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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民法院公告网

时间:2018-11-09 10:5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人民法院公告送达应诉及开庭手续(样本)

XX人民法院

公告

XX: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XX诉你XX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XX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XX

电 话:XXXXX

篇二:人民法院报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公告发布工作,更好地体现法院公告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2006年《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格式》进行修订,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阅同意,现予以公布,请各级法院在制作法院公告时使用。

1、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2、民事案件开庭传票(适用一审、二审、再审程序)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日(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3、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并定于(举证,或答辩,或公告)期满后第( )日(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4、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定于(举证,或答辩,或公告)期满后第( )日(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5、民事裁定书①不予受理、管辖异议、驳回起诉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6、民事裁定书②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7、民事裁定书③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8、一审民事判决书

( ):本院受理( )诉()(案由)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9、民事案件上诉状副本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上诉人( )就( )字第( )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10、二审民事判决书

( ):本院受理( )诉()(案由)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1、申请宣告失踪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失踪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年()月()日起,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12、申请宣告死亡①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下落不明已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13、申请宣告死亡②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或)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14、宣告失踪、死亡判决书

本院受理( )申请( )(失踪,或死亡)一案,于( )年( )月( )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字第( )号判决书,宣告( )(失踪,或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5、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本院受理( )申请认定( )为无主财产一案,现依法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本院将依法判决。

16、申请公示催告(汇票、支票、本票)

申请人( )因(遗失或被盗或灭失 票 张)(票据记载:票号、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17、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书(汇票、支票、本票)

本院于( )年( )月( )日受理了申请人( )(遗失或被盗或灭失 票 张)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催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18、受理破产

本院根据( )的申请,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 )为管理人(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至3个月)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债务人的企业名称)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年( )月( )日( )时( )在(会议地点)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法院认为应说明的其他情况)

19、宣告破产

本院于( )年( )月( )日受理的( )破产清算一案,经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宣告( )破产。

20、终结破产

本院于( )年( )月( )日受理的( )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管理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21、执行文书①(执行通知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申请人( )申请执行( )字第( )号( )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执字第( )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2、执行文书②(执行裁定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申请人( )申请执行( )字第( )号( )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 )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23、执行文书③(执行评估报告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申请人( )申请执行( )字第( )号( )书,依法委托( )对( )进行评估,已作出( )评估报告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注:括号内文字为说明或选择性内容)

法院公告文书制作要求示例

[××省]××法院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院印)

××××年××月××日

承办法庭:××× 承办法官:×××电话:×××××××

当事人手机:×××××××××× 邮政编码:××××××

来款方式:××

邮局汇款单号码:×××××××××××××

(银行汇款请注明:汇款人姓名、汇款时间、汇出行名称,或附汇款凭证复印件)

篇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机构名册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机构名册的

通知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拍卖管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在各中级人民法院上报名册的基础上,本院对外委托拍卖工作指导小组经讨论,批准了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机构名册,现予公布。

建立拍卖机构名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与入册的拍卖机构签订责任书,加强对入册拍卖机构的监督,并建立年度审核制度,发现不符合入册条件的,及时报本院,取消其入册资格。

各中级人民法院应遵循公开、随机的原则选定拍卖机构,根据各地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并将操作规程报我院司法鉴定处备案。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机构名册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3家):

1.浙江恒腾拍卖有限公司;2.浙江佳宝拍卖有限公司;3.浙江大地拍卖有限公司;4.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5.浙江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6.浙江中兴拍卖有限公司;7.浙江文华拍卖有限公司;8.浙江世贸拍卖中心有限公司;9.浙江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10.浙江华业拍卖有限公司;11.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12.浙江天丰拍卖有限公司;13.杭州嘉润拍卖有限公司; 14.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15.浙江天盛拍卖有限公司;16.浙江百士德拍卖有限公司;17.杭州鼎盛拍卖有限公司;18.浙江华鼎拍卖有限公司;19.杭州天正拍卖有限公司;20、浙江永健拍卖有限公司;21.浙江中利拍卖行有限公司;22.浙江永盛拍卖有限公司;23.浙江汇通拍卖有限公司;24.浙江时代拍卖有限公司;25.杭州产权拍卖有限公司;26.浙江嘉成拍卖有限公司;27.浙江一通拍卖有限公司;28.浙江皓翰国际拍卖有限公司;29.浙江光大拍卖有限公司;30、浙江耀江拍卖有限公司;31.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32.浙江东方泰拍卖有限公司;33.浙江萧然拍卖有限公司;34.杭州康城拍卖有限公司;35.浙江镇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36.浙江瑞丰拍卖有限公司;37.杭州嘉成拍卖有限公司;38.浙江华凯拍卖有限公司;39.浙江广润拍卖有限公司;40、浙江天平拍卖有限公司;41.浙江嘉禾拍卖有限公司;42.浙江兴隆盛拍卖有限公司(如无续保,2009年9月25日止);43.杭州永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如无续保,2008年9月28日止)。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3家):

