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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政策的重要性

时间:2016-10-28 11:21:4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股利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股利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摘要:股利政策直接关系到公司与投资者、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关系能否妥善处理的问题,正确的选择股利政策,对公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在选择利润分配政策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从优选择。本文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对股利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发现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对公司业绩影响显著。

关键词:股利政策、上市公司

股利政策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管理当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结合企业的未来目标,选择有关净利润分配事项的方针和政策。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既可以留存企业,也可以向投资者分红。

股利政策既关系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又关系到公司的未来发展。如果支付较高的股利,一方面可使股东获得可观的投资回报,一方面会引起股票市价上涨。但是过高的股利,将使公司的留存利润减少,影响公司未来收益。而较低的股利,虽然使公司有较多的发展资金,但股东的回报减少,会导致股票价格下降,公司形象受损。可见股利政策的选择对公司的发展是多么的重要。

西方财务学界一般只考察狭义股利政策的前面两个方面,既是否发放股利,股利发放的比率的问题,并把后者作为研究的重点。道格拉斯·r·爱默瑞和约翰·d·芬尼特认为“公司的股利政策是指公司在决定将净利润的多大份额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时所采用的分配政策”。我们认为,有雨在美国等国家和地区,除现金股利之外的其他股利形式比较少见,因而,重点研究就股利发放的比率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我国,有雨股票股利、混合股利,一集不分配等不同股利形式的大量存在,单纯研究股利发放的比率不能涵盖股利政策的全貌,因而有必要全面考察股利政策所包含的三方面内容。

企业经常采用的股利政策主要有:

1、 剩余股利政策。 公司生产经营所获得的税后净利润首先应较多的考虑满足公司投资项目的需要,只有当增加的资本额大道预定的目标资本后,如果还有剩余,再分配股利,如果没有剩余,则不分配。此政策的优点是可以最大限度的满足企业对再投资的权益资金需要,保持理想的资本结构,并能使综合资本成本低。缺点是,忽略了不同股东对资本利得与股利的偏好,损害了那些偏好现金股利的股东利益,从而有可能影响股东对企业的信心。 如果上市公司采用剩余股利政策时,那么比较就会对新成立的或处于高速成长的企业产生影响。剩余股利政策的特点是把企业的股利分配政策瓦全作为一个筹资决策来考虑,只要公司有了其预期投资收益率超过资本成本率的投资方案,公司就会用留存利润来为这一方案融资。因此成语鼓励政策就会促进新成立的或处于告诉成长企业的发展。

目前,以工行为例,其股利分配方式严格村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特殊身份和特殊情况,以树立国有控股银行的良好形象,因此对能够影响其形象的股利政策,宁缺毋滥。

2、 固定股利政策。 公司将每年派发的股利额固定在某一特定水平上,然后在一段时间内不论公司的盈利情况如何,派发的股利额都保持不变。这有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稳定公司股票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也有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和支出。缺点是,公司鼓励支付与公司盈利脱离,造成投资风险与投资收益的不对称。在公司盈利较低时还要支付

较高的股利,容易引起公司资金短缺。

3、 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顾名思义,这是公司确定一个固定的股利支付率,并按照这一比率从净利润中支付股利的政策。能体现多盈多分、少盈少分的原则。能够真正公平的对待每一位投资者。但在这种情况下,每年股利支付额波动大,造成公司经营不稳定,对于稳定股价不利。

国外采用这种政策的公司较少,但是,对于中国不少上市公司而言,似乎实行固定比率政策比较合适。因为在中国,有不少推行内部人员持股计划的公司。如果采用固定比率的政策,可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相结合,使员工意识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与公司的兴旺发达是息息相关的,从而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在我国银行业上市公司中,目前尚未有实行固定股利和额外股利的银行。

4、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公司事先设定一个较低的经常性股利额,只有在盈利较多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会使公司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该政策使公司不必支付较多的资金,同时股东不会有失落感,当盈余较多时,可以适度增发股利,使投资者增强对公司的信心,有利于股价的稳定,也可以吸引那些喜好稳定股利收入的投资者。

