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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事件

时间:2017-03-11 06:39:23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校园暴力事件及影响

2015年重大校园暴力事件

事件一

2015年4月2日,在江西九江修水县英才中学原初三(4)班课间休息期间,多名女生殴打一名同学。一群穿着校服的女生,对另一女生推搡、脚踹。女生被殴打的原因不明。2015年7月27日,视频内容流出。相关部门展开调查。被殴打的女生身体并无不适,情绪稳定。 事件二

2015年4月24日,漳州市芗城区北斗中学的一名小女生,上学途中被5个女孩拉到校外的小巷子里群殴,并被扒光上衣。并受到7女3男的扒衣殴打。与此同时,还有20多个学生在围观拍照。令人心寒的是,围观者没有一人阻止,而受害女生也不曾喊一声“救命”。 事件三 2015年6月8日,6岁的永泰县东洋中学初三学生小鸿,在结束中考语文科目考试后,难以忍着剧烈腹痛继续参加中考,这才向父母道出了一个藏掖4年多的秘密:自小学五年级起,他就经常被其他同学无故殴打。8日晚,小黄再次遭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围殴,忍痛2天后被送医,却被发现脾脏出血严重,于11日晚,经手术切除了脾脏。

据查,3名涉事未成年人均已满14周岁,他们的家属已代为支付小鸿的医疗费4万元。

6月26日下午,小鸿的伤情被鉴定出为重伤,永泰县公安局马上对该校园暴力案件依法立案侦查。27日,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记者从法律界人士处获悉,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因为未成年,在处理上可能会轻缓,如果积极赔偿并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协议,检方一般会不予起诉。

事件四 2015年7月初,一则来自于“廊坊在线”等微信公信号的求助信在家长中迅速流传,这则微信以“少女被脱光施暴后,单亲母亲恳求??,大家帮帮她吧!!”为题,并附多张少女被脱衣凌辱殴打图片,迅速引起“围观”。

视频中,一个十四五岁模样的女孩被脱光上身,另一个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在踢打,并扒下受害者的裤子边骂边猛踢其下身,受害者的哭号尖叫,施害者的暴戾疯狂,无不令看到的大人们胆颤心惊,纷纷惊呼“现在的孩子都疯了吗?”最终警方经过调查对涉事的8名嫌疑人做出了拘留5至8天并罚款500元的决定,但因年龄问题,不执行行政拘留。

事件五

2015年10月9日,一段“河南南乐县元村镇某中学再现校园暴力”

的视频在当地网络热传。视频中两名女生被人狂扇耳光,并遭打人者用鞋子猛拍头部。10月11日,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公安局通报称,6月26日,因打人者怀疑两名在校学生在其母亲面前说其在外打架,打人者趁学校放假离校之际进入校内对两人进行殴打。打人者于某(女,14岁,辍学在家)、户某(女,17岁,辍学在家)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治安处罚法,对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一千元、对户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八百元。 事件六

在云南,云南镇雄20天内连发3起校园暴力事件,3名学生被打死。

11月12日晚,镇雄县某中学高中男生徐明(化名)被群殴致死。11月24日,镇雄县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嫌疑人已被抓获。25日,镇雄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确认学生死亡,嫌疑人身份同为学生,19岁,事发后已被抓获。

10月22日下午,镇雄县五德中学两名高三学生在校内发生冲突,一名学生身亡;10月25日晚,镇雄县中屯中学一名初三学生在校内与人斗殴,身受重伤,在送往医院抢救的途中身亡,年仅16岁。当地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为社会闲散人员,18岁,于事发当晚被警方抓获。

一项研究表明,校园暴力会对受害者产生毁灭性的影响,即使在四十年后他们仍有自杀倾向。据悉,受害人即使在成年以后内心也会时常饱受精神折磨。

研究专家表示:“在我们的研究中我们发现这种负面的影响会一直持续,而且对受害者而后的的社会生活经济生活都有不可磨灭的影响。”

英国发布的一项研究显示,英国有28%的儿童偶尔会遭遇校园暴力,而有15%的儿童曾经被严重欺凌过,这个数据恰恰反映了英国现今的状况。这些受害人往往会身体不健康,在50岁后更容易患抑郁症精神衰弱和有自杀倾向。

