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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团籍注册

时间:2017-03-09 07:16:0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关于开展201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

关于开展201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一年一度的团员教育评议是加强团员意识教育,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形成团员证管理机制的关键环节。这两项工作,是共青团自身建设的基础工作和常规工作,也是建立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评时间

2014年3月24日—3月31日

二、教评对象

全校共青团员

三、教评步骤

(一)学习阶段

在团员教育评议中,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团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团十七大精神,有针对性地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结合“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福建精神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团员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团章》进行个人总结并作出自我评价。

(二)评议阶段

民主评议要紧密结合团员的思想实际,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民主评议的过程为:

1.由团员对照《团章》,进行2013年度个人思想总结,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议。

2.召开团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由团员个人宣读思想总结,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认真的评议。评议要求从团结出发,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3.由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总结和一贯表现,以支部全体团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团员作出综合评议。评议结果记载入《团员证》。

4.团员评议结束后,团支部应根据评议结果给每位团员确定评议等次:优秀、合格、经帮助可以合格、不合格。对经帮助可以合格者与不合格者,团支部要制定教育帮扶措施,使其尽快赶上。对于支部大会上报的经教育可以合格的团员限期不改者和不合格团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1)优秀团员

1. 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关心团组织建设,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在学习、系班工作以及其它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2.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热心帮助团外青年向团组

织靠拢。在学雷锋、社会实践、创建文明宿舍、共青团组织的各

种活动及学校的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所居宿舍为文明宿舍。

3. 没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2)合格团员

符合团员条件,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切实履行团员义务和积极参加团内及有关活动,并按时递交团员个人总结材料.

(3)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

与合格团员的标准有一定差距,但能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并按时递整理团员个人总结材料,有决心克服错误的后进团员.

(4)不合格团员

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法乱纪,又拒不接受团组织的批评教育,或经帮助仍不思改进的团员.特别是本学年内未上交团员个人总结材料者以及本学年内被处以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团员. 注:毕业班的团员教育评议由各团支部根据情况选择时间进 行,可不召开支部大会评议,但需撰写个人总结,并将评议过程和结果报学院团委批准。

(三)注册阶段

1.由团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的评议和建议。

2.对于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良好和合格的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于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暂缓三个月至半

年注册,暂缓注册团员要努力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并主动申请注册,经学院团委考核同意后,办理年度团籍注册;超过期限不主动申请者,视为放弃团籍。对于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不予办理年度团籍注册,并加强思想教育促其改进。

3.各团支部要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记载团员教育评议及年度团籍注册的过程及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和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各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要及时向本学院党总支汇报团员教育评议及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和结果,争取党组织的指导和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要在本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站在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按时完成,确保活动有效开展。要通过这项工作,在团内进一步倡导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形成团内的民主监督机制。

(二)评议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从解决本学院当前服务团员青年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入手,从服务团员青年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打好基础。要丰富活动载体,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参与积极性。要立足长远,把此项活动作为团建工作的一项常规性、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三)此项活动作为开展“五四”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团支部必须对活动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各学院团委要对评议工作进行检查。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情况予以抽查。

(四)各学院团委要结合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对团员进行爱护《团员证》教育。对于遗失《团员证》的团员需经团员本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申请补办。按规定,补办《团员证》所需工本费由补办团员个人支付。补证工作在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团委统一到校团委组织部办理。

附:1、三明学院团员教育评议表

2、三明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总结表

共青团三明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20日

篇二:团员团籍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团员证及其实施范围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团员证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团费收缴情况、超龄离团等栏目。

第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功能是:

(—)证明团员政治身份;

(二)接转团组织关系;

(三)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

(四)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五)作为团员参加团内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

(六)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第三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制度的实施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共青团组织。

第二章 团员证的颁发

第四条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为我校团员证颁发单位。

第五条 校团委可以授权各基层团委办理颁发团员证的具体事宜。

第六条 团员证须经团的组织统一编号,贴有团员本人照片,加盖钢印方为有效。

第七条 团员证的编号由校团委统一编排。团员证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团员证编号一经确定,在转移组织关系时不再变动。

第八条 具有以下三种情况之—者,均为颁证对象:

(一)具有团籍的且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团员;

(二)担任团内职务的中共正式党员;

(三)具有团员资格的中共党员。

第九条 发展入团的青年在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向其颁发团员证。

第三章 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

第十条 团员证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我校学生中的

团员进校与毕业,教职工中的团员调进与调出,均通过团员证在分团委和教工团总支直接办理团组织关系的接转。

第十一条 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十二条 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团员单位,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转出原因,团内职务,从事工作,业务专长,奖惩情况,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 团员临时外出不转移团的组织关系,凭借团员证证明团员身份。第十四条 团员凭团员证接转组织关系时,其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可根据不同情况随之转移或由原团组织保存。

