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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律文书格式

时间:2016-10-28 14:13:4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司法考试】法律文书格式

刑事自诉状格式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法定代理人(与自诉人的关系):(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案由要以被告人犯罪事实为依据,以我国刑法分则相关条款为准绳确认案由(即罪名)如故意伤害罪,自诉状不需要写明案件来源)

诉讼请求(应当根据确认的案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如被告人犯XXX罪,请依法惩处。不用解释原因,附带提起民事诉讼的对此诉讼请求则要详细的说明。)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的,在写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之后写清。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据所要说明的问题。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__份

刑事代理词

审判长:

我接受本案被害人赵××的近亲属徐××的委托,依法担任被害人赵××诉柳××虐待案的第一审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我进行了广泛而必要的调查取证活动,认真阅读了本案的卷宗,做了较为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根据刚才进行的法庭调查活动,赵××诉被告人柳××虐待一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为了进一步支持起诉,维护本案自诉人赵××的合法权益,我在此向法庭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祥述事实经过,此略。)

以上事实均有证据予以佐证。证据刚才已提交法庭。

二、柳××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规定的虐待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挨饿、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本案中,柳××虐待赵××时间长(长达×年),造成的后果严重——给赵××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属情节恶劣,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且,柳××公的计然蔑视国家划生育政策,重男轻女还因此对不愿屈从其错误意志的妻子百般折磨,实属情理不容。综上所述,被告人柳××的行为已构成虐待罪,请人民法院对其依法惩处。

××律师

××年××月××日

1

说明:文书的制作要点:

1.引言。写明代理律师代理该项诉讼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审级。

2.正文。第一,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运用充分、确实的证据加以证明;第二,在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并运用犯罪构成理论、相关知识论证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合法性和必要性;第三,从行为知识背景、心理等方面分析被告人犯罪的动机和原因,向法官、陪审员阐述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与社会危害性。

3.结论和诉讼请求。

辩护词范文

审判长,审判员:

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范家礼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范家礼的辩护人。(交代自己出庭辩护是属于哪种法定方式)庭审前,我认真阅读了本案卷宗材料,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我对本案的案件事实已有充分的了解。(讲出辩护人在出庭之前进行了那些活动)首先,我对凶手残忍杀害三被害的行为表示同情和慰问。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资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辩护人的当然职责。(套话)在今天庭审中被告人范家礼再次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作为无罪供述和辩解。纵观本案,本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家礼涉嫌故意杀人,其证据严重不足,依法应对被告人范家礼作无罪处理。(讲明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现基于上述认识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一、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范家礼有杀害三被人的主观动机和故意。理由是:

1、公诉机关出示的证人张朝万、徐云高、徐云兴、罗仕芝、张开兴、付朝兴、陈永奎、孟远成、付朝贵的书面证言和关于范荣昌被害人家人打伤的《调解协议书》及《收据》两份书均证明了被告人范家礼一家与被人一家曾经有过纠纷的事实但不能由此证明被子告人范家礼就有杀害被人付再英一家的主观动机和故意。

2、被告人范家礼虽在公安机关有过欲伤害付再英家人的供述,但因被告人范家礼无论在庭审前,还是在今天的庭审中,均一再否认上述事实,且被告人范家礼供述的内容与范荣昌、范荣所两被告人供述的内容相互矛盾,又无其它证据可以相互印证。故不能有效证明被告人范家礼有杀害被人付再英一家的主观动机和故意。

3根据范家礼、范荣所、范荣昌三被告人所作的无罪供述和辩解,再结合 《调解协议书》、《收据》两份书证及证人陈贵柏的证言来看,均一致证明被告人范家礼一家虽曾与被人付再英一家有过纠纷但两家的已经当地村组织调解平息。且事后也未因此再发生过纠纷。由此可见,被告人付再英一家的主观动机和故意。

二、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不能充分 证明被告人范家礼实施了杀害三被人的行为。现论证如下:

1、证人张朝万、徐云高、徐云兴、罗仕芝、张开兴、付朝兴、陈永、孟远成、付朝贵的书面证明证言只证明了三被人已被子杀害的事实,而没有证明了三被害人就是范家礼、范荣所、范荣昌三被告人杀害的。

2、现场勘察笔录、尸体检验报告书和物证检验鉴定书三份证据,只证明了三被害人是由现场提取的板锄、菜刀、钉耙等工具致死的事实,没有证明上述工具是范家礼等三被告人在作案时所持有的凶器 ,更不能证明三被害人就是范家礼等三被害人害的。物证检验鉴定书虽然证明了被子告范荣昌外裤腿上的血痕血型与迟焕品、迟焕勇的血型及现场提取的析锄的血痕与血型均为A型。但不能由此就当然得出迟焕品、迟焕勇二被害人是被告人 2

范荣昌杀害的这一结论,更不能证明被告范家礼就是杀害三被害人的行为人。因为:血型为A型的人很多,《物证检验鉴定书》没有证明被告人范荣昌外裤腿上的血就是被害人迟焕品或被害人迟焕勇的血,更没有证明被告人范荣昌外裤腿上的血痕是被告人范荣昌在作案时染上的。

3、提取笔录只证明了侦察机关提取有关书证、物证的过程,该笔录不能证明范家礼、范荣所、范荣昌三被告人杀害三被害人的事实。被告人范荣昌的指认、辩认笔录是被告人在侦察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侦察机关单方面制作的笔录。被告人范荣昌的指认、辩认笔录最多只能看作是被告人范荣昌的单方面陈述。但因被告人范荣昌的指认、辩认笔录只有在其它证据以记分证明实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本案定案根据。

4、范家礼、范荣所、范荣昌三被告人的供述有以下特点:一是既有有罪供述,也有无罪供述,其供述不有稳定性:三是有罪供述的前后内容相互矛盾,不能自圆其说:三是三被告人所作有罪供述的内容相互之间是矛盾的,不能互相印证;四是三被告人所作有罪证明作案时间(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晚十点左右)与证人徐云兴、罗仕芝证明的作案时间(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凌晨二点)是相互的;五是三被告人在庭审中均作了无罪供述不有客观真实性这一根本的证据特征,在没有其它证据以印证的情况下,三被告人所的有罪供述是不能作为本案定案根据的。

5、公诉人探称三被告人所作有罪供述证明的部分内容与侦察机关勘验的部分案发现场相稳合,这一指控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因为:一是从三被告人供述的笔录内容及三被告人在今天庭审中的供述和辩解来看,不排除侦察机关有向三被告人非法取证的嫌疑;三是案发后三被告人曾到过案发现场,特别是被告人范家礼曾于案发后即十二月二日到迟学友家(案发现场)帮忙料理过丧事,且三被害人体的原始摆放位置和三被害人的伤情等情况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公安机关在解剖尸体时,有包括付再宽在内的许多在场旁观。付再宽等人早已把这些情况告诉包括被告人范家礼的妻子陈贵柏及徐长才等在内的其它人,有在卷付再宽的证言证实)。三被告人当然可以说出一些案发现场的情况,这也就不足为奇了;三是三被告人有在有罪供述中对案现场和作案过程的描述是相互矛盾的,且与客观实际不符。否则,既然三被害人是被告人用钉耙、菜刀、板锄等物致死的,且手又如此残忍,为何三被告人的衣物上没有半点死者喷溅的血迹呢?被告人范家礼的右腿和左手关节的骨头是折断过的,至今仍未复位,其又怎么能顺着柱子攀得上三米多高的燕窝楼上去呢?由于在的疑惑点太多,这里就不再一一例举。