同样,由美国精神病学杂志发布的数据表明受害者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男性受害者通常失业率较高,工资也较少。同时,他们的家庭生活恋爱关系也会受到不好的影响。专家强调:“我们应该改变观念,不要总觉得校园暴力是成长中不可避免的,老师家长和政府都该意识到这会对受害者人生产生长远的负面影响,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来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不仅如此,我们要更关注受害者成年后所产生的的问题并积极处理。40年是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这个过程或许会缓解受害者的状况也可能会让状况恶化,我们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探究这些状况要怎样解决。”

篇二:近两年我省校园暴力10大案例公布

省高院举办送法进校园暨惩治“校园暴力”新闻发布会

近两年我省校园暴力10大案例公布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董子彪)9月9日,省高院在兰州市华侨实验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公开发布全省法院依法惩处校园暴力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的形式,给广大中学生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在当日的发布会现场,省高院新闻发言人翟荣生发布了10大校园暴力典型案例,省高院少年法庭负责人介绍了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体情况。

2013年至2015年6月,全省各级法院共判处被告人41987人,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720人,占总人数的4.09%。其中,2013年判处未成年被告人801人, 2014年判处未成年被告人672人, 2015年1至6月判处未成年被告人247人,未成年罪犯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从被告人的犯罪年龄看,以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居多,共1485人,占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数的86.34%。从犯罪类型看,主要集中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犯罪,其中,判处抢劫罪500人,判处盗窃罪483人,这两大类涉及侵犯财产的案件占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数的51.15%。据介绍,青少年认知能力不足,自控能力低,是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同时,家庭教育的误区,父母溺爱放纵不理性;学校教育的偏差和失当,使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的防火墙功能弱化;社会不良环境的污染,遍布在中小学校周围的KTV、游戏厅、台球厅、网吧等地也成为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

典型案例选登

与他人绑架表妹怕败露3学生参与故意杀人

2011年10月25日晚,王某与李某某、李某预谋绑架其舅舅的孩子以勒索钱财用于网络游戏。次日下午5时许,王某在张掖市某小学等候表妹邵某某放学后,将其骗离学校带至甘州区一土坯房处,王某与李某某将邵某某杀害后逃离现场。当晚二人遇到李某后,王某告诉李某绑架了一个小女孩,并让李某去找30元钱购买手机卡,李某在明知王某购买手机卡是用于给人质家属发勒索短信的情况下,到其家中取了30元钱交给王某,王某购买了一张手机卡多次给被害人邵某某母亲发信息勒索赎金20万元。10月27日下午王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王某的协助下,公安机关于当日将李某某抓获归案。

张掖中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以绑架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未打扫卫生起争执酿命案3在校学生均获刑

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系同班同学,2012年7月,因被害人王某某值日但未打扫卫生,郑某某与王某某发生口角;之后,王某某在路过郑某座位时在郑某背部推了一下,引发推搡厮打;一旁的李某、郑某某也参与到殴打中。最终造成王某某头部重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案发当日,郑某与郑某某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李某在其亲属陪同下投案自首。

法院一审后,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七年、李某有期徒刑二年、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审宣判后,郑某、郑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踢球发生口角殴打同学致脾脏切除

丁某某于2014年2月10日17时许,在兰州市某中学操场,因踢球与被害人张某某发生口角争执后继而相互殴打,后丁某某用脚踢打被害人的腹部,至其腹部受伤。经医院诊断:张某某腹部闭合性损伤,脾破裂。经司法鉴定,张某某所受损失属重伤二级。法院一审,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为女友争风吃醋中学生持刀防卫过当酿命案

王某某因民勤县某中学学生罗某与自己的女朋友关系密切而对罗某心生不满。2014年4月的一天,王某某见罗某又与自己的女朋友在一起,遂与罗某发生争吵并打了罗某一记耳光,罗某怀恨在心。2014年5月30日11时许,罗某与白某某纠集其他三位同学,在民勤县城拦住王某某打了一记耳光,其他同学也上前打斗。王某某遂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乱刺,将罗某左腋部、右背部刺伤,白某某右胸部刺伤,白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日11时47分,王某某到民勤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一审以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多次抢劫他人钱款父亲携子自首退赃获缓刑

2013年11月16日晚,清水县某中学学生马某以及同学将另外三人拉到清水县妇幼保健站旁边的巷道里,对三被害人强行搜身,共搜出现金12元及两张银行卡,逼问出密码取出1300元现金后,将所抢现金挥霍一空。

2013年11月24日下午6时许,马某、马某某(清水县某中学学生)在天水农校门口,

与清水县某中学学生张某某相遇,两人对其强行搜身,在抢得张某某携带的5万余元购房款后逃往杭州。马某、马某某二人在将大部分赃款挥霍后返回天水,后在二人父亲的带领下到清水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所抢赃款由其监护人主动退还被害人。

