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厂房屋顶出租

时间:2017-01-18 06:04:5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017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工厂厂房屋顶租赁合同模板

工厂厂房屋顶租赁合同(租赁费)

甲方:XXX

乙方:YY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YYY“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合作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2014年,乙方租赁甲方屋顶12.61万平方米建设“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使项目尽快完工和顺利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二、由乙方负责项目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置,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屋顶租赁:经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屋顶建设项目,采用分块发电,电站所产生的电能以用户侧并网,供甲方优先使用,甲方按照市场工业用电价格月结算费用、余电上网模式。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34年9月30日。租赁满20年后,光伏电站归甲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甲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

1、 甲方固定租赁费用:自光伏电站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20年内,按照1元/平方/月×实际租赁面积,每月一结算。

2、 乙方发电收益计算公式为:电价×光伏电站发电甲方用量 1

-固定租赁费+光伏余电上网电价×余电上网电量,甲方用电电价按照当地电网工业用电峰段价格确定。

四、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完成项目验收所需工作;

(2)、保证优先使用项目运行后所发电力,按月支付电费给乙方;

(3)、在项目建设和电站运营过程中,为加快项目进度,提高效率,全力配合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4)、在项目运行期内,确保电站不被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将承担维修职责或费用;

(5)、全面配合乙方申请国家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2、乙方责任:

(1)、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

(2)、负责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3)、每月根据甲方所支付的电费,开具普通发票给甲方;

(4)、屋面电站维护以及因屋面电站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维护:在产权转移前(1-20年)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产权转移后(20年后)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电站产权转移

乙方有权将电站转移给第三方,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下乙方权力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2

篇二:厂房出租合同书

租 房 协 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概况

1、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厂房系本人所有,房屋产权清晰,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且房屋内设备一切正常。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 。 出租厂房用途:合法的生产、加工、库房、办公等生产经营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房屋每平方(按建筑面积)年为 元,从 年 月 日开始计收,本租金年不变。

2、双方议定租金交纳方式:按月交一次的方式交纳房租,每次交纳房租的时间是。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

2、甲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厂房。

3、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条款,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如甲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同时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4、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5、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星期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的,乙方有权自行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如果在租赁期间、在租赁范围内引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如乙方经营有困难需转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申明,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但转让风险自担。乙

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

4、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装修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间,乙方未经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

6、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同时付清租用期内所有应付款项。

7、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等。

8、乙方需续租,应在租期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甲方不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补充规定为准。一旦发生纠纷协商未果可由法律部门进行裁决。

第七条 附则

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以原件为准;如有转租,则经甲、乙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本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地址:地址:

本协议签订于:年 月日 (即日生效)

电话: 身份证号码: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篇三:正规厂房租赁合同以及租赁注意事项

正规厂房租赁合同以及租赁注意事项

出租方: ________ 承租方: 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出租方保证向承租方出租的厂房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________

出租厂房用途: ________

出租厂房间数:________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质量: 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月,承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出租厂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每(季度)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

4、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只提供普通收据,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发票,则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发票税。

5、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证金每年人民币元正(大写:元整)。

第四条 相关费用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装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厂房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第五条 厂房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旧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旧出租方的义务,旧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出租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出租方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保证金。

3、租赁期间,出租方欲对厂房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承租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出租方的行为。如承租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出租方的次日起计算。出租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

4、出租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

第六条 厂房修缮

1、租赁期间,出租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承租方有权自行修缮。

3、租赁期间,如厂房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承租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出租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缮。

第七条 出租方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保证如实向承租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厂房权属、厂房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承租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出租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厂房。

3、租赁期间,如出租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正,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给承租方。

第八条 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0%计算,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全部保证金。

3、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承租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4、承租方在厂房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出租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承租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厂房原状。超过7天,出租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租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承租方短期内另找厂房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出租方应允许承租方延期20天,但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5日内厂房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理。

6、租赁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承租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出租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承租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7、租赁期满,承租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厂房发生漏水、倒塌,或厂房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承租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则由出租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出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承租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厂房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0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索赔

1、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返回承租方多交付的租金及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偿给予承租方1个月内的时间搬迁。

2、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补偿金人民币5000元正。作为对出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出租方有权扣留承租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承租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4、承租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的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的,则属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厂房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3、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盖印);住址: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盖印);住址: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

签合时间: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方证明人: ________(盖印)


厂房屋顶出租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151234.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