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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基金会

时间:2017-05-12 07:3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家族基金会章程

家族基金投资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2

宗旨 ........................................................................................................ 2

章程的约束范围....................................................................................... 2 所有权和决策管理权................................................................................ 2 第1条 第2条 第3条

第二章 职责、权利和义务 .......................................................................................... 2

家族成员 ................................................................................................. 2

基金认购人.............................................................................................. 3 理事委员会.............................................................................................. 3 第4条 第5条 第6条

第三章 基金认购、赎回和运作周期 ............................................................................ 3

运作周期 ................................................................................................. 3

基金认购 ................................................................................................. 4 基金赎回 ................................................................................................. 4 第7条 第8条 第9条

第四章 基金的经营管理.............................................................................................. 4

组织机构 ................................................................................................. 4

对外投资决策 .......................................................................................... 4

对外投资管理 .......................................................................................... 5

基金的财会和稽核 ................................................................................... 5

基金损益结算 .......................................................................................... 6

基金利润分配 .......................................................................................... 6

亏损弥补 ................................................................................................. 6 家族事务资金 .......................................................................................... 7 第10条 第11条 第12条 第13条 第14条 第15条 第16条 第17条

第五章 附则 ............................................................................................................... 7

有关本章程.............................................................................................. 7 第18条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宗旨

1.1 本基金会宗旨主要为加强家族向心力,加强家族联系交流,增强同辈晚辈凝聚力,

共建和谐、美好家族。

1.2 筹措家族各成员零散资金,聚少成多,统一进行投资和风险管理,以期更高的资

金投资回报率。

1.3

1.4 为家族成员,特别是晚辈提供创业机会和经历。 为家族活动和福利提供必要支持经费。

1.4.1 用于关心家族成员的经费(长辈健康探望金、晚辈奖学金、婚礼生日礼品金

等);

1.4.2 用于家族活动经费(如节假日活动等)。

第2条 章程的约束范围

2.1

2.2 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本章程即成为规范本基金运作管理的准则。 本章程规范涉及本基金的包括基金运作决策管理人员、基金认购人及其他家族成

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3条 所有权和决策管理权

3.1

3.2

第二章 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4条 家族成员

4.1

4.2

4.3 本基金申购面向家族成员,以自愿申购为原则。 本基金为家族活动和福利提供的经费面向所有家族成员,不论出资与否。 本基金鼓励各家族成员向本基金提供投资信息、机会或基金优化管理方案,一经

采纳,本基金将基于所带来的效益,给予奖励,具体方式由基金理事委员会制定。

4.4

任何家族内成员不得无故向家族以外的任何人员提及有关本基金的敏感事宜。 本基金所有权为基金认购人按出资比例所有。 本基金的决策管理权由基金“理事委员会”负责决策和管理。

5.1

5.2 本基金认购出资人享有投资收益,同时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出资人具有以下权利:

5.2.1 知情权:认购人有权获取本章程规定披露的任何与基金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5.2.2 选举权:认购人有权推举基金理事委员会成员。

5.2.3 申诉权:认购人可向理事委员会申诉任何与基金有关的投资回报问题。

5.2.4 产权:认购人有权要求本基金出具证明其出资的书面文件。

5.3 本基金认购人需履行以下义务:

5.3.1 不得向家族之外的人员随意披露本基金及运作的有关信息。

5.3.2 不得干预基金运作的日常事宜。

5.3.3 不得随意向基金运作机构的相关人员索取尚未公开的商业秘密。

5.3.4 不得将本基金的产权进行对外抵押。

第6条 理事委员会

6.1

6.2

6.3 理事委员会全权负责本基金的各项决策和日常运作。 理事委员会人员必须在充分考虑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利润最大化。 理事委员会设特别经费,用于应付基金管理或对外投资时所发生的额外开支,具

