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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店员工会的相关要素分析

时间:2019-08-19 14:25:26 来源:免费论文网

民国店员工会的相关要素分析 本文关键词:店员,民国,要素,工会,分析

民国店员工会的相关要素分析 本文简介:店员工会是20世纪20年代大规模民众动员的产物,也是促成国民革命运动走向高潮和取得一系列胜利的重要因素。目前,学界之于店员工会的研究还较薄弱,且侧重于店员工会的外部关系、劳资纠纷①,其内部功能诸如领导层、会员之间的互动,工会的职能发挥等,尚缺乏研究。本文拟对之略作探讨。  一店员组织形式的沿革   

民国店员工会的相关要素分析 本文内容:


  店员工会是20世纪20年代大规模民众动员的产物,也是促成国民革命运动走向高潮和取得一系列胜利的重要因素。目前,学界之于店员工会的研究还较薄弱,且侧重于店员工会的外部关系、劳资纠纷①,其内部功能诸如领导层、会员之间的互动,工会的职能发挥等,尚缺乏研究。本文拟对之略作探讨。

  一 店员组织形式的沿革
  
  早在明末清初时期,就有以店员为主体的行会组织,“以就工资、工作环境进行讨价还价”②,只是数量不多,普遍的情况是店员和店东一起加入该业公所,或是组建以店员为主体的团体,但仍隶属于该业公所。加入公所后,店员的会员权利是有制度保证的,上海面粉业店员争取公所管理权的斗争即其会员权利的具体体现③.

  手工帮也是店员的一种组织形式,各业均有一帮,同一职业而有许多分业者,则每一分业各有一帮。与会馆、公所类似,手工帮具有排他性,“不入帮不得在本业受雇”,并限制招收学徒,苏州蜡笺业、印书业、硝皮业雇伙曾逼令店主辞歇“超额”学徒④.

  随着经济近代化的推进,传统行会中原有的师傅-伙计-学徒的三级结构被打破,孕育出以经理人和业主为限的同业公会及以雇员为主的职工会、联合会。上海药业伙友联谊会,即以“药材业及医学业”店员为限,“将来店主如有苛待伙友之处,即可由会公决对付维持办法,惟伙友中亦不应有越轨举动”⑤.

  店员组建自身团体的活动引起了新兴政治集团的注意,引导店员组织参与“救国”的集体行动成了新兴政治集团“改造中国”的工作内容。在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影响下成立的以上海店员为主、包括中小商人的工商友谊会,广州国民政府支持成立的店员工会,及截然分离于“落后阶级的商民”①的工人话语定位,均是这一思路的体现。

  国民革命运动兴起后,国民党人对中小商人的认识有了一定的变化,“商民受帝国主义与军阀直接之压迫较深,故商民实有参加国民革命之需要与可能”②.关于店员的组织界定亦有了相应的调整,“店员是商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店东确有密切的关连,确有共同组织团体,来参加革命的必要与可能,绝对没有如无产阶级的产业工人与资本家之分别,所以组织商民协会,就许可店员加入”③.

  但店员是“受店东薪水而卖劳力的工人,当然有组织工会的权利”,隶属商民协会事实上“剥夺”了店员的组织权利,“亦足以防害商民协会的组织”,“同一的商民协会内,发生种种困难的问题,甚至店员店东双方顿呈分裂的现象”④ .上海市党部商民部因而要求明确划分商人、店员标准,“商人部所谓商人,是否有阶级性的,专指商业资产阶级及大小店主,而不及店员。店员是否应立职工部,而不受商人部管辖?”⑤1926年9月22日,国民党中执会常务委员会第60次会议通过“店员原属职工,应隶属工人部,以归划一”议案,阶级色彩鲜明的店员工会纷纷成立。截至1926年年底,广州成立店员工会16个,汉口、武昌成立店员工会38个⑥.杭州仅1927年2~5月间即成立店员工会18个,上海“大部分行业的店员于一九二七年三月前后建立工会组织”⑦.随着强制入会的推行,店员工会很快成为各业店员的主要组织形式。比如广州市,截至1926年10月,94%的估衣业店员加入了该业店员工会,报关业为93%、经纶业为80%、土洋匹头业为81%、绸缎布匹业为86%、陶瓷业为92%、当押业为83%、毛料什货业为85%、煤油类为72%、爆竹业为70%⑧.

