腐败问题,还是失职渎职或故意隐瞒问题的界限。三是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不管是任原职的,还是已经调离、升迁、退休的,都要予以追究。四是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多种手段严肃责任追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坚决把那些不负责任导致重大问题发生的领导干部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

篇三: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践和思考

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践与思考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党委和纪委的角色承担和责任边界,这一决策部署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内涵和精神实质,是各级党委、纪委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本文从安吉县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做法入手,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以期对下一步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提供有益参考。

一、落实“两个责任”的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安吉县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纪检组织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一)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以守土尽责的精神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浑然一体。遵循这一指导思想,县委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xx纪委、省纪委全会及xx、省委领导同志关于落实“两个责任”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层层传导压力;打造落实链条,担当主体责任;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始终紧紧围绕“明责、定责、履责、问责”四个关键,一手抓谋划部署、一手抓督查落实,全面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注重教育抓“明责”,强化责任意识。县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

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计划,认真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县委常委会先后7次专题研究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工作,并多次组织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系列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对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同时,切实抓好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年初,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与15个乡镇(街道)和70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3月份,县委专题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加强领导干部岗位廉政教育;4月份,针对今年案件查处和信访举报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专门组织开展行政“一把手”财经纪律培训,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同时,继续抓好“干部任前廉政把关”、“廉政谈话”、“领导干部述责述德述廉”等工作,全面营造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良好氛围。

二是立足实际抓“定责”,细化责任分解。围绕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县委及时研究制定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案,并且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具体内涵和保障机制,切实推动“两个责任”标准化、具体化、规范化。同时,结合“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全面改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细化为“组织领导责任、强化管理责任、检查考核责任、示范引领责任”四大类16个小项,将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细化为“信访查案、监督执纪、教育引导、组织管理”四个方面12个小项,实行清单式考核。并且,结合安吉实际,研究制定了《安吉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将48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16位县领导、22个牵头部门、48个协办单位,进一步健全了“目标具体、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

三是强化督查抓“履责”,推动责任落实。根据省市要求,县委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并第一时间部署开展乡镇部门主体责任报告工作,全县所有乡镇(街道)、部门党委(党组)按要求向县委、县纪委进行了书面报告,其中15个乡镇(街道)和30个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口头汇报,乡镇(街道)实现全覆盖、部门达到75%。为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到位,县委还专门成立了县委巡察组,制定出台巡察工作办法,对巡察事项、巡察方式、结果运用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并且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巡察内容。截至目前,已完成15家单位的巡察工作,共发现涉及人事、津补贴等即知即改问题35个,已全部反馈并限期整改。同时,县委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除年底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全面检查外,平时还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比如对所有乡镇部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四是完善机制抓“问责”,严格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必须要有严格而刚性的责任追究制度。为此,县委始终高度重视以责任追究督促责任落实。今年,县委创新出台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约谈工作办法,从县四副班子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做起,自上而下,分类逐级开展廉政约谈,对于责任制落实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常规性约谈”,对于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实行“警示性约谈”,截至目前,分管县领导累计约谈39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同时,县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将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乡镇综合考核和部门争创效能机关考核中,并且与领导干部个人考核评价挂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并且,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一律实施责任倒查。

(二)紧紧抓住监督执纪问责这个“牛鞭子”,以敢于担当的精神落实监督责任 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县纪委坚持以推进“三转”为主题,以落实“监督责任”为主线,聚焦中心任务,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进一步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以“能监督”为前提,理清责任定好位。在转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县纪委就推进“三转”和落实“两个责任”,先后7次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同时,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上下联动,广泛开展“三转”大讨论、大实践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在找准职能定位上下功夫。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对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和精简,已退出或不再参与79个,仅保留15个,精简率达到84%。全面开展基层纪委书记分工兼职清理规范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纪委书记分工的通知,要求基层纪委书记不得直接分管人、财、物等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基层纪委书记“轻装上阵”。在强化力量保障上下功夫。今年9月,在全市率先完成县(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通过整合内部资源、优化人才结构,将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向监督执纪问责一线倾斜,确保真正把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

二是以“会监督”为关键,创新方式履好责。责任明确了,关键要看如何履职尽责。更加注重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变“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在查办案件上,县纪委全面强化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改变以往各成员单位之间仅限于线索移送、信息沟通的现状,更加强调案中、案后协调,同时,以案管室成立为契机,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巡察、执法监察等工作优势,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强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形成“资源共享、力量共聚、手段共用”的工作格局。全年共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370件次,办结信访件305

件;立案87件96人,党政纪处分94件105人,移送司法机关6件6人,直接追缴违纪款和非法所得140万余元。在正风肃纪工作上,全年共组织开展明查暗访50次,问责38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2起;同时围绕“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组织协调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廉政谈话、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公开通报等手段加强执纪问责。更加注重发挥再监督作用,变“四面出击”为“聚力攻坚”。比如,创新开展“群众点题+纪委命题”监察活动,坚持民意与问题导向,将“锅炉烟尘整治”等10个项目列为年度监察项目,加强对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委“再监督”的作用。

三是以“敢监督”为保障,严明纪律作表率。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离不开一支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今年以来,县纪委围绕打造“阳光纪检”队伍目标,全面加强纪检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在教育培训方面,全面实施“能力培养工程”,通过业务研讨、挂职锻炼、岗位练兵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委局干部文字综合、执纪监督、办信办案等方面的能力;同时,选调2名年轻干部,优化队伍结构,推行接访办信包干制,合理调配办案力量。在优化管理方面,坚持推行纪检监察工作项目化管理,围绕主责主业,将纪检监察年度重点工作具体化为18个项目,分解落实到各个科室,定节点、定措施、定责任,狠抓过程推进。在强化监督方面,开展了“走近纪委、走进群众”纪检监察开放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信息通报等形式,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开通“清廉安吉”微信平台,整合安吉党风廉政网、网络发言人等平台资源,进一步畅群众监督举报和利益诉求渠道。创新出台委局班子成员“双带双查”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委局内部监督管理十项制度,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创新出台基层纪委书记“责任清单”管理办法,设定5个方面18项的“工作责任清单”和8个方面的“工作负面清单”,并将“责任清单”管理情况纳入基层纪委书记个人考核评价,督促基层纪委书记科学履责。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32468.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