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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条令ppt

时间:2018-11-09 10:32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内务条令

课目:内务条令

目的:通过教育学习,使同志们理解战争的性质,宗旨,与任务,

牢固树立军人意识

内容:总则

时间:10课时

方法:授课

重点:1.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与任务

2.三大民主三大原则

要求:1.认真听课,并做好笔记

2.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3.加强背记,并深刻领会其宗旨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制度,加强内务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军队建设的实际制定本条令

2.内务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不含事业企业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

3.性质: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

任务:担负着巩固国防,抵御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

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军队的任务。

4.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是军队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基本任务是:使每个军人明确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军队良好的内外关系,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保证军队圆满完成任务。

5.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军政一致的原则,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保证军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

6.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支战斗队的思想

7.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加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四有”革命军人,塑造军队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

8.中国人名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在教育中应做到: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官兵一致、尊干爱兵、发扬民主、依靠群众、严格要求赏罚严明、说服教育、启发自觉、公道正派、不分亲疏、艰苦朴素、廉洁奉公、干部带头、以身作则、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拥政爱民、军民团结

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应当根据新时期国家和军队建

设的发展以为军事斗争的需要,探索新特点,充实新内容,创造新方法

二、要求

1. 要认真领会与深刻了解其内容的宗旨

2. 要认真背记,并运用理解到生活中去

三、时间分配

讲解:15分钟

抄记:20分钟

整理笔记:5分钟

讲评:5分钟

四、讲评

1. 询问理解的情况与上课纪律的遵守情况

2. 做笔记的情况

3. 表扬在学习中的好人好事

4. 要求利用业余时间背记

宣布下课:交待次日上课的内容

课题:内务条令

目的:通过学习军人宣誓,深刻理解目的与意义,并充分做好军人宣誓的基本要求的背记

内容:军人宣誓

时间:1课时

方法:授课与抄记

重点:1.什么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

2.其程序的基本要求

要求:1.要人真抄记,做好笔记,遵守好课堂纪律

2.要深刻领会精神宗旨

3.要加强课下得背记

第二章 军人宣誓

一、提示

1.什么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

2.军人宣誓的目的与意义

3.重点讲解军人宣誓的基本要求

二、授课内容

1.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军人宣誓的目的:

是军人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公民入伍后,必须进行军人宣誓

军人誓词是: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服从中国共产的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苦练杀敌本领,坚决完成任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军队

1. 军人宣誓的基本内容:

(1)宣誓时间,应当在新兵政治审查和身体复查合格之后但不迟于入伍(入校)后90天

(2)军人宣誓:部队以连(营团)为单位,由连(营团)首长主持宣誓大会实施

(3)军人宣誓前,部队(分队)首长应当对宣誓人进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性质、宗旨、任务、军人使命等教育

(4)宣誓必须庄重严肃,着装整齐

(5)军人宣誓,可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

(6)宣誓结束后,宣誓人应当在所在连队的宣誓名册上签名

2. 军人宣誓大会的程序通常是:

(1)宣誓大会开始 (2)奏唱军歌 (3)主持人讲话 (4)宣读誓词 (5)宣誓人代表讲话 (6)其他代表致词 (7)首长讲话 (8)奏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 (9)宣誓大会结束

宣誓时,若举行迎、送军旗仪式、迎军旗在宣誓大会开始后进行,若结合授衔,换装进行,应当先授衔、授装后宣读誓词

3. 军人退出现役前,士兵通常集体举行向军旗告别仪式,军官可以举行向军旗告别仪式。举行向军旗告别仪式通常与宣布退役命令一并进行,其基本要求和要求和程序参照本条令第13.14条的规定

4. 举行军人宣誓和向军旗告别仪式时,应当将军旗臵于显著位臵,没有授予军旗的单位可以使用军徽

三、时间分配:

篇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曰期:2004-03-31]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制度,加强内务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军队建设的实际,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不含企事业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

第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以毛泽东军事思想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

第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是军队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其基本任务是:使每个军人明确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军队良好的内外关系,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保证军队圆满完成任务。

第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军政一致的原则,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保证军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

第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支战斗队的思想,把提高战斗力作为军队内务建设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切实增强军队在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作战能力。

第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使部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塑造军队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

第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军队的条令、条例统一内务建设的各项工作和规范军人的行为,实施正规的严格管理,增强军队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纪律性,保持军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

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在管理教育工作中应当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官兵一致,尊干爱兵;发扬民主,依靠群众;严格要求,赏罚严明;说服教育,启发自觉;公道正派,不分亲疏;艰苦朴素,廉洁奉公;干部带头,以身作则;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拥政爱民,军民团结。

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应当根据新时期国家和军队建设的发展以及军事斗争的需要,探索新特点,充实新内容,创造新方法。

