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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修改最新消息

时间:2017-01-02 09:30:05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我国森林法修改的研究

我国森林法修改的研究

【摘要】本文在分析我国《森林法》不足的基础上,认为森林法的修改应从确立可持续发展的立法宗旨、重视科学技术、打包立法、科学管理、分类经营、加入绿色GDP定位、完善公众参与方面进行完善。

【关键词】森林法;修改;建议

【正文】

林业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建立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已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的深入发展,林业的地位和作用将会愈来愈突出,愈来愈重要。

一、《森林法》修改的历史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以下简称《森林法》)1979年颁布以来,至今已修改了两次,同时配套的“条例”、“规章”多达100多件,各省市区为贯彻《森林法》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对我国森林资源的发展和保护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全社会依法治林意识不断增强,林业行政管理部门、林权所有者、经营者渴望健全、完善《森林法》,实现“发展有目标、权益有保障、行为有依据、工作有规则”的愿望日益强烈。

但是,由于《森林法》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带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而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逐步建立并完善,其立法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该法本身也有一些不完善之处,其与许多法律法规相矛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发展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因此,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法作出适当的修改。

二、我国《森林法》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现行《森林法》的立法宗旨过于落后

《森林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由此可见我国森林法的立法宗旨还是坚持以经济用途为主,体现的是以木材生产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侧重于保障木材和林产品的持续产出和供给。可持续发展、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先进理念都没有充分体现。

(二)我国对科学技术的鼓励和应用都不够

《森林法》第六条规定“国家鼓励林业科学研究,推广林业先进技术,提高林业科学技术水平”。这一条的规定过于笼统也没有相应的配套规定和标准体系,缺乏可操作性。我国造林工程质量不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相对较低。除自然条件、自然灾害等因素外,主要是科技水平、技术措施不到位等原因,使造林工程质量不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

产力”先进的科学技术对林业的种植、养护、发展、采育择伐形式以及病虫害的防治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现行《森林法》对科学技术的重视程度显然不够。

(三)立法质量不高,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

现行森林法与其他法律矛盾,脱离实践,可操作性不强。如《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而《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土地承包经营人经营林地的,林木被盗伐仅能获得赔偿,而我国的赔偿范围较窄,对一些当事人无法证明的间接损失不会获得赔偿,这对林木所有者来说就是一种损失,而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被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没收,这首先违反了物权法中所有者权利或用益物权,其次还会降低公众参与林木保护的积极性。

(四)森林资源管理不科学

要强化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方面的监管,要加强对

林业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调控,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

用权的合理流转等。现行《森林法》是在计划经济的背景下制定的,虽然经过修改,但是还是具有浓重的计划经济的色彩。“木材生产”是中国林业长期以来的经营管理战略,对森林资源具有明显的行业管理倾向,只注重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而忽视森林资源的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只注重森林资源的短期经济利益,忽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表现在现行《森林法》里面,其指导思想仍然是如何“经

营”与“收获”,或者如何保障“经营”与“收获”,倒置了生态与经济的关系。虽然《森林法》也提到“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的生态功能,但是《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对森林资源的定义:“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割裂了森林中的生物与环境,没有体现出森林的生态涵义。

三、《森林法》的修改应完善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政府在森林资源规划发展和利用保护管理方面的基本目标和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定政府在发展森林资源规划目标措施的内容:林地的合理规划和充分利用,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完善生态功能,增强林业产业能力,提升经济效益。二是政府在森林资源利用、保护、管理方面应履行的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森林法律和有关政策,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和林业治安秩序,保障林业权利人充分行使

权利和效益,指导监督林业权利人履行义务,接受国家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的监督。

2、林地林木用途管理制度。林地林木用途管理制度,就是对不同作用的林地和林木,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办法。对生态公益林地及其林木,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限制林木采伐,严禁征、占用林地,在不改变生态公益林性质和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展林下种养业和森林旅游业;对商品林地及林木,采取放活经营的宽松政策,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实行市场经济管理方式,林权所有者、经营者的权益包括自主选择树种造林、自主经营、自主流转、自主采伐、自主收益等应予以保障,各种原有限制措施应逐步减少和取消。同时对于商品林木的采伐管理制度,南北应有所区别。对于林权制度改革如何具体改革实施,可授权国务院制定《林地林权流转条例》。