6、被告人范家礼所无作案的时间。根据被告人范家礼作的无罪供述和辩解,证明其在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晚上八点左右,吃完饭后就上床睡觉,一直就睡到第二天早上。被告人范家礼陈述的这一事实与范荣所、范荣昌两被告人范所作无罪供述的内容是基本上一致的,且与证人陈贵柏、范荣粉、范荣华、范荣考、邵聪勇、姜志兰等人的证言可以相互印证。

综上所述,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既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范家礼有杀害三被害人的主观动机和故意,也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范家礼实施了杀害三被害人的行为。请求人民法院从我国刑法无罪推定的这一立法思想出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和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作出被告人范家礼无罪的公正判决。

以上辩护意见,请全议庭以充分采纳!

谢谢审判长!谢谢审判员!

被告人范家礼的辩护人:xx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xxxx

3

刑事判决书格式

×××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 〕×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

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庭审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 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被告人×××……(写明决定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名称、种类和数额)。”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如有追缴、退赔或者没收财物的,续写第二项)。” 第三,宣告无罪的,无论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项还是第(三)项,均应表述为:

“被告人×××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4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韩才生,男,1953年10月26日出生于河南省沈丘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沈丘县老城镇后东行政村后东村67号。因涉嫌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于2005年4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沈丘县看守所。(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仍列自诉人或被告人,写明基本情况,下面书写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书写的项目与上诉人一样.被告人的辩护人经授权提出上诉的如上)

上诉人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一案,不服沈丘县人民法院(2007)沈刑初字第21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案由,只写明案件的性质、来源即可)

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撤销沈丘县人民法院(2007)沈刑初字第21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并依法对上诉人作出公正的判决,还上诉人一个清白。(上诉请求要具体明确,即不服原判决是全部不服还是部分不服,撤销原判决是全部撤销还是部分撤销。)

上诉理由:

一,一审法院并未查清本案事实,据以认定上诉人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证据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1,关于摩托车损毁过程。作为公诉机关指控的本案主要犯罪事实――摩托车的损毁经过,一审法院并未查明,本案还存有诸多疑点,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首先:谁点燃了摩托车?上诉人始终认为是韩高岭点着的摩托车,与本案被害人韩保全、证人韩高岭说法完全对立,而证人贾秀梅的证言排除了上诉人点燃摩托车的可能性。虽然,在侦察机关的补查材料中,证人韩东亚证明摩托是上诉人点的。似乎与韩保全、韩高岭的说法相互印证。但韩东亚的证言因与其以前证言相互矛盾,又未出庭予以澄清,违反了直接言词审理的刑事证据法则,不应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同时,韩高岭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上诉人多次指认他点着了摩托车),同时韩高岭又是本案被害人韩保全的亲属,其证明力低于其他证人!其他证人如韩西中、韩社良、韩成旺对谁点着了摩托车均未作出指认。因此,仅凭着被害人和有利害关系的亲属以及不具有证据法定效力的证人韩东亚的指认就简单认定是上诉人点着摩托车,证据明显不足且有主观归罪之嫌。

其次,摩托车是如何被点燃的?被害人韩保全、证人韩高岭、韩东亚对此说法多有矛盾之处,且不具有客观性。韩高岭在卷63页称:“韩才生从风衣里拿出个打火机往摩托车油 5

篇二:【司法考试】法律文书格式

【司法考试】法律文书格式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的是()

A.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

B.必须把维护政府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

C.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D.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内容的是()

A.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B.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

C.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人事保障机制

D.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3、我国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 )为前提条件。

A.个人过错

B.公务过错

C.行为违法

D.无过错责任

4、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要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A.市.县

B.省.市

C.省.县

D.县.乡

5、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不要求做到()

A.提出法律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重在提高质量,内容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内在逻辑要严密,语言要规范.简洁.准确。

B.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C.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

D.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6、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包括()

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程序合法

D.高效便民

7、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政府立法不仅要考虑立法过程成本,还要研究其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