第十条 各级首长和机关对本条令的施行负有重要责任,必须按级负责,各司其职,加强检查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章 军人宣誓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十二条 军人宣誓,是军人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公民入伍后,必须进行军人宣誓。军人誓词是: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

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苦练杀敌本领,坚决完成任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军队。

第十三条 军人宣誓的基本要求:

(一)宣誓时间,应当在新兵政治审查和身体检疫复查合格之后,但不迟于入伍(入校)后90天。

(二)军人宣誓,部队以连(营、团)为单位,由连(营、团)首长主持召开大会实施;军队院校由学员队或者院校首长主持召开大会实施。

(三)军人宣誓前,部队(分队)首长应当对宣誓人进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性质、宗旨、任务、军人使命等教育。

(四)宣誓必须庄重严肃,着装整齐。宣誓地点尽可能选择在具有教育意义的场所。以团为单位进行宣誓时,通常举行迎军旗和送军旗仪式。

(五)军人宣誓,可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

(六)宣誓结束后,宣誓人应当在所在连队的宣誓名册上签名。连队首长将宣誓名册呈交部队首长,由部队首长签名后交司令部存档。

第十四条 军人宣誓大会的程序通常是:

(一)宣誓大会开始。

(二)奏唱军歌。

(三)主持人讲话(简要说明宣誓的意义,讲解誓词的基本精神)。

(四)宣读誓词(宣誓人立正,右手握拳上举,由预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其他人高声复诵)。

(五)宣誓人代表讲话。

(六)其他代表致词。

(七)首长讲话。

(八)奏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

(九)宣誓大会结束。

宣誓时,若举行迎、送军旗仪式,迎军旗在宣誓大会开始后进行,送军旗在宣誓大会结束前进行;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应当先授衔、授装,后宣读誓词。

第十五条 军人退出现役前,士兵通常集体举行向军旗告别仪式;军官可以举行向军旗告别仪式。举行向军旗告别仪式通常与宣布退役命令一并进行,其基本要求和程序参照本条令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 举行军人宣誓和向军旗告别仪式时,应当将军旗置于显著位置;没有授予军旗的单位可以使用军徽。

第三章 军人职责

第一节 士兵职责

第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的一般职责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坚决完成任务。

(二)刻苦训练,熟练掌握手中武器和技术装备。

(三)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

(四)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五)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

(六)积极学习科学文化,提高文化素质。

(七)积极参加体育训练,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八)遵守安全规定,保守军事秘密。

第十八条 士官除履行士兵一般职责外,还必须精通本职业务,以身作则,协助军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骨干作用。

第十九条 士兵的专业职责,由总部或者军区、军兵种制定。

第二十条 非军官(文职干部)学员按照本条令第十七条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节 军官职责

第二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的一般职责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二)服从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

(三)积极学习军事、政治、科学文化,不断提高现代作战的指挥能力,坚决完成作战任务。

(四)精通本职业务,积极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五)熟练掌握和认真管理所配备的装备,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六)尊重士兵,爱护下级,团结同志,处处做士兵的表率。

(七)热爱人民群众,尊重人民政府。

(八)严格保守国家和军队的秘密,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案件。

第二十二条 文职干部按照本条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十三条 军官和文职干部的专业职责,由有关条令、条例规定。

第三节 首长职责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各级首长,对所属部队(分队)的作战、训练、行政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后勤和装备工作等负完全责任。其一般职责:

(一)教育部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二)了解和掌握部队(分队)情况,根据上级的命令、指示和意图,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战备工作,带领部属完成作战任务。

(三)领导部属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其军政素质。

(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和安全保密工作。

(五)严格执行编制规定,教育和督促部属管理好装备。

(六)领导后勤和装备工作。

(七)关心爱护部属,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八)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

第二十五条 首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应当指定代理人履行其职责。

第四节 主管人员职责

第二十六条 团(旅)长职责

团(旅)长和团(旅)政治委员同为全团(旅)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团(旅)的工作。团(旅)长对全团(旅)的军事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了解和掌握全团(旅)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和意图,适时提出军事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领导全团(旅)的战备工作,指挥全团(旅)完成作战任务。

(三)领导全团(旅)的军事训练,规定营、连的训练任务,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军事训练任务的完成。

(四)教育和带领全团(旅)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五)掌握全团(旅)的编制和实力情况,严格执行编制规定,做好装备管理工作。

(六)教育培养所属军官,不断提高其军政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领导后勤和装备工作。

(八)关心部属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九)领导机关建设,发挥机关的职能作用。

(十)领导全团(旅)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七条 团(旅)政治委员职责

团(旅)政治委员和团(旅)长同为全团(旅)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团(旅)的工作。团(旅)政治委员对全团(旅)的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其职责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副团(旅)长职责