3、林业权利人基本权利、义务的内容。林业权利人,包括具有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经营权的国家、集体、单位和个人。国家所有权在《森林法》上应该落实管理机关、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管理权限等内容。集体所有权在《森林法》上应该落实管理机关、所有权的权利内容和经营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4、法律责任条款。根据林权制度改革和当前建立完备

篇二:应对气候变化我国森林法的修改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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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我国森林法的修改与完善 作者:高健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12期

摘 要 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应对气候变化我国政府对林业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保护措施和行动,以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但我国林业发展道路曲折,法制建设滞后,森林法作为调整林业建设发展的基本法,已远不能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本文在探讨了森林法应对气候变化困境的基础上,提出围绕气候减缓和适应而修改和完善的设想。关键词 气候变化 森林 立法

作者简介:高健,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4-030-02

气候变化是当今全球面临的重大危机和严峻挑战,事关人类生存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举世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当今,人类总结应对气候变化的经验无外乎两个,一是提高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二是增强对气候变化的减缓能力。无论是适应还是减缓,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不容置疑。林业是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我国政府高度关注森林资源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特殊地位,及实地作出调整林业的政策和经营指导方针。但从法律的角度讲,森林法应积极回应气候变化问题,适时进行制度创新,是林业在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方面的法治保障。

一、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作用

当前,气候变化正在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它关乎每个国家、行业和公民的利益。因此,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性的紧迫问题。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行动和举措。2007年发布实施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简称《国家方案》)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简称《政策与行动》)这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战略性文件。在《国家方案》中,明确把林业纳入我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中。在《政策与行动》中,鲜明指出林业是我国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行动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方案》的要求,2009年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简称《林业行动计划》)是《国家方案》相关措施的具体化,以贯彻落实《国家方案》赋予林业的任务。是对未来四十年(2050年)我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部署。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森林是陆地生态平衡的调节中枢,是陆地生态系统最大的碳储库。森林资源在减缓气候变化中具有重要作用。其固碳所具有的投资少、代价低、综合效益好等特点,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2009年6月,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指出,林

篇三:第二部分:林业政策与法规(修改)

第二部分:林业政策与法规

一、填空题

1.林业政策一般通过党的组织和国家机关以决定、、规定、办法等形式公布。(2页)

2.林业政策根据具体业务,可分为绿化政策,管理政策,野生动植物保护政策,荒漠化防治政策,林业产业政策,林产品价格政策,林业财税政策等。(4页)

3.林业建设的基本方针之一是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先。(11页)

4.行政法规指由依法制定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19页)

5.林业法律法规表现形式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37页)

6.制定林业法规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林业政策为依据,制定林业政策不得与现行、行政法规相违背。(35页)

7.林业不但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需求,还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求。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10页)

8.对林业建设应当实施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就某一区域而言,应是扩、治、用、休多策并举,做到扩中有治,治中有用,用中有休,休中有扩。(11页)

9.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抵押、、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13页)

10.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各种社会主体都可以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13页)

11.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全国林业可分为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15页)

12.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通常称为,也被人们称为山林权。(50页)

13.林权的主体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和。(50页)

14.林权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当事人解决,行政解决和诉讼解决。(57页)

15.林权争议的焦点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其性质属于产权益争议的民事纠纷范畴,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57页)

16.实践证明,林权争议的主要解决办法是解决。(57)

17.森林公安机关实行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领导,以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的体制。(71页)

18.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是“,”。(71页)

19.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火灾扑救时,不得动员人员,和儿童参加。(74页)

20.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的方针。(75页)

21.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的责任制度,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主要内容。(75页)

有益生物。(78页)

23.国家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实施在其地区进行保护为主的措施。(14页)

2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法》于施行。(149页)