在我国银行业上市公司中,目前尚未有实行固定股利和额外股利的银行。 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工行由于其自身股利政策的正规正确,对其自身业绩及也产生了很多影响。由于工行为国有控股银行,汇金公司和财政部掌握94.14%的股权,在投资者心目中比较稳定,并且由于其有较多的融资方式,其本身信用度就比较高,因此股利政策相对正规,对其业绩的影响也很大。如工商银行在2006年至2010年5个年度里,工行的每股盈利都超过上年同期20%以上。工行往年的现金分红出息率都在接近50%及以上,颇具吸引力。特别是2009年以来,为了摆脱金融危机,在宽松的货币政策在,工行的信贷大幅增加,也开始采取增加新股的融资性股利政策。

我认为,股利分配政策作为净利润的留存与分配之间的博弈,应该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同时应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公司在发展和提升盈利的同时,应该注意自身现金流的稳定,而不应该在企业高增长、高盈利以及对高管放高薪的同时向股东融资圈钱。

参考文献:1、赵润华《财务管理》P199-201

2、魏刚《中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问题的研究》

会计电算化4班

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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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浅谈企业股利政策的选择与实施

浅谈企业股利政策的选择与实施

股利政策是关于公司是否发放股利、发放多少股利以及如何发放股利等方面的方针和策略。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生产力”。利润的分配作为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生产力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股利分配直接关系到广大股东的投资收益,同时对上市公司今后的发展、证券市场的运行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证券市场及上市公司的运营状况。因此,股利政策为研究证券市场提供了一个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切入点。自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猛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形式多样。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已经成为资本市场不规范的重要表现之一,制约了资本市场正常运行与健康发展。与此同时,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红光股份造假上市案”、“基金黑幕”、“银广厦利润作假”等事件,社会各界十分关注。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股票市场健康、积极的发展,急需解决。因此,全面、客观地揭示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寻求有效的解决对策。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一、股利政策概述

(一)股利政策的相关概念

1.股利

股利是指企业的股东从企业取得的利润,是投资者将资本投入到企业所得到的回报。虽然不同的投资者在向企业投资时的动机各不相同,但最终可以归结为股东从企业所取得的回报,即股东获得的股利。股利有多种形式,一般包括实际收益式股利(如现金股利、财产股利)、股权式股利(如股票股利)和负债式股利三种。

2.股利政策

股利政策是以公司的长期发展为目标,以稳定股价为核心,在平衡企业内外部相关集团利益的基础上,就与股利分配有关的各种事项所采取的基本态度和基本方针。具体说是上市公司将税后利润是分配给股东,还是留存收益;如果分配给股东,以何种方式分配;分配多少合适以及分配后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有何影响等实际问题。恰当的股利分配政策,不仅可以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而且可以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从而稳定股价,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

(二)股利政策理论

1.股利无关论

股利无关论是指股利分配对公司的市场价值(或股票价格)不会产生影响。 股利

无关论认为:(1)投资者并不关心公司的股利的分配。 若公司留存较多的利润用于再投资,会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上升;此时尽管股利较低,但需用现金的投资者可以出售股票换取现金。若公司发放较多的股利,投资者又可以用现金再买入一些股票以扩大投资。也就是说投资者对股利和资本利得并无偏好。(2)股利的支付比率不影响公司的价值 。既然投资者不关心股利的分配,公司的价值就完全由其投资的获取能力所决定,公司的盈余在股利保留盈余之间的分配并不影响公司的价值。

2.“在手之鸟”理论

“在手之鸟”理论源于谚语“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该理论可以说是流行最广泛和最持久的股利理论。“在手之鸟”理论是根据对投资者心理状态的分析而提出的。他们认为,由于投资者对风险有天生的反感,并且认为风险将随时间延长而增大,因而在他们心目中,认为通过保留盈余再投资而获得的资本利得的不确定性要高于股利支付的不确定性,从而股利的增加是现实的,至关重要的。实际能拿到手的股利,同增加留存收益后再投资得到的未来收益相比,后者的风险性大得多。所以,投资者宁愿目前收到较少的股利,也不愿等到将来再收回不确定的较大的股利或获得较高的股票出售价格。而投资者的上述思想又会产生下述结果:公司如果保留利润用于再投资,那么未来的收益必须按正常的市场回报率和风险溢价之和进行贴现,也就是说,投资者不仅要求获得市场水平的投资回报,而且还要求公司为他们承担的风险支付报酬。否则,在同样价值的现金股利与资本增值之间,投资者将选择前者。在投资者心目中,一元钱现金股利的价值超过了一元钱资本增值的价值。这一观点也因此被形象地概括为“在手之鸟”理论。

