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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骑电动车保证书

时间:2016-12-16 09:08:31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安全保证书(不骑摩托)

安全保证书

我保证在学校学习期间和从家返校、放假回家的途中,不私自违法驾驶摩托车,若有违反,出任何安全问题与老师和学校无关,完全由本人及家长负责。

保证人:

家长签名:

2009年8月28日

篇二:电瓶车承诺书

关于骑电瓶车的承诺书

尊敬的家长,您好:

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不允许骑电瓶车,您的孩子正处于未成年阶段,对于电瓶车、机动车驾驶操作不能做到灵活应变,所以学校明确要求不准骑电瓶车、机动车。对于特殊情况必须骑电瓶车的,希望家长在安全方面给孩子做到监督的责任,在离开家的时候做到提醒孩子注意安全,对于孩子骑电瓶车、机动车的安全责任负责。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14/2/25

篇三:禁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上、下学安全教育管理告家长书

家长同志:

您好!

为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学校再次强调学生上、下学禁骑电瓶车、摩托车,未满12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具体要求和措施如下:

1.学校已统计骑电瓶车、摩托车和12岁以下骑自行车学生姓名及家长知情情况,并开展了上、下学的安全教育活动。

2.学校通过召开学生集会,针对我校学生有骑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现象,讲清楚交通安全隐患,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助力车、摩托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孩子的安全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由于城市道路复杂,车辆繁多,儿童缺少生活经验,应变能力差,因此交通规则从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电瓶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望广大家长教育孩子遵守法规及校规校纪,

请您在此告家长书上签字确认,希望各位家长监管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注意交通安全,上学、放学时走人行道,出校门后不在机动车道上行走、穿越,过马路走育才路东西两头的斑马线。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学校

2015年10月20日

班级:班主任:学生姓名:家长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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