(一)学生中的团员因毕业分配或学籍异动离校时,其入团志愿书与其人事档案一并转移;

(二)教职工中的团员因工作调动离校时,其入团志愿书与其人事档案一并转

移;对于外出学习、进修或科技服务的教职工团员,不需要转移人事档案的,其入团志愿书不必转移。

第四章 年度团籍注册

第十五条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对

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分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住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印章。

第十六条 受到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应予以注册;团员受到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及时注册。

第十七条 除组织上的原因外,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其团员证即为失效。

第十八条 外出流动团员和临时外出团员,可持团员证在所到地区团组织注册,也可回档案关系所在团组织注册。

第五章 团员奖励、团员入党和超龄离团

第十九条 凡受校团委以上团组织表彰的团员,由分团

委统一在其团员证上作奖励记载。

第二十条 团员入党后仍有团籍,因毕业或调动工作离

校时,应持团员证转接团的组织关系。团员入党后如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不再保留团籍,由校团委在其团员证内注明该同志离团时间,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 团员超龄离团,团员证可以留作永久性纪念,由本人妥善保存,但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章 团员证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团员丧失团籍,团员证应随之注销,不得

继续使用。

第二十三条 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的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分团委开据证明,到校团委补办。

第二十四条 年度团籍注册凡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即取得了团籍。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的解释、修订权属校团委。

篇三:2010年度团员评议及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及表格

共青团天津理工大学委员会文件

津理工校团委[2010]3号

关于做好我校2009至2010年度

共青团组织信息统计工作和团员民主评议及团籍

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全面增强广大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充分发挥团组织示范群体作用,准确掌握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情况,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员中开展2009至2010年度共青团组织信息统计工作、团员民主评议及团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一)、共青团组织信息统计工作是2010年团中央组织开发的团内基本信息管理系统,为确保我校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分团委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3月26日(周

五)前将此系统的电子版上交至校团委。

(二)、团员民主评议工作是增强我校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分团委要重视宣传,通过深入地思想发

动和组织准备,为此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相关事宜如下:

第一阶段:学习提高和实践教育(3月8日——3月12日)

学习教育要以团员意识教育为中心,强化团员的先进意识和模范意识。各分团委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组织各团支部、团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两会、团十六大、团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及我校第二次团代会精神。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可采取讲座、典型事迹报告、交流、实践活动、主题团日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二阶段:书面总结和民主评议(3月12日——3月24日)

团支部以团组织生活的形式组织团员按照《团章》和团员行为规范,对其一年来的各方面情况进行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组织观念、专业学习情况、履行团员义务情况等,并填写《2009—2010年度团员民主评议总结表》。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要求以团支部为单位,成立团员民主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班团干部和团员代表5—7人组成,由团支部书记负责。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每名团员要进行个人总结和支部民主评议,评议小组根据团员的综合表现和民主评议情况对每名团员进行客观评定。评定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将评议结果填入《天津理工大学团员注册表》。

第三阶段:总结评选表彰(4月中下旬)

校团委将团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2009—2010年度“五

四”评优的主要依据,在五四期间评选出一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表彰详细要求另发通知)进行全校表彰。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将向党组织推荐做为党员发展对象。

(三)团员团籍注册

各团支部将评议结果和《天津理工大学团员注册汇总表》交到院分团委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对评议合格的团员进行注册,同时将团员统计结果填入《天津理工大学团员情况统计表》。各分团委在广泛征求团员对团的建设和团的工作的意见基础上,认真地完善共青团的各项工作,促进团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相关要求

1、各分团委在此次团员评议及团籍注册工作中,应重点做好研究生团员团籍注册工作,建立健全研究生团支部建设,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团建工作。

2、凡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团员(包括研究生、本科生)都必须参加此次团员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对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评议和进行注册的团员,应说明具体原因并报校团委备案。

3、此项活动是今年评选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重要依据,各团支部须对活动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并认真做好团组织信息统计数据库,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各分团委要对评议工作进行检查。

4、共青团组织信息统计、团员民主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是共青团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团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各分团委高度重视,规范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组织落实。

附件1、2009—2010年度团员民主评议总结表

2、天津理工大学团员注册汇总表

3、天津理工大学团员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天津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0年3月8日

2009—2010年度团员民主评议总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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