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水费调价通知
自来水水费价格上调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租户:
根据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水务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对长沙市城区(不含望城区)供水价格,从2012年2月1日起调整。
本大厦为商务写字楼,根据长沙水务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中的“行政事业”用水标准。物价局调价后“行政事业用水”基价为4.08元/吨,结合本大厦二次供水的实际情况,实际用水价格为:供水基价+(供水基价×用水损耗)+供水加压电费=4.08元+(4.08×8%)元+0.4元=4.8元/吨。
物价部门统一规定,从2月1日新价格执行之日起至第一次抄表期间的水费,按原价格执行。第二次抄表时方可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注:本大厦已于2月2日执行了2月份第一次抄表,并已与各位业主、租户确认,后期水费按新的执行标准收取,不再另行通知。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长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2月6日
篇二:水价上涨通知
通知
各位租户,由于苏州市物价局规定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故从2016年1月1日起按户征收的租户水价由15元提高至25元,按水表征收的租户由5元/吨提高至10元/吨。
特此通知
篇三:电价调整通知
关于电费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商家:
根据省物价局自贡电网电价调整方案,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农业用电等销售电价每度上调0.3元(即1.8元/度),电价调整执行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自贡兴大物业管理公司2014.12.1
《水费涨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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