  二 店员工会的制度建构
  
  店员工会及所属各业店员工会是经政府批准成立的垄断性社团,各业店员自动成为其会员并需向工会登记注册,“以某项商业为范围,在此规定范围内之同业,均得加入本会,以资保障,不得另组别会,破坏同业组织”⑨.上海店员总会即以烟兑业店员另有组织,与“本会所属之下本有烟兑业职员公会之筹备”相左,“忠告全埠烟兑业职员,须集中统一组织之下”.强制入会也是店员的组织传统,“不入会不允许在城做工”.国民革命时期,店员运动出现的过激行为,可以说是强制入会的一个注脚,“凡在工会任职者,不得辞退;店员有重大过失者,可以辞退,但须由工会另行介绍补充”.武汉工商联席会议通过的“店家加用店员时,由店员总工会设立的职业介绍所负责推荐”的规定也事实上认可了店员工会强制入会的做法,因为不加入工会店员就无法进店入职。当然,强制入会的做法受到一定的指责,“店员工会的大毛病,就是在于管理权。店东请一个伙计,也要由工会分发,这非改变不可”.内部治理结构关系到店员工会的动员能力、运行绩效及利益表达方式。店员工会的会务由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委员会设文书、理财、宣传、调查、交际、庶务、救济七科。文书科负责办理来往文件的拟稿、缮写、印刷、保管及议案之记录、汇编;宣传科负责宣传、教育事项,如出版刊物、创办补习学校、图书馆等;调查科调查同业生活状况、死亡统计及所属商店的营业状况;交际科负责对内对外之接洽、交涉、联络;理财科负责经费、收支、审计等事项;庶务科办理会内之管理及购置;救济科办理会员之职业介绍、同人储金及各项救济事项。从实践层面观察,店员工会的结构设想基本得以实施,上海店员总联合会的秘书股、组织股、教育股、经济股、交际股,武汉店员总工会的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交际部、职业介绍所、经济保管委员会,大体遵循了文书、理财、宣传、调查、交际、庶务、救济七科的制度构想。

  全体会员大会、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分会、支部、小组依据章程形成了店员工会的层级结构。代表大会是店员工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执行委员会是其执行机构。执行委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人数依店员工会的规模有所不同,一般是7名执行委员、5名候补委员,执委互选常委组成常委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街坊或马路同人,“以十人选举一人为标准进行选派,如该街坊或马路不及十人者亦得选派一名”.一般来讲,政府部门并不干涉店员工会的选举,只是以“事后追认”的方式对其推选的执委及常委进行“鉴核备案”.建立一个囊括所有会员的基层组织,是发挥团体组织影响力的重要环节。“本会组织单位,为街坊或马路支部。每一街坊或马路之同一商业店铺店员,须联合组织为一支部”①.武汉店员总工会的15个分会,设立基层支部1639个,辐射会员31 142名(具体见下表),每名入会店员都有自己的归属支部。从实践层面观察,基层组织基本实现了整合入会店员的制度设想,“每次开支部干事联会时,莫不在未开会以前之半点钟到,从整齐严肃中,可以见其组织力量了”②.【1】

  

  三 店员工会的运行实效
  
  店员工会的制度构想在实践层面的运行效果,可从经费、领导层、行业主体三方面进行考察,包括经费来源、支出情况,领导人与普通店员的立场异同,工会内部的行业分歧等。

  经费关系到店员工会运作中的立场、地位与功能发挥。上海药业伙友联谊会因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而日处窘乡,“各会员之热心扶助者,固不乏人,而畏首畏尾,并每月小洋二角之会费亦吝而不缴者,亦复不少”④.店员工会的收入以入会费、月捐为大宗,“入会时每人缴纳基本金,不得超过五元”,“每月月费,不得超过工金3%,惟失业者不在此例,但须该会员亲到本会报名,方许免纳”①.特别捐、会费结余的经营获利、出租会所的租金也是工会收入的重要来源。店员工会的支出包括办公费、交通费、房租、伙食费及其他临时性开支(具体见下表)。工会聘请的文书、书记员、门卫等的薪资,办理公益教育、店员救济及向社会捐助的慈善或救济款项也是店员工会支出的组成部分。【2】

  
  不同地区,店员工会的经费状况不尽相同。上海药业伙友联谊会经费匮乏,武汉店员工会则“经济日加充裕”:截至1927年6月31日,结余16 344.63元---中央银行存8000元,本部存8344.63元②.经费充足的店员工会,有能力对入会店员进行风险救助以增强工会之于会员的向心力,其政治经济活动较为自主且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武汉店员工会主导的店员运动一度成为武汉工人运动的核心。经费匮乏的店员组织则会务不举、负责无人,以致无形解散。