A.社会成本

B.守法成本

C.运行成本

D.成本收益

8、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政府立法不仅要考虑立法过程成本,还要研究其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

A.社会成本

B.守法成本

C.运行成本

D.成本收益

9、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内容的是()

A.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B.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

C.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人事保障机制

D.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0、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不属于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内容的是()

A.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B.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

C.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D.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加强行政复监察工作

11、《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A.经济社会

B.政治社会

C.文化社会

D.生态社会

12、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要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A.市.县

B.省.市

C.省.县

D.县.乡

13、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原则是违法归责,下列对违法的含义不正确的理解是:( )

A.违法指的是行为违法

B.违法指的是行为结果违法

C.违法指的是违反法律,是一个客观标准

D.行政违法既包括积极的作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

14、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实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A.法律

B.经济

C.政治

D.文化

15、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内容的是()

A.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B.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

C.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人事保障机制

D.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6、某男雇佣一女冒充其妻子到镇人民政府办理离婚手续,镇人民政府未经审查即发给离婚证书。该男妻子知道后,精神上遭受极大刺激而导致入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事后,其妻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下列正确的说法是:( )

A.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镇政府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B.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包括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C.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镇政府的行为违法且造成了物质损害

D.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对精神损害不给予金钱赔偿

17、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原则是违法归责,下列对违法的含义不正确的理解是:( )

A.违法指的是行为违法

B.违法指的是行为结果违法

C.违法指的是违反法律,是一个客观标准

D.行政违法既包括积极的作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

18、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下列不是依法行政存在的差距的是()

A.行政管理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

B.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难以全面.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C.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增强

19、1995年8月5日上午,田某和朋友在家喝完酒后骑车去商场买东西,从商场出来后,听见有人说:“你车胎没气了。”田某低头看车胎有气,随与其(张某)争吵并厮打在一起。民警赵某正在执勤中,见状即上前将田某抱住,并说:我是派出所的,别动。田某想要挣脱,赵某便将田某的腰带抽出,将其左手套住,正欲套右手时,田某向反方向用力,失去平衡,头部着地倒下,赵某遂将田某送至医院。经鉴定,田某视神经萎缩。田某于是向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则本案中:( )

A.派出所民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田某伤害,公安机关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B.赵某的行为是正当的职权行为,不具有违法性

C.赵某的身体伤害与民警赵某的行为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公安机关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D.如果公安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赵某只能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20、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选项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是()

A.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B.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

C.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D.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相对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到及时救济

21、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实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A.法律

B.经济

C.政治

D.文化

22、关于赔偿请求人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最先侵权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B.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最先被确认违法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C.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要求赔偿

D.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协商酌定

2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选项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是()

A.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B.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

C.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D.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相对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到及时救济

24、焦某为县公安局民警,与李某为好友。在一起案件侦破中,焦某怀疑系本县村民王某所为。李某举报王某正在非法贩运药品,焦某遂将路途中的王某截住并带回公安局审查。此后,焦某将王某车内的药品私自交给李某到外县卖掉,将所得钱财与李某平分。后经县医院举报,查明此药品系县医院委托王某运送,并非王某非法贩运。则,本案中,县医院能否向焦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 )

A.以,因为焦某违法行使职权并给县医院造成损失

B.不能,因为焦某的行为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而是个人行为

C.能,因为公安局是焦某所在单位

D.不能,因为县医院的损失是由焦某的职权行为与李某的共同行为造成

25、下列行为中国家应负赔偿责任的是( )

A.某市公安局的违法拘留行为

B.某省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行为

C.某市银行的违法划拨存款行为

D.某市卫生局在法律范围内的裁量行为

26、林某于1995年8月某日早晨4时许,到县火车站仓库中盗窃化肥1包,价值约100元。在用自行车载回家的路上,被乡治安联防队员抓获后,关押在乡政府一间办公室内。联防队员见林某态度不老实,遂对其拳打脚踢,导致林某全身多处外伤,因心脏休克抢救无效死亡。