3.纳税差异理论

股利无关论所依赖的假设条件是完全理想化的,很多方面与现实生活都不符,如税收的影响。在现行法律下,不管是否发放股利,企业利润都必须以公司等级纳税,若引进个人所得税,股利收益和资本利得之间的实际收益就会发生差别,一般情况下,股利收益适用的税率要高于资本利得的税率,当税率差异很明显时,税负差异会成为影响股利政策形式的相当重要的因素。对股东而言,为了降低投资成本会更倾向于获得资本利得而非现金股利,这样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对企业而言,只有采取低股利支付率政策,才能使企业的价值达到最大。

4.股利的信号假说

信息经济学家指出,正确的决策必须依赖于大量可靠的信息,而信息的收集是要付出代价的,由于信息成本的存在,每个人打算拥有信息的愿望是不同的,这样就会存在

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即在交易过程中一方拥有另一方不知道的信息。股利的信号假说就是在该不对称条件下考察和分析股利政策的重要性。信号揭示功能,其代表人物是米勒和洛克,该理论学派认为,管理当局与企业外部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它通常会通过适当的方法向市场传递有关信号,向外部投资者表明企业的真实价值,以此来影响投资者的决策;外部投资者往往会通过对企业采取的融资政策、股利政策、投资政策所传递出的信号进行猜测,然后根据一定的方法对企业发行的证券进行合理的估价,从而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与之相对应,内部管理当局也可以根据由此产生的市场价格变化来选择新的财务政策以达到个人所得最大化。股利的信号传递作用来源于投资者相信作为内部人的经营者就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前景拥有权威的信息、而公司的股利政策将公司的真实情况反映给了市场这种信念。因此,较高的股利意味着公司有较高的当期净收益,表现在股票市场上,是公司股票价格的上升和股东以股票形式持有的财富的增加,股利增长带来的信息是公司可能有更好的盈利机会;反之,若削减则会被认为预示着不乐观的公司前景。但股利政策作为一种信息传递机制,其功能的实现需以会计信息尤其是股利分派信息的真实性作为前提。

5.追随者效应理论

这一理论的产生基于投资者对股利的不同偏好。投资者可分为三种类型:(1)股利偏好型;(2)股利厌恶型;(3)股利中性型,股东对股利的这种偏好,一是源于其对当期股利的重视程度,二是源于股利收入与资本利得之间在税收上的差异,三是基于其目前以及未来的收入情况。按照该学派的观点,公司的任何股利政策都不可能满足所有股东对股利的要求,公司只要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其股利政策的相对稳定,那么总能吸引一部分投资者购买股票。

(三)股利政策的基本类型

1.剩余股利政策

其基本观点是先留后分,即公司净利首先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留存收益),如有剩余,则派发股利;如无剩余,则不派发股利,从股利政策来看,应考虑先分后留。其理论依据是股利无关论。它是指上市公司在确定最佳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将净利润首先满足于上市公司各项投资的需要,有剩余时再进行股利的分配,如果没有剩余则不派发股利。这种形式的股利政策主要以满足公司的基本需求为出发点,注重于扩大再生产,主要考虑从收益中获得资金。其优点是,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上市公司,会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投资者会对公司未来的获利能力有较好的预期,因而其股票价格会上升,而且以留用利润来满足最佳资本结构下对股东权益资本的需要,可以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实

现企业价值的长期性和最大化。这种股利政策的缺点是,执行这种股利政策将使股利发放额每年随投资机会和盈利水平的变化而波动,导致各期股利忽高忽低 ,因而不会受到希望有稳定的股利收入的投资者的欢迎。此外,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法律、股东偏好、通货膨胀等方面的因素对股利分配的影响,公司的价值或者说股票的价格不仅仅由其投资的获利能力所决定。