体金额及使用方法由理事委员会商定。

6.4 理事委员会定期向所有认购人披露基金运作的情况,但任何理事委员会内人员不

得未经理事委员会同意无故向除理事委员会之外的其他人员透露本基金运作的核心事宜。

6.5 理事委员会负责基金的财会、稽核、损益结算工作,基金的利润分配做到合理化

合法化。

第三章 基金认购、赎回和运作周期

第7条 运作周期

7.1 损益结算期:为2次/年,分别于每年年中(6月30日)和年底(12月31日)

结算一次。损益结算期为执行损益结算期工作所需的时间,一般为10天。

7.2

7.3 开放期:基金设立初期10天及损益结算期内。 闭合期:基金损益结算期后至下一个损益结算期前。

8.1

8.2

8.3

第9条 基金赎回

9.1 本基金认购人可适时赎回其基金投资。

9.2 基金赎回需在开放期前10天向指定负责人预约赎回金额。

9.3 资金划转:本基金将视现金流及赎回人份额持有情况安排资金。

第四章 基金的经营管理

第10条 组织机构

10.1 本基金理事委员会3年一届。

10.2 理事委员会成员5人,由本基金认购人共同推举产生。理事委员会设立召集人1

名及理事4名。

10.3 理事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基金运作有关的重大事宜,主要有:

10.3.1 资金投资配置及收益目标

10.3.2 具体项目的投资决策

10.3.3 资产计算及基金结算

10.3.4 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方案

10.3.5 本章程的制定及修订

10.4 理事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设立总经理1名及执行经理2名,可由

理事委员会内人员兼任或理事委员会指定的其他家族成员。

10.5 执行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基金运作的日常事宜,主要有:

10.5.1 资金调度

10.5.2 执行及管理投资项目运营

10.5.3 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具体事宜

第11条 对外投资决策

11.1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由理事委员会全权负责。

11.2 执行委员会协助理事委员会进行投资决策,主要如下:

本基金的认购单位为每份人民币一元,每次认购必须为一千份的整数倍。 基金认购需在开放期前10天向指定负责人预约申购金额。 认购人需于基金开放期内出资到位,过期视为放弃认购。

11.2.1 整理投资项目基本信息;

11.2.2 提供投资计划报告、投资周期、预期回报率,并附数据说明;

11.2.3 抗风险机制或方法;

11.2.4 预期现金流变化。

11.3 理事委员会根据本基金的预期收益目标及风险承担能力决定是否参与项目投资。 11.4 本基金各项投资决策程序如下:

11.4.1 资金100万以下的投资需获得至少3名理事同意;

11.4.2 资金100万(含)以上的投资需获得至少4名理事同意。

11.5 一旦投资发生,该笔投资的撤回决策程序如下:

11.5.1 资金100万以下的投资撤回需至少3名理事同意;

11.5.2 资金100万(含)以上的投资撤回需获得至少4名理事同意。

第12条 对外投资管理

12.1 项目投资由执行委员会成员具体管理,本基金总经理负责全盘投资管理。

12.2 具体的投资项目需设立项目提名人,项目提名人必须为家族成员,代表本基金对

该投资项目的运营进行关注,且对具体项目投资的成功与否及回报率负责。 12.3 具体项目的经营管理需设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由项目提名人自行担任,也可

委派外部职业经理人管理,职业经理人的委派需获得理事委员会同意。

12.4 项目提名人对理事委员会负责,项目经理对执行委员会负责。

12.5 项目经营的数据需统一归口到执行委员会进行登记和处理,便于理事委员会根据

经营情况进行决策。

12.6 本基金总经理如遇执行问题可提议投资撤回,并需通过理事委员会决策。 12.7 执行委员会需确定专人进行投资核算并处理账务。

12.8 理事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成员在管理本基金时不领取报酬,不收中介费,除非经

理事委员会特许。家族成员作为项目经理,如全职参与具体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其劳动报酬作为项目成本支出。

第13条 基金的财会和稽核

13.1 执行委员会负责本基金的财会和稽核。

13.2 本基金的财会负责人负责以下事宜:

篇二:中国家族基金兴起

中国家族基金兴起

2013-09-21 胡中彬

十月,一群中国富豪将赴美考察家族基金运作情况。这是由国内财富管理机构诺亚财富下属的歌斐资产管理公司组织的。这个豪华团队包括20位中国富豪,家族财富超过100亿元。

伴随着高阶富裕人群的增长以及第一代民营企业家的逐渐老去,家族财富管理正在成为这群人的核心关切。Wealth-X和瑞银最新的《2013世界超级财富报告》显示,中国境内资产净值超3000万美元(1.84亿人民币)的超级富豪达1万余人。

事实上,类似家族财富管理的活动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参加。不久前,国际家族基金协会(IFOA)在北京组织的交流会上,诸多参会富豪围绕在金杜律师事务所专门负责海外信托设立事宜的合伙人身旁,仔细询问海外信托的操作细节。

国内一些财富管理机构也看到了这块市场的庞大需求,从一年前开始,招商银行、平安信托、歌斐资产等都启动了家族基金管理业务。

年初,一位地产商成为歌斐资产家族财富管理的第一位客户,至今客户已经超过6个。不久前在达沃斯论坛现场,网秦公司CEO林宇等数位中国企业家向经济观察报表示正关注家族基金。

虽然目前国内家族财富管理的模式还停留在投资管理的层面上,但以家族信托模式为代表的家族基金正在悄然崛起,像招商银行等都可以用离岸信托的形式为家族财富服务。 潘石屹、吴亚军、张茵等超级富豪们早已通过家族信托管理家族财富。而管理财富、财富传承、避税等成为了许多超级富豪们普遍的需求。

超级富豪们的烦恼

一位年龄大约55岁的中年富豪,在天津等地有自己的工厂,除了在国内有一个法律上的妻子外,他在美国还有一个“太太”。他与国内妻子育有一子,今年25岁,在英国留学;与美国的“太太”也有一个女儿,年仅3岁。以前,两位“太太”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但不久前,国内的妻子知道了二“太太”和女儿后,这种平衡打破了。他不想与妻子离婚,更希望两全其美,但婚姻问题若处理不当,必然会出现家庭各成员对财富的争夺。

在郑锦桥等的建议下,这位富豪对自己名下的价值资产做了一个信托安排,把财产按比例分到这四位家庭成员的名下,确保这些家庭成员的生活能够得到保障,子女的学业能够顺利完成。“这个信托资产规模为5亿元,包括现金、物业、公司股权等都放了一部分进去。”郑锦桥称。

这位富豪所做的信托安排,是通过在香港的离岸信托来实现的。即该富豪作为委托人(财产所有人)将信托财产移转予受托人,受托人依照信托方案将其财产加以管理、处分和运用,

同时指定受益人享受该财产的受益权。由于担心国内妻子会执意离婚,这位企业家还在信托中设置了一个条款,若妻子与其离婚,则妻子所获得的信托收益分配比例将有所下降。

这样的案例郑锦桥屡见不鲜,超级富豪们的婚姻及家庭变化正在给他们的巨额资产带来实质性的影响。

土豆网创始人王微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如果王微在土豆网第一次提交上市申请之前能够设立一个家族信托,或许中国网络视频行业的版图并不是这样。”新加坡商保得利信誉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黄文鸿评价道。新加坡商保得利信誉通有限公司是亚洲最大的独立信托公司集团,为富人提供一站式的财富管理服务。

2010年,正当土豆网雄心勃勃地在美国提交上市申请时,王微与前妻杨蕾离婚,杨蕾起诉要求分割土豆网的部分股权,导致土豆网上市受挫,晚于其提交上市申请的优酷网则顺利上市,这成为土豆网后来在与优酷网的竞赛中败下阵来的直接原因。黄文鸿称:“自王微事件出现后,风投基金在投资一家准备去海外上市的公司时,普遍要求创始人先行设立一个家族信托,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规避婚姻变化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超级富豪吴亚军则是平稳离婚。有中国女首富之称的吴亚军是香港上市公司龙湖地产的主席,其与其前夫蔡奎在2012年底时正式解除婚姻,但婚姻的变化并没有引发出股权纷争和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吴亚军和蔡奎在龙湖地产上市前设立了一套以家族信托为依托的持股架构,他们通过汇丰国际信托分别建立了吴氏家族信托和蔡氏家族信托,并分别将双方拥有的龙湖地产的股权注入这两个完全独立的家族信托,前者的受益人是吴亚军及其家族成员,后者的受益人是蔡奎及其家族成员。

