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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时间:2017-02-26 06:06:1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

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3、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4、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平安唐山。

5、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同享社会和谐共受益。

6、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7、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8、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9、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10、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11、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12、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3、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14、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15、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16、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17、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18、远离非法集资,脚踏实地致富!

19、提高法律意识,警惕非法集资!

20、抵制非法集资,勿入陷阱!

21、非法集资,火药桶!别碰!

22、警惕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

23、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广大市民防范非法集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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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25、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行动,努力营造富民平安环境。

26、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7、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确保经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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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非法集资活动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和金融秩序,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打击和处臵非法集资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好整治非法集资活动,加大宝鸡预防和处臵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编发宣传资料,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

1、什么是非法集资?有哪些基本特征?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未经有关机关依法批准;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臵权进行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3、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

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4、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有什么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臵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5、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

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6、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最高可处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7、农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有什么特征?

涉农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农业政策,以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推动特种农产品开发等名义,欺瞒群众、骗取资金、违法犯罪。其主要特征包括:

一是未经依法批准。非法集资活动通常都没有得到监管

篇三: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

“普及金融保险知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

维护金融安全”大型集中宣传日

活动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普及金融保险知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赣处非办字?2014?8号)的要求,#######将和市政府金融联合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加强保险消费者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并进一步推动全市处非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为切实开展好此项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教育人民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犯罪份子,并以此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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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内容

(一)时间

2014年5月23日上午9时开始,为期半天。

(二)组织领导

以“市政府金融办主办、######承办、保险公司积极参与”的组织形式开展此项宣传活动。

(三)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有关非法集资处置法律政策,让人民群众明确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不予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2.大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并向政府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3.宣传标语、横幅的内容:

(1)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是非法集资。

(2)坚决取缔打击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3)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不予保护。

(4)非法集资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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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法集资破坏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6)非法集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7)非法集资法律不予保护,买者自负。

(8)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慎防血本无归。

(四)活动方式

1.悬挂宣传横幅。全市17家保险公司应在各自营业网点悬挂标语条幅,有条件的公司可以利用LED屏幕对宣传口号进行滚动播出,具体内容可参照以上10条宣传标语;

2.摆放咨询台。全市17家保险公司应摆放咨询台,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具体地点各公司自己选择;

3.播放宣传片。我会将选择生动形象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片并发送至全市17家保险公司的邮箱中,各家保险公司应在活动期间组织员工及客户观看该宣传片;

4.出动宣传车队。各保险公司应在活动期间出动宣传车在城区主要街道巡回广播宣传。具体安排如下:

(1)中国人寿负责租用带有LED显示屏的宣传车2辆及相关播放资料的准备工作;

(2)其余16家保险公司应出动宣传车,同时在宣传车上张贴相关宣传条幅;

全市17家保险公司宣传车应于5月23日上午9点在昌 - 3 -

江大道中国人寿集合,之后将形成车队跟随带有LED显示屏的宣传车在全市主要街道巡回宣传,时间持续至上午11时。

5.发布手机信息。各保险公司利用短信平台向客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短信,具体内容可参照以上8条宣传标语;

6.电视宣传。人保财险负责联系景德镇电视台,在活动期间滚动播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游走字幕。

7.报纸宣传。我会负责联系瓷都晚报记者,就此次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并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

四、工作要求

(一)各保险公司应在活动结束后5日内(5月28日以前)将网点悬挂横幅、组织员工及客户观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片的照片(各1张)以及宣传短信的内容和总数发送至邮箱######## ;

(二)人保财险应提前将游走字幕的播出时间告知我会;

(三)宣传活动中要加强沟通、交流,注意收集、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成果,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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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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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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