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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豆饼回家读后感

时间:2017-03-14 06:47:1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案例分析

合同标的物及其质量、数量、包装练习题

3 、我国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签订出口一批大豆合同,数量为 1000 长吨,单价为每长吨 80 英镑 CIF 利物浦,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 14% ,杂质不超过 2.5% 。成交前我方公司曾经向对方寄送过样品,签约后又电告对方,“所交货物与寄送样品相似”。货物运抵英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货物品质比样品低,并且出具了当地的检验公司的检验证明,由此向我方提出降价 5% 的要求。而此时,我方留存的复样已经遗失,但我方坚持所交货物品质符合合同的规定,并且有装运前的商检证明为证,所以坚持拒绝降价。双方争执不下,请问如何处理 ? 4 、我国某公司与日本一客户签署出售驴肉 25 公吨合同,按合同规定,该批货物应该装于 1500 只箱子,每箱净重 16.6 公斤。按此规定装货,则所装总重量应该为 24.9 公吨,所差 100 公斤可以不再补交。当货物运抵日本后,海关人员在抽查该批货物时候,发现每箱净重不是 16.6 公斤而是 20 公斤,即每箱多装了 3.4 公斤,因此,此批货物实际总量 30 公吨,但是,所有单据上均注明装了 24.9 公吨。由于货物单据上的净重与实际重量不符,日本海关认为我方有帮助客户偷税嫌疑向我方提出异议。客户也以所交货物包装不符合同规定,不利于在当地市场销售为由,拒绝提货,拒绝付款。问:我方应该如何解决该案例?应该从该案例中吸取哪些教训?

5 、我某出口公司向外商出口一批苹果,合同及对方开来的信用证上写的是三级品,但卖方交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库存告罄,于是该出口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不另收费”,请问:卖方这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6、中国某公司从国外进口某农产品,合同数量为100万吨,允许溢短5%,而外商装船时共装运了120万吨,对多装的15万吨,我方应如何处理?

7、我国某出口公司对外出口一批罐头,合同规定数量为454克×24听纸箱1000箱.我方根据库存情况,实际出口454克×48听纸箱装500箱.外商以我方包装不符为由拒收货物,问:外商拒收是否有理,为什么?

答案3、答:复样丢失,无论据,凭样买卖以样品为交货标准,若买方可以提供样品可以再检验。

4、答:责任在我方,尽量和解,可以采取降价的方法,注意包装条款对包装的要求。

5、卖方以好顶次的做法很不妥当,原因如下:

⑴在国际贸易中 , 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 , 否则买方有权提出拒收和索赔 ⑵该公司以好顶次的做法 , 是和合同不符的 , 在出现价格下跌情况下 , 买方仍可能提出拒收或索赔 .

⑶出现此种情况 , 我方应采取主动措施 , 将情况电告对方 , 与买方协商寻找双方都可接受的解决方法 . 但需注意无论采取何种解决措施 , 发货前都要征得买方同意和确认 , 以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 .

6、《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全部多交货物或部分多交货物 . 故而 , 对多装的 15 万吨 , 我方可以全部拒收 , 也可收取其中一部分 .

7、外商拒收有理 .

在进出口交易中 , 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合同 , 如一方行为与合同规定不完全相符 , 就构成违约 . 在本案中 , 我方虽未改变交货总数 , 但却改变了包装件数 , 与合同规定的包装条件不符 , 因此已构成违约。

合同中的检验、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条款

1、上海某造纸厂以 CIF 条件向非洲出口一批纸张,因上海与非洲的湿度不同,货到目的地后因水分过分蒸发而使纸张无法使用,买方能否向卖方索赔?为什么?

2、国内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以 CIF 条件向法国采购奶酪 3 公吨,价值 3 万美元,提单已经收到,但货轮到达目的港后却无货可提。经查,该轮在航行中因遇暴风雨袭击,奶酪被水浸泡,船方将其弃于海中。于是我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请问:保险公司能否拒赔?我方应向何方索赔?

3、A 商场进口一集装箱彩电,通关后由承运人 B 公司另雇 C 运输队运往北京。运送的集装箱车在中途翻车,电视机部分受损,在 A 、 B 、 C 、三方都已投保了一切险的情况下,

A 商场应向何方索赔?

