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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龙华区教育局

时间:2017-02-20 06:18:5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海口市2014年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划片情况一览表

海口中小学招生剩余学位摇号派位 租房居住的须满两年

来源: 海南特区报 作者: 时间:2014-06-29 17:42:32

海口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中小学招生坚持户籍优先

剩余学位今年首次实行摇号派位

租房居住的须满两年,剩余学位首次摇号统筹安排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借读接收方式有新变化权威解读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方案》有哪些变化?海口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海口教育部门将施行多项阳光新政,如小升初指标到校、剩余学位随机派位、分类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等,在招生程序上更加严谨和严密,最大限度减少人工操作环节,确保海口市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海口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方案》,海口市今年仍将坚持户籍优先的招生政策,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优先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考虑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海口市优质初中学校今年将首次实行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方式。

此外,海口市今年再次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租房居住的须满两年,剩余学位首次摇号统筹安排

过去,海口市对符合在该市入学、又不符合片区学校接收条件的新生,主要根据剩余学位,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人为因素较多,随意性较大。据海口市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海口市首次在《方案》中明确,将通过随机摇号派位的方式确定此类新生入读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市、区教育部门统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

据介绍,对于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海口市户籍人口子女,以及租房居住满2年但片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就读的非海口市户籍人口子女,今年,海口市四个区招生办将根据辖区内各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一进行随机派位。其中,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海口市户籍人员子女,根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随机派位入学。非海口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如果租房居住时间满2年的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

据了解,随机派位也将依循相对就近就便的原则,先进行本市户籍人口子女的随机摇号派位,再进行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的随机摇号派位,并公布结果。海口市及各区教育部门纪检组将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借读接收方式有新变化

据悉,今年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将继续执行往年政策。根据《方案》,今年,海口市对符合在该市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将继续以居住地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只是在接收方式方面,引入了随机派位入学方式,避免以往人为操作因素过多,导致招生行为不规范的现象。“一旦申请人数多于片区学校学位

空缺数,将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上述负责人说。

据了解,对不符合在海口市入学条件的,海口市各公办学校原则上不给予安排。海口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由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方案》规定就读和借读条件的新生,建议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城区学校新生8月1至5日网上报名

今年秋季,海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登记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8月1日至5日为新生网上报名申请学位时间,符合网上申请登记条件的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可登录海口市教育局网站(/retype/zoom/b0617047aaea998fcd220e27?pn=3&x=0&y=0&raww=692&rawh=558&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387.05202312138726&md5sum=e829ad6beec0484218d82091a7e44cc0&sign=2934678563&zoom=&png=302-642&jpg=0-66909"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2.秀英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3.龙华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篇二:2014年深圳龙华区教育系统招聘35名教师公告

2014年深圳龙华区教育系统招聘35名教师公告

临近年末,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系统发布招聘教师公告,招聘人数35人。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为大家解读具体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系统赴外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华中师范大学考点)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深圳市内外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15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并在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者不予接受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5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上述示例中如将学历改为“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视为符合要求。

4.职业资格要求

师范类2015年应届生报名时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2015年应届生报名时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者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三项考试的合格证明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即1973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11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6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预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请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9日14时前登录

http://lh.sz.edu.cn/zhaokao/网址填写报名表,提交成功后自行打印,现场报名时凭此纸质报名表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报名方法及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请应聘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

2.报考时间与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9号楼报告厅,2014年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预评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某岗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6倍,则该岗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3.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报名表(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425分以上成绩报告单(报考岗位没有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2015年应届生须提交,尚未办理教师资格证者,须提供普通话、教育学和心理学三项考试的合格证明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聘;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4)经审查合格且预评分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6倍之内的,确定入围面试,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事宜将在龙华教育在线等网站公布,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系统赴外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准考证》(下统称《准考证》),并根据公告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告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上午10:30以后。

三、面试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此次外出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公告。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合格线为60分。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笔试人选;若某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该岗位所有面试合格的人员都列为入围笔试人选。

请考生于2014年12月12日上午10:30之后登陆龙华教育在线查询入围笔试名单。入围笔试的考生根据公告要求按指定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由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统一组织,试题由深圳市考试院命制和阅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和公共事业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笔试类型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3776655咨询。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公布笔试入围人选时一并公布

(三)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深圳市考试院及龙华教育在线网站公布。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少于拟聘人数的3倍且拟聘人数不少于2人的,应按(笔试人数+2)÷3取整数(不实行四舍五入)来确定该岗位的拟聘名额。

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龙华教育在线网站公布(时间待定),请考生们留意网站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拟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报请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核准后取消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新区教育在线网站公示7天。

六、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相应的试用期(本科生12个月,研究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龙华新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11月30日。

(三)报考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到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人力资源科报到,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人力资源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篇三:近三年教师获奖情况

近三年教师获奖情况: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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