清水县法院审理后,以犯抢劫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体罚学生致重伤老师自首获缓刑

刘某系通渭县某学校三年级班主任。2014年12月3日,刘某因该班学生张某犯错误在其脸上打了两巴掌。上午课堂上,刘叫张某将双脚搭在课桌上,双手撑在地面做“俯卧撑”,同时用拖把在张某屁股上击打;下午课上,因张某再次犯错,刘某用拳脚、木质笤帚击打张某脸部、头部等部位。当日张某因头疼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张某左枕部硬膜下血肿,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定刘某有自首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篇三:校园暴力案例及成因分析

近日,各地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江西永新,一女生因管理同学与其产生矛盾,遭七八名初中生围殴下跪掌掴;浙江庆元,四名初一男生将一名小学一年级男孩关在黑屋里殴打,用绳拴脖烟头烫身;广东汕尾,一名初中女生被十名女生扒衣服殴打,并被拍裸照、视频上传网络??记者粗略统计,今年上半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竟多达20余起。

前不久,三名中国留学[微博]生在美国因虐待同学而被控“绑架”、“折磨”等重罪指控,如果罪名成立,他们或面临终身监禁这样的惩罚。该案因中美两国对校园暴力惩戒的差异引发热议。校园暴力频发,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较普遍的一种观点认为,立法、惩戒机制和教育机制的缺失,使得国内校园暴力长期以来停留在道德层次,而没有上升为法律议题。“校园暴力”干预机制的滞后和犯罪成本低,让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大数据]

不到三成涉事者负刑责

校园暴力,主要指学龄期(7岁至18岁)青少年与同学之间发生的斗殴、性侵、敲诈财物等暴力行为。由于媒体集中报道、网络传播发达,人们渐生一种错觉,似乎暴力正在肆虐中国校园。若单从互联网上看,校园暴力发生的数量和影响,正越来越大。

法制网舆情中心曾专门对2015年1月至5月发生的见诸媒体报道的40件校园暴力,进行调查并出具了报告。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中,有75.0%发生在中学生之间,其中初中生占比(42.5%)比高中生占比(32.5%)高出10个百分点。而大学生(15.0%)、职校生(7.5%)及小学生(2.5%)占比较低。据报告,在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中,“日常摩擦”以55.0%的比例居首,“钱财纠纷”、“情感纠葛”分别以17.5%和15.0%的占比位列二、三位。此外,另有7.5%的暴力事件是由“偏激心理”引发。报告指出,这种心理带有很强的青春期烙印,甚至出现因看不惯对方相貌、行为而产生欺侮、殴打等行为。

另外,从对校园暴力处置结果来看,因恶性犯罪最终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占比为27.5%,且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罪名判罚居多。

广州市中院去年年底发布《广州法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报告白皮书》,该报告没有明确数据指向广州校园暴力犯罪呈增长趋势。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微博]青少年工作系副教授宋雁慧透露,国内目前欠缺对校园暴力各方面的数据统计,根据她了解校园暴力一直存在,但几年来并没有明显增多。

[新特点]

女生暴力成关注焦点

记者梳理2015年上半年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发现,“女生暴力”渐成公众关注的焦点。具体而言,呈现出群体性,表现为“多对一、多对多”,折磨措施一般与性、身体侮辱有关。例如最近

江西永新校园暴力事件,多名女生约出被侵害者,对其实施罚跪、侮辱性殴打、扇耳光。一人施暴,接着其他女生继续上前施暴。法制网的调查报告显示,从性别上看,“女女暴力”占比达32.5%。2008年,来自河南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调查显示,在该校护理专业的563名女生中,认为校园存在暴力行为的有184人,发生率33.6%。其中,63.6%为言语暴力,23.9%为躯体暴力,12.5%为抢夺(盗窃)财物;最常见的原因是言语不和,比重达53.8%,嫉妒对方的占到21.2%,讨厌对方和毫无理由的分别占17.4%和7.6%。

其次,“网络暴力”流行,施暴者将暴力事件上传网络。施暴者通过论坛、微信、微博等对受害人进行言语攻击,或上传受害人隐私、被侮辱的照片、视频等。此外,暴力通过网络还会达到“二次传播”。