1.宁波新东方泰拍卖有限公司;2.宁波天诚拍卖有限公司;3.宁波经典拍卖有限公司;4.宁波金诚拍卖有限公司;5.宁波永为拍卖有限公司;6.宁波市商品拍卖有限公司;7.宁波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8.宁波嘉成拍卖有限公司;9.宁波市万事可拍卖有限公司;10.宁波华诚拍卖有限公司;11.宁波金桥拍卖有限公司;12.宁波华夏拍卖有限公司;13.宁波之江拍卖有限公司;14.宁波佳和拍卖有限公司;

15.宁波精华拍卖有限公司;16.宁波亚德拍卖有限公司;17.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宁海分公司;18.宁波市锦和拍卖有限公司;19.宁波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20、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21.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22.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23.宁波正大拍卖有限公司。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家):

1.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2.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3.温州市汇丰拍卖行;4.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5.温州市浙南拍卖有限公司;6.温州市天诚拍卖有限公司;7.温州市恒大拍卖行有限公司;8.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9.温州华大拍卖有限公司;10.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9家):

1.浙江新中大拍卖有限公司;2.绍兴市信诚拍卖有限公司;3.绍兴中兴拍卖有限公司;4.绍兴市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5.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6.绍兴市世博拍卖有限公司;7.绍兴中国轻

纺城拍卖有限公司;8.杭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9.浙江广源拍卖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5家):

1.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2.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3. 湖州万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4.湖州莫干山拍卖有限公司;5.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14家):

1.嘉兴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2.嘉兴市金平拍卖有限公司;3.海宁市嘉泰拍卖有限公司;4.嘉兴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5.嘉兴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6.嘉兴市南湖拍卖有限公司;7.嘉兴市大都市拍卖有限公司;8.嘉兴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9.嘉兴市恒通拍卖行有限公司;10.嘉兴市聚力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11.嘉兴市鑫茂拍卖有限公司;12.嘉兴市嘉丰拍卖有限公司;13.嘉兴市正联产权拍卖有限公司;14.嘉兴市嘉德利拍卖有限公司。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14家):

1.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2.金华一通拍卖有限公司;3.金华市宝丰拍卖有限公司;4.金华市融华拍卖有限公司;5.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6.金华华丰拍卖有限公司;7.金华市金穗拍卖有限公司;

8.金华市信天拍卖有限公司;9.金华市正泰拍卖有限公司;10.义乌一通拍卖有限公司;11.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12.金华市祥泰拍卖有限公司;13.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14.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家):

1.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2.衢州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3.浙江省广衢拍卖有限公司。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5家):

1.浙江山水拍卖有限公司;2.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3.丽水市阳光拍卖有限公司;4.丽水市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5.丽水市路通拍卖有限公司。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家):

1.浙江力新邦德拍卖有限公司;2.浙江城乡拍卖有限公司;3.浙江银合拍卖有限公司;4.浙江开元拍卖有限公司;5.浙江时间拍卖有限公司;6.台州市正元拍卖有限公司;7.台州市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8.台州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9.台州市双赢拍卖有限公司;10.台州市拍卖有限公司;11.台州市永宁拍卖有限公司。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3家):

1.舟山市华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2.舟山市嘉联拍卖有限公司;3.舟山天诚拍卖有限公司。

来源: http:///fg/detail393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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