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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学通知范文

时间:2017-02-22 07:57:2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016学校开学通知书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中心学校:

2016年春季开学在即,为切实做好开学安全工作,确保平安开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安全工作网络,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开学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机制和人员职责分工,细化落实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从开学第一天起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开学平安。

二、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校要在开学前组织对学校校舍、围墙和其他教育、生活场所及设施设备、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学校校舍、消防、校车、食品以及危化物品等安全检查,高度关注因前期冰冻雨雪可能引发的校园地质灾害。对排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务必落实措施及时整改。

三、认真搞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要组织一次开学校园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重点做好食堂、餐厅、教室、办公室、宿舍、厕所等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确保校园开学环境卫生、整洁、安全。

四、认真开展“开学安全第一课”教育。各校要认真组织开展“开学安全第一课”教育,落实绍兴市安全教育平台教育任务,重点加强道路交通、食品卫生、疾病防疫、身心健康、用火用电、预防溺水及安保反恐、现场救护、安全法制等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假日“收心”教育,重视家长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家长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

五、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堂安全卫生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食堂食品配送机制,对食堂留存的主食、副食及调味品等食品,要认真细致检查,严格按规范进行处置。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认真做好自备水水源、二次供水水箱和饮水机的清洁、消毒与水质检验检疫工作,准确规范调试好消毒净水装置,确保饮用水检测合格后方能饮用。加强学校放心店的规范管理。

六、抓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乘坐规范安全车辆出行,大力倡导学生乘坐公共交通或步行上下学。进一步健全落实新学期学生接送服务方案,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监管,严格接送管理制度,着力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协同有关部门大力整治违规违法接送车。重视教职工自驾车进出校园的安全管理。

七、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消防安全全面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定期检查制,规范配置消防器材,对超期、压力不足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保证消防栓正常供水,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切实加强学生宿舍楼、食堂、配电房等重点部位消防管理,严格校园火电油气和危化物品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八、抓好校园警务室管理及周边环境整治。健全完善校园“三防”设施设备,对110报警系统、监控录像系统、防护设备及器械等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完备正常。认真落实警务室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校门的查验登记制度,健全完善幼儿和小学低年段学生接送交接管理制度。按照文明城市创建等相关要求,积极协同综治、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文化、卫生等部门,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育人环境。

九、抓好春季健康卫生防疫工作。认真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落实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学校传染病情监控、报告等制度。根据气候变化和社会疾控形势,高度重视春季流行性感冒、精神性疾病防控,进一步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预 防工作。

十、抓好学校在建工程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校要落实专人,强化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施工场地。加强学校锅炉、液气瓶、电梯、升降机等特种设备管理,做到检验合格,持证上岗,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篇二:学校关于2016元旦、寒假放假通知书

学校关于2016元旦、寒假放假通知书

学校关于2016元旦、寒假放假通知书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节假日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学校2016年元旦放假时间为2016年元月1日(星期五)至2016年元月3日(星期日),共休3天,元月4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二、寒假放假及新学期开学安排

(一)学生安排

中职、高职学生期末考试时间为元月11日(星期一)至元月13日(星期三),放假时间为元月14日(星期四);2016年新学期报到时间为2月27日(星期六)至2月28日(星期日),正式上课时间为2月29日(星期一)。

(二) 教职工安排

教职工放假时间为元月23日(星期六)至2月22日(星期一),正式上班时间为2月23日(星期二)。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篇三:2015-2016学年度秋季开学时间的通知

2015-2016学年度秋季开学时间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2015-2016学年度秋季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

为保障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顺利举办,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经与教育部沟通,决定对2015-2016学年度秋季开学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暑假顺延至9月6日(星期日),9月7日(星期一)全市中小学校开学。

二、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参照上述日期执行。

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自主安排秋季开学时间,但不得早于9月7日。

三、各区县教委和市、区县教学指导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指导中小学校安排好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教育教学活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6月3日

学校办公室关于调整2015—2016学年度秋季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国发明电〔2015〕1号),结合学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2015~2016学年秋季开学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报到时间由原定的8月29日、30日调整为9月5日、6日,9月7日正式开始上课。

二、学校全体教职工8月31日开始上班,认真做好开学、学生报到等各项准备工作。

四、请与学生报到(9月5日、6日在校生报到,9月7日2015级新生报到)工作有关的单位及教职工按时上班并做好相关工作。

篇二:开学通知

磁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

通 知

各乡镇学区、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2号)精神要求,确保全县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全县春季开学专项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乡校、幼儿园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见附件