4、广州伞厂与意大利客户签订了雨伞出口合同。买方开来的信用证规定, 8 月份装运交货,不料 7 月初,该伞厂仓库失火,成品、半成品全部烧毁,以致无法交货。请问:卖方可否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交货物?

5、国内某公司于 1990 年 11 月 2 日与伊朗签定了一份进口合同,交易条件为 FOB。后因海湾战争爆发,我方接货货轮无法驶抵伊朗,到 1991 年 4 月海湾战争结束后,我方方能派船接货,而外商以我方未能按时派船接货为由,要求我方赔偿其仓储费。外商这一要求是否合理?

6、国内某研究所与日本客户签定一份进口合同,欲引进一精密仪器,合同规定 9 月份交货。 9 月 15 日,日本政府宣布该仪器为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该禁令自公布之日起 15 日后生效。日商来电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日商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妥善处理?

7、日本A公司出售一批电视机给香港B公司,B又把这批电视机转口给泰国C公司。在日本货物到达香港时,B已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但B将这批货物转船直接运往泰国。泰国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有严重的缺陷,要求退货。于是B转向A提出索赔,但遭日方A公司的拒绝。问日方有无权利拒绝?为什么?

8、某年我国某公司出口某种农产品 1500 公吨给英国某公司,货价为 348 英镑每 M/T CFR LONDON,总货款为 522000 英镑;交货期为当年 5--9 月。订立合同后,我国发生自然灾害(水灾)。于是,我方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豁免合同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并称该商品市价上涨 8 %;由于我方未交货,使其损失 15 万英镑,并要求我方公司赔偿其损失,我方未同意。最后双方协商并同意仲裁解决。问结果会怎样?

9、某贸易商以 FOB 价向我国某厂订购一批货物,在买卖合同中规定:若工厂未能于 7 月底之前交运,则工厂应赔付货款 5% 的违约金。后来工厂交货延迟 5 天,以致该贸易被其买方索赔货款的 3% 。在这种情况下,贸易商是否可向工厂索赔,索赔 5% 还是 3% ?

10、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与英国某公司以 FOB 价签定的进口合同,装货港为伦敦。合同签定后不久,英方通知我方货已备妥,要求我方按时派船接货。然而,在我方安排的船舶前往英港途中,突然爆发中东战争苏伊士运河被封锁,禁止一切船舶通行,我方船舶只好改变航线绕道好望角航行,增加航行近万公里,到达装运港时已过装运期。这时,国际上的汇率发生变化,合同中的计价货币英镑贬值,英方便以我方未按时派船接货为由,要求提高货物价格,并要求我方赔偿由于延期接货而产生的仓储费。对此,我方表示不能接受,双方遂发生争议。如你是我方派出的代表,将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11、有一美国公司 A 向外国一贸易商 B 购买一批火鸡,供应圣诞节市场。合同规定卖方

应在 9 月底以前装船。但是卖方违反合同,推迟到 10 月 7 日才装船。结果圣诞节销售时机已过,火鸡难以销售。因此,买方 A 拒收货物,并主张撤消合同。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和撤消合同的权利?

12、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与挪威一公司达成一笔合同,购买 9000 多吨钢材。 1985 年 3 月 14 日,卖方首先向中技总公司发出电传称“货物已在装运港备妥待运“,要求买方开出信用证。买方于 4 月 19 日通过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 2295000 美元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后,卖方随即将全套单证提交中方公司;提单上载明钢材数量为 9161 吨。同年 6 月 1 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根据提单和发票将货款 229 万美元付给了卖方。然而,事实证明,卖方根本没有将钢材装船,向买方提交的提单、钢材质量检验证书、重量证书和装箱单等单证,都是伪造的。买方在经过多次催促交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遂向上海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上海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卖方)负有侵权的民事责任,判决原告中技总公司胜诉。卖方对此不服,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其理由其中之一是:“双方签订的购销钢材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原审法院无管辖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合同中的卖方)利用合同形式进行欺骗,侵占被上诉人的巨额货款,已非合同权利义务争议,而是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 185 条和第 22 条规定,原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上诉人以中国已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为由,否认原审法院的管辖权,这是对该公约的片面理解,不予采纳。”法院驳回了上诉人挪用欠 ** 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请运用仲裁及仲裁承认方面的知识,分析这一案例,并作出自己的判断。