2.固定的或持续增长的股利政策

其基本观点是每年发放固定的股利,由于是优先考虑股利发放额,所以是股利相关论的产物。该政策是将每年度股利的发放额固定在某一既定额度上,并保持在较长时间内不改变,只有当企业未来盈余将显著和稳定增长时,或者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迫于大多数投资者弥补资本与收益贬值需要的压力,才考虑适当提高股利发放的额度。稳定增长股利政策的主要优点有:首先稳定的股利向市场传递着公司正常发展的信息。 其次稳定的股利额有利于投资者安排股利收入和支出。再则避免了股利支付的大幅度、无序性波动,有助于预测现金流出量,便于公司事先进行资金调度和财务安排。这种股利政策的缺点在于股利的支付与盈利脱节。不论公司盈利多少,均要按固定的甚至持续增长的方式派发股利。当盈余降低时,公司不得不采取负债、发行新股等外部筹资方式。这样不仅要发生额外的筹资成本,而且还将影响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因此,如何确定公司最初的股利支付水平,使其既不影响公司当期的形象,又为公司未来股利的稳定支付留有余地,是公司股利政策关键之所在。

3.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其基本观点是按每年净利的某一固定百分比作为股利分给股东,如股利支付率40%,则净利100万时分40万给股东;净利200万时分80万给股东。很显然,这种政策的优缺点和固定股利政策相反。它是指上市公司每年按固定的股利支付率从净利润中支付股利给投资者。固定股利支付率越高,公司支付的股利额就越高,留存的盈余就越少。固定股利政策,使股利与公司盈余紧密地配合以体现多盈多分、少盈少分、无盈不分的原则,真正做到公平地对待每一位股东。但是它也有一些弊端,各年间盈利的波动给股利支付率的确定带来相当大的不便;再者如果盈利很高,又给公司的股利的支付带来压力,而且公司各时期的盈利水平不同,使公司在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下,丧失了利用股利政策的财务方法,缺乏财务弹性。

4.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是公司事先设定一个较低的经常性股利额,一般情况下,公司都按此金额发放股利,只有当累积的盈余和资金相当多时,除正常股利之外,

加付额外(通常金额较大)股利给股东。这种政策是介于稳定增长股利政策和固定支付率股利政策之间,其优点是:第一,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赋予公司一定的灵活性,使公司在股利发放上留有余地和具有较大的财务弹性,同时,每年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股利发放水平,以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进而实现公司的财务目标;第二,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有助于稳定股价,增强投资者信息。由于公司每年固定派发的股利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在公司盈利较少或需用较多的留存收益进行投资时,公司仍然能够按照既定承诺的股利水平派发股利,使投资者保持一个固有的收益保障,这有助于维持公司股票的现有价格。而当公司盈利状况较好且有剩余现金时,就可以在正常股利的基础上再派发额外股利,而额外股利信息的传递则有助于公司股票的股价上扬,增强投资者信心。但其也存在相应的缺点:(1)由于年份之间公司的盈利波动使得额外股利不断变化,或时有时无,造成分派的股利不同,容易给投资者以公收益不稳定的感觉。(2)当公司在较长时期持续发放额外股利后,可能会被股东误认为是“正常股利”,而一旦取消了这部分额外股利,传递出去的信号可能会使股东认为这是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的表现,进而可能会引起公司股价下跌的不良后果。

二、股利政策选择的影响因素

上市公司在选择股利政策的时候,需要全面考虑很多方面影响因素,这些影响因素既有来自于上市公司外部的因素,例如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在的行业特征、市场所处阶段等;也有来自于上市公司内部的因素,例如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的变现能力、公司的资本结构等。不同的因素对公司选择股利政策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有的因素的影响程度很小,对公司选择股利政策没有什么决定性的作用;而有的因素的影响程度很大,对公司选择股利政策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尤其是那些具有决定作用的内部影响因素,它们成为了判断一个上市公司是否分配股利的重要特征。

(一)国家宏观环境

经济的发展是具有周期性的,在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同周期,公司选择的股利政策也是不同的。当经济发展处于良好时期,市场投资机会相对较多。这时公司会选择较多的发放股利以及少留存收益的股利政策;当经济发展处于衰退时期,市场投资机会相对较少,这时公司会选择少发放股利以及多留存收益的股利政策。