本案中,不正确的说法是:()

A.乡政府的治安联防队享有行政职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应当由乡政府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乡政府是委托治安管理权的行政机关

C.林某死亡后,其父母有权要求赔偿

D.如果林某生前还抚养了一个丧亲的侄女,该侄女也可以要求赔偿

27、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主体是()

A.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

B.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所在的行政机关

C.国家

D.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及其所在机关

28、我国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 )为前提条件。

A.个人过错

B.公务过错

C.行为违法

D.无过错责任

29、《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A.经济社会

B.政治社会

C.文化社会

D.生态社会

30、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的是()

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注重政绩

D.高效便民

31、关于赔偿请求人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最先侵权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B.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最先被确认违法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C.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要求赔偿

D.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协商酌定

篇三:【司法考试】法律文书格式

刑事自诉状格式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法定代理人(与自诉人的关系):(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案由要以被告人犯罪事实为依据,以我国刑法分则相关条款为准绳确认案由(即罪名)如故意伤害罪,自诉状不需要写明案件来源)

诉讼请求(应当根据确认的案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如被告人犯XXX罪,请依法惩处。不用解释原因,附带提起民事诉讼的对此诉讼请求则要详细的说明。)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的,在写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之后写清。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据所要说明的问题。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__份

刑事代理词

审判长:

我接受本案被害人赵××的近亲属徐××的委托,依法担任被害人赵××诉柳××虐待案的第一审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我进行了广泛而必要的调查取证活动,认真阅读了本案的卷宗,做了较为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根据刚才进行的法庭调查活动,赵××诉被告人柳××虐待一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为了进一步支持起诉,维护本案自诉人赵××的合法权益,我在此向法庭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祥述事实经过,此略。)

以上事实均有证据予以佐证。证据刚才已提交法庭。

二、柳××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规定的虐待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挨饿、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本案中,柳××虐待赵××时间长(长达×年),造成的后果严重——给赵××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属情节恶劣,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且,柳××公的计然蔑视国家划生育政策,重男轻女还因此对不愿屈从其错误意志的妻子百般折磨,实属情理不容。综上所述,被告人柳××的行为已构成虐待罪,请人民法院对其依法惩处。

××律师

××年××月××日

说明:文书的制作要点:

1.引言。写明代理律师代理该项诉讼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审级。

2.正文。第一,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运用充分、确实的证据加以证明;第二,在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并运用犯罪构成理论、相关知识论证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合法性和必要性;第三,从行为知识背景、心理等方面分析被告人犯罪的动机和原因,向法官、陪审员阐述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与社会危害性。

3.结论和诉讼请求。

辩护词范文

审判长,审判员:

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范家礼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范家礼的辩护人。(交代自己出庭辩护是属于哪种法定方式)庭审前,我认真阅读了本案卷宗材料,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我对本案的案件事实已有充分的了解。(讲出辩护人在出庭之前进行了那些活动)首先,我对凶手残忍杀害三被害的行为表示同情和慰问。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资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辩护人的当然职责。(套话)在今天庭审中被告人范家礼再次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作为无罪供述和辩解。纵观本案,本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家礼涉嫌故意杀人,其证据严重不足,依法应对被告人范家礼作无罪处理。(讲明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现基于上述认识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一、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范家礼有杀害三被人的主观动机和故意。理由是:

1、公诉机关出示的证人张朝万、徐云高、徐云兴、罗仕芝、张开兴、付朝兴、陈永奎、孟远成、付朝贵的书面证言和关于范荣昌被害人家人打伤的《调解协议书》及《收据》两份书均证明了被告人范家礼一家与被人一家曾经有过纠纷的事实但不能由此证明被子告人范家礼就有杀害被人付再英一家的主观动机和故意。

