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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12 07:38:1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民主推荐谨防五种不良倾向(唯实、上海组织人事报)

民主推荐谨防五种不良倾向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指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旨在通过基层干部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确保考察人选的群众认可度和社会公信力。民主推荐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考察人选确定的民主性和公开性,影响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性和健康度。如何避免民主推荐被形式化、简单化、功利化,笔者认为,应狠抓关键环节,谨防五种不良倾向,确保民主推荐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1、在推荐条件上谨防“因人设框”,实现推荐条件标准化。民主推荐条件的设定规定着选人的范围,决定了“在少数人中选人,还是在多数人中选人”,直接影响着选人的广泛性和民主性。民主推荐要根据空缺岗位的岗位匹配要求,科学合理设定推荐条件,切不可因人设定条条框框,附加特别条款,甚至量身定制。要根据岗位职能和履职要求,建立岗位任职标准,形成规范化的推荐条件,并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防止人为增加限制性条件。要系统建立立体化的推荐标准,确保推荐条件的前后一致性、横向均衡性和上下配套性。对少数职位因工作需要在性别、年龄、工作年限、专业、政治面貌等方面有特定需求的,应及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在参推人员上谨防“以偏概全”,实现推荐人员公示化。《条例》规定了参与民主推荐人员的范围,但在实际操作中,安排多少人、哪些人参加民主推荐活动,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性。如何确定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直接影响着民主推荐结果和群众满意度,关键是要解决好代表性和广泛性的问题。首先,必须注重关联度,让熟悉岗位需求者参与推荐,体现代表性。同时又不能“以偏概全”,要扩大民主,让更多干部群众参与推荐,表达意愿,行使权利。当然也不能一味增加参推人数,不知情者越多越会冲淡或淹没知情人有价值的信息。要探索建立推荐人员名单公示制,向社会公布参加推荐人员名单,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参推人员结构的科学合理和推荐结果的真实准确。

3、在动员讲话中谨防“过度引导”,实现推荐意志民主化。民

主推荐应当遵循“党管干部”原则,组织民主推荐时讲清推荐条件和要求,进行适度引导,有利于参推人员弄清组织意图、职位需求,从而做出正确选择。如果过度引导,容易束缚推荐者的视野,降低组织者的诚意,甚至导致民主推荐流于形式,招人诟病。要防止“过度引导”就必须还权于民,相信群众,尊重群众,落实好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让群众能自由表达意愿。要推进民主化进程,增强群众的民主意识,拓展发扬民主的载体,不断营造民主议事、决策的良好氛围,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框架下,寻求组织意图和群众愿望的有机融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4、在推荐过程中谨防“举人唯亲”,实现推荐责任明确化。民主推荐中当然“举贤不避亲”,但不可避免地有优先推荐同学、朋友、亲戚、熟人的现象。如何避免人情、亲情、友情等因素在民主推荐中带来的负面影响,不能仅仅依靠道德的约束力,必须辅之以制度层面上的规范,让徇私者无处藏身、无机可乘。要强化推荐责任,建立实名推荐制和终身责任制,减少民主推荐时的随意性和应付性。要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公示推荐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取消被推荐人选资格。要加强对民主推荐工作的监督,规范推荐流程,严禁非组织活动,确保推荐活动风清气正。

5、在结果使用上谨防“以票取人”,实现考察对象遴选化。民主推荐得票的高低反映群众对被推荐对象的认可程度,但并不表示得票越多能力越强、水平越高,尤其是得票数相近者,几票之差更不能反映相互德才的优劣。简单把得票高者列为考察对象,表面上看似公平,实则易引发“老好人思想”的蔓延,不利于正确用人导向的形成。因此,在确定考察对象上,要避免简单的以票取人,要综合考量被推荐者的工作阅历、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因素,以及适岗程度。要通过分析、比较,遴选出最符合空缺岗位要求的人员作为拟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首道关口,必须把民主推荐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正视和克服不良倾向,确保以公正之心、透明之举、纳贤之志,让优秀者脱颖而出。

篇二: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沪委组[2009]发字21号 通知)

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

开展“世博先锋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各工作党委组织(干部)部(处):

今年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筹办工作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关于确保世博会筹办有序进行的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迎世博600天行动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更好地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关注世博会筹办工作、参与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市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世博先锋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走进基层、服务群众?为载体,以基层党建互联互补互动为机制,以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目标,通过开展?世博先锋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筹办世博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迎世博的自豪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全市开展的?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三五’集中行动?,全面推动各方面工作上水平,为实现市委提出的?四个确保?的总体要求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行动时间和主要对象

