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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专项核查

时间:2016-12-09 07:35:4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从严 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我校干部人事档案,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4]32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河北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组字[2014]71号)要求,在全校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座谈会、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校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及内容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全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是处级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尤其是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1、出生时间的确定。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

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3、入党时间的确定。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中组部组织局1997年10月编印)进行认定。

4、学历学位的确定。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5、干部经历的确定。通过审核干部档案有关转正定级、干部任免等材料,或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的办法,重点审查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6、干部身份的确定。严格按照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分别予以认定。对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审查其?派遣证?、?招生登记表?(或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录检表?)以及有关学籍情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转干录干人员,既要审查是否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又要审核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和其他依据材料;对军转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

三、审核时间

此次专项审核总体时间为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1月)

1、制定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

2、动员部署。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第二阶段:审核认定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8月)

3、审核登记。第一步,个人申报。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附表1,每人填写一份)、?干部任免审批表?(附表5,处科级干部填写),经所在部门或党组织核准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人事处干部档案室主管部门。第二步,审核登记。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登记工作按照“2+1”模式进行。先由每个审核小组(组织部与人事处各1个组)的2名审核员审核,审核时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逐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尤其是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干部的出生日期,确保准确无误。再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附表3)并共同签字后,由1名复审员(由组织部、人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进行复审,复审员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后,该卷档案结束审核。

4、汇总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审核登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逐项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分析,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的真空存疑的,干部本人要做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6、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召开部(处)务会或档案专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干部信息在会上进行研究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复核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附表5),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表7),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

7、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对所有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要慎重对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处理,不能主观臆断、妄下结论。

⑴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和并加盖组织部或人事处公章。

⑵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⑶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⑷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拨使用。

8、材料归档。管档科室根据上会研究认定结果,分别由审核人、干部本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表7),签注会议讨论决定意见,与调查核实形成的依据证明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同时,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并按照最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标准进行规范整理。

第三阶段;抽查总结阶段(2015年8月至12月)

9、督导抽查。组织部、人事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清理的小组之间要互相交叉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领导小组要做好抽查和巡回督查工作。第一步,听取汇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抽查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二步,抽查档案。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干部档案进行重点核查,中层正职档案必查,其他干部每100卷抽查8卷。第三步,审核登记。对抽取的干部档案要逐一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并将核查结果填入?干部档案审核清理情况登记表?。对发现的入党时间不符合?党章?规定要求、参加工作时间不足法定最低年龄界限、档案内容严重涂改且未按规定要求清理认定或存在造假的,要将材料原件进行复制或拍照取证。第四步,情况反馈。检查组就抽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并反馈,提出限期整改和处理意见。

10、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要全面汇总有关情况,填写?干部人事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9);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五、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加快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进度,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一)全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海龙 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继飞 校党委常委

翁维素 副校长

成 员:郭秀云 组织部部长

王 洁 人事处处长

篇二:单位配合人事档案专项核查程序

单位人事档案专项核查程序

第一步,学习文件,明确核查范围。将文件精神宣传给全体教职工,所有人员以工资发放单位填报。

以下人员不用填写《干部任免表审批表》:

(1)2016年3月之前退休的人员不作为核查对象。

(2)教育系统科级领导干部档案由组织部审核,不填此表。

(3)2014年新招14名特岗教师不填。

第二步,下发《干部任免审批表》,指导个人填写。

1.首先在电子表中粘贴电子照片,然后打印出空表,发给每个教职工。

2.指导教师依据填表说明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 提示:(1)表上所填出生时间要与2012年学校组织查档时间一致,2012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先填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与2006年工资套改文件上确定的参加工作时间相一致,文件上没有的人以人社局开具的工资介绍信上时间为准。

(2)社会关系栏中如果亲属已经不在,在填写原单位后注明“(已故)”字样。

(3)最下面的“填表人”单位不用填写。

(4)填完表后教师本人在第一页右上角签署“同意”并署名、注明时间。如果本人填写信息与核查档案情况不一致,则由组织认定后返回让教师再签字确认。

第三步,学校初审信息。

经办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工资介绍信、学历证、获奖证书等材料和查档记录以及学校留存的原始档案资料逐项审核任免表信息,确定内容和填写均无误后,在本表的右下角签署单位初审意见并签名。

第四步,录入电子表。

单位经办人根据所填内容录入电子表,形成一人一张的电子表(文件名为“本人姓名”)。

第五步,各单位根据《档案核查材料上交时间表》安排的时间按时交以下材料至人事股:

(1)个人手写的纸表一份(本人和学校初审人签字确定)。纸介表按档案顺序号排列,以备审核小组核查。

(2)与纸表内容一致的电子表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起名为“学校名+人数”。

(3)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请在交表时一并说明。 第六步,等待教体局核查小组通知

1.在教体局核查小组进行档案核查过程中,如有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会通知经办人联系本人补充档案缺失材料。档案补充材料上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如果有本单位教职工所填信息与组织核查不一致,则报县局审核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填写组织认定意见并由本人再次签字确认。如果本人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的为准,学校做好政策解释。

第七步,修改信息不一致人员电子表并归档。

核查结束后,学校经办人将本单位需要修改的《任免表》电子版进行更新。并将新修改好的表装入个人档案。

篇三:档案核查纪律要求

丰都县职业教育中心干部档案核查的几点纪律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中央组织部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丰都县教育委员会也于2015年3月13日下午 2:00-5:00在教委顶楼会议室招开了相关会议,现将会议精神和纪律要求作如下要求:

1、 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人)均应配合此次档

案核查工作。

2、 各专业部应派出专门人员负责此次档案核查,重点审核干

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

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并

认真填写好《干部任免审批表》,收集好学历、学位复印材料。

3、 凡参加后续学历教育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的应认真填写

好《重庆市干部学历、学位申报确认表》。同时收集好学历、

学位复印材料。

4、 2009年后参加工作人员因原来的干部履历表是16开且是

翻印的,现在规范的干部履历表是A4。2009年以来参加工作

的教职工还需重新填写一份《干部履历表》。表格领取在办公

室徐华处。

5、 时间要求:2015年3月29日所有材料由专业部收齐(《干

部任免审批表》还要交电子档案)统一交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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