目前,我国经理市场尚未建立,并购市场还不发达,市场退出机制不完善,使公司面临的外部制约十分有限,特别是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由于地方政府或母公司的保护等多种原因而迟迟无法实施,导致亏损甚至严重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没有退出市场,ST公司的经营者和大股东没有受到惩罚。外部制约机制的缺乏,从而使得上市公司对股利

篇三:股利政策文献综述

股利政策理论文献综述

摘要:股利政策是上市公司期末分配收益的重要决策,作为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其与投资政策、融资政策并称为公司理财的三大核心政策。股利政策不仅能反映公司经营业绩,还关系到公司形象、股东利益,进而对公司长期的生存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发展,股利政策的理论研究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盛况,关于股利政策影响因素的观点更是异彩纷呈。基于不同国家的市场发展现况,相关研究者对其的研究并未形成统一结论。本文通过国内外相关学者对股利政策的理论的研究进行梳理,针对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尚不完善、股利政策存在随意性的现状,提出形成适用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理论的浅显建议。

关键词:股利政策;理论流派;企业价值

一、西方股利政策理论研究回顾

股利政策研究一直以来是研究公司金融的一大热点和难题。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它不再仅仅是公司管理者进行资金配置的重要手段,而且成为调节股价、平衡各方利益的重要财务战略选择。同时,股利政策研究也一直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高度重视

有关股利政策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层出不穷,但尚未取得较为统一的结论,“股利之谜”(Black,1976)至今未得到完美诠释。只要股份公司仍然继续发展,对这一问题的探索便会一直进行下去,新的研究理论和方法也将不断涌现。我们现在研究股利政策理论不可能破解“股利之谜”,但是,时刻总结回顾关注其理论发展概况确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股利无关论

John Linder(1956)在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股利政策应关注的有关问题及研究的重要性。美国经济学家M· 米勒(Miller)和F· 莫迪里亚尼(Modigliani),他们于1961年10月在《股利政策、增长和股票价值》一文中提出了股利无关论(简称MM理论),对股利政策理论做出开拓性研究。

MM理论认为投资者不会关心公司净利润的分配情况,公司股票价格与股利政策无关,只由公司的投资获利能力决定。公司留存较多收益,用于投资项目,可使公司股票价值升高,投资者可通过出售股票来换取现金;公司发放较多股利,投资者会寻求新的投资机会。假设公司有理想的投资机会,即便公司支付了较高的股利,公司仍可以招募同等金额的新股,新的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机会也将予以认可。这种理论是基于以下假设:市场完全自己博弈、不存在摩擦力且有效,交易为零和博弈,也就是完美市场假设;投资者是理性的,并且认为财富增加渠道没有差异性;投资者对未来投资公司利润有完全把握,对风险确定,即不存在风险假设。

在现实中MM理论的假设条件是不完全存在的,市场存在非零和博弈、投资者投资行为非完全理性、信息不对称、税收差异等,都说明股利无关论的局限性。但它为后续股利政策理论研究提供的方向和平台是不能忽略的。

(二)股利相关论

现代股利政策理论认为公司股利政策与股票价格密切相关,即股利相关论,根据对股利政策与股票价格相关的不同解释,现代股利政策理论又形成了几种观点各异的股利相关论。

1.“一鸟在手”理论

该理论经过威廉姆斯(Williams,1938)、林特纳(Lintner,1956)、华特

(Walter,1956)和麦伦·戈登(Gordon,1963)等的研究发展形成。该理论认为投资者更喜欢现金股利,而不愿意将收益留存在公司内部,去承担未来的投资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支付的股利越多,其股价就越高,公司价值就越大。这种理论主张公司应多发放现金股利,以满足投资者的偏好。

