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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造师注册网

时间:2017-03-30 05:57:4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流程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流程

网上申报网址:中国建造师网(http:///),进入中国建造

师网后,选择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选择省份 ,点击旁边的进入。(注意下方的提示:运行本系统的先决条件:您的计算机必须已经安装了

Microsoft .NET Framework 2.0,建议下载3.5以上的版本)

进入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后,

1、首先需要下载身份锁驱动,并安装在电脑上,然后需要重新启动电

脑(注意安装驱动时请不要将锁插在电脑USB口上)

2、重启后,请将加密锁插入在电脑的usb接口处,然后进入建造师注册

申请个人登陆入口,在界面左边下载二级建造师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并安装在电脑上。 杭州华夏优职。

3、安装完毕后,在屏幕左下角“开始—程序”中找到二级建造师个人

版,填写需要申报的建造师个人资料,并保存。

4、之后进入企业登陆入口(新申办的企业在第一次登陆时需要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在左边界面选择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点击“导入个人信息”按键,并导入刚才填写保存的个人信息。

5、导入完成后点击建造师信息前的对勾,然后点击“上报”;把申报状态选为“审查中”,点击建造师信息的“查看”按键,弹出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格,打印即可。 杭州华夏优职。

6、最后选择建造师信息前的对勾,点击“生成汇总表”按键,打印即

可。

篇二:建造师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建造师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一、持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在取得建造师资格后如何申请建造师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答:二级临时建造师在通过考试取得建造师资格后,应及时申请建造师注册,注册前须先注销原二级临时建造师,注销二级临时建造师业务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办理,省厅在收到注销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发文办结,材料不齐全的将退回全部材料,省厅审批办结注销注册后方可办理建造师初始注册。

邮寄申请二级临时建造师注销注册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二级临时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注销注册汇总表

(注册系统上报后打印生成,具体操作步骤见本中心网站“帮助中心”栏目的“常见问题解答”);

2、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印章;

3、建造师初始注册所在企业与二级临时建造师所在企业一致的,企业出具“注销声明报告”声明注销注册人员将在原单位申请建造师注册(注销声明报告.doc下载);建造师初始注册所在企业与二级临时建造师所在企业不一致的,应提供原二级临时注册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未提供解聘证明原件的不予受理)。上述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材料上另附注销申请人员的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邮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10. 联系电话:0591-87617396 邮编:350003 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贴一寸彩照两张)、汇总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注册系统发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须提交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无需提交);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者应当提交达到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目前暂不需提交);

6、申请初始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申请水利水电、公路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汇总表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级临时建造师注销注册具体网络操作步骤如下:①登陆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管理系统 →②点击个人申请入口 →③ 通过右手边登陆口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进入系统界面(注册号为临时执业证书注册编号,初始密码0000000) → ④点击注销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销信息的填写(勾选注销原因为法律法规规定应注册原因),保存后该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企业版 → ⑤点击企业申请入口,展开“注销注册”子目录,点击“人员注销审核”→ ⑥“未上报”状态下先点击“操作”栏中的“审核”项,核对信息并保存,信息转入“已审查”,然后在“已审查”状态下点击“上报” →⑦在“已上报”状态下点击“查看”打印出申请表,在注册中心网站首页左下方“下载专区”中下载“建造师注销注册汇总表”填写,备齐其他材料一并报送至省厅政务中心4号窗口。

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需要什么材料,怎么操作?

答: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汇总表(附U盘等电子文档);

2、身份证复印件(须核验身份证原件);

3、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申请人须提供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遗失声明必须体现该人员的姓名、注册证书编号或执业印章号及证件的单位名称);

4、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申请人须提交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申报材料按一式一份提供。

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具体网络操作步骤:①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 ②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③ 通过右手边登陆口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进入系统界面 → ④点击遗失补办,按照系统提示完成遗失补办信息的填写(填写原因,勾选备注项),保存后该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企业版 →⑤进入企业版,点击“遗失补办”在 “未审查”状态下点击审查并保存,信息将自动转到“已审查”状态

点击上报 → ⑥ “已上报”状态下点击“查看”打印出申请表,汇总表由本网站首页的下载专区下载。备齐其他材料后一并报送至省厅政务中心4、5号窗口。

三、建造师重新注册需要什么材料,怎么操作?

答:重新注册所需材料同初始注册。

重新注册具体网络操作步骤:①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 ②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③ 通过右手边登陆口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进入系统界

面 → ④点击重新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完成信息的填写,保存后该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企业版 → ⑤进入企业版,点击“重新注册”在 “未审查”状态下点击审查并保存,信息将自动转到“已审查”状态点击上报 → ⑥ “已上报”状态下点击“查看”打印出申请表,备齐其他材料后一并报送至省厅政务中心4号窗口。

四、建造师变更注册需要什么材料,怎么操作?