13、进口方委托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上规定:卖方须提交“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发现除质量不符外,卖方仅提供重量单。买方立即委托开证行向议付行提出拒付,但货款已经押出。事后,议付行向开证行催付货款,并解释卖方所附的重量单即为净重检验证书。问:(1)重量单与净重检验证书一样吗?(2)开证行能否拒付货款给议付行?

14、合同中的检验条款规定:“以装运地检验报告为准”。但货到目的地后,买方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经当地商品检验机构出具检验证书后,买方可否向卖方索赔?为什么? 请分析上述情况,进口商应分别向谁索赔,并说明理由。

15、日本某商人在广交会上向我天津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仪器一批,合同中未规定任何日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先决条件。中方5月开出L/C后被日方告知,该仪器为出口管制产品。日方因此无法获取许可证,要求解除合同,按不可抗力清中方免责。问中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16、中国从阿根廷进口普通豆饼,交货期为8月底,拟转售欧洲。然而,4月份阿商原定的收购地点发生百年未见洪水,收购计划落空。阿商要求按不可抗力处理免除交货责任,中方怎么办?

17、我某公司与澳大利亚商人签订小麦进口合同200万吨,交货期为某年5月份,但澳大利亚在交货期年度遇到干旱,不少小麦产区欠收20%,而且当年由于苏联严重缺粮,从美国购买大量小麦,导致世界小麦价格上涨,澳商提出推迟到下年度履行合同,中方是否可以同意?

18、我某公司匈牙利出口水果一批,支付办法货到验收后付款。货到经买方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量缺少10%,而且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匈牙利商即拒付款,也拒绝提货。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匈海关向中方收取仓储费和处理水果费用5万美元。问中方应如何办?

19、我国某公司与新加坡一家公司以CIF新加坡的条件出口一批土产品,订约时,我国公司已知道该货物要转销美国。该货物到新加坡后,立即转运美国。其后新加坡的买主凭美国商检机构签发的在美国检验的证明书,向我提出索赔。问,我国公司应如何对待美国的检验证书?为什么?

20、某奥地利商向中国出口化工原材料一批,价格条件为CIF天津,合同订有不可抗力条款。1991年由于海湾事件,石油价格暴涨,奥商成本增加28%,便向中方提出,要求提高出口价,否则拒绝交货,因为可作不可抗力处理。问中方如何办?

答案1、答: CIF 货物装船后,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答;船方弃货非共同海损。(保险公司可能拒赔)我方可向船方索赔

3、答:保险公司

4、答;可以援引不可抗力免责条款与买方交涉,尽量延期交货,因为卖方还可向其他伞商收购,不致免交货物。

5、答:不合理,因发生不可抗力为由可以免责。

6、答:不合理,可以在生效之日前交货。

7、答:有权,因为 A — B 目的地在香港,不是泰国。

8、答:我方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责。

9、答:可以,索赔由 5% 可以要求降低至 3%

10、答: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

11、答:由于卖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装运货物,买方可以要求合同。

12、请运用仲裁及仲裁承认方面的知识,分析这一案例,并作出自己的判断。

13、答:(1)不一样,重量单,列明每件货物的毛净重。(2)、拒付

14、答:买方复验无权对商品品质、重量向卖方提出异议,除非买方证明,货物是由于卖方违约或货物有瑕疵造成的。

15、答:(1)该仪器须领出口许可的情况不是在订约后出现的,日方在订约前理应知道这一法律要求,它不是不可预见的,因此,就本案具体情况来说,不能构成不可抗力;(2)在CIF条件下,申请出口许可是卖方证是卖的义务,卖方对未能领到许可证应承担责任;(3)故中方应坚持日方负责损害赔偿的责任。

