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时间:2018-11-09 10:2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43 关于2015年上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程选课的通知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教务〔2014〕43号

关于2015年上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程选课的

通知

各教学院:

为做好2015年上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程(以下简称“公选课”)的选课开课工作,现将课程设置及选课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

为满足学生选课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15年上学期开设《文艺鉴赏学》等90门(106个教学班)全校公共选修课程,其中网络课程30门。课程学分及具体授课信息见附件,可登陆教务处网页查询。

二、选修原则

1、本次选课对象为2012-2014级本科生,每生限选2学分。所有学生务必按照要求进行选课,注意课程的类别、限制和适用条件等。考虑到学生选课需求,同时确保公选课修读效果,学生第二至第七学期均可修读公选课,第八学期禁止修读公选课。另2013级学生请注意所选课程的上课时间不要与《创业基础》时间相冲突

2、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文化素质

教育与创新知识拓展8学分。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要修读包括《文艺鉴赏学》、《美术欣赏》、《戏剧鉴赏》、《书法与中国文化》、《音乐欣赏》、《影视欣赏与评论》、《舞蹈鉴赏》、《戏曲鉴赏》8门课程在内的1门公共艺术类限定选修课程。《英语电影赏析》、《名著欣赏》课程可作为公共艺术类课程,已获得《文艺鉴赏学》课程学分的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可免修公共艺术类限定选修课程。网络通识视频课程中的《20世纪中国歌曲发展史》、《东方电影》、《影视鉴赏》、《音乐鉴赏》4门课程可作为公共艺术类限定选修课程。

3、受条件限制,我校教师授课的公共选修课程教学班设置人数上限,若该门课程教学班选修人数达到设定上限,则只能选修其它教学班或课程。网络通识视频课程视选课情况适当调整选修人数。

三、选课时间

考虑到学生选课需要和学校服务器承载,本次选课分校内课程和网络课程两个选课时间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校内课程选课,时间为2014年1月5日(周一)19:00 —1月7日(周三)17:00,逾期系统暂时关闭,不能退选已选课程。

第二阶段为网络课程选课,时间为2014年1月9日(周五)9:00 ——1月11日(周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选课结束。

四、选课步骤

1、校园网用户可直接登陆学校主页,点击正下方“教务系统”进入(登录网址为尔雅通识课在线学习系统在互联网上进行自主学习,网址进入网站后,点击“学生登录”,选择“湖南省”,选择“湖南文理学院”,输入相关信息登录即可(学校校园网主页下方的“网络课程”也可直接点击进入)。学习系统将自动对选课学生进行相应课程的授课和考核,相关要求见网页说明。网络课程考核标准为:视频占30%,作业占30%,考试占30%,讨论占10%。

3、公选课无故缺课3次(含3次)以上的学生将取消考核资格,不能获得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确因校外实习等原因不能正常上课的学生必须由所在学院证明并签署意见,向任课教师办理请假手续。

4、请各学院教务办及时通知选课学生按文件要求网上选课,通知公选课相关任课教师于下学期第一周前进入教务系统自行下载公选课课表和选课学生的点名册。

附件1:2015年上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课程安排表 附件2:2013级《创业基础》课程安排表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5年上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课程安排表

1

2

篇二:湖南文理学院校友会名录

湖南文理学院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共166人)

(2010年5月28日校友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湖南文理学院伍标

一、顾问(11人):

二、荣誉会长(8人):

三、会长(1人):

四、常务副会长(3人):

五、副会长(31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六、秘书长(1人):

七、副秘书长(4人):

八、常务理事(60人,校外代表按姓氏笔画排序):

篇三: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延期毕业、重修补考工作的通知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15] 25号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

延期毕业、重修补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2015届毕业生毕业工作临近,尚有部分学生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授予学士学位,为做好这部分毕业生延期毕业、重修补考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遗留问题

1、因成绩原因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可选择结业或延期修读。选择结业者,在最长修业年限内,通过重修补考,符合毕业授予资格的颁发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最近一次集中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末(9月12—13日)。

2、符合毕业资格,但达不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选择毕业或延

期修读。凡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达不到学位授予要求者,如选择毕业,根据上级规定,不得再参加在校生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只能依据《湖南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政字【2014】22号)第五条补授学位。

3、从2015年起,每年三次(6月、9月、12月)集中办理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毕业证和学位证颁发日期按审核通过的实际日期填写。

4、申请延期修读的学生,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同意,教务处备案,可继续在校学习。研修期以学年为单位,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延期修读需缴纳修读费,未修满学分在20学分及以下者,缴纳一学期学费; 20学分以上者缴纳一学年学费。

5、去年已申请延期修读但至今仍不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如本次不申请继续延修,一律做结业处理。

二、有关手续的办理

凡申请延期修读及参加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末补考的毕业生,必须在6月5日前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办理有关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各学院于6月8日前将学生申请延期修读审批表和参加9月补考的毕业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

各学院务必将以上事项传达到每位毕业生(包括往届延修生),并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5月11日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meiwen/2288.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