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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信部电动汽车

时间:2018-11-09 11:02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纯电动汽车国家新政策

2014年汽车政策大盘点 新能源成关注重点

2014年对于整个汽车行业来说绝对是不平静的一年,这一年,国家各种有关汽车新政的出台将我国汽车行业的“行规”进行了一次大的洗牌,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的节奏以及方向,将我国汽车领域带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2014年我国都出台了哪些新的政策。 ●禁售国三柴油车

2014年4月23日,工信部发布公告称,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2014年12月31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三)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三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届时,柴油车排放将全面升级到国四标准。

●新车免检政策出台

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了 《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自2014年9月1日起,小型私家车6年内每2年检验1次,6至15年每年检验1次,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

私家车6年免检,显然对车主而言便利了不少,而使用仅6年时间内的汽车,其实也属于壮年,确实没有2年上线检验的必要,因此对于广大的车主来说的确是个利好的消息。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车辆都能享受到这一政策,此次公布的免检车型中不包括越野车、小型微型普通载客汽车、重中型货车这种类型的车辆。而一些想要借此免去上牌麻烦的车主也要失望了,目前新车上牌前还是必须到检测场检验外观、拍照、拓号。

●国务院免征新能源车购置税

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业内人士透露,随着这一政策的打开,国家还将出台一系列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组合拳。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今年前10个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4.70万辆,同比增长近5倍,因此,尽管和传统汽车相比,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仍属“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但是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战略规划已经进入政策落地阶段,充分说明了国家对于新能源车战略的积极态度。

●公车改革方案实施

每年支出数以千亿元计、占到“三公”经费六成以上的公车消费一直是“三公”改革的重头戏,而其中呼声最高的就是关于“车轮上的浪费”,对此,7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布。根据《改革方案》,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改革方案》同时明确,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同时,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工商总局:叫停汽车品牌经销商备案

8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XX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在传统的汽车品牌销售模式下,很容易形成市场资源的垄断,造成经销商的随意加价,这种类似于“汽车大卖场”的形式出现,迫使众汽车品牌“正面交锋”。而竞争者一多,难免会形成市场调节,价格当然也不再是商家一方说了算。这种服务性的规范不仅源自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消费者的不满,同时也得益于卖场的规范化管理,因此,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是最喜闻乐见的局面了。

●首批免购置税新能源车公布

8月29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正式发布了第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确定了首批符合国家扶植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名单。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衡量一个政策的好坏,最终的落脚点在是否能从中得到真正的优惠和用车生活的提升。减免购置税后,以一辆10万元左右的汽车举例,减掉购置税10%,价格能再降一万多元左右。加上财政补贴,消费者确实能获得一定的优惠。特别是在像北京、上海这样,有支持政策,配套设施也正在完善的地区。但,在中国更多城市,充电设施尚未普及、续航能力仍待进步的当下,消费者对于新能源产品的种种担心仍难消除,因此,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免除购置税或难以大量推动销量增长。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征询

1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在本次《目录》修订稿中,汽车整车制造被划归到了限制外商投资的类别当中,而此前属于限制类的新能源关键零部件则被纳入了鼓励类。

在此次《目录》的修订稿中,虽然此前一直备受争议的整车合资企业股比仍被列入限制外商投资的类别当中,但是国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放开,也被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是国家放开汽车整车制造合资股比的先行尝试。

●平行进口或将放开

11月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明确要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其中包括调整汽车品牌销售有关规定,加紧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

随着国务院的明确表态,上海自贸区平行进口车试点工作也将加速推进。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商务部将积极支持上海自贸区开展平行进口试点,为创新进口汽车销售模式、完善汽车消费管理制度进行有益的探索。随着越来越多的贸易商取得直接从国外进口汽车的资格,国内消费者可能会获得真正的实惠。●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

11月25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其中对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城市的最低奖励为2000万元,最高奖励达到1.2亿元。