记者留意到,校园女生暴力的另一个新特点是,施暴者暴力、旁观者冷漠。当看见校园暴力发生时,围观者不是去制止、劝阻或报告老师,而是饶有兴趣地拿起相机和手机进行拍摄,以一种娱乐的心态看待正在发生的暴力行为,并且在网络中传播散发。此种冷漠举动、或纵容,给被侵害人造成的身体、心理损伤极大。

[如何改进]

专家: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应提前

校园暴力事件,于全球而言普遍存在,中国并非个案。在日本,校园欺凌一度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并衍生了一个独特的现象“不登校”(不进学校)。但为预防校园暴力,各国的应对举措和法律手段各有差异。

在美国,校园暴力被称为“欺凌”(bullying)。学校对“欺凌”十分重视,每年开学时,校方会培训教师如何处理欺凌事件,发给指导材料。对学生也会有预防性的教育,告知他们学校的有关规章;在校园欺凌现象严重的日本,文部科学省加强了对教师进行有关校园欺凌的培训,增加了合格学校辅导员和护理员的数量,成立了检查小组,监督教育那些无视甚至纵容校园欺凌的教师。近期,校园暴力频发的现象引起了陕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现任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副主任陈里的关注。其在个人微博上转发了若干“暴力”视频,并呼吁政府、教育部门、警方介入调查惩戒暴力。同时他还专门设立一个微博话题“校园暴力举报台”。

陈里建议,“政法机关、学校、共青团等部门,在全国中小学[微博]开展一次阻止校园暴力的宣传教育活动。从长远讲,应从立法、司法、社会治安治理的角度来综合治理。”

陈里称,《未成年保护法》对校园暴力的制约和打击过于落后和偏轻,对于青少年的暴力犯罪要加以惩戒,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追究刑事责任。另外由于现在未成年人成熟得较早,因此他建议,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应该提前。

媒体报道案例

校园暴力分布图

1.初中生 42.5%2.高中生 32.5%

3.大学生 15.0%4.职校生 7.5%

5.小学生 2.5%

校园暴力的成因

1.日常摩擦 55.0%2.钱财纠纷 17.5%

3.情感纠葛 15.0%4.偏激心理 7.5%

5.其他15%

校园暴力处置结果

1.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占比为72.5%;

2.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占比为27.5%,且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罪名判罚居多数据来源/法制网舆情中心

整理/罗坪制图/温亮

个 案

遭受暴力的情况

1.言语暴力 63.6%2.躯体暴力 23.9%

3.抢夺(盗窃)财物 12.5%

遭受暴力的原因

1.言语不和 53.8%2.嫉妒 21.2%

3.讨厌对方 17.4%4.毫无理由 7.6%

还校园一片安宁,需要依法惩处违法行为,更需要以科学的教育培育健全人格

近日,有网友爆料,在浙江省庆元初中,几名学生在黑屋子里围殴一名小学生,相关视频令人触目惊心。当地有关部门随即介入调查,并就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目前受害人小学生已经找到,殴打小学生时在场的四人也已经到案,均为未成年人。

一段时间以来,校园暴力事件频频引起人们关注。这类事件存在两个共性,一是施暴者和受害者多为未成年人;二是施暴手段残忍。施暴者不仅使对方承受皮肉之苦,还习惯于炫耀“战果”,仿佛对方越痛苦就越有快感。这种病态的行为,尤其值得反思。

小小年纪,为何一身戾气?本该亲密无间,何以拳脚相加?没有谁天生是恶人,那些未成年施暴者不可能一开始就贪恋暴力,他们的过错,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有关,也与监护人的责任缺失有关。依法处理违法行为,遏制学校“小霸王”的气焰,还校园一片安宁,是迫切的治理课题。

校园暴力,是法治问题,更是教育问题。有句话说得好,没有问题少年,只有少年问题。根据庆元县对小学生被打事件的情况通报,这场暴力由一次冷饮店的偷窃所引发。一项调查显示,施暴少年中,不少曾是留守儿童,他们缺乏亲情抚慰,享受不到家庭温暖,他们人生观最需要正确塑造的时候,却没有人及时扶一把,他们的人生轨道偏离了,没有人及时矫正。于是他们便如荒草野蛮生长,甚至误入歧途。

家庭教育匮乏的同时,学校教育也没有跟得上。一些学校与学生家长存在沟通盲区,或者交流不畅,导致孩子学坏了也未被发现。有的学校过于强调学习成绩,忽略了对学生的精神塑造,甚至出现一种怪状:放弃那些成绩较差的学生,任其荒芜。如果把孩子比喻成一张白纸,不涂抹上美景,白纸就可能被乌七八糟的东西玷污。

有人说,教育的目标是“望子成龙”,标准是“成王败寇”,方法是“死记硬背”,手段是“不断施压”,还美其名曰“压力即动力”。至于孩子们是否真实,是否善良,是否健康,是否快乐,没人去想。这种说法虽有调侃成分,但不无道理。我们在关注孩子的同时,是否关注孩子的心理?是否关注他们的人格成长?