  团体组织的领导层是各自所在社团的主要决策者,他们的政治倾向可以影响到团体组织的政治立场,内化为社团的群体诉求。店员工会虽对职员的选用具有自主权,但党派势力在店员间的渗透使得能在工会任职的多不是普通店员。比如武汉店员总工会,中共党员占了执委的三分之一③.即便是普通店员,担任领导人后身份发生变化,立场亦随之改变。武汉店员总工会第一分会理事长蔡子贞,原系药材店售货员,担任第一分会理事长后,辞去店员工作,成了“脱产干部”.并且,蔡与隶属于第一分会的叶开泰药店老板叶凤池往来密切,叶开泰每月发给蔡80元工资,作为回报,叶开泰药店发生劳资纠纷时,蔡子贞出面调解④.

  活跃于店员工会的不是普通店员,甚至于根本就不是店员。店员工会的立场不完全是普通店员经济、政治利益的诉求体现,其团体活动,普通店员自然谈不上积极参与,“店员虽有联合会之组织,而大多数商店伙友,均以总工会之恣睢跋扈,不愿受其指挥”⑤.

  店员工会属于行业联合组织,由于组织程度不同,各业店员工会对筹建店员总工会的态度及担任的角色各不相同。上海店员总联合会,以商务印书馆发行部职工会、华洋布业公会、估衣业职员公会、南货业职员公会、药业友谊会、煤业友谊会、典质业同人会、商余社、职工青年会等9团体为执行委员①,其中,华洋布业公会、药业友谊会、商务职工会、典质业同人会、商余社为常务委员②.广州店员总工会,以当按押工会、大新俱乐部、经纶工会、先施俱乐部、真光俱乐部、西药店员工会、银行职工会、土洋匹头工会、土洋杂货工会、纱绸工会、炮竹工会等为执行委员③.

  与之相应,店员工会内部存在着行业利益分歧。由于店员工会是以行业为区分设立分会和支部,行业利益分歧往往导致总会与分会、支部之间的迥异立场:店员总工会对于分会、支部等,不能完全指挥,以致工人不能完全执行纪律④;上海米业职工会第一分会委员陆文照,出而组织第二分会,两会因而发生纠纷⑤;第二、三分会合并改组后,上海先施职工会以“前第二分会欠款有一千九百元之多,显系少数人把持会务,至财政如此混乱”为由,要求工统会调查账目,“绝对不能承认”⑥.

  四 店员工会的主要活动
  
  店员工会成立后,店员利用工会组织,向“店东方面猛力进攻”,着力点为“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环境,限制店主辞退店员”等经济要求。翻检20世纪20年代店员工会主导的罢工事件,大多包含“增加薪水,以□□元为最低限度”“每年加薪一次,至少□□元”“不得无故辞退职员”“不得任意辱骂店员,学徒不得做分外的事”等要求。

  但是,店员工会主导的经济斗争存在着过激行为,“三四家设一工会店员支部,费用要店东负担,稍有异言或央词,童子军、纠察队即刻上门,店东谁敢归店?”“所谓‘店员工会成立,停止营业一天’的标语,几无店无之,故千百成群,整队游行者,日必数起”⑦.店员运动较为激烈的武汉市,“农工团体每昧于社会经济之观察,常对雇主提过度之要求,甚或以武装纠察封闭厂店,强行雇主行不可能之条件”⑧.尤其是“用人之不能自由”“店员有店员工会之保障,万难任意辞退”⑨,“现在工人也不能辞,店也不能关,只有坐吃山空,同归于尽一条路了”.为此,武汉店员总工会要求“各业店员工友,尤须严守工会纪律”“不得自由行动,而伤双方感情”“店员工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假工会名义而□职守”.上海店员联合会要求加薪以店东的经济能力为限度,每次加资,最高不得超过原薪80%(6元以内者不在此限)。

