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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实施意见

时间:2018-11-09 10:3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

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各级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委办公厅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豫办?2016?25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国土开发中心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核心在从严,关键在责任落实。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至关重要。

全区各级党(工)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政府公信力、干部执行力和制度约束力,为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区”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全区各级党(工)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从严从实推进党的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党(工)委、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严格履行分管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具体抓、抓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党建工作。

区委常委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高新区党工委及其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责任内容

党委责任:

(一)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推动形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贯彻执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权威。全面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

(二)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等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筑牢纪律底线,严格遵守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坚决执行组织决定。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

(三)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群众,促使党员干部立根固本,挺起精神脊梁。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

重,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宣传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决策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严格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督促党(工)委、党组成员认真执行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及时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党代表任期、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切实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六)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中央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市委提出的“看党性、看作风、看实绩、看操守、

看民意”的要求,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严格干部选拔条件、程序和纪律,不断深化干部考察考核“一线工作法”,充分发挥党(工)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工)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考察识别选用干部的责任。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七)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促进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全面提高。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切实管到实处、严到份上。坚持干部讲评制度,真讲实评,确保见人见事见思想,促使干部担当实干。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和诫勉等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干部小毛病小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加强巡查、审计、信访举报等工作。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干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

(八)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纵深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好用好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平台、各领

篇二:从严治党实施细则2

从严治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xx市委《关于贯彻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和《吉林市林业局从严治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局党委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的实施与督查。全局各总支、支部遵照细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党要管党责任

第三条 明确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正确政绩观,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切实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把党建工作的每个环节抓具体、抓深入,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各总支、支部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管人、管事、管思想。

第四条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局党委每月要召开基

层党建工作会议,每年要召开综合性议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专题议党会议。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建立好各自联系点,定期进行走访调研和指导工作。并加大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如期完成。局党办每年进行一次党建工作责任考核。

第五条 深入开展创建“六有”基层党组织活动。以“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为目标,突出抓好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工作重心放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使各级党组织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群众的需要。

第六条 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让群众参与和监督,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畅通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注重收集群众意见,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臵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采纳,提高从严治党工作水平,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健全和完善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利益。

第三章 思想政治教育

第七条 强化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教育。各总支、支部按照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委、市局党委重要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第八条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各总支、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通过学习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做新时期林业事业的排头兵。

第九条 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各级党组织重点抓好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谈话教育,及时组织学习上级反腐倡廉通知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牢记党的使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十条 强化群众观和宗旨意识教育,激发全体党员干部想事、干事、成事的意识,不断强化服务广大职工群众的角色定位,以忠诚之心践行宗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第十一条 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采取上级领导讲政策、单位领导上党课、学习先进模范事迹、参观教育图片展等方式方法,进行经常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始终保持健康的

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第四章 党性锻炼

第十二条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学习。认真抓好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局领导班子和以支部为单位的集中学习活动,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各级领导班子每两个月集中学习1次。

第十三条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班子成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突出班子的集体领导地位。

第十四条 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交心谈话活动每年开展2次。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谈话要做到“七个必谈”,即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退休时必谈。

第十五条 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开展见人见事见思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抓住征求意见、对照检查、开展批

评、问题整改等关键环节,大力倡导不怕得罪人、容得下尖锐批评的风气,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应每半年召开1次。

第十六条 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定性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通过强化内部监督,不断增强党员的制度意识,促进制度效力和功能作用的发挥, 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党总支、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1次,党员党性分析每5年集中开展1次。

第五章 干部选拔培养管理

第十七条 严格选拔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以“好干部”标准为标尺,突出重品行、重基层、重实绩和重公认的用人导向,把事业发展亟需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持党管干部与群众公认有机统一,科学评估各项考核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解决简单以票取人问题。

第十八条 从严培养干部。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按照“严以修身、

篇三: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功能,每次党内政治生活都能使党员干部真正得到党性锻炼;紧贴时代发展变化,紧贴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2.主要目标。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抓住强基层和打基础两个着眼点,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通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良好政治生态。具体努力实现“四化”目标:

主体责任明晰化。狠抓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努力构建基层党建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工作机制。

组织建设标准化。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促使管理规范、活动正常、机制完善、作用凸显,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目标。

组织生活规范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创新党的组织生活方式,使各种形式的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都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使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党性锤炼和灵魂洗礼。

绩效考核长效化。着力构建奖惩分明、奖勤罚劣的科学考核机制,在全市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中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在基层党组织和干部中营造比学赶超、晋位升级、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3.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把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路线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体党员,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这个重中之重,坚持及时学、专题学、系统学,领导干部要在真学、真信、真用、真行上作示范,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弘扬优良学风。发挥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在线学习和远程教育平台,推动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4.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绝对忠诚铸入灵魂。要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5.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狠抓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切实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三、从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6.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排兵布阵、调兵遣将,把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建强、党员干部队伍建强。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坚持从一线培养使用干部、一线考察考验干部、一线提拔任用干部,重用那些在推进“双创”、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打违控违等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