2.税差理论

税差理论是在放宽MM理论无税收假设的条件下得出的。该理论认为,企业在制定股利政策时必须采取低股利支付率政策,才能使企业价值最大化。法勒和塞尔文(Farrar&Selwyan,1967)最早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他们采用局部均衡分析法,通过研究认为,在不存在税收因素的条件下,公司选择何种股利支付方式并不是非常重要。但如果针对不同的股利支付方式征收不同的税赋,比如假设现金股利税赋高于资本利得的税赋,那么在投资者看来,现金股利不是最优的股利支付方式,投资者更喜欢低现金股利支付的公司。由此可见,存在税收差异的条件下,公司选择不同的股利支付方式,不仅使公司及投资者的税负产生差异而且对公司的市场价值也产生影响,即使在税率相同的情况下,资本利得只有在实现之时才缴纳资本增值税,相对于现金股利课税而言,仍然具有延迟纳税的好处。布伦南(Brennan,1970)从资本利得和股利收入的税收差别的角度来解释政策,认为股利额较高的股票比股利额较低的股票需要更高的税前收益,公司最好的股利政策就是根本不发股利,低股利支付率政策才能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Litzenberger和Ramaswamy(1979)扩展了布伦南(1970)的税后资产定价模型,考虑了抵税的利息限制后认为,受到这一限制的投资者更欢迎现金股利分配。

“高股利导致股价增长”的理论认为股利和资本利得的风险不同,也经不起仔细推敲,它很难解释投资者在收到现金股利后又购买公司新发行的普通股的现象,实际上混淆了投资决策和股利决策对股票价格的影响。而税差理论虽然看起来合理,但却难以解释既然低股利能提升企业价值公司管理层还发放股利的现状。为了彻底解开“股利之谜”,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收集更多数据和材料,来改进原有的理论。

(三)现代股利政策理论

随着不断放松MM理论的假设条件以及对其进行实证研究,理论界涌现出多种现代股利政策理论,至少包括客户效应理论、信号理论、代理成本理论、股权结构理论、迎合理论和寿命周期理论等内容。

1.顾客效应理论

首先提出客户效应(Clientele Effect或译为追随者效应)的是Miller和Modigliani(1961)。他们指出,公司供给股票时存在最小化每个股东税收负担的动机,由于在资本利得上的税收优惠(相对低的资本利得税率和资本利得税的延缓交纳),投资者会偏好低股利支付率的股票,不同的股利政策会导致税收导向的追随者效应(Clientele Effect)。

该理论从股东的边际所得税率出发,认为每个投资者所处的税收等级不同,他们对待股利的态度也不同。边际税率高的股东偏好低股利支付率或不支付股利的股票,而边际税率低的股东则喜欢高股利支付率的股票。据此,公司会相应调整股利政策,使股利政策符合股东的愿望。在达到均衡时,高股利支付率的股票将吸引一类追随者,由处于低边际税率等级的投资者持有;低股利支付率的股票将吸引另一类追随者,由处于高边际税率等级的投资者持有,形成股东持有满足其偏好股利政策的股票的现象,即“顾客效应”。

埃尔顿和格鲁博(Elton&Cruber,1970)在《股东边际税率和追随者效应》

一文中最早对顾客效应进行了系统实证研究。尽管随后Black和Scholes(1974)、Pettit(1977)、Litzenberger和Ramaswamy、Allen F.、Bernardo E.和Ivo Welch(2000)等陆续以实证来支持顾客效应理论,但在20世纪70年代末,客户效应理论开始受到挑战,Kalay(1982)认为埃尔顿和格鲁博提出的客户效应理论没有考虑套利的存在,认为他们文章中的股票价格行为研究不一定是顾客效应。Baker和Wurgler(2004)的实证研究也不支持追随者效应理论。

2.信号理论

1979年,Bhattacharya发表了《完美信息、股利政策与“一鸟在手”理论的谬误》一文,率先将信号传递理论应用于股利政策的研究,创立了股利政策历史上第一个股利信号模型。他认为,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现金股利具有信息内容,是未来预期盈利的事前信号,相对于资本利得来讲,股利传递信息的价值是确定的,而且它可以用来抵销股利所得的税收损失,从而即使管理层控制权力很大的公司也乐于支付股利,因为只有当股利分配方案向外界披露后,该信息引起的公司价值增值才能够为现有的股东所获得。随后,有的学者从实证和模型构建出发,发展和证实了信号理论的合理性。

然而,信号理论虽然考虑了信息不对称对股利政策的影响,但是它也存在局限性,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国家股利政策的差异性和公司忽略成本更低而成效一样的信号传递方式来传递内部信息等现状,信号理论显得难以自圆其说。