有学者认为,处于青春期的十几岁少年也正处在心理断乳期,情绪不稳定,心理上不够成熟,但自我意识逐渐增强,渴望得到别人认同。越是如此,越应该花大力气涵养他们的人格与心灵。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需要青少年自己努力,也需要社会的助力。爱因斯坦说过:照亮我的道路,并且不断地给我新的勇气去愉快地正视生活的理想,是真、善、美。用真善美涵养青少年的价值观世界,用科学的教育培育健全人格,惟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校园暴力的土壤。

行为失控的背后,是家长、学校、社会道道关卡的多重失守

近日,又有一段校园暴力的视频流传,初中女生被同学脱衣殴打。这种暴虐行为带有一种动物性,弱肉强食、冷酷无情。

为何校园里屡现这种“返祖”现象?行为失控的背后,是家长、学校、社会道道关卡的多重失守。

据儿童安全专家张永将介绍,调查表明,在一些校园暴力事件中,施暴对象和被施暴对象总是相对固定。爱欺负人的“小霸王”往往来自充斥暴力因素的家庭,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受欺负的“小可怜”,家庭的行事风格往往也喜欢隐忍、沉默,容易形成受害人人格。

校园暴力源于爱的缺失。缺爱的孩子难爱人,甚至形成了漠视他人、冷酷对待他人的行事方式。同时,也有资源匮乏的原因。生活处境较差,缺乏足够的社会尊重,往往也不尊重他人。

校园暴力有学校的管理责任。片面强调分数的教育模式,本身就是冷暴力滋生的温床。当一些孩子难以从学习中获得快感,对前途没有美好期待,往往会拉帮结伙,在欺负弱小和从同伙的崇拜中获得成就感。此外,学校对于学生之间的交往失范,很难细致察觉,也难有清晰有效的处罚法则,只要大错不犯,纵使小错不断,校方往往是默许,骇人听闻的暴力事件,往往是从失去制约的微暴力发展而来。

校园暴力是社会问题的缩影。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介绍,校园暴力在留守儿童居多的地方尤为严重。被打孩子的父母不在身边,缺乏安全感,更不敢吱声,助长了暴力的蔓延。

化解校园暴力,预防是捷径。家长应更多地关注孩子,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成为孩子遇到困难时最可靠的支点,也应鼓励孩子多交一些朋友,建立稳定的伙伴群体。借鉴国外经验,学校应加强孩子的同理心教育,只有明白别人的痛有多痛,才能真正意识到暴力的危害。另外,要明确责任主体,发生严重校园暴力,要追究校方责任。要靠严格的管理抬高校园暴力发生的成本,一旦越过法律红线,必须依法惩处,并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最近几天,几段视频在网上流传,有女生被删耳光逼下跪,还有女生遭脱衣暴打。这样的新闻不新鲜,每一次引起围观无数,唏嘘散去后,悲剧还会重演。或许,暴力是人类社会无法根治的伤痛。但是,为何花样的少年会如此冷酷、残暴?那些被欺凌的孩子又缘何会遭此厄运?齿冷心寒、内心戚戚之余,不免想到一句话:没有一个悲剧是一个人的。

可能,人对暴力的崇尚来自天性,在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武力是最有效的抉择,以强凌弱成为动物属性的自然选择,而人经由教育日趋文明,以后天的社会属性抑制先天的兽性。但在一些校园暴力事件中,打人的孩子兽性大发。行为失控的背后,往往是家长、学校、社会的多重失责。无论施暴者还是受害者,家长都是逃不过的“第一责任人”。既有调查发现,欺负人的和被欺负的总是相对固定,也就是每个学校或者班级有一些人总是被欺负,有一些人总是欺负别人。往往,欺负别人的人,许多都有来自家庭的原因,最直接的就是家庭成员用暴力来沟通和解决问题,在这样的家庭成长,欺负别人似乎成了一种习惯。反观被欺负的对象,他们的家庭大多是喜欢隐忍、沉默,发生问题也总是从自身去归因。被欺负,似乎也成了一种习惯。从被害人学上来讲,这就是受害人人格。


校园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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