16、答:(1)合同如无特殊约定,本合同应适用《公约》(中、阿均为缔约国);(2)依《公约》有关规定,阿方发生的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因为事件的后果不是不可克服的。豆饼属种类货,可以替代,合同不要求特定的产地,阿商应从其它地区或国家购买交货,尤其是从发生洪水到交货尚有4个月时间可供阿方购货;(3)阿方如拒不履约,中方可在阿商交货时从国际市场上补进,然后向阿商索取差价和损害偿金。

17、答:(1)澳方实际是以不可抗力为由在要求推迟履行合同,故关键要看是否构成不可抗力(2)从情况分析,尚构不成不可抗力,况且小麦为种类货物,澳方如不能供应可从它国购入交货,不能因世界市场价格上涨,而拒绝这样做;(3)中方应坚持澳方按合同履约,否则要求损害赔偿。

18、答:(1)首先应查明短重是属于正常途耗还是中方违约;(2)如属于中方违约,则应分清是根本违约还是非根本违约;(3)如不属根本违约,匈方无权退货及拒付货款,只能要求减价或赔偿损失;(4)如属于根本违约,匈方可退货,但应妥善保管货物,对鲜活商品可代为转售,尽量减轻损失,如匈方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须对此承担责任(5)本案短重10%,且每个水果的重量不符合同,中方有一定责任,可按上述第(3)点来处理。

19、答:《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8条第(3)项规定,“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须再发运货物,没有合理机会加以检验,而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改运或再发运的可能性,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

根据上述规定新加坡商人提交的美国检验证书应该是有效的。

20、答:(1)这应属正常商业风险,不构成不可抗力;(2)中方不应同意提价,应坚持对方履行合同。

进出口合同的订立

1、甲方于 4 月 5 日发信函给乙方 , 内容如下 : 我厂现有 1000 台飞人自行车 , 售价为 CIF200 元 / 台 , 若有意请在 10 天内答复 . 乙方于 4 月 8 日收到该信函。

(1)甲方于 4 月 5 日给乙方所发信函是否构成发盘?

(2) 4 月 10 日回复同意甲方条件但要求改为 FOB 价格,则乙方回复是否构成有效接受?是什么?合同是否成立?

(3) 4 月 10 日回复同意甲方条件但要求增加交易中单据的份数,甲方同意,则乙方回复是否构成有效接受?为什么?合同是否成立?

(4) 4 月 10 日回复同意甲方条件但要求增加交易中单据的份数,甲方回电表明不同意,则乙方回复是否构成有效接受?是什么?合同是否成立?

(5) 4 月 7 日自行车市场价格上浮,甲方立即电话通知乙方修改价格为 240 元 / 台;则甲方行为是否有效?

(6) 4 月 6 日自行车市场价格上浮,甲方立即发信函通知乙方修改价格为 240 元 / 台;但在 4 月 7 日到达乙方所在地后,由于邮递员的疏忽,忘记送给乙方,乙方在 4 月 9 日接到修改通知,则甲方行为是否有效?

(7)4 月 9 日自行车市场价格上浮,甲方立即通知乙方撤销原发盘,此时乙方并未对甲方信函做答复。则甲方行为是否有效?

(8)乙方于 4 月 8 日收到该信函后,没有立即答复, 4 月 16 日自行车市场价格上浮,甲方 4 月 17 日收到乙方愿意接受的回复,则合同是否成立?

(9)乙方于 4 月 8 日收到该信函后,没有立即答复,甲方于 4 月 18 日收到乙方愿意接受的回复,则合同是否成立?

(10)乙方于 4 月 8 日收到该信函后,没有立即答复,甲方于 4 月 18 日收到乙方愿意接受的回复,若甲方收到回复后,立即致电表明择日签约的意思,则合同是否成立?

(11)乙方于 4 月 8 日收到该信函后,没有立即答复,甲方于 4 月 18 日收到乙方愿意接受的回复,若甲方收到回复后,自行车市场价格上浮,甲方表明不接受乙方的回复,则合同是否成立?

