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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法律意见书

时间:2018-11-09 11:32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PPP二年总结

山东PPP项目二年评审报告摘要

作者,韩静 整理,刘海川

自2014年下半年,财政部发不了《财政部关于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3月,山东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山东百个PPP示范项目进行预审把关。按照PPP项目的流程、节点、要求,出具了评审报告,韩静律师总结普遍性问题,分析如下:

一、 程序性问题:

体现在项目识别、准备阶段、项目采购、执行阶段,缺失必要的程序性、法律性文件。主要有

1、项目的识别阶段:缺少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立项审批、项目用地批复文件等四个文件。

2、项目的准备阶段:缺少PPP项目领导小组成立文件、政府制定实施机构的授权文件,实施机构报政府审批试试方案的报告、政府对PPP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意见、政府提交PPP项目规范实施承诺书等四个文件。

3、项目采购阶段:没有进行资格预审、缺少实施机构对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意识政府对PPP项目合同的审核意见等三个文件。

4、项目执行阶段:缺少项目公司设立文件,股东协议或章程,政府出资授权书,人大将政府支付纳入财政预算的批准文件等四文件。

二、实质性问题。注重法律上存在的实质性问题。

(一)、关于土地使用问题。

1、土地取得方式不明确。

PPP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公用项目,传统模式下,土地一般采取划拨方式出让。因国土部门的保守态度,将项目用地取得方式模糊表达。

2、违反规划用途使用土地.

此类多为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的PPP项目。政府为项目公司配置资源,允许项目公司利用项目土地建设部分商业用途的房屋,未对该房屋所使用的部分土地的规划性质进行变更。客观上导致了项目公司在工业用地、教育用地、公园用地甚至集体用地上建设商业用房。实质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的行为。

(二)、关于采购问题

1、选择不恰当采购方式。

PPP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对于技术复杂、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的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有些道理施工、园区建设、污水处理等都可以先确定详细的技术条件,具体要求,不应都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2、扩大使用 “两招并一招”

积极参加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出行业运营公司,纯资本方外,很多事施工总承包企业。有的是签约的公司是成交社会资本与第三方重新设立的子公司或合伙企业非PPP项目公司,实质是不符合财政部规定,构成成交社会资本将其签署的PPP项目合同的权利义务擅自转让第三方的情形。

(三)、PPP合同问题

1、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与PPP合同不一致。

由于前后不是一个机构编写,出现不一致的,甚至矛盾的情况,使PPP合同完全丧失前期政府论证工作的基础,会在后期合同履行中出现不良后果。

2、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与采购结果不一致。

项目公司设立之初的股东应当限于政府委托出资的单位和成交社会资本方,如因融资需要引进资本方,应征得政府实施机构同意后以增资的方式加入。出现未经任何公开招标程序的社会资本、个人直接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这种“搭车”行为违反了资本方必须通过公开采购方式选定,实质上变更了远了资本回报率或者经营期限的简单硬性指标。对潜在的社会资本的本身资信状况、信用程度、履约能力、融资条件、管理水平等没有任何深入了解,为实现PPP市场“良币驱逐劣币”,建议政府采购环节增加社会资本资信状况的法律尽职调查环境。

三、重签约,更重履行。

政府重视PPP项目的前期工作,合同签订为直接导向。对于10年—30年的项目合同,合同的履行是项目成功的关键。

在合同中体现落实对可能产生争议的阶段处理方式,还有实地履行三类监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责,政府实施机构在PPP合同下的监管职责,政府出资机构在PPP项目公司层面的监管职责。才能保证PPP项目的顺利执行,实现双赢。

四、重咨询,更重法律

PPP项目咨询工作室全方位,立体化,模块式,综合性的大工程,需要财务,技术,税务,造价,投资,法律各专业机构,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从PPP模式运作方式,结构设计,风险分配,合同体系搭建,法律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大多数PPP项目法律缺位,造成律师被隔绝全程咨询工作之外,只能片面的阶段性了解项目,不能对项目全貌把握 ,更不能把控项目运作的全程法律风险,可能导致项目脱离法律的框架。建议政府充分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通过建立项目法律意见书,法律参与政府履约监管,积极发挥律师在PPP项目中的保驾护航的作用。

篇二: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规划

南宁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交易)

项目名称: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咨询机构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NNZC2016-30259C

审批编号:[2016]NCCJ183/0

采购人:南宁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16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 1

第二章 评审方法 .................................. 11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1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14 一 总则 ............................................... 17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 20 三 响应文件 ........................................... 20 四 竞标 ............................................... 25 五 评审与磋商 ......................................... 25 六 合同授予 ........................................... 29 七 其他事项 ........................................... 31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2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3

第一章 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号:[2016]NCCJ183/0),现就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蹉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咨询机构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NNZC2016-30259A

三、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蹉商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格等级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地点:南宁政府采购网。

3.方式: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自行在南宁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公告处下载磋商文件。

4.售价:磋商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报名要求: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07月22日10时00分前将蹉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蹉商响应文件处理)。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07月22日10时00分在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蹉商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蹉商供应商的在职在册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财政网) , (南宁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南宁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刘汝然 ;联系电话:0771-5530429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张祖安;联系电话:0771-5508152传真:0771-553298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189091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16年07月11日