7.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认真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8.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各区、市直有用人权的单位建设运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记实监督系统。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区分情况进行提醒、函询、诫勉。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9.加强干部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着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精细化城市管理、全域旅游、社会治理、党的建设等内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干部到省外、国外实地考察,学习先进理念,借鉴成功经验,开设干部电视课堂,举办党建工作论坛,编印《基层党务工作手册》,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化能力。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海口市“十三五”时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把海口打造成全省人才高地。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0.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不少于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2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不少于1次,每季度上党课不少于1次。以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主题党日教育活动,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创新党的组织生活方式方法,注重与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相结合,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加强抽查检查,各区委、市直各党(工)委每年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抽查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基层党委要实现每年检查一遍。

11.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每个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每个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实事求是、动真碰硬,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深入自我批评,并鼓励下级批评、从谏如流。自我批评要落细落小、见人见事见思想,防止以讲道理代替谈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相互批评要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能搞“一团和气”、当老好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个人要对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被诫勉、受到问责、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要强化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班子和党员干部个人整改清单,整改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12.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其他成员、所属部门正职每年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每位区委书记除了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外,每年至少与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1次;每位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至少与镇(街道)机关所属部门、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1次。发现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问题,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通过谈心谈话帮助干部解答疑惑,解除思想负担;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认真落实谈话提醒报送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应按季度填报《谈话提醒表》。

13.坚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不少于1次。对照党员标准,按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4.全面提升城市基层党建水平。树立城市大党建理念,按照条块结合、优势互补原则整合党建资源,推行“网格化管理+党员志愿服务”模式,把城区、街道、社区三级党组织联动起来,把街道社区、驻区单位、新兴领域的党建工作统筹起来,打破条块分割、封闭运行的局面,以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创新。紧密围绕“两新”组织的生产经营发展来开展党建工作,实现组织生活常态化,特别是要结合企业和党员个人工作、思想实际,创新内容和方式,做到接地气、生活化,避免抽象化、概念化,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和重点岗位、关键岗位的优秀骨干加入党组织。积极推进开发园区区域性党群活动阵地建设,落实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扣除、市管党费拨补、财政支持以及纳入园区管理费用等政策要求,多渠道解决“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加大建立“候鸟”党组织力度,带动更多“候鸟”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开通“党建红云”,搭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拓宽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渠道,促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5.着力夯实农村基层党建基础。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组织开展“联心富民惠民”活动,用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成果。建立完善第一书记召回撤换、日常管理、定期通报、工作保障等制度,继续抓好脱贫致富电视夜校,进一步增强教学培训效果,切实提高群众对脱贫工作的满意度;认真落实“一村一策”发展党员计划,进一步改善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全面推行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确保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扎实抓好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工作,在村党组织、党组织书记、活动场所3个类别同步推行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动态、奖惩分明的绩效考核机制。坚持“四议三公开”制度,充分发挥“一核两委一会”的作用,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结合国有农场社会管理职能属地化改革,同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为顺利推进国有农场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6.统筹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抓好机关党员学习教育,切实解决机关党员教育“灯下黑”问题;强化对机关基层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的督查力度,积极营造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和政治生活新常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组织,选好配齐国有企业的党组织班子,完善国有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创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载体,着力解决国企党建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问题。要坚持加强党对事业单位改革的领导,统筹抓好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促进全市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六、持续改进作风

17.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融入海口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健全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和咨询制度,理顺执法体制,规范执法程序,完善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等制度规定,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讲政治、守法纪、知敬畏、强作风”集中整治,汲取“职业认定复活”事件深刻教训,重点查找和解决“四个意识”不强不齐、履职不依法不依规、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组织开展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违法建筑行为集中整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六不准”,带头纠正涉及或亲属参与的违法建筑问题,在全市推动违法建筑整治攻坚行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办好新型监督品牌《亮见》节目,在强化舆论监督、倒逼干部作风转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贯穿干部工作始终,坚持干部教育有作风内容、干部考核有作风标准、干部选拔有作风导向、干部监督有作风约束,不断激发党员干

部用心谋事、踏实干事、奋力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的激情,切实扛起党员干部“严实硬”作风的示范担当。

18.坚持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完善市委常委联系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和指导基层、贫困地区工作制度,示范带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应对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等实践中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推动精准脱贫工作部署落实,确保打赢脱贫攻坚硬仗。建立民情台账制度,构建党员干部“听百姓说事、为百姓办事、请百姓评事”的民情走访机制,实现农村社区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坚持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双创”等志愿服务活动,引领推动全市志愿服务活动长效化、常态化。

19.继续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反腐的触角延伸到党内各个领域,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等“三种人”,从严从重处理对抗组织调查行为,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形成持续震慑。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啃食贫困群众获得感的基层“微腐败”,开展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对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究;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基层党员干部吃拿卡要拖、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违纪行为。

七、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0.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抓。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管党治党工作在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贯彻落实。加大市委巡察工作力度,启动区委巡察工作,开展对镇(街道)和国有企业的政治巡察。

21.强化督促检查。结合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认真抓好基层党建考核工作,发挥好“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细化量化任务,加强巡回督查,加大问责力度,对管党治党工作不力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通过严肃问责追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22.强化舆论引导。继续办好《我是共产党员》栏目,注重培育挖掘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基层干部典型,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讲好基层故事,传播党的声音,形成良好舆论导向,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基层基础、促推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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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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