2、被告人范家礼虽在公安机关有过欲伤害付再英家人的供述,但因被告人范家礼无论在庭审前,还是在今天的庭审中,均一再否认上述事实,且被告人范家礼供述的内容与范荣昌、范荣所两被告人供述的内容相互矛盾,又无其它证据可以相互印证。故不能有效证明被告人范家礼有杀害被人付再英一家的主观动机和故意。

3根据范家礼、范荣所、范荣昌三被告人所作的无罪供述和辩解,再结合 《调解协议书》、《收据》两份书证及证人陈贵柏的证言来看,均一致证明被告人范家礼一家虽曾与被人付再英一家有过纠纷但两家的已经当地村组织调解平息。且事后也未因此再发生过纠纷。由此可见,被告人付再英一家的主观动机和故意。

二、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不能充分 证明被告人范家礼实施了杀害三被人的行为。现论证如下:

1、证人张朝万、徐云高、徐云兴、罗仕芝、张开兴、付朝兴、陈永、孟远成、付朝贵的书面证明证言只证明了三被人已被子杀害的事实,而没有证明了三被害人就是范家礼、范荣所、范荣昌三被告人杀害的。

2、现场勘察笔录、尸体检验报告书和物证检验鉴定书三份证据,只证明了三被害人是由现场提取的板锄、菜刀、钉耙等工具致死的事实,没有证明上述工具是范家礼等三被告人在作案时所持有的凶器 ,更不能证明三被害人就是范家礼等三被害人害的。物证检验鉴定书虽然证明了被子告范荣昌外裤腿上的血痕血型与迟焕品、迟焕勇的血型及现场提取的析锄的血痕与血型均为A型。但不能由此就当然得出迟焕品、迟焕勇二被害人是被告人

范荣昌杀害的这一结论,更不能证明被告范家礼就是杀害三被害人的行为人。因为:血型为A型的人很多,《物证检验鉴定书》没有证明被告人范荣昌外裤腿上的血就是被害人迟焕品或被害人迟焕勇的血,更没有证明被告人范荣昌外裤腿上的血痕是被告人范荣昌在作案时染上的。

3、提取笔录只证明了侦察机关提取有关书证、物证的过程,该笔录不能证明范家礼、范荣所、范荣昌三被告人杀害三被害人的事实。被告人范荣昌的指认、辩认笔录是被告人在侦察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侦察机关单方面制作的笔录。被告人范荣昌的指认、辩认笔录最多只能看作是被告人范荣昌的单方面陈述。但因被告人范荣昌的指认、辩认笔录只有在其它证据以记分证明实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本案定案根据。

4、范家礼、范荣所、范荣昌三被告人的供述有以下特点:一是既有有罪供述,也有无罪供述,其供述不有稳定性:三是有罪供述的前后内容相互矛盾,不能自圆其说:三是三被告人所作有罪供述的内容相互之间是矛盾的,不能互相印证;四是三被告人所作有罪证明作案时间(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晚十点左右)与证人徐云兴、罗仕芝证明的作案时间(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凌晨二点)是相互的;五是三被告人在庭审中均作了无罪供述不有客观真实性这一根本的证据特征,在没有其它证据以印证的情况下,三被告人所的有罪供述是不能作为本案定案根据的。

5、公诉人探称三被告人所作有罪供述证明的部分内容与侦察机关勘验的部分案发现场相稳合,这一指控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因为:一是从三被告人供述的笔录内容及三被告人在今天庭审中的供述和辩解来看,不排除侦察机关有向三被告人非法取证的嫌疑;三是案发后三被告人曾到过案发现场,特别是被告人范家礼曾于案发后即十二月二日到迟学友家(案发现场)帮忙料理过丧事,且三被害人体的原始摆放位置和三被害人的伤情等情况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公安机关在解剖尸体时,有包括付再宽在内的许多在场旁观。付再宽等人早已把这些情况告诉包括被告人范家礼的妻子陈贵柏及徐长才等在内的其它人,有在卷付再宽的证言证实)。三被告人当然可以说出一些案发现场的情况,这也就不足为奇了;三是三被告人有在有罪供述中对案现场和作案过程的描述是相互矛盾的,且与客观实际不符。否则,既然三被害人是被告人用钉耙、菜刀、板锄等物致死的,且手又如此残忍,为何三被告人的衣物上没有半点死者喷溅的血迹呢?被告人范家礼的右腿和左手关节的骨头是折断过的,至今仍未复位,其又怎么能顺着柱子攀得上三米多高的燕窝楼上去呢?由于在的疑惑点太多,这里就不再一一例举。