副团(旅)长隶属于团(旅)长和团(旅)政治委员,协助团(旅)长工作。在团(旅)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团(旅)长的指定代行团(旅)长职责。

第二十九条 团(旅)副政治委员职责

团(旅)副政治委员隶属于团(旅)长和团(旅)政治委员,协助政治委员工作。在政治委员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政治委员的指定代行政治委员职责。

第三十条 团(旅)参谋长职责

团(旅)参谋长隶属于团(旅)长和团(旅)政治委员,是部队的首长之一,是司令部的直接首长。其职责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司令部条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团(旅)副参谋长职责

团(旅)副参谋长隶属于团(旅)参谋长,协助参谋长工作。在参谋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参谋长的指定代行参谋长职责。

第三十二条 团(旅)政治处(部)主任职责

团(旅)政治处(部)主任隶属于团(旅)长和团(旅)政治委员,是政治处(部)的直接首长。其职责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团(旅)政治处(部)副主任职责

团(旅)政治处(部)副主任隶属于团(旅)政治处(部)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在主任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主任的指定代行主任职责。

第三十四条 团(旅)后勤处(部)处(部)长职责

团(旅)后勤处(部)处(部)长隶属于团(旅)长和团(旅)政治委员,是后勤处(部)的直接首长。在组织后勤保障工作时,受团(旅)参谋长的指导。

(一)了解和掌握全团(旅)后勤工作情况,组织拟制后勤工作计划,适时向首长提出报告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团(旅)首长的作战决心和团(旅)的作战行动计划,组织拟制后勤保障计划,调整后勤力量,保障作战任务的完成。

(三)组织全团(旅)后勤装备、物资和经费的请领工作,做好后勤装备、物资的供应、储存、管理和保障工作,预防各种事故。

(四)督促检查全团(旅)遵守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杜绝贪污、浪费。

(五)组织全团(旅)的农副业生产,改善官兵的物质生活。

(六)领导全团(旅)的房地产管理、营区绿化和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营区建设。

(七)领导全团(旅)的卫生防病工作。

(八)领导全团(旅)后勤人员的专业训练。

(九)领导后勤直属分队的军事训练和军事行政工作。

(十)领导后勤处(部)的组织、业务、思想、作风建设。

(十一)领导部属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三十五条 团(旅)后勤处(部)副处(部)长职责

团(旅)后勤处(部)副处(部)长隶属于团(旅)后勤处(部)处(部)长,协助处(部)长工作。在处(部)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处(部)长的指定代行处(部)长职责。

第三十六条 团(旅)装备处(部)处(部)长职责

团(旅)装备处(部)处(部)长隶属于团(旅)长和团(旅)政治委员,是装备处(部)的直接首长。在组织装备保障工作时,受团(旅)参谋长的指导。

(一)了解和掌握全团(旅)的装备工作情况,组织拟制装备工作计划,适时向首长提出报告和建议,

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团(旅)首长的作战决心和团(旅)的作战行动计划,组织拟制装备保障计划,调整技术力量,保障作战任务的完成。

(三)组织装备保障训练,检查训练效果,保障训练任务的完成。

(四)掌握装备的数量和技术状况,及时组织装备保养和维修,使之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五)组织炮场和特种车场、教练场的技术建设,指导车场勤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六)组织制定装备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事故。

(七)组织装备备件、器材等的请领、供应和储存,负责专项经费管理。

(八)领导装备技术分队的训练和军事行政工作,提高其军政素质和技术保障能力。

(九)领导装备处(部)的组织、业务、思想、作风建设。

(十)领导部属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三十七条 团(旅)卫生队队长职责

团(旅)卫生队队长隶属于团(旅)后勤处(部)长,是卫生队的直接首长。

(一)组织指导全团(旅)的卫生防病工作和战场自救互救训练。

(二)组织制定卫生勤务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伤病员的门诊、抢救、入(转)院以及会诊工作,战时组织伤病员的救治、护理和后送。

(四)健全和落实各项卫生制度,组织全团(旅)人员的定期体格检查,协助首长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首长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组织卫生队以及全团(旅)其他卫生人员的业务训练,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六)组织全团(旅)药品、器械的请领、储备、保管、更换和维护保养。

(七)领导卫生队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

(八)协助首长做好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工作。

(九)领导部属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三十八条 团(旅)生活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团(旅)生活服务中心主任隶属于团(旅)后勤处(部)长,负责生活服务中心的工作。

(一)了解和掌握生活服务中心服务保障情况,组织拟制主副食品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连队按照食物定量标准制定食谱,科学调剂伙食。

(三)领导部属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

(四)监督经费开支,审定食品价格,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五)领导生活服务中心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