破除富不过三代魔咒

富豪们的担忧不仅来自于对婚姻、家庭变化。摆在这些创一代面前另一个棘手的问题是,家族事业、家族财富难以传承的隐患。“每一个企业都想可持续发展,都想做百年老店,但是有一个残酷的现实,就是中国叫做富不过三代”,力帆集团掌舵人尹明善此前公开称,“这是一个非常残酷的客观事实”。

瑞银财富管理总监郭丹圆接触过很多中国超级富豪,她发现许多富豪都面临着子女不想接班的问题。她所服务的一位企业家客户,儿子在美国学金融,父亲虽有意子承父业,但其子却兴趣不大。由于教育背景的差异,父子在事业观、投资理念等方面也有明显分歧。因此,这位富豪委托瑞银证券财富管理团队在对儿子进行沟通与引导,逐步培养儿子的投资能力。在深入沟通和商议后,这位富翁为儿子在瑞银证券单独开设了一个资金账户,由瑞银证券提供培训和投资咨询,儿子做实际操作的模式,手把手来教这位“创二代”如何进行投资。

黄文鸿发现,中国富豪的典型特征是:他们没有海外家族那样较长的历史和背景,中国富豪是在最近这二三十年中崛起的,从事传统产业居多,大部分富豪都有过非常艰难的生活

经历,习惯了拼命地打拼,现在还是如此。大部分富豪只有一个儿(女),子女的教育程度较高,通常有海外教育背景,与家庭的理念有明显差异,接班意愿低。此外,近年来富豪们对家庭财富的安全性重视敏感程度逐渐提高。因而,财富和家族事业的管理和传承都成为这些富豪们面临的共同问题。在这样的现实下,中国的家族基金已在摸索中低调潜行。由于家族基金的私密性特征突出,要在中国了解到这些基金的运作模式并不容易。

中国版家族基金潜行

已经设立了家族信托或是其他可能考虑的设置家族基金的富豪,如潘石屹、曹德旺、尹明善等,在记者试图采访时都三缄其口;正在大力推广家族基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如平安信托、招商银行、诺亚财富等,均将相关信息及案例视为高度机密。

但中国庞大的富豪群体使得家族财富管理越来越受到关注。9月中旬,国际家族基金协会(IFOA)正式在北京设立了中国地区办公室,从开始考察中国家族基金市场到设立办公室,它仅仅用了半年时间。

黄文鸿多年来一直为亚洲的超级富豪们打理家族财富,在他看来,近期中国内地的家族财富管理市场热度空前,很多内地富豪开始咨询打理家族财富的事情,有的也聘请了专业的顾问团队服务于其家族基金或将资产全权委托给外部投资顾问等方式系统化地管理家族财富。

招商银行联合贝恩公司发布的《201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也称,家族信托已受到较多高净值人士的关注。在超高净值人群中,家族信托的需求更加旺盛,提及率超过50%,并且有超过15%的受访超高净值人士已经开始尝试接触家族信托。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家族企业课程主任高皓看来,家族基金在中国的兴起取决于两方面的驱动力:民营企业家面对外部激烈的市场竞争与内部家族传承的巨大压力。“家族基金在中国是新兴事物,招商银行等几家银行和信托机构现在已经开始着手此方面的业务,但总体来讲,还只局限于私人投资银行服务领域,真正意义上的家族办公室管理队伍还基本上没有形成。由于中国还没有实现资本项下的外汇自由流动,实现家族基金的全球资产配置在操作上还存在障碍。此外,信托结机构在中国境内还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所以现在有些只能在海外实现。”国际家族基金协会创始人斯科特·麦克唐纳表示。

