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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知四清四掌握

时间:2016-11-01 13:02:01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四知四清四掌握的实施方案

社区“四知四清四掌握”

社区“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有关要求,为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在新形势下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增强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力和战斗力,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推行社区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现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街道各项工作,不断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在密切当合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四知四清四掌握”活动,强化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使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人口结构、思想动态、政治倾向、家庭状况、经济状况等情况的掌握程度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的能力和经验不断丰富,处理基层各种社会问题和应对复杂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密切。工作任务使认真落实社区工作人员“一岗双责”、“分片包户”制度,结合入户调查工作,对社区居

民家庭情况进行了详尽登记。通过开展重点人员调查监控、流动人口清查、出租房屋登记管理以及低保等工作,对重点人员、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以及辖区就业情况和弱势群体情况做到分类建档,时时掌握,动态管理,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服务管理网络。

三、工作内容

在社区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四知”,即知辖区住户的每个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其社会关系、知每个家庭经济状况、知每个家庭成员政治表现、知每个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情况。“四清”,即辖区就业情况清、重点人员情况清、流动人口现状清、贫困群体状况清。“四掌握”,即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及社情动态、掌握辖区宗教管理状况、掌握辖区各类积极分子发挥作用情况。

四、 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增强社区干部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协调能力和文化修养、入户调查的方式方法入手,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和实践,不断提高他们管理社会事务、开展群众工作、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二)推行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机制。

1、落实“一岗双责”和“分片包户”制度,将社区“六站一室”工作分配到人。在职责到人的同时,将社区辖区住户、单位、各类场所进行了分片包户,除部分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

负责社区全面工作,不参与分片包户外,其他社区工作人员均承担一定的责任区。(社区组织机构和片区划分情况,名单附后)

2、开展入户调查工作落实居民登记制度。结合入户调查工作,对社区居民家庭情况进行了详尽登记。对重点人员、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以及辖区就业情况和弱势群体情况,通过开展重点人员调查监控、流动人口清查、出租房屋登记管理以及低保等工作,做到分类建档,时时掌握,动态管理。

3、加强协调沟通,落实信息制度。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开展经常性入户走访,建立居民基本情况登记底卡等措施,及时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做到对每个居民家庭、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动态情况了如指掌。社区将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居民思想动态及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以信息形式及时上报街道。对突发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一些经验做法,在每周居委会例会上进行讨论交流。

4、落实督查考核制度。社区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入户核实的方法检验本社区干部“四知四清四掌握”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要与维护社区稳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服务群众紧密结合起来。

一是对本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职责分工,将社区辖区住户、单位、各类场所进行了分片包户;

二是要以维护稳定大局为工作根本。通过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加强社情、民情掌控力度,强化重点人员、流动人员、出租房屋以及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要以服务广大居民群众为工作目的。在“四知四清四掌握”的基础上,更好的开展为民服务工作,帮助辖区贫困弱势群体,协调解决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0一0年三月五日

篇二:四知四清四掌握

"四知四清四掌握"应知应会内容

一、县市、街道(镇)领导干部包联社区

自治州下发了《自治州强化城镇社区“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巴党办发〔2009〕21号)和巴党办字〔2009〕19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求。

二、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分类界定社区党组织,整顿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

三、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奖励与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挂钩

四知:知道辖区住户的每个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其社会关系,知道每个家庭经济状况,知道每个家庭成员的政治表现,知道每个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情况;

四清:对辖区就业情况清,重点人员情况清,流动人口现状清,贫困群体状况清;

四掌握: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及社情动态,掌握辖区宗教管理情况,掌握辖区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辖区各类积极分子发挥作用情况。

社区日提问、周检查、月评比;街道(镇)每月、县市每季度一次督查;街道(镇)半年、县市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

秀社区工作人员。

四、建设楼栋(巷道)长、治安信息员两支队伍

《要点》:坚持巷道(户)长和楼栋(单元)长参加社区周例会制度,对社情动态汇总梳理分析,制定处置措施。 每月向居民通报重大社情制度。

五、按照“四类管理法”完善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两个台帐 放心户为在本辖区内长期居住或经营,有固定职业和经济收入、思想政治表现良好、遵纪守法的人员; 基本户为在本辖区居住或经营,职业和经济收入基本稳定、思想政治表现和遵纪守法情况一般的人员; 重点工作户为在本辖区内无固定居所、固定职业和固定收入的人员;各类证件不全的人员;有对社会不满甚至仇视社会的思想倾向和过激言论的人员;“7·5”事件涉案人员家属;辖区内的贫困群众、孤寡老人、重点上访户等; 重点管控户为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97年集中整治以来刑满释放的“危安”人员,吸毒人员、法轮功等邪教顽固分子;有宗教极端思想和言行的人员;“7·5”事件解脱人员等。