2、我 A 公司向国外 B 公司发实盘,限 6 月 10 日前复到有效 ,B 公司于 6 月 8 日来电要求降价, A 公司于 9 日与另一家公司达成交易。同一天( 9 日), B 公司又来电要求撤回 8 日还盘,全部接受原发盘的条件。 A 公司以货已出售为由予以拒绝。 B 公司声称其接受是在我方发盘的有效期内作出,要求 A 公司履约。试分析 B 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3、卖方甲在今年三月向贸易商乙发实盘,乙转至客户丙确认接受。寄回的确认书因投递原因于七月初才送达卖方,此时货价已猛涨几倍,双方发生纠纷。请分析:本契约是否有效?卖方能否要求加价?为什么?

4、A商人在一茶馆与朋友饮茶,他对朋友谈到:他有一批中国一级兔毛,现货共计5吨,拟按每吨8万港元出售。B商人在附近饮茶,听到A商人的谈话。于是,B商人在第二天按上述条件接受了这批5吨兔毛货物,但却被A商人拒绝。问:A、B之间的合同能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5、A向B发盘,发盘中说“供应50台计算机、每台1500美圆CIF香港订立合同后2个月内装船,以不可撤销L/C付款、请复电”。B受到发盘后,立即复电:“我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但A未作任何答复。问双方合同是否成立?

6、A在2月17日上午用航空信件形式邮出一份发盘给B。发盘中规定B在2月25日前答复有效。但A又于2月17日下午发出撤回发盘的通知(用电报)。该通知于2月18日上午到达B;而2月25日B才收到那封发盘的航空信。由于B考虑到该商品价格对其有利,所以立即做出接受,并用电报发出接受通知。问:该合同能否成立?为什么?