25.对防沙治沙工作,坚持以生物措施为主,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治理方针。(157页)

26.退耕还林是国家组织的一项重要生态环境建设活动,国家要对退耕还林者给予一定的资金和粮食补助。(229页)

二、选择题

1.在《森林法》施行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森林法》(B)(47页)

A、适用

B、不适用

C、暂不适用

2.森林法关于森林保护的规定,关于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制度、用材林消耗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以及对不同林种采伐的规定,都体现了下列哪一条森林法基本原则(B)(49页)

A、以营林为基础、永续利用的原则

B、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的原则

C、依法治林的原则

3.对权属明确并已核发林权证的,要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对权属明确尚未核发林权证的,要尽快核发。已经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这些符合下列哪一条森林法基本原则(B)(48页)

A、依法治林的原则

B、稳定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的原则

C、依靠全体人民办林业的原则

4.下列哪项不属于符合林权登记申请需具备的条件,(E)(55页)

A、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位置、四至界限、林种、面积或者株数等数据准确

B、林权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C、无权属争议

D、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

E、登记人无刑事记录

5.林权登记机关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林地所在地公告,公告期为(B)(55页)

A、40日

B、30日

C、20日

6.凡符合林权登记申请四项条件,登记机关应当予以登记,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A)(55页)

A、3个月内

B、半年内

C、60天内

7.根据《森林法》第17条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林权争议,应当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其林权争议处理机构是(B)(58页)

A、乡镇林业工作站

B、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

C、乡镇人民政府

8.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征占用林地的权限是(A)(62页)

A、除防护和特种用途林以外其他林地面积在2km2以下的

B、林地面积在3km2以下的

C、林地面积在3~5km2内的

9.经批准进行的生产性用火,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其对天气要求为(A)(74页)

A、3级风力以下

B、3级~5级风力

C、3级风力

10.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较大的”起点一般是指盗伐林木2~5立方米或者幼数100~200株的。以上所说的“幼树”是指胸径(B)以下的树木。 (93页)

A、6cm以下

B、5cm以下

C、4㎝以下

11.违反规定擅自开垦林地,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林木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罚款,处罚金额按(A)。 (99页)

A、每平方米10元以下

B、每平方米15元

C、每平方米20元

12.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罚款,其数额是非法运输木材价款的(B) (101页)

A、40%以上的罚款

B、30%以下的罚款

C、35%的罚款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施行的时间是(A) (138页)

A、1997年1月1日

B、1987年1月1日

C、1995年1月1日

14.《防沙治沙法》第26条规定,集体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可达(C) (175页)

A、50年

B、60年

C、70年

15.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治理者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年限(A) (175页)

A、具体承包年限由承包合同双方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

B、50年

C、70年

16.沙化土地治理者不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治理的,或者治理后经验收不合格,又不继续治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治沙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其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相当治理费用(A) (176页)

A、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B、三倍以上的罚款

C、五倍以上的罚款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施行时间指(B) (196页)

A、2002年1月1日

B、2000年1月1日

C、2001年1月1日

18.销售的林木种子应当附有标签,下列标签内容中哪一项不属于标签应当标明的内容

(C) (201页)

A、产地 B、质量指标

C、种子大小与色泽 D、检疫证明编号

E、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编号 F、品种名称

三、判断题

1.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年满11岁的中国公民,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株。不能参加植树的,是否可以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13页)

A、可以(√)

B、不可以()

2.森林划分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块。公益林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其投资主体(15页)

A、以政府投资为主(√)

B、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 )

3.林业政策与林业法律法规既相应统一,又有所区别。各级政府、包括党的组织,对有关林业的决定、指示、通知、通告等形式属(40页)

A、林业政策(√)

B、林业法律法规( )

4.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通过的《森林法》,即一般情况下所说的森林法指(46页)

A、广义森林法( )

B、狭义森林法(√)

5.请你判断,下列哪一种说法是错误的 (50页)

A、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公民个人可以拥有对林地的所有权(√)

B、林地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林地的所有权,但可以依法享有林地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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