篇三:天津市北水业公司PPP项目实施方案

天津市北水业公司PPP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是天津市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19951万元,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公司集自来水生产、供应维护、营销服务于一体,主要经营水务、市政及管道施工、管材制造及附属配套等三大板块。

天津市北水业公司于2005年注册成立,是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26582万元,经营范围为集中式供水,以工业用水为主。以2007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值为20.42亿元,负债6.19亿元。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对天津市北水业有限公司的49%国有股权向社会进行公开转让,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天津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建设。北水业公司49%股权评估值约6.98亿元,挂牌价为9亿元。

二、运作模式

(一)引资方式

天津自来水集团通过向合格的社会投资者转让所持有的天津市北水业公司49%股权,与股权受让方组建产权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称“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设立后,天津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与合营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合

营公司在营业区域内经营自来水业务的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期满后,合营公司原有供水区域内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并确保资产完好、满足正常供水要求。

天津自来水集团报经天津市国资委批准,根据天津市北水业公司资产评估结果,以评估后的天津市北水业公司净资产价值乘以转让股权的比例,并考虑合理溢价,确定转让基准价为人民币9亿元。

(二)职工安置方案

为帮助扩大就业,进入合营公司的员工增加至900人,即在天津市北水业公司原有680人的基础上,由天津自来水集团公司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需要,适时安排220人进入合营公司。

1、对于同意进入合营公司的在岗职工,经双方协商一致,与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原在天津自来水集团的工作年限与合营公司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对于不同意进入合营公司的在岗职工,采取办理自谋职业、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回天津自来水集团待岗三种方式。

2、天津市北水业公司原不在岗职工与在岗职工采取相同的办法,与合营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享受原待遇。

3、合营公司成立前已办理正式退休的人员,由天津自来水集团负责管理;合营公司成立后正式退休的人员由合营公司负责管理。

4、工伤职工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安臵。

(三)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合营公司承继天津市北水业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包括或有负债和责任),及因天津市北水业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本身发生的且依法应当由天津市北水业公司承担的任何债务和责任。

(四)引入社会资本的实施过程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四个环节:

1、内部决策

引资方天津自来水集团制定天津市北水业公司股权转让方案,并载明改制后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股权变动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选聘等;按照天津自来水集团内部决策程序,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形成书面决议;听取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对职工安臵等事项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专业机构确认

引资方组织对引资标的企业天津市北水业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包括企业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报市国资委备案,并确定挂牌底价;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引资方和引资标的企业的主体资格、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股权转让方案的内部决策程序与决策结果、保护职工权益和债权人利益的措施、维护国有产权转让收益的措施等,进行合法性判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转让部分存量国有股权引入社会资本的行为合法有效。

3、股权转让引资方案报批

引资所制定的《股权转让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市公用事业办公室、建设管理委员会、国资委、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审核批准。

4、提供专业引资咨询服务

为提高引资工作效率,满足转让部分国有股权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专业性、合规性要求,咨询机构在项目实施早期提前介入,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机构为引资方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化引资招商、国有股权转让以及财务、法律等咨询服务。

第二阶段:引资标的挂牌交易及招标

本项目股权转让引资标的于2007年6月26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2007年7月23日挂牌时间截止。挂牌后,咨询机构协助天津自来水集团进行全球招商,并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帮助引资方深入了解意向投资人信誉、实力和经验以及其投资意愿等,便于天津自来水集团公司制订对策、完善引资方案。同时,咨询机构还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意愿,安排其对引资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以便于意向投资人充分了解引资项目情况,以利于其作出科学的投资决策,提高引资工作效率。

在挂牌期间,共有三家意向投资人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并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正式受理。分别是: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中法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威立雅水务-通用水务公司。在通过挂牌征集到合格意向社会投资人后,咨询机构着手编制引资招标系列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特许经营协

议》、《股权转让协议》、《产权交易合同》、《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等。挂牌截止后,国信招标及时向三家意向投资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发售招标文件,并对引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答疑。

股权转让引资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共9人组成。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文件进行分析,认为三家投标公司均是国际知名大型企业,均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国际一流的供水生产和管理技术以及良好信誉,符合本项目拟引入的社会投资人要求,特别是威立雅水务—通用水务公司在中国和世界范围拥有较突出的水务业绩。

经过评标专家综合评审和打分,威立雅水务—通用水务公司最大限度地响应了引资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最高,商务和技术评标最优。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综合评标最优的威立雅水务—通用水务公司为本股权转让引资项目的中标人。

第三阶段:组织谈判并签署合同

本次股权转让引资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4个工作日内,天津市北水业公司与威立雅水务—通用水务公司完成所有合同的谈判工作,并于2007年9月5日举行签字仪式,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产权交易合同》《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等。《合资合同》约定,天津自来水集团与威立雅水务—通用水务公司以51%:49%的股份设立合资公司。天津市政府通过天津自来水集团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总计利用社会资本总金额达30.9亿元(其中49%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1.8亿元),为天津供水事业的发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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