3.代理成本理论

最早将代理理论应用于股利政策研究的是Jensen和Meckling(1976)关于代理成本的经典论述,他们分析了公司股东、管理者与债券持有者之间的代理冲突及解决措施,从代理关系角度对困扰公司的融资问题作了新的解释:股东和管理者的利益冲突主要通过股利政策的选择表现出来,由管理者控制的公司倾向于支付较低的股利,并将现金流投入风险较高的项目或盲目扩大组织规模;而由股东控制的公司更倾向于执行较高的股利支付率,并适时根据未来发展调整股利政策。随着股东控制力的增强,公司会拿出更多的现金流选择更高支付率的股利政策,并通过更有力的投资决策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因此,Jenson认为股利政策有助于缓解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代理冲突,进而能够降低代理成本。

代理成本理论放松了MM股利无关论中“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没有利益冲突”的假设,使理论研究与现实更加吻合;代理成本、自由现金流量概念的引入拓宽了股利政策研究的范围,从代理成本角度解释股利政策成为20世纪80年代后股利政策研究的重要流派之一。

4.股权结构理论

股权结构理论以信号传递理论来解释股权结构对股利政策的影响。麦金森(2002)从以下两个方面总结了股权结构对常规的现金股利支付施加的影响:

(1)同盟性联合控制

股权结构以两种方式对公司的股利支付方式施加影响:第一,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的股权结构集中的公司,对股利传递信息的要求程度也较低,尤其是对于股东与管理者一致的家族企业,以及那些受银行和产业集团控制的大公司更是如此。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对资本市场依赖较强且股权结构分散的美国、英国和加拿大的公司与更多的依赖银行融资且股权结构集中的欧洲大陆及日本、韩国公司在股利支付上存在差异。还可以解释国有和私有公司的股利政策差异。第二,相比于股权结构比较集中的企业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程度低,股东要求支付股利动机不强,在在一些大的股权结构松散的上市公司里,所有权与控制权差不多完

全分离,只要所有权与控制权发生了分离,潜在的、重要的代理问题就浮出水面。这种代理问题在所有权结构越分散的公司就越显得严重。

(2)股利政策的捆绑机制

面对高额代理成本,经理人更倾向于寻找一种方法将自己与价值最大化的策略捆绑在一起,一个非常有效的捆绑方法就是固定股利政策。这种方法不但比经理人对外提供的报告可信,也对管理者进行督促,因为任何企图通过削减股利粉饰报表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股票价格的迅速下跌。股权结构影响股利政策的另一个理由是:对于大型的美国公司来说,公司发行的股票差不多有一半被机构投资者拥有,这些机构投资者与普通的个人投资者有着不同的投资现金流量偏好。因此即使在投资已经日益机构化的情况下,股利支付对于这些机构投资者来说并不像私人投资者那样重要,但是大多数国家的股利支付政策在一段时间内还是保持相对的稳定。随着机构投资者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他们对低股利支付的需求应该使这些低股利支付的公司相对于高股利支付的公司而言增加了价值,这应该使所有的公司在一段时间之后平均股利减少。

5.迎合理论

股利迎合理论是由美国哈佛大学Baker和纽约大学Wurgler共同提出的,该理论认为公司之所以支付股利,其主要原因在于管理者必须理性地满足股东对股利不断变化的需求。在股利问题上,迎合意味着,当投资者给股利支付者一个相对较高的股价时,经理倾向于开始发放股利;当投资者偏爱不支付股利的公司时,经理就倾向于停发股利。

Li和 Lie(2005)对 Baker和 Wurgler的迎合理论进行了改进,他们通过对1963年至 2000年间的 1815个股利减少的样本和18964个股利增加的样本的检验,证明了股利增加的公告效应与股利溢价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股利减少的公告效应与股利溢价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从而发现了市场对管理者的奖励机制,也解释了为什么股利溢价是管理者考虑的首要内容,弥补了股利迎合理论的不足。

6.寿命周期理论

针对上述理论的解释能力的有限,西方学者开始把生命周期理论引入股利政策研究。Fama和French,Harry DeAnegelo、Linda DeAngelo、Rene M. Stulz,Denis和Osobov等学者将企业自身特征、外部经营环境和股东的预期相结合分析公司的股利支付行为,更合理地解释了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