但是,由于该《通知》对于推广城市进行了一定的推广目标设定,奖励资金直接与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挂钩,且奖励资金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领域,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因此如何让消费者买账,还将是个不小的难题。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有消息人士透露,根据工信部内部已形成的共识,这三张专门生产电动汽车的牌照,第一张很可能落地中西部省份,比如汽车工业较为发达的重庆、成都、西安;第二张很可能落地互联网公司,为互联网思维融入汽车提供平台;第三张则可能来自此前一直寄希望争夺市场的万向、时风、等企业。

不过,即便新的政策为非汽车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入口,但IT企业要想造车,也不是那么容易,该政策明确规定,需要“有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并具备“与产品结构、生产纲领相适应的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仅此一点,就让很多IT企业“望洋兴叹”了。

篇二:0工信部:电动汽车标准75项

工信部: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表)

标准体系建设直接关系电动汽车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电动汽车标准化工作,积极会同国家标准委等相关部委,组织汽车、电力、电工等相关行业企业不断推进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我国已发布电动汽车标准75项,涵盖电动汽车基础通用、整车、关键总成(含电池、电机、电控)、电动附件、基础设施、接口与界面等各领域。我国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已基本建立,可以基本满足我国现阶段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发展的需要。

在加强国内标准体系建设的同时,我国积极参与并致力于推动全球电动汽车标准法规的协调发展。在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的电动汽车安全(EVS)和电动汽车与环境(EVE)两个工作组中担任副主席,承担着电动商用车和整车防水安全等内容的制定工作。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下,我国的直流充电方案已和美、日、欧等共同成为国际标准的组成部分,并正在主导《电动汽车换电站》系列国际标准的起草。我们在国际上率先发布了电动汽车关键部件、充换电站等30多项标准,直接带动了相关国际标准的立项和制定。我国电动汽车标准已基本处于国际前列。

篇三:关于纯电动车项目的备案

遂东乘车辆?2012?24号 签发人:敖志平

遂宁市东乘车辆有限公司

关于经济适用型纯电动车项目的备案请示

遂宁市安居区经信局:

遂宁市东乘车辆有限公司是列入国家工信部汽车公告目录内的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出口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企业,根据公司产品战略发展需要拟在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海特汽车产业园内投资建设经济适用型纯电动车生产项目。

我公司经济适用型纯电动车项目是采用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电动车关键零部件电池是适合于电动汽车的镍氢电池,是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涂铭旌教授研制的,是国内唯一拥有“无钕稀土系储氢合金”、“无铵稀土系AB5型低温电极合金及宽温区镍氢动力电池” 产品,全部具有独立知识产权,获得多项国家专利。同时我公司产品研发中心与涂院士领导的重庆文理学院工程材料研究中心一起对经济适用型纯电动车进行“车辆轻量化设计与分析”、“整车检测可靠性实验分析评价”、“配套充电装置”、“配套电机及控制系统”等的开发设计,产品的整体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可投入

批量生产。

四川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已明确新能源产业为重点发展领域之一。其中将重点确定研发新型动力系统、动力电池、控制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与新产品,开展高性价比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车等项目为产业化示范。我公司的经济适用型纯电动车生产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经济适用型纯电动车

二、主要产品类型:

1.城市代步车

2.公安巡逻车

3.旅游观光车

4.残疾人专用车

5.(市、区内)上班族交通代步车

6.城市环卫车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240000m电动汽车产业园。包括成品室外停放场70000m,购置各类生产设备100余台套,建设冲压、焊装、涂覆、电控、线束、总装、机加、修理等生产设施及钢材库、电池库、成品库、配套库、废料场等各类库房等生产辅助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达到年产经济适用型纯电动车10万 22

辆生产能力。

四、项目建设年限:

2012年5月—2014年4月

五、项目总投资:

项目计划总投资38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0000万元,流动资金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27000万元,银行贷款11000万元。

六、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利润2.5亿元,上缴税收1.45亿元。出口创汇:900万美元。

七、项目负责人:

毛勇军 联系电话:13508397068

项目同时建设环保、安全、消防等设施,达到国家或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济适用型纯电动车 立项

抄送: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遂宁市东乘车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0日


国家工信部电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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