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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制梁场

时间:2016-12-08 07:33:55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Fplm-辛集梁场方案优化注意事项-邱守峦修改...

辛集梁场方案优化注意事项

1、 制梁台两端用桩基础,做成短条基础,中间用钢墩,上加工字钢。(见照片)

2、 外模设纵走,两套底模配一套外模,外模不用钢轮移动,用反轨轮,外模下方加全长的工字钢做轨道。外模边左右立5个竖向工字钢柱,高度必须高于二维布料机管上方,便于布料机转动即可。

3、 钢筋笼雨棚兼用吊架,网架结构,上加铁皮。在预扎胎架的两旁左右,也立5个竖向工字钢柱,网架结构之下玹高度,略高于工人的头部!

4、 以形状类似手工弯钢筋用的F型扳手做成两端同向,拉撑底板下层筋和顶板下层筋钢筋,然后用吊具钢丝绳拉住桥面筋底层就可以完成钢筋笼吊运工作。

5、 桥面板的上层筋的运输转运时间的优化:网架的钓架下方,左右悬挂两根75的工字钢伸出预扎胎架的前方。挂滑轮。然后考虑整体、半整体运输桥面横向筋,节省工人人工搬运桥面筋时间。

6、 钢筋绑扎胎具,两处同一轴,用一套假内膜。

篇二:运梁车拼装方案2015.5.24

新 建 铁 路

石家庄至济南客运专线站前工程SJZ-2标

YL900A型运梁车安装方案

批 准:

审 核:

审 核:

编 制: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石济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

二○一四年四月

目 录

YL900A型运梁车安装方案 ................................. 1 1.工程概况 ............................................... 1 2.工期安排 ............................................... 2 3.安装方案 ............................................... 2

3.1运梁车主要部件技术参数表 .......................... 2 3.2吊装钢丝绳选用原则计算说明 ........................ 3 3.3安装工艺流程图 .................................... 5 3.4主要安装步骤及其注意事项 .......................... 6 4.资源配置 .............................................. 11

4.1人力资源配置 ..................................... 11 4.2主要设备及工器具配置 ............................. 11 4.3主要起重设备技术参数..............................12 5.安全措施 .............................................. 12 6.相关证件 .............................................. 15

1. 工程概况

武汉中铁科工集团设计生产的YL900A型900吨运梁车,运梁车主要用于32米和24米箱梁的运输,装上驮架后可用来拼装和驮运架桥机。整车由动力系统、转向系统、行走系统、控制系统等组成。主要有以下部件:运梁车主梁、主动轮组、从动轮组、液压箱、发动机室、司机驾驶室、拖梁小车等主要部件组成。

设备于2008年在武汉生产,已经在山东京沪高铁和武汉武黄城际铁路使用过,一共完成了736榀箱梁的运输任务,本次需要在石济铁路辛集东梁场完成804榀箱梁的运输任务。计划由平板车从岳阳设备堆放场地运至辛集东梁场进行拼装,辛集东梁场运梁车拼装场地位于辛集东梁场移梁通道第885号墩至第882号墩之间,长200米,宽25米,拼装场地采先清除覆土后再用建筑废渣回填,回填厚度为0.5米,用20T压路机反复碾压,满足运梁车拼装场地的基本要求。 YL900A型运梁车主要技术参数见表1-1。

表1-1 YL900A型运梁车主要技术参数

2.工期安排

根据对运梁车的拼装工序进行分析,整个运梁车的拼装需要25天,计划2014年4月14日开始拼装,2014年5月9日完成拼装。

900t运梁车拼装工序进度分析如下表2-1。 表2-1YL900A型运梁车拼装进度分析表

3.安装方案

3.1运梁车主要部件技术

运梁车主要部件技术参数见表3-1。

表3-1 运梁车主要部件技术参数表

3.2吊装钢丝绳选用原则计算说明

3.2.1吊装钢丝绳选用原则计算依据 《起重工操作规程》 《重型设备吊装手册》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82-91 3.2.2吊装钢丝绳选用原则计算过程 根据公式 P = T / K 其中P - 钢丝绳的许用拉力 T - 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K -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K = 6

篇三: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 本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八年六月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附表1附表2

目 录

总则 ................................................................................................... 1 规划依据及规划范围 ....................................................................... 1