篇二:《我的小学生活》阅读附答案

我的小学生活(1)我上小学是半个世纪以前的事了,说起来很遥远,几乎是一个空白,但有

几件事,至今记忆犹新--(2)先说打架。我生性是外温内热,平常少言寡语,对看不惯的

事便要说便要骂,憋急了还会动拳头——一次姐姐被同学欺了,我不顾一切就去和他打架,

谁赢谁输已经记不得了,甚至和我打架的同学叫什么名字也忘记了,只是后面的事是记得清

清楚楚的:有人把我们打架的事报告给老师,和我同姓的老师把我叫去,不分青红皂白,就

把我骂了个狗血喷头,这还不算,他又用食指狠狠地在我头皮上锉,我头皮发胀发麻,疼得

眼泪不住流了出来,可我没哭,更没有认错。(3)再说逃学。夏天很热,太阳黄黄地晃眼,

我就逃学,去稻田里掏螃蟹。那时候田里螃蟹很多,田埂边有蟹洞,只要看洞口的泥土颜色

是不是新鲜就知道里面有没有螃蟹了,我钓鱼不行,掏螃蟹还是很得手的,没用多少时间,

就掏了一串,怕也有十几只吧,然后就摆渡过了四叉河,走一个多小时,到泰南镇上玩,中

午没饭吃,当然也不可能有零花钱,就拿一串螃蟹换两个烧饼,算是午餐。这事父母不知道,

还以为我上学读书了,后来校长家访告了状,不过,父母并没有责备我,连一句话也没说,

因为我念小学时的成绩一直很好。(4)偷书看也是在小学的事。因为家贫,除了学校发的两

本书,连一张纸片都没有,而我家的邻居是个地主,老太太嘴巴很啰嗦,老头比较严肃,却

有一点书生气,他们的两个儿子是村里仅有的读书人,家里就有不少的古书,我在他家玩耍

时看见,出于好奇,就拿(偷)了一本《列国志演义》回家看,小学的我居然也把这本书生

吞活剥地啃完了,而且啃得津津有味,其实这也是我生平所看的第一本文学著作,我对文学

的爱好就是从看这本书开始的。(5)有了第一次偷书看的“乐趣”,后面就一发而不可收了。

那时的农家孩子是不可能不干活的,我放学回家书包一丢就出门,主要是挑草沤肥什么的,

所以也不可能在家里看书,晚上是早早就睡觉的,因为连煤油灯也是要节省了用的,可是对

偷来的书又急不可耐地想看,便动了个坏主意——我的课桌很破很旧,桌面蛀蚀不堪,我就

用小刀剐了一个洞,是上课时装着听课的样子,实际上在偷偷地看书,所幸的是老师始终没

有发现这个秘密,也没有哪个同学打小报告。于是我在邻居家偷了一本看完了还回去,然后

再偷一本——始终只拿一本,所以老先生一直没有发觉??(6)小学的生活无疑是贫苦而单

纯的,但并不觉得乏味,即便穷,也过得无忧无虑,所谓少年不识愁滋味吧——我印象最深

的一件事说起来既好笑又有些心酸:一次父亲给人家装豆饼(做肥料),我剥了一块啃了吃,

那个香啊,至今还在口舌盘旋??小题1:根据上下文,推测一下第四段加点的两个词语的含

义。(2分)①生吞活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津津

有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本文围绕“我的小

学”生活,选取了哪几件事来写?请加以概括。(4分)小题3:第三段写到作者小时候逃学去

掏螃蟹,家长为什么没有责备他?你怎样看待这件事?(2分)小题4:文章最后一段说“我

印象最深的一件事说起来既好笑又有些心酸”,为什么“既好笑”,“又有些心酸?”(2分) 小

题5:本文写到作者所看的第一本文学著作《列国志演义》引发了他的文学爱好。你还记得你

读的第一本文学作品吗?书名是什么?你为什么会记得它?(3分) 作品名: 记得的原因: 小题6:在回忆小时候的几件事里,重点写了“偷”

书看书这件事。今天,我们已不需要“偷”书看了,假如作者此时来到你面前,你会对他说

些什么呢? (2分)参考答案:小题1:①对书中的内容不十分理解。②形容十分有趣味。 小

题2:与同学打架、逃学抓螃蟹换烧饼、偷书看书、吃豆饼 小题3:因为他的学习成绩好。他

父亲母亲不能因为学习成绩好就“一俊遮百丑”,连逃学的事也不加责备,不进行教育。 小

题4:好笑:将作肥料的豆饼当食物啃了吃。心酸:小时候的生活太艰难了,想起来感到心酸。

小题5:(略) 小题6:(略)小题1:试题分析:“小学的我居然也把这本书生吞活剥地啃完

了,而且啃得津津有味”一句中加点的两个词语把“我”读书的情态写得生动而形象,“生吞

活剥”的原意是:原指生硬搬用别人诗文的词句。现比喻生硬的接受或机械的搬用经验、理

论等。在句中的意思是对书的内容不是很理解。“津津有味”形容作者读书读得很有趣味。小题2:试题分析:“我上小学是半个世纪以前的事了,说起来很遥远,几乎是一个空白,但有几件事,至今记忆犹新”,接下来,作者就讲述了发生的几件事,第2段“先说打架”;第三段“再说逃学”;第4段“偷书看也是在小学的事”;第6段写的是吃豆饼的记忆。小题3:试题分析:“后来校长家访告了状,不过,父母并没有责备我,连一句话也没说,因为我念小学时的成绩一直很好”。对于家长的做法,有的同学可能会觉得家长太惯着孩子,有的同学可能认为家长这样做不好。不管是赞同还是反对,都要观点鲜明,理由充分合理。小题4:试题分析:“小学的生活无疑是贫苦而单纯的,但并不觉得乏味,即便穷,也过得无忧无虑,所谓少年不识愁滋味吧——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说起来既好笑又有些心酸??”,好笑是因为作者接下来说的这件事很好笑:将做肥料的豆饼吃了,还吃的很香。心酸是因为“小时候生活贫苦而乏味”。小题5:试题分析:作者因为一本文学著作《列国志演义》引发了他的文学爱好,我们读过的很多书,每一本书都会给我们留下不同的印象,任意选择小题6:试题分析:本题要求就“偷书”事件对作者说几句话。表达出自己想说的话,只要符合语境和生活实际都可以。注意语言表述要流畅,大方得体。

篇三:五上第四单元主题备课

五年级语文上册

1 精心研究每节课,努力追求有效课堂

2

精心研究每节课,努力追求有效课堂

3

精心研究每节课,努力追求有效课堂

4

精心研究每节课,努力追求有效课堂

5

精心研究每节课,努力追求有效课堂


偷了豆饼回家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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