不过,郑锦桥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家族基金往往比私人银行更高端,和私人银行的重要区别在于,私人银行在为客户服务时的核心任务是为股东创造收益,而对家族基金而言,委托人才是真正的股东。

在海外,超级富豪的家族财富管理往往有着非常鲜明的个性化特征,定制属性较强,因而也缺乏一种普遍的模式。相对较为通用的方式是,资产规模大的家族会专门有一个团队来

负责打理家族基金事宜,家族成员往往也会在家族基金的运作中有话语权;资金量较小的家族,则可能多个家族基金共用一个顾问团队。

国家家族基金协会全球研究小组顾问罗伯特·艾根黑尔称,从海外经验来看,资产规模低于1.5亿美元的家族基金,若使用一个专属的团队打理则会显得成本较高。

郑锦桥称,他已经协助多个国内富有家族设立家族基金,单个家族基金的净资产超过1亿元,其中一部分资金用于配置在嘉富诚的私募股权基金中,而这些基金一般会有家族成员参与管理。

离岸信托的吸引力

郭丹圆说,家族基金和家族信托不同,国内家族基金的概念还只是刚刚起步。海外市场常说的家族信托是指在海外设立一个私人信托,借此实现财产隔离,但在中国,由于受制于信托法等法律的规定,这样的私人信托并不可能在内地完全地实现。国内市场所谈的家族基金更多是投资范畴的。瑞银证券财富管理很早就为高净值人群就资产配置提供投资建议及解决方案,管理客户个人乃至家族财富。

家族信托在国内开展仍面临法律、税收制度建设不明晰等问题。信托登记制度的缺失是影响国内家族信托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内信托资产几乎全部以资金信托的形式存在,而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其资产中往往包含大量的房产、股票等等其他资产。此外,信托财产是否能够真正实现资产隔离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而缺失了资产隔离这一深受富豪群体欢迎的功能,内地家族信托的吸引力将远远弱于海外家族信托。

在海外,家族基金多是家族信托的架构来管理资产,即是以家族相关资产在开曼群岛等地方成立的一类信托计划。这一家族信托的基本模式是:委托人将信托财产移转予受托人,受托人依照信托协议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的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信托可分为公益及私人两种,大多数的家族信托都是私人信托,其存续期可达百年以上。

海外家族信托的模式和功能让富豪们异常钟情,而境内家族信托难以直接复制,操作上存有瓶颈,使得这些富豪们寻找变通之道,通过红筹架构的模式来设立离岸信托的方式成为了一个变异的方案。即在海外有健全信托法的国家或地区,设立一个海外信托,同时再在海外设立一个海外控股公司,由海外控股公司来反向并购国内的资产,之后再把海外控股公司的权益作为信托资产放进海外信托机构中。

黄文鸿称,在这种模式操作过程中,海外控股公司层面往往会由委托人本人担任董事,负责执行重大决策,使得委托人的资产更牢牢地掌控在自己手中。

不过,这种实际操作的变异模式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风险。对于内地富有家族来说,现在能够放入海外家族信托的资产一般只包括在境外合法取得的收入,如境外投资所得和境外IPO所得,外资身份的受托人在持有境内资产时往往面临限制,一些对外资有限制进入行业

的资产是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转移的,因为内地资产若面临诉讼纠纷依然可能影响该财产的安全性。

但尽管有这样的风险,海外信托过去几年依然吸引力不减。“最近我们发现境内的许多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都在做这块业务。”黄文鸿称。通过嘉富诚来设立离岸家族信托者也络绎不绝。“实际上,在境外上市过程中,离岸信托安排的案例屡见不鲜,它早已经成为企业跨境重组及资产规划的一个利器。借助信托这一工具,实际控制人就可以在境外上市中很好地实现跨境重组安排,一方面通过转换身份等方式实现了重组,另一方面又保证资产倒手过程不失控,还能够巧妙、灵活地进行权益分配。”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寿双表示。