开发区的战略定位与产业发展方向 ............................................... 1 开发区建设规模及用地布局 ........................................................... 2 土地使用强度与建筑管理规定 ....................................................... 2 建筑间距 ........................................................................................... 5 建筑退让与限高控制 ....................................................................... 4 道路交通规划 ................................................................................... 4 绿地控制和景观环境控制 ............................................................... 6 工程管线规划 ................................................................................... 7 综合防灾与地下空间开发 ............................................................... 7 环境保护规划 ................................................................................... 8 附则 ................................................................................................... 8 建设用地构成表 土地使用适建范围规定表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保障辛集工业开发区健康有序的发展,促进《辛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的实施,编制《辛集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在文本中以下划线条文表示。强制性内容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确需调整强制性内容的,需经法定审查程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2条 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件(图纸和图则)、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文本和图则必须同时使用,双向控制,不可分割。

第3条 本规划涉及的指标是结合开发区建设的实际,借鉴其他加工区的经验值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4条 本规划是下列行为的直接依据 1、建设项目的选址与布局; 2、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3、各类建设项目修建设计及报批; 4、各类临建工程的管理及审批。

第5条 本控规涉及的指标是结合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实际和今后发展需要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省和石家庄市现行的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规划依据及规划范围

第6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 5、《辛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6、《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

7、辛集市历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8、辛集市政府有关设立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的文件 9、辛集市区道路、给排水等专项规划 第7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西起教育路,东至经三路,北靠307国道,南到东巴营、西巴营两村北部的纬四路。开发区规划用地总范围9.1平方公里,开发区的一切建设活动都不得突破2020年以前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第三章 开发区的战略定位与产业发展方向

第8条 坚定不移实施“接轨环渤海、环京津扩大开放战略”,主动参与省会石家庄产业分工体系,发挥自身的区位、产业等优势,实现产业互补与资源共享,将开发区建成本市创新发展的示范区以及省会东部重要的生态型工业基地。

第9条 产业发展应坚持特色化发展、生态化发展、一体化发展以及集群化发展,依照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在市场导向基础上培育重点产业,加快形成产业集群。

第10条 重点围绕高新技术、新型建材、皮革制品、机械配件等工业门类设特色产业开发区。坚持引进技术密集、资金密集和劳动密集型项目,瞄准世界经济发展,开展有针对性地招商,努力在引大、引强、引优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第11条 围绕开发区产业发展总体思路及空间布局,规划着力推进基础设施、现代服务、投资融资、科技创新、人才资源、生态安全、循

环经济、防震减灾等八大支撑体系建设,引导开发区产业发展从制造型逐步走向创造型,从基础建设逐步走向大气磅礴。

第四章 开发区建设规模及用地布局

第12条 用地规模

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1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450.76公顷,居住用地面积101.94公顷,公共设施用地面积72.8公顷,绿地用地面积88.95公顷,道路用地面积146.57公顷。

第13条 人口规模

开发区现状区人口基数为11000人,开发区建成后,可容纳居住及就业人口65000个。 第14条 用地布局

1、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属于辛集市城市建设的拓展与延伸,用地结构必须考虑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有机衔接,用地布局在考虑开发区自身功能需要的同时,也必须考虑与城市宏观布局的一致性与协调性。 2、开发区西部重点布置公共设施及居住用地,东部重点布置工业、仓储、市政设施用地,形成结构清晰、功能明确、规模适宜的发展空间。

第五章 土地使用强度与建筑管理规定

第15条 在规范围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文本及图则要求监督和管理开发区的建设行为,并参照土地使用适建范围规定要求对开发区的建设行为进行严格控制。(见附表2 土地使用适建范围规定表) 第16条 本规划确定规划控制指标具有一定弹性,实施中其用途和控制指标的变更程度,必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掌握和控制。用地性质应符合图则所规定的要求,如有矛盾,可有条件或有期限地更动原定的用地性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允许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在同一中类的小类中更动,如C21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变为C22;

2、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某些用地可以在同一大类的中类中更动,如W1变为W3。

3、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业用地可以与普通仓库用地相互更动或结合建设,满足工业生产、物流一体化的特性。

4、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可以有期限地更动或租让相对较长期限内难以投入建设的配建设施用地。当出让期满时,应立即收回并恢复原定土地使用性质。

第17条 本规划采用指标表标定和图示标绘两种方式对土地开发强度进行控制,并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前者必须遵照执行,后者可参照执行。