2、要求:放心户每两个月走访一次;基本户每月走访一次,重点工作户每三天走访一次,重点管控户每天走访一次。切实了解“放心户”的情况,掌握“基本户”的现状,关注“重点工作户”的变化,掌控“重点管控户”的信息。

3、建立维稳工作台帐(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坚持每日汇报、每周复查,掌握宗教场所、宗教活动情况。把居民群众的思想变化、异常行为、过激言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激化矛盾的问题,上访人员、生活困难群体情况等信息作为重点,把重点工作户、重点管控户掌控起来等有关工作的台帐。

4、服务群众工作台帐(走访民情日志、居民诉求包括生活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和服务需求、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技能和就业意向等,分类做好服务工作,落实责任人、时限和处理结果)。

六、健全完善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管理、宗教事务管理、定期研判处置等制度

1号文件:“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县市、街道、社区三级流动人口管理组织机构。协助公安机关和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做好流动人口清查、区域治安巡逻、暂住人口管理、调解、安全等工作。

建立“以房管人”工作机制,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制度。

协助公安、建设、房产部门组织开展出租屋大清查工作。

对身份不明的疆内重点地区人员,实行重点监控。

12号文件: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建设,实现宗教管理工作“主体在市、延伸到街道、落实到社区、规范到点”的目标,有计划、分层次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培训、深造,落实爱国宗教人士培养、聘用、管理、培训、补贴等制度。加强对清真寺寺管会和寺管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严禁地下讲经、私带塔里甫、宗教人士跨地域讲经、传经布道,严禁给外来人员提供讲经场所。

《要点》:坚持巷道(户)长和楼栋(单元)长参加社区周例会制度,对社情动态汇总梳理分析,制定处置措施。 每月向居民通报重大社情制度。

七、完善应急处突机制

转发新党组通字〔2009〕79号关于印发《关于对幸福路街道开展应对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试点工作的调查》的通知

八、实行错时工作制、为民服务全程代办

1、概念。社区工作人员的上班、下班时间与居民的上班、下班时间适当错开,区分午休时间、8小时工作外时间,保证有1-2名干部在岗做好预约、值班服务;周末、节假日期间,实行社区“两委”正职轮流带班,并安排一半左右工作人员在岗坐班。

2、代办范围。凡属街道(乡镇)各站(所)职责范围以内的行政许可事项,政策、法律、技术、市场信息等咨询事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产业发展等有关事项均可纳入居民事务全程代办制的受理范围。

3、代办程序。居民向社区工作人员直接提出代办事项申请,填写代办申请单,并提供相关材料。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的即办事项,要做到即收即办。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向申请人出具应补交材料清单,待申请人补齐后再办理。对材料齐全的非即办事项,受理后及时转交办理人员,按承诺的时限办结并反馈。对于因政策、法律法规不能办理或不便代理的事项,应书面或口头向委托群众说明理由或告知原因。坚持谁办事谁负责,对接受的代理事项要负责全部办理过程的跟踪和监督,直至按时办结。

4、及时回复。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委托人,并做好手续交接,以明确责任。

九、开展志愿服务和社区群众性活动

十、从实际出发充实加强社区工作力量

1、社区配备5-7名国家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必须由国家干部担任,任何时候不得空缺。

2、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锻炼和帮助工作

3、新招录的公务员以及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分批安排到社区锻炼2-3年。

4、抓好社区干部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5、城乡结合部社区每个社区不少于20名工作者,其中在职干部不少于7名。社区警务室至少配备2名民警、3名协警。社区民警符合条件的可以在社区班子中兼职,担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居委会副主任。

十一、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每年4-6万元以上,并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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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原则上库尔勒市的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6万元,各县不低于5万元。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提高经费标准。

篇三:应知应会:四知四清四掌握

“四议两公开”:即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由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决议,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