  作为店员利益的代言者,店员工会对国内政局的发展有基于自身利益考量的倾向性。国民革命时期,店员工会以实际行动支持“保障劳工团体,并扶助其发展”的国民党政权,“(店员)一听炮声,立即紧闭店门,停止营业”,站在门外高喊“援助上海工人打倒孙传芳、援助上海工人打倒帝国主义,拥护国民政府、工农商学兵大联合,北伐胜利万岁,国民革命万岁”.汉口店员工会函召该会会员如期全体参加武汉各团体欢送四军伤兵回粤,武汉店员总工会集款4000元慰劳国民革命军,并派宣传队分途宣传救护伤兵事瑏瑶.上海特别市政府市民公会成立时,店员总联合会、药业友谊会、南货业职员公会、新新职工会、估衣业职员公会、洋货职员工会、报关业职员工会一致通电拥护①.“四一二”事变后,武汉店员总工会呼吁“全国民众,速奋起为上海工友后盾”,与“压制工农运动”的蒋介石“决一死战”②.国共合作破裂后,店员工会选择了实力更为雄厚的国民党,而不是标榜劳工利益的共产党,也是维护店员职场生活正当性这一具体利益的体现。

  作为社会团体,店员工会积极参与民族主义运动,以彰显自身存在和影响力。五卅惨案后,上海店员联合会“致电执政府,劝各商店不进某货”③,对于上海总商会“单独对英,急于日本调解,接受无理之条件”的行为,表示“诧异”,望其“深思熟虑”④.一·三惨案后,成都店员联合会组织500余人参加反英运动,武汉店员总工会呼吁“不帮英国人做工、不给英帝国主义食料、对英经济绝交、打倒英帝国主义”⑤.至于武汉外国银行行员因要求改良待遇遭拒而进行的罢工,钱业店员工会出于“同一阶级的利益”考虑,给予“切实的援助”,“通告各支部,对于外国银行收纳事件,概不照理”⑥.为支持上海反英罢工工人,武汉店员工会发起捐款活动:武汉米业店员工会捐200元,武汉铜业店员工会捐78.97元,武汉店员总工会捐1000元⑦,武汉钟表眼镜店员工会捐85元,汉口棉业店员工会捐150元,汉口铁路转运店员工会捐120元,汉口铁业店员工会捐165.8元,武汉堆栈店员工会捐100元⑧,武汉杂货店员工会捐100元,武汉银业行员工会捐187.5元,武汉水土果帮店员工会捐8元⑨.

  救济会员是店员工会制度设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扶助同人、介绍职业”.上海药业职工会、南货业职工会、武汉店员总工会均设有专门机构,负责介绍失业店员瑏瑠.但店员工会的救济活动多缺乏切实可行的实施措施,只是寄希望于“中小商人能与我们一致来救济失业店员的痛苦”,对“受了反动派的挑拨故意破坏革命联合战线”的店主,“只好静待而已”.

  五 店员工会的存废之争
  
  店员工会成立后,即便是形式上,店员与店东亦处于对立地位,“工商界的许多纠纷也即由此而起”:在1926年10月开始的武汉工潮中,数量最多且迁延难决的罢工实际上主要是由店员发起的。

  这些店员工会是按行业组织的,因此一旦罢工,便波及整个市面,其中小商店受到的冲击最大.劳资纠纷无疑会影响到商业的发展,进而影响到国民党对待店员工会的态度。

  1927年6月15日,国民党中执会政治委员会第29次会议,限制店员运动成了会议的主要内容,“店员工会同商民协会多少要有一点牺牲的精神,退让的态度”,“如果每一个店员都要起来打倒他的店东,世界各国也没有这种办法”.6月22日召开的国民党中执会政治委员会第31次会议,个别执委主张取消店员工会,“工商间本不会有冲突,最大的原因就是店员工会”,“连许克祥也晓得取消店员工会,真是为商民解除痛苦的工作,我们是一点没有做到”.即便是不同意解散店员工会的执委,也认为需要寻找一个妥善解决的办法,“现在或是根本上不要他们存在,或是将他们并入商民协会,或许他们存在而加以改善,总要有一个办法”.会议最后决定:“关于店员工会应否存在的问题,分两方面来做,一面由本会函总工会、商民协会及总商会用书面陈述意见;一面由中央工人部、商民部切实调查”①.

  对于“店员工会应否存在”,国民党中央商民部主张“暂时维持现状”,对店员工会的过激行为予以告诫:店员工会是有错处,但决不能根本取消工人运动,将它解散,然当严为纠正和警告;关于商店的用人、裁员等权,应予店东有相当的自由;商民的资本,政府须明文制定保护法②.国民党中央工人部支持店员工会继续存在,并明确反对汉口总商会“店员可组织团体,但不应隶属于工会系统”③的建议,强调店员与店东的“利益不同,志趣互异”“为店员计,为店东计,为革命前途计,店员工会都不应该改隶商民协会”④.汉口商民协会执委会认为“店员工会或有组织上之瑕疵,店员也有幼稚之行动,则或为局部问题,或为过去事实,均不能影响店员工会之存在。惟望善为整顿,严加纠正”⑤.