第18条 几个地块进行联合开发时,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有条件地调整用地组织结构,地块划分、地块性质允许适当变更,但应与图则确定的各项用地建设内容、建筑容量、配建设施项目及数量相一致。

第19条 各类用地规定的控制指标中,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为上限指标,绿地率为下限指标,各类用地的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控制

主要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指标

第20条 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用地,其控制指标应根据其使用要求由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其中绿地率应不得低于20%。

第21条 应严格限制三类工业进入开发区,尤其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大项目应给予杜绝。

第22条 规划标出的配建设施项目包括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停车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站、居委会、集贸市场等内容不得删减,其具体位置与用地范围可按统一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合理调整。

第23条 不履行规划报批手续和不符合规划规定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进行建设,对违章项目可给予经济处罚;对严重违章项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执法部门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搬迁、拆除。

第24条 各地块出入口按本图则的标定执行:开发区道路交叉口路缘线转角弧线切点向主干道方向延伸70米范围内,向次干道方向延伸50米范围内,向支路延伸20米范围内,为禁止开设机动车道出口路段。如确需在上述路段内设置机动车道出口,只能设置右转出口,出口位置应保持距交叉口路缘线转角弧线切点20米以上的距离。

第25条 对摇头、扒营两个自然村应适时进行改建,防止其无序蔓延。同时必须限制琐碎、杂乱的小企业、小作坊的任意滋生。对307国道

北侧的临时厂房、住户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三年的大变样”的部署进行

改建,以有效的提高开发区综合环境质量。

第26条 开发区黄线控制

在开发区黄线范围内应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开发区基础设施;损坏基础设施或影响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在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拆除黄线内基础设施,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开发区黄线内土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27条 开发区绿线控制

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不得改作他用。

各类建设工程要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开发区内绿线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纠正。

对于擅自改变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开发区绿地的,由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28条 开发区蓝线控制

石津干渠是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中重要的输水干渠,必须重视对干渠的保护。干渠两侧

第六章 建筑间距

第29条 开发区任何新建、改建、重建的建筑均应符合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和建筑规范等要求。

第30条 住宅建筑间距

住宅日照间距按现行的《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高层建筑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幼儿园、商业建筑、影剧院等相关规划设计规范确定。单栋建筑应退让必要间距的50%,局部改建不能满足日照间距时,必须有四邻利害关系人认可的协议

书。

第31条 非住宅建筑间距

1、非居住建筑间距日照间距按现行的相关建筑规范确定。

2、非居住建筑间距间距按住宅间距的0.8倍控制,并应符合消防间距的要求。

3、非居住建筑位于住宅南侧或东西时,按住建筑间距控制。 4、非居住建筑与住宅山墙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当住宅山墙有居室窗户时,其山墙间距可按住宅间距控制。

第32条 垃圾转运站与四周建筑的建筑间距不应小于10米,其中开窗一侧不小于12米。

第七章 建筑退让与限高控制

第33条 开发区道路两侧的任何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必须符合消防、交通安全、道路景观塑造、管线敷设、道路绿化等要求。

第34条 后退道路红线、绿线距离,应符合规划的相关规定,执行时应按规划图则标定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35条 相邻为医院、学校和学校等建筑时,需同时符合第31条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

第36条 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应留有足够的集散空间,其主要出入口面向开发区道路时,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主次干道不得小于15米,支路不得小于10米,并应妥善安排沿街出入口的位置和停车场地。

第37条 地块中最高建筑的高度不得超过图则所规定的建筑限高要求。一般情况下,工业、仓储类建筑以低层为主,居住、公共设施类建筑以多层为主,开发区主干道及迎宾线可酌情点缀中高层建筑。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八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38条 建立安全、便捷、高效、清洁、经济的开发区交通系统,逐步形成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39条 开发区的对外交通应通过教育路、工业路、经二路、经三路四条纵向干道向307国道出入口疏解。同时也可通过教育路、宴城路、纬二路、纬三路、纬四路等与辛集市区直接沟通。在东南部工业用地中应预留与石德铁路对接的货运铁路支线。货运铁路支线用地预留宽度不得小于30米。

第40条 开发区主干路由教育路、工业路、纬四路3条道路组成,次干路由宴城路、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纬北路、纬一路、纬二路7条道路组成。支路由宴西路、宴东路、扒营路、张马北路、电站东路、宜居路、宏业路、公园北路、纬三路等9条道路组成。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侵占开发区道路和交通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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