根据股利生命周期理论,公司所处的循环阶段能用内外资本的混合较好的解释,相对于投入资本来说,支付股利的公司有较高的保留盈余,不支付股利的公司正好相反。企业初创期投资机会多但自身资源有限,一般会将留存收益用于投资,不支付股利;而成熟期的公司由于盈利能力较高,投资机会减少,一般会倾向于支付股利。公司的规模越大、盈利能力越强、留存收益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越高,其支付股利的可能性越高。对于“正在消失的股利”现象,Denis和Osobov(2007)的解释为,新上市公司数量增加而其股利支付的减少造成了“正在消失的股利”现象,实际上,股利支付的总体水平并没有减少,只是集中于那些规模更大,盈利更强的公司。

股利生命周期理论是基于企业发展阶段、企业特征、投资决策和股利政策的结合,并考虑了信息不对称和代理成本的融合,是对公司长期发展和股东利益的保护提供了研究方向。

二、国内股利政策研究进展

在制度背景独特的中国,有关股利政策的研究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介绍国外股利政策基本理论开始的。90年代后随着我国股份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对股利政策的研究也日益活跃,国内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国外股利理论和实证研究方法,并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进行股利研究,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信号传递理论和代理理论两个方面。

毛端懿(2001)通过对沪市1994-1999年的交易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现金股利和资本利得的税率差异不是交易主体选择股票的决策中最主要考虑的因素,也没有因为现金股利和资本利得的所得税率不同而相应调整股利率不同的各种股票的持股比例,即得出中国沪市不存在追随者效应。

孔小文、于笑坤(2003)以1997年底已上市交易的321家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采用实证的方法,从股利宣告的市场反应及股利信息内涵两个方面分析上市公司股利信号传递效应。结果发现在我国股市中存在着股利的信号传递效应,而且不同的政策会引起不同的市场反应,分配股利的上市公司的未来盈利情况好于不分配的上市公司。

王宇(2004)依据2000年以来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逐步攀升与稳定的情况,重点研究了现金股利的信号传递效应,通过现金股利博弈分析得出,股利政策由股票股利逐渐演变为现金股利是制度演进的结果,现金股利的信号作用依赖于市场制度这一背景的变化。

原红旗(2004)认为陈小悦、陈晓和倪凡的研究发现是一种典型的填权行情,随着股本的增加,投资者产生了财富增长的幻觉 ,他通过对股利和未来收益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股利的变化不反映未来收益变化的信息,股利在中国没有信息功能。

吕长江、王克敏(1999)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存在明显的代理成本问题,并且公司代理成本越高,股利支付水平越低,但代理成本对股利支付水平影响要受到公司盈利能力和变现能力的制约。吕长江和周县华(2005)以我国上市公司为对象,从公司治理结构安排的角度,系统研究了2001年管理层出台新政策后公司的股利分配动机,结果表明,降低代理成本假说和利益侵占假说都在不同程度地发挥作用。

易颜新、张晓(2006)通过模型分析表明,在单层和双重委托代理关系下,将股利政策作为一种信息传递机制,写入激励合同,可以降低风险成本和总代理成本。

魏明海和柳建华(2007)证实了高现金股利能减缓代理冲突的假说,他们以2001-2004年国有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结果支持了当前国有上市公司的低现金股利政策促进了过度投资的假说。张海燕!陈晓(2008)以1999-2004年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结果支持了代理理论和第一大股东降低代理成本假说。

程敏(2009)以2007年海内外上市公司作为样本,通过比较海内外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和现金股利政策的关系表明,我国上市公司中高股利支付水平和支付率并没有降低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反而成为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一种合法工具。

对于以上支持代理理论的看法,原红旗(2004)给出了不同观点,他认为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市场环境以及缺乏解决代理问题的补充措施,因而用西方现有代理理论来解释中国的股利政策是无效的。

王信(2002)认为不发放股利是出于大股东掠夺动机,而陈信元等(2003),阎大颖(2005)认为发放现金股利也是大股东出于掠夺和圈钱的动机;武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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