如何打理巨额资产包

今年5月,招商银行签约国内首单财富传承家族信托,这是国内私人银行家族信托第一单。去年年底,平安信托曾推出国内首单家族信托,委托人是一位40多岁的企业家,受托的资产规模为5000万元,期限为50年。

招商银行内部人士称,招行从去年年中开始试水家族信托业务,一年多时间内跟进的客户需求超过50单。招商该业务的模式是,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后,可就信托资产投资提出一定的收益目标或投资策略,招行作为财务顾问再提出资产配置方案建议,取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受托人通过后才会施行。

诺亚财富旗下的歌斐资产也于去年开始正式进军家族基金业务行列。目前该公司已完成至少6单家族基金的业务,每个客户的门槛均在5-20亿元之间。歌斐资产通过两种方式和这些家族基金合作,一是作为投资顾问的角色为家族基金提供投资决策建议,另一种是共同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来运作。

瑞银证券财富管理投资产品服务总监张琼则认为,从资产配置的方向上来看,由于中国内地外汇管制方面的原因,现在内地富豪要进行全球资产配置还有一定的政策障碍。而从风险偏好上来看,在新兴市场中发展起来的富豪,往往具有较高的风险偏好和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对于投资标的的选择也较成熟市场激进。

篇三:家族慈善基金会的种种优势及联想

家族慈善基金会的种种优势及联想 美国的富豪似乎都特别热衷于创建家族慈善基金会,真的只是为了投身慈善吗?

慈善基金会其实质就是放弃财产所有权,赢得更大的财产支配权。 比如,富豪原来因为拥有巨额财富而被仇富者视为人民公敌,而当他把资产都纳入家族的慈善基金会之后,情况就大不一样了,虽然他依旧开好车、住豪宅,但各种仇富愤青由于文化水平偏低,加之自身财务知识的极端欠缺(财务知识欠缺几乎是所有打工者的通病,不然他们也不会长期处于受雇佣者的象限),其仇富的激愤被完美地平息了,甚至会转而赞扬富豪的大公无私。

而实际情况是,因为国家对慈善基金会的优惠政策,相当于国家同意给你钱(减免税赋),只要你答应把退还金额的一半用于公益。虽然拥有企业已经可以得到令工薪族望尘莫及的税收优惠,但是基金会却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仅依旧可以拥有和控制企业,而且基金会几乎不必缴纳任何的税赋。说句不客气的话,基金会每年的慈善支出远远抵不上它所减免的税赋。而且仅仅是避免遗产税这一项好处就足够作为建立它的充分理由。而作为基金会实际控制者的富豪家族(家族基金会通常会在章程里明确规定家族对基金会的绝对控制权),其权利可谓有增无减,其区别只是把财产所有者的名字从自己换成家族名下的基金会而已,他们用基金会的支票进行投资,然后用基金会麾下企业的钱消费,更完美的是这一切都完全不存在任何法律问题,因为这一象限的人对法律的充分

利用无出其右,他们雇佣着最专业的律师团队来保护他们的利益。

请记住,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敢得罪投资者,因为每个国家的兴衰都与其经济紧紧挂钩,资本的大规模逃逸必将导致其经济的全面崩溃,而这种破坏性后果是任何国家任何政府都难以承受的。

你看,强者不管到哪儿都是强者。别再幻想让政府帮你改善经济状况了,政府对自己的财政赤字还一筹莫展呢!你能真正依靠的只有你自己,当你通过自己的努力成长为强者,你就不会再有理由抱怨社会的不公。而这种从思想到地位的全方位转变最初仅仅是从改变语言开始的。

当你努力让自己的语言变得积极,你的心态就会积极;你的心态变得积极,你的思想就会活跃;你的思想变得活跃,你的眼界就会开阔;你的眼界变得开阔,你的眼睛就会发现机遇;你发现了机遇并积极投身,很快就会发现自己已经挤身强者的行列……最后,恭喜你已经成长为真正的强者!


家族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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