  结合总工会、总商会、商民协会以及国民党中央工人部、商民部的书面报告,国民党中执会指派汪精卫、孔祥熙、孙科、苏兆征、吴玉章负责审查“店员工会的存在问题”.1927年7月27日,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第41次会议议决,“店员工会着改为店员总会,归当地党部商民部指导监督”⑥,“(店员工会)与商民协会同隶商人部之下,两方之利益,既易调节,一切纠纷,自可减少”⑦.在此基础上回归店员加入公所的旧路,“查店员系辅佐商业主体人经营商业,在商法上为商业使用人,其性质与店主同属商人,应与店东混合组织”.1929年颁行的《工商同业公会法》规定店员有参加工商同业公会的机会,“当无另设店员职工会之必要”⑧,“职工会及工会,因工会法无明文规定,店员不得加入”⑨.

  加入同业公会后,店员表达诉求的合法平台丧失。尽管公司、行号店主担心“店员人数恒在三四十人以上”,如依《修正工商同业公会法施行细则》第10条规定,则“同业公会组织之成分,将为三与二之比,终必成为雇员运用之团体,与同业公会组织之原意根本消失”.事实上,“店员推举代表”不过是书面之词,同业公会会员代表名额实以企业资本额为标准。即便是参会代表,店员也难以左右同业公会的决策,因同业公会往往规定“以经理人或主体人为限”.同业公会有时还以店员已有组织为由,拒绝其加入瑏瑢,店员组织“名存实亡”.

  六 结语
  
  店员是一个“商人,是做生意的”,却以工会的形式取得了有组织有纪律劳动者的话语定位,巨大的角色反差及阶级认同,毋庸置疑有被动接受精英分子生活观念及意识形态的因素。与之相应,店员工会的兴起沿革及政治经济活动,有外力影响的明显痕迹。

  作为社会团体,工会应是工人利益的代表者,“必须学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组织中心而自觉地进行活动,把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作为自己的伟大任务”.但具体到店员工会,“联络感情,交换知识,互助扶助,共谋福利”的组织章程,明确表明其是一个为同行谋取福利的“福利者”及劳、资、政关系的“协调者”,而非明确的店员利益代表者。

  从各地店员总工会执行委员、常务委员的组成状况观察,人数多、分布广,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以及店员组织较为完备、对店职员教育程度要求较高的行业是店员总工会的主导者、行业主体。不同行业在店员总工会中有着不同的利益获取设想,这无疑会削弱店员群体的同质性,进而阻碍店员工会对处于权力下游的店员群体的利益代表。

  店员工会是店员表达诉求的合法平台,其强制性会员资格为将店员利益集结在工会这一单位空间内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店员入会后,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弹劾职员权、提议及表决权”.但是,店员“自主选举”产生的工会执委并不一定会对店员负责,事实上执委的职位去留及职务升迁,亦不唯店员马首是瞻。党派势力在店员间的渗透使得普通店员难以在工会任职,领导层代表的不是普通店员的利益,店员诉求无法在工会组织内顺畅表达。店员工会的团体行为与店员个体及行业诉求之间的差异,使得将店员团结在工会周围的制度设想无从实现。尤其是领导层发生蜕变,开始鱼肉店员的时候①,店员工会不但不能起到任何利益代表作用,反而会导致自身存在合法性的质疑。

  国民党对店员工会的摇摆态度,着眼点在于自身的“革命”需要。支持店员以工会的合法形式进行活动,目的在于动员店员群体参加国民革命,“其在国民革命上,即占地位重大”②.要求店员加入工商同业公会,则是调和劳资纠纷的现实需要,“彼此既共同组织工商公会,自能祛除隔阂,减少纠纷,即偶有纠纷,亦可援用民法之规定,以求解决”③.

  店员工会主导的店员运动是国民革命时期大规模社会动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后来实际上成了工人运动的核心④.不过,激烈的店员运动并没有“失控”,而是时刻掌控在国家政权的许可范围之内,更多的是以政治参与的象征,为国民政府获得合法性提供依据。即便是国家政权以断然方式“取消”店员工会,店员及其组织也仅仅是感到“压抑”,没有坚决的对抗表现。应当说,作为社会团体,店员工会帮助政府实现社会控制的政治职能较为凸显,有与国家政权合作的明显趋向。但职业职能较为模糊,并不能代表所属店员的整体利益,更遑论将店员的内在诉求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政府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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