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考试题目及答案
意外门诊:理赔申请书
发票原件
诊断证明书
门诊病历、处方
本人事故经过(团单:单位意外事故证明)
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保单复印件
疾病住院:理赔申请书
发票原件
诊断证明书
病案一套
总费用明细清单
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保单复印件
(津贴:体温记录)
意外住院:理赔申请书
发票原件
诊断证明书
病案一套
总费用明细清单
意外事故经过(团单:单位意外事故证明)
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保单复印件
(津贴:体温记录)
意外身故:理赔申请书
医学死亡证明或派出所死亡证明
户口注销证明
火化证明或土葬证明
医院抢救记录及相关材料
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所有法定第一顺序受益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受益人确认书
受益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意外事故经过(团单:单位意外事故证明)
保单复印件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认定书、行驶证、驾驶证)
疾病身故:理赔申请书
医学死亡证明或派出所死亡证明
户口注销证明
火化证明或土葬证明
医院抢救记录及相关材料
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所有法定第一顺序受益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受益人确认书
受益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保单复印件
非被保险人递交材料:授权委托书(被保险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
理赔款打入单位账户的,需提供:理赔款支付声明(单位出具)、个人委托声明(被保险人)
篇二:京民殡发〔2009〕143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
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民殡发〔2009〕143号
各区(县)民政局、民委(民宗办)、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京民殡发【2009】107号),现将《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符合《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死亡后,经办人应先到亡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户口注销后,再到亡者原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
《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居民、非
火化区居民提交死亡证明或土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特指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
柯尔克孜、东乡、保安、撒拉十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 土葬证明是指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葬证明或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
出具的土葬证明。
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据亡者埋葬地开具的证明出具土葬证明。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本市户籍包括:非农业户籍、农业户籍。大中专院校学
生集体户口人员不在本《办法》适用范围内。
第四条 除在监狱服刑或在劳动教养场所执行劳动教养期间死亡外,其他违法犯
罪人员或涉嫌犯罪人员死亡的均可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及虽然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居民)、农村五保户等,依据相关政策已由区(县)财政或福利机构负担其丧葬事宜,
不再重复享受丧葬补贴。
第六条 按照规定,能够在工伤保险基金内领取丧葬补助金的,不在本《办法》
适用范围内。
第七条 本市在外地死亡人员,符合无丧葬补助条件的,适用本《办法》。
第八条 社保所受理申请时,应将经办人填写的《补贴申请表》内容与经办人提交的身份证件、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土葬证明)的原件进行核对,此外社保所还需检查亡者生前是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无误后将以上原
求补正。
第九条 社保所受理后,应在4个工作日内将亡者情况在亡者户籍所在地居(家)委会、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亡者姓名、死亡时间、户籍所在地等基
本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联系人为社保所经办人员。
第十条 亡者情况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社保所将《补贴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土葬证明)复印件(以下统称“申请材料”)及公
示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直接报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核准。
第十一条 亡者情况经公示有异议的,由社保所将申请材料及公示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移交街道(乡镇)民政科,街道(乡镇)民政科对公示有异议的情况进
行核实。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对亡者生前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老金或已享受丧葬补助金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交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保中心数据库内进行比对核实后,以出具证明的形式将申请材料、核实结果返区(县)民政部门。 (二)对亡者生前户籍情况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转送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实。公安派出所核实后,将申请材料、核实结果返街道(乡
申请材料、核实结果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核准。 (三)对其他情况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公示结果、检举线索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由区(县)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
实。
第十二条 区(县)民政部门对亡者丧葬补贴待遇资格进行核准。对符合《办法》补贴条件的,将《补贴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返社保所,由社保所按规定发放丧葬补贴金;对不符合《办法》补贴条件的,出具不予发放书面证明,由社保所
交经办人。
第十三条 社保所统一受理和发放时间,每周一为补贴申请日和补贴发放日,遇
节假日顺延。
第十四条 受理、公示、核实和核准工作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五条 在市、区(县)民政部门与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尚未建立
网络传递信息系统之前,暂时采取手工核实。
第十六条 经办人在申请受理之日起第20个工作日到社保所领取补贴。办理领取手续时,应提供书面受理证明、火化证明或土葬证明原件。丧葬补贴金统一为5000元,由社保所发放。发放时,社保所应在火化证明、土葬证明上加盖领
篇三:理赔提供资料
理赔提供资料
以客户为中心,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所有客户提供主动、及时、准确、合理的理赔服务,下为接案受理简要提供资料,特殊或不明情况参看理赔事务P39-P119页。
一、 保险金权益人
1、非身故金:被保人年满18周岁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申请;未满18周岁被保人:由被保人监护人(父母、祖父母等)申请,必需出具关系证明如:户口本,户籍地派出所证明和居委会证明等;被保人或监护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2、身故金:由保单指定的受益人本人持二代身份证申请(如有多个受益人,按其受益顺序、受益份额分配);保单未指定受益人的由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出具权益转让书;受益人或法继承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二、 理赔申请资料(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证原件如遗失必须要相关单位出具证明)
1、 医疗类接案受理资料
① 病历材料出具人:出险人因意外或疾病接受门诊或住院治疗,由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并盖有公章
② 主要内容---门诊病历材料:门诊病历、门诊发票原件、处方。
----住院病历材料:诊断证明书、住院发票原件、住院病历(包括首页、续页、长短险医嘱、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如在其它单位已报销必须提供《费用赔付审批单》(并加盖公章)、发票复印件需加盖报销单位公章。
2、 身故类接案受理资料
① 户籍注销证明:出险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核对保单险、身份证、身故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上的出险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户籍注销证明必须使用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专用章”;户籍管理部门应在户口
本原件加盖“户口注销”字样并在备注中说明注销原因或加直接加盖“死亡注销”。
② 医学死亡证明:一般由出险人死亡时所诊治的医疗机构出具。
③ 火化证明:由殡葬部门出具。
④ 土葬证明:一般由政府民政部门或村委会等。
注:1、身故理赔申请应提供身故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和火化证明(对未实行火化殡葬管理的农村地区可适当放宽处理)中的两种;户籍注销证明标注属于“死亡注销”的,则无需提供其它身故证明。2、意外伤害身故的事故证明资料,需医疗机构出具的意外伤害死亡原因证明、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工伤死亡应有劳动或安监部门出具有工伤死亡事故处理证明、治安案件应有公安刑侦让出具的案情证明或尸检验报告。
3、重大疾病类接案受理资料
① 审核保单是否有效、出案时间事否已过免责期
② 审核客户提交的重大疾病资料,应符合条款要求且足以证明属于保险责任的资源,在此基础上,至少应提供疾病证断证明、病理图文分析报告、手术记录单和出院小结四类医疗文件中的两种。
③ 重大疾病中的主动脉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器官移植手术等的出险日期,则应以施行手术当日作为出险日期
④ 具有等待期的疾病,如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损伤、瘫痪、严重多发性硬化的疾病,必须依据被保险人确诊6个月后的身体状况,并做病理鉴定结果符合约定的情形,则构成保险责任的给付。
以上为常见理赔案件,接案受理提交的资料。
《土葬证明怎么写》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191658.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 上一篇:忙于的英文
- 下一篇:周易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