(六)征求连队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三十九条 营长职责

营长和政治教导员同为全营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营的工作。营长对全营的军事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了解和掌握全营情况,根据上级军事工作的指示、计划和要求,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领导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营完成战斗任务。

(三)领导全营的军事训练,组织落实训练计划,保证训练任务的完成。

(四)教育和带领全营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五)掌握全营的军事实力,做好兵员和装备管理工作。

(六)教育培养所属军官和班长,不断提高其军政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领导全营的农副业生产,关心爱护部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八)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篇三:内务条令教案

批准人:

2010年1月1日

作 业 准 备

课目:内务条令教育

目的:通过学习使同志们了解掌握内务条令的内容,明确自已在日常的工作、学习、训练和生活中行为,应该履行的职责和必须遵守的法规。

内容:

一、军队性质、宗旨、任务和指导思想

二、军人宣誓

三、士兵职责

四、军人相互关系

五、礼节

六、军容风纪

七、连队一日生活

八、请假销假

九、保密

十、值班和警卫

十一、装备日常管理

十二、安全规定

时间:××小时

地点:教室

方法:集中授课、记忆读写、完成作业、考核验收

要求:

1、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

2、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大胆提问

3、互帮互学、共同提高争做内务条令标兵

作 业 实 施

一、军队性质、宗旨、任务和指导思想

作为一名军人必须严格遵守和坚决执行条令,而首先应该融入思想行动的,是条令中所明确的我军的性质、宗旨、任务和指导思想。

我军的性质: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

我军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宗旨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唯一宗旨。也是武警部队的唯一宗旨是全部队指战员一切行动的准则。

我军的任务: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根本职能: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指导思想:以毛则东军事思想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江主席提出的五句话总要求把我军建设成为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划的革命部队。

二、军人宣誓

军人宣誓是军人对自己肩负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

武装警察誓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我应尽的光荣义务,为了负起革命军人的神圣职责,我宣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努力学习军事政治科学文化苦练杀敌本领,爱护武器装备,保守军事秘密,发扬优良传统,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英勇战斗,不怕牺牲,保卫社会主义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在任何情况下决不背叛祖国。

以上誓词,我坚决履行,决不违背。

三、士兵职责

(一)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坚决完成任务。

(二)刻苦训练,熟练掌握手中武器和技术装备。

(三)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

(四)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五)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

(六)积极学习科学文化,提高文化素质。

(七)积极参加体育训练,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八)遵守安全规定,保守军事秘密。

四、军人相互关系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不论职位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

军官、士兵依行政职务和军衔,构成首长和部属、上级和下级以及同级的关系。在行政职务上构成隶属关系时,行政职务高的是首长又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部属又是下级,部属的上一级首长是直接首长;在行政职务上未构成隶属关系时,行政职务高的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下级,行政职务相当的是同级。在相互不知道行政职务时,军衔高的是上级,军衔低的是下级,军衔相同的是同级。

文职干部和军官、士兵之间,文职干部之间,依隶属关系和行政职务,构成首长与部属、上级与下级或者同级关系。

部属、下级必须服从首长、上级。

士兵对军官和文职干部应当做到:

(一)尊重军官,服从领导和管理。

(二)忠诚老实,主动汇报思想。

(三)犯有过失时,诚恳接受批评,勇于承认并坚决改正错误。

(四)不当面顶撞,不背后议论,不搞极端民主化。

(五)照顾军官、文职干部和有病的同志,不搞绝对平均主义。

(六)关心连队建设,爱护集体荣誉,积极协助军官和文职干部做好各项工作。

作业题:

1、我军的性质、宗旨和任务是什么?

2、军人宣誓的誓词是什么?

3、士兵职责的内容是什么?

4、士兵对军官和文职干部应当做到哪六条?

五、礼节

(一)称谓方法

军人之间通常称职务,或者姓加职务,或者职务加同志。首长和上级对部属和下级以及同级间的称呼,可以称姓名或者姓名加同志级对上级,可以称首长或者首长加同志。在公共场所和不知道对方职务时,可以称军衔加同志或者同志。

军人当听到首长和上级呼唤自己时,应当立即答“到”,回答首长问话时,应当自行立正。领受首长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当回答“是”。

(二)敬礼时机

敬礼是军人礼节基本的和常见的形式,通常分为举手礼、注目礼和举枪礼。着军服时要行举手礼;携带武器装备不便行举手礼时,可行注目礼;举枪礼仅限于执行阅兵和依仗任务时使用。

每天第一次遇见首长或者上级时应当敬礼,首长、上级应当还礼;军人进见首长时,在进入首长室内前,应当喊“报告”或者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并向首长敬礼;进入同级或者其他人员室内前应当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同级因事接触时通常互相敬礼;在室内,首长或者上级来到时,应当自行起立;营门卫兵对出入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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