答:变更注册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需本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2、建造师变更注册汇总表(需提供电子文档,以U盘或光盘形式;本中心网站首页左下方“下载专区”中提供下载);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变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商核准通知书或内资情况登记表;单位更名涉及不同等级的建造师,需要根据不同等级的建造师进行汇总,并且申请表上有体现的所有证件都需要带齐;

6、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7、建造师变更注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出省变更注册(跨机构变更)人员有关材料应当增加一份。

变更注册具体网络操作步骤:①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 ②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③ 通过右手边登陆口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进入系统界

面 → ④点击变更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变更信息的填写(调入企业名称查询需输入全称),保存后该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调出企业版 → ⑤调出企业操作部分:进入企业版,在变更注册中点击“人员调出” → “未调出”状态下先点击“操作”栏中的“审核”项,填写审核时间并对人员信息进行确认保存,然后在点击“同意调出”,此时变更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到“未调入”状态 → ⑥调入企业操作部分:进入企业版,在变更注册中点击“人员调入” → “未调入”状态下点击“同意调入”后,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已调入”状态→ 在“已调入”状态 下点击“操作”栏中的“审核”项,填写聘用时间并保存,点击上报人员就转入“已上报”状态→ “已上报”状态下点击“查看”打印出申请表,备齐其他材料后一并报送至省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

注意事项:1、若需修改变更人员信息或取消变更申请其操作程序与申报程序相反,即由“省级退回” →到“调入企业”点击“不同意调入” →到“调出企业”点击“撤销”申请→人员信息返回个人版;

2、变更注册调入企业查询时需输入全称;

五、建造师注销注册需要什么材料,怎么操作?

答:注销注册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1、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汇总表(注销一级建造师需提供电子文档,以U盘形式;本中心网站首页左下方“下载专区”中提供下载);2、资格证书复印件;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4、符合《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需提交原件查看后退还)(注销声明报告下载)。

注销注册具体网络操作步骤:①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 ②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③ 通过右手边登陆口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进入系统界

面 → ④点击注销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销信息的填写(勾选注销原因),保存后该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企业版 → ⑤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申请入口,展开“注销注册”子目录,点击“人员注销审核”→ ⑥“未上报”状态下先点击“操作”栏中的“审核”项,核对信息并保存,然后在点击“上报”,此时注销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到“已上报”状态 →⑦“已上报”状态下点击“查看”打印出申请表,备齐其他材料一并报送至省厅政务中心4号窗口。

六、建造师增项注册需要什么材料,怎么操作?

答:增项注册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1、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汇总表(需本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2、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3、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须提交注册证书复印件; 4、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超过三年

的,应提供增项专业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暂不需要);5、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须交回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报形式、程序及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具体网络操作步骤: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 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 通过右手边登陆口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进入增项系统界面 → 点击增项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增项信息的填写,保存后该人员申请信息将自动转入企业版 → 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申请入口,“未审查”状态下“操作”栏点击“查看”核对人员信息无误后保存,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到“已审查” → “已审查”状态下点击上报,之后在“审查中”状态下打印出汇总表和申请表。备齐其他材料一并报送至省厅政务中心4号窗口。

注意事项:1、增项、变更、注销等注册登录入口填写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必须与初始注册时所填写的保持一致,其中资格证书编号:一级为执业资格证书中建设部红印下的7位流水号;二级为执业资格证书中福建省建设厅印下的6位流水号或闽建造(二)+6位流水号,初始密码为0000000。2、二级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编号无需填写闽建造(二)字样。

七、建造师单位更名需要什么材料,以及怎么操作?

答:建造师单位更名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更名申请表、汇总表(附U盘等电子文档,汇总表在注册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新设立企业无需提供)、以及工商核准通知书或内资情况登记表或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单位更名具体网络操作步骤:①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 ②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入入口 →③进入系统界面 → ④点击变更注册下的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变更信息的填写(更名后的新企业名称),保存后,点击上报就转入打印→ 打印出申请表(所有人员汇总在一起,不需要个人另外提供材料),备齐其他材料后一并报送至省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

注意事项:1、单位更名的企业必须将所有已注册的建造师人员执业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准备齐全,进行统一更名;2、建造师人员要分开分别汇总,提供四份以下的材料,例如某企业分别有一级建造师、一级临时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四个级别的师种就分开分别汇总,完整的材料就要提供四份。若某企业只有二级建造师,就只要提供一份完整的材料即可;3、单位更名必须在企业没有任何建造师的业务下才可以提出申请单位更名,若更名栏无法上报就说明企业锁中还有人员在业务办理中,是无法提出申请的,请清空所有业务。

篇三:一、二级建造师注册指南

二级建造师注册指南

一、初始注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

1、聘用企业将《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报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各主管部门负责核对原件并将复印件存档)。

2、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申请人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和《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企业申请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专业)》报省建管局。

二、变更注册

(一)执业企业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5、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6、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二)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注册建造师自然情况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监管平台”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增项注册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重新注册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4、逾期申请重新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注销注册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注册建造师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执业印章和注册证书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污损更换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二)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省辖市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需注明:姓名、专业、证书编号和聘用企业名称)。

七、延续注册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二)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三)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说明:

1、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申请人将材料报送至企业所属的省辖市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由省辖市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统一报送省级主管部门。

2、办理初始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业务。

3、变更注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核对、加盖印章后,到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便民服务大厅注册窗口办理。

4、增项、重新注册、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申请人直接到企业所属的省辖市主管部门办理。

5、各主管部门是指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表。

6、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网址: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有关材料扫描件上网。

7、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参照办理。

一级建造师注册指南(暂行)

一、初始注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 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份数:

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3、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申报程序:

1、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报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

2、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汇总表连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报省建管局。

二、变更注册

(一)执业企业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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