“四知四清四掌握”基本内容:对辖区住户每个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社会关系、每个家庭经济状况、每个家庭成员的政治表现和每个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情况的四知;辖区就业情况、重点人员情况、流动人口现状、贫困群体状况的四清;辖区基本情况及设情动态,辖区宗教管理状况、辖区内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辖区各类积极分子发挥作用情况的四掌握。

“四知四清四参与四报告”内容:

四知:知社区(村)关于维护稳定的主要措施、实施全程代办的具体事项、错时工作的时间安排、服务群众的相关内容。

四清:清楚社区(村)包片干部(工作人员、民警、楼栋长或者巷道长)的姓名、联系电话、相貌特征、工作职责。

四参与:积极参与社区(村)组织开展的文体娱乐、管理监督、环境整治、主题实践等相关事务或活动。

四报告:家庭增减人员及时向社区(村)报告、

对外出租房屋及时向社区(村)报告、出现邻里关系不和或家庭矛盾纠纷及时向社区(村)报告、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线索)及时向社区(村)报告。

“五进”农户:“富”进农户、 “乐”进农户、 “美”进农户、 “学”进农户、“好”进农户、 “三有一化”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依街道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党组织孩子为基础、驻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内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格局。 四知四清“四类管理法”:放心户(2月一走访)、基本户(1月一走访)、重点工作户(每天一走访)、重点管控户(每天一走访)。

社区党支部书记“四个带头”:带头建立责任区、带头做到对辖区情况“一口清”、带头掌握社区动态变化、带头主动抓。

社区办公场所达到“五室一厅”:办公室、会议室、党建(文体)活动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和“一站式”服务大厅。

社区管理“两个台帐”: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工作台帐。

社区管理“两支队伍”:楼栋(巷道长)、治安信息员队伍

村级“六起来”活动:设备配起来、制度建起来、国旗飘起来、会议开起来、服务搞起来、文化活起来。

“一好双强”村党支部书记:思想素质好、带头致富本领强、带领群众致富本领强。

“一定三有”农村党组织书记:定权责立规范和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

“两推一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组织选举。 “五个好”目标,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有一个好班子、一个好思路、一个好规划、一个好章程、一个好阵地

党员服务承诺“五步推进法”:1、支部会研究2、党员会分析3、见面会协商4、承诺会签订5、党支部公示。

党员服务承诺“三项帮带”活动:致富技术帮带、思想教育帮带、政策法律帮带。

“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主要包括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非国有和集体控股的

股份制企业、个体工商户)。

“五室两市一广场”:文化室、活动室、卫生室、广播室、便民服务室、百货超市、农资超市、健身广场。

五进农户:

一、“四老”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标准

3、2009年1月1日至今,根据州委组织部要求,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标准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进行发放。(在原来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新增50元)

老干部补贴标准:在行政村累计任职30年以上的298元/月;累计任职20-29年的278元/月;累计任职19年以下的258元/月。老党员补贴标准:50年代入党的268元/月;60年代入党的258元/月;70年代入党的250元/月。老模范补贴标准:全国劳模288元/月,区级劳模268元/月/州级劳模250元/月。 二、2010年“四老”人员最新标准

自治区最新标准:新疆农村地区的老党员、老模范、老军人、老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将由去年的人均每月170元提高至220元。其中,农村老党员人均每月不低于210元、农村老干部人均每月不低于230元、农村老模范人均每月不低于260元,老军人标准比照老党员确定,人均每月不低于210元。

自治州最新标准:老党员每月人均不低于260元,老干部每月人均不低于270元,老模范每月人均不低于280元。分别比自治区标准高5040、20元。老军人人均不低于260元。

若羌县最新标准:老党员:党龄满50年以上280元,40—50年的270元,20-40年的262元;老干部:任职满30年的310元,20—30年的290元,20年的270元;老模范:国家级318元,自治区级298元,自治州级280元。老军人:262元。

调整后较原标准增加12、12、30元。

截止2010.10全县农村“三老”人员总数为79名,其中:老党员为23人,老干部为51人,劳动模范为5人。(铁干里克乡25名、吾塔木乡23名、瓦石峡乡31名)维吾尔族64人、东乡族1人、汉族15人,男67人,女13人。

一、“三老”人员认定旧标准

1、老干部:连续担任村(大队)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大队长)满6年以上或任以上职务累计满10年以上,并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已退离工作岗位的人员。

2、老党员:从事农牧业生产10年以上,具有30年以上党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农牧民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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