6、被告人范家礼所无作案的时间。根据被告人范家礼作的无罪供述和辩解,证明其在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晚上八点左右,吃完饭后就上床睡觉,一直就睡到第二天早上。被告人范家礼陈述的这一事实与范荣所、范荣昌两被告人范所作无罪供述的内容是基本上一致的,且与证人陈贵柏、范荣粉、范荣华、范荣考、邵聪勇、姜志兰等人的证言可以相互印证。

综上所述,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既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范家礼有杀害三被害人的主观动机和故意,也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范家礼实施了杀害三被害人的行为。请求人民法院从我国刑法无罪推定的这一立法思想出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和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作出被告人范家礼无罪的公正判决。

以上辩护意见,请全议庭以充分采纳!

谢谢审判长!谢谢审判员!

被告人范家礼的辩护人:xx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xxxx

刑事判决书格式

×××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 〕×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

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庭审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 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被告人×××……(写明决定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名称、种类和数额)。”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如有追缴、退赔或者没收财物的,续写第二项)。” 第三,宣告无罪的,无论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项还是第(三)项,均应表述为:

“被告人×××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韩才生,男,1953年10月26日出生于河南省沈丘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沈丘县老城镇后东行政村后东村67号。因涉嫌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于2005年4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沈丘县看守所。(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仍列自诉人或被告人,写明基本情况,下面书写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书写的项目与上诉人一样.被告人的辩护人经授权提出上诉的如上)

上诉人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一案,不服沈丘县人民法院(2007)沈刑初字第21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案由,只写明案件的性质、来源即可)

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撤销沈丘县人民法院(2007)沈刑初字第21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并依法对上诉人作出公正的判决,还上诉人一个清白。(上诉请求要具体明确,即不服原判决是全部不服还是部分不服,撤销原判决是全部撤销还是部分撤销。)

上诉理由:

一,一审法院并未查清本案事实,据以认定上诉人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证据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1,关于摩托车损毁过程。作为公诉机关指控的本案主要犯罪事实――摩托车的损毁经过,一审法院并未查明,本案还存有诸多疑点,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首先:谁点燃了摩托车?上诉人始终认为是韩高岭点着的摩托车,与本案被害人韩保全、证人韩高岭说法完全对立,而证人贾秀梅的证言排除了上诉人点燃摩托车的可能性。虽然,在侦察机关的补查材料中,证人韩东亚证明摩托是上诉人点的。似乎与韩保全、韩高岭的说法相互印证。但韩东亚的证言因与其以前证言相互矛盾,又未出庭予以澄清,违反了直接言词审理的刑事证据法则,不应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同时,韩高岭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上诉人多次指认他点着了摩托车),同时韩高岭又是本案被害人韩保全的亲属,其证明力低于其他证人!其他证人如韩西中、韩社良、韩成旺对谁点着了摩托车均未作出指认。因此,仅凭着被害人和有利害关系的亲属以及不具有证据法定效力的证人韩东亚的指认就简单认定是上诉人点着摩托车,证据明显不足且有主观归罪之嫌。

其次,摩托车是如何被点燃的?被害人韩保全、证人韩高岭、韩东亚对此说法多有矛盾之处,且不具有客观性。韩高岭在卷63页称:“韩才生从风衣里拿出个打火机往摩托车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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