1)和《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重点内容》(见附件2),对开学各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各责任督学根据附件1和附件2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辖区内各学校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全面专项督导,梳理并汇总问题,形成自查报告,认真填写《2015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学校检查明细表》(见附件3),于3月8日下午4点前将自查报告和《明细表》电子版报督导室。

三、局将组织督导组,适时进行专项督导。

附件:

1、《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春 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2、《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重点内容》

3、《2015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学校检查明细表》

4、《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5、邯郸市教育局转发《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

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磁县教育局

2015年3月7日

附件1国教督办函[2015]2号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确保《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电〔2015〕4号)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做好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经研究,拟于3月6日至20日组织各地开展专项督导。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督导内容

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自查抽查情况以及专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导重点详见附件1)。

三、督导组织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专项督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抽调人员参加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兵团,以下简称省)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选派人员组成督导组,全国共组织32个督导组,每个督导组由省教育行政或督导部门1名厅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及1名工作人员组成。

四、督导方式

此次督导采取各校自查,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全面排查,市(地、州、盟,以下简称市)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重点抽查,各省交叉督导的方式进行。

五、督导安排

(一)全面自查。3月6日前,各地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自查,一是指导各校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二是县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领导干部带队督导,重点检查受灾学校、基础薄弱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各高校对照督导内容开展全面自查。

(二)省市抽查。3月6日至13日,省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各县自查报告,统一组织省、市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对各县、各高校进行抽查,原则上应确保每个市抽查县不少于2个,高校不少于1所,并于3月16日前向我办报送省级督导自查报告。

(三)交叉督导。3月14日至20日,各督导组根据分组安排(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2),分赴相关省份,在听取简要汇报后,由组长随机抽取2个市,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直奔学校督导检查,实地检查结束后,简要向被督导省份书面反馈意见。督导组在每个市督导学校不少于8所,督导学校应涵盖普通高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得少于4所。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选派熟悉业务的干部组成督导组,参加交叉督导工作,督导组成员及迎检联络员人员名单、联络方式,请于3月6日前函报我办。

(二)各组行程由督导组组长商督导省份确定,应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督导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书面反馈检查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督导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20条实施办法,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迎检省教育部门陪同人员限1-2名联络员。

(四)各省应在交叉督导工作结束5日内,将专项督导报告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函形式报送我办,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督导意见建议等。

联系人:冯文礼

联系电话:010-66096337(兼传真)

电子邮箱:qggbb@moe.edu.cn

附件:1.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重点内容

2.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学校检查明细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25日

篇三:学校会议通知范文

学校会议通知范文

关于召开学校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召开学校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10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学术会议中心大报告厅

三、会议主题: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宣传思想工作

四、参加人员范围:

全体校领导,校长助理,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大部(院)负责人及各办公室、中心主任,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党委副书记、党委秘书,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党委(党总支)秘书,马克思主义学院及人文与素质教育中心部分教师,全体政工干部。

五、会议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好会议期间本单位工作,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

2、各单位要认真准备会议相关材料,对会议确定的相关主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

3、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要严肃会议纪律,排除外界干扰,确保会议质量;

4、宣城校区将进行同步网络互动直播会议实况。

党委宣传部 党政办公室

201x年10月24日

学校放假通知范文

各院、部、处、室、所:

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现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省办公厅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放假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7日,共8天。其中9月30日 为中秋节(周日);10月1日、2日、3日为国庆节(周一至周三);前四天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5日、6日、7日放假调休,9月29日(周六)、10月8日(周一)照常上课!

二、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避免到疫区或人群密集场所,尽可能不离校离济,凡离校离济外出旅游、回家的学生必须向所在院(部)请销假,并如实报告所达地点和返回时间,返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登记和体温检测。注意途中人身及财产安全,并按期返校。

(二)节假日期间,坚持上班的部门,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定人定岗,切实做好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疫和保密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值班安排

学校总值班室设在党办、院办,值班电话:XXXXXXX,值班地点:办公楼206房间,其它时间值班电话:XXXXXXXX。请各单位于9月25日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报学校总值班室。

四、国庆节、中秋节开学后,坐班人员执行春、秋、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特此通知。


学校开学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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