1、行动时间:2009年3月-2010年10月

2、主要对象: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三、具体内容

1、结合市文明委?三五?集中行动,号召全市所有党员,积极投身

到?岗位行动、家园行动、志愿行动?中去。岗位行动,就是要爱岗敬业,做到优质、高效、文明、周到,用党员的岗位行动展现上海的工作水平和窗口形象。家园行动,就是要促进和谐、整洁、优美、和睦、快乐,用党员的家园行动展现上海城市的美好生活。志愿行动,就是要乐于奉献,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党员,拉得出、顶得上、干得好,用党员的志愿行动展现共产党员的战斗力和风采。每个党员不仅要在每月5日、15日和25日的集中行动中积极参与,更要结合平时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为举办世博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以?知我世博?为目标,在全市所有党员中进行世博知识普及活动。各基层党支部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收看一次党员远程教育网上的世博专题片。组织有条件的党员登录?上海基层党建网?(),参加迎世博知识测试活动(测试题目、参与办法等将在网上另行公布),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对世博会的知晓率,并积极宣传世博,带动市民提高对世博知识的普及率。同时,在党员中开展?我为世博献一策?征集活动,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党员群众?当好东道主、文明迎世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号召全市共产党员为市容市貌、窗口服务、城市管理、城市文明程度、市民素质和精神面貌等方面的提升和突破带头献计献策。所有征集到的建议、意见将及时反馈到相关责任部门。

3、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和?微笑的城市、洁净的城市、和谐的城市??三五?集中行动的活动主题,深入开展?走进基层、服务群众?活动。完善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通过走访、下访、接访等形式,深入社区、农村、企业等,了解群众的思想状况、实际需求和生活困难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党组织、党员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做到回应急难愁呼声迅速、解决实际问题有效。进一步畅通党内信息反映和传递渠道,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中的作用。健全各类利益协调和矛盾化解机制,发挥党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把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实践世博会主题的具体行动,多办群众欢迎和满意的好事、实事,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举办世博会和加强基层党建给他们带来的美好生活。

4、加大推进世博党建联建工作力度,为迎接世博会、办好世博会作

贡献。继续坚持和完善世博党建联建联席会议制度,世博会工程建设、布展、运营单位和世博园区周边地区的党组织,按不同阶段特点,以互相关联、需要协调协同、合作联动的工作为重点,广泛开展党建联建活动。在认真履行各自责任的同时,加强主动配合、协调联动,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放大联建效应。要把党建观念创新、组织体制创新和活动方式创新结合起来,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保障世博会筹办工作顺利推进的强大推动力量,实践和创新世博会区域性党建工作新格局。

四、具体安排

1、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具体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力、影响力和凝聚力,组织发动全市党员积极参与?世博先锋行动?,提高参与率,体现广泛性,真正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

2、市委组织部将以?组织人事报?、?上海基层党建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等为载体,以网络和信函等形式,为 ?我为世博献一策?活动和世博知识普及活动提供平台(具体活动方式将另行公布)。同时,将开辟?世博先锋行动?专栏,提出阶段性工作的指导要求,并多角度、多形式、多方位地对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世博先锋行动?的情况进行报道,大力宣传典型,扩大社会宣传的影响,推动活动有效开展。

3、上级党组织要将这项工作作为落实今年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同时,要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2009年3月25日

主题词:组织工作 基层党建 “世博先锋活动” 通知

中共闵行区委组织部 2009年4月17日印发

(共印10份)

篇三:上海:拟提任干部重大事项专项申报制度

上海:拟提任干部重大事项专项申报制度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2-01-06 02版:组织工作 版)

上海市拟提任干部个人重大事项专项申报及审核流程图。

上海建立的拟提任领导干部(人员)个人重大事项专项申报及审核制度,抓住拟提任环节,将专项申报作为提任前考察的必经程序,目前该制度已覆盖全市处级以上拟提任领导干部。突出申报的针对性,在《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增设“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历次房产买卖”和“配偶、子女出国(境)留(求)学”等申报内容,并对收入、房产、投资入股等申报事项作了进一步细化。实施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全面性预审、考察组针对性核实、组织部门完整性审核等三道核查机制,并将考察对象的申报内容作为考察材料组成部分,提交讨论。建立存疑查核机制,明确对申报内容需进一步了解的存疑信息,直接问询考察对象;对漏填和填写不规范的,要求考察对象填报完整;对申报内容涉及的合规性问题,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研究;对仍存疑问题,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门查核,避免申报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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