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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书笔记

时间:2016-10-21 17:07:1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长恨歌》读书笔记

《长恨歌》读书笔记

读到这书题,竟然不自觉地联想起“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这句来。

《长恨歌》应该算得上是小资上海真实而细腻的写照——细腻,既是上海人骨子里具有的通性,又是本书字里行间蕴涵着的韵味,可见得连这书都带上了几分沪味儿。

开头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等篇章有卖弄文字之嫌,处处极尽细腻之能事,细到极处确有几分腻味。我曾因此一度废书。耐住性子细读后,发现这竟是对上海来了几张以点及面的速写,这“清明上河图”的方式竟也描画出了这座城市的神髓:

飘着万国旗的小巷,脂粉气的闺阁,暧昧的流言,幽雅的淮海路,高高的法国梧桐,昏暗的灯光,暗中细语的女人……朦胧,优雅,懒散,还散发着潮湿的霉味。王安忆毫不吝啬地把上海一次描摹给你看。

读到此,我这才意识到,原来就连这满纸的铺排渲染都写不尽、道不清上海这位佳人的旖旎风情。

“上海弄堂里,风也飘,雨也摇。闺中女儿轻换,绿洋装,粉旗袍,痴情淑媛为谁笑?为谁笑,歌舞之后,命丧银霄,爱恨情仇事难料,日月如梭催人老。催人老,换容貌,心不老,上海弄堂里,流言伴鸽绕。”

主人公王绮瑶就是从这样的弄堂里,从这样的流言中袅袅婷婷地走来。王绮瑶的脾性,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养蓄出来;王绮瑶的故事,也只有在这样的环境里才能上演。与其说王绮瑶是王安忆创造出来的,不如说王绮瑶是上海创造出来的。王绮瑶就是上海,上海就是王绮瑶。

“王琦瑶的美可说是这动中的一静,瞬息万变里的一个岿然不动,浮光掠影里的一个真实不虚。人间所谓?美?是讲究外相迷人,体态窈窕,是种凛然容不得靠近带有些拒绝的意思,

王琦瑶的美则是不能与其同日而语,她的美源自于乖巧和煦,矜持温婉,不露声色却又善解人意并终尽流于平常。这平常又不比那平常,是不作刻意的描画,亦不是故作的矜持,就那么叫人实心实意地尾随了去,一百个死心塌地。”

看她的故事,先是有些瞧不起她,接着恨她太聪明,最后就会爱她,是由同情而生的爱怜。她那样的普通,让人不由自主地想亲近,但当你走近,她又显得那么远,难以触及,高高在上。

她勤奋,一个人在艰苦的条件下依然那么讲究,有条理。她也幸福,一生付出、承受那么多的爱。她把一切看透了,透得潇洒,潇洒得什么都不在乎,不在乎别人争议的讨论,不在乎别人排斥的目光,任那议论久了,成了妒忌;看得多了,成了艳羡。她又太懵懂,懵懂地不知道收敛自己,单为自己活,她曾反对严家师母说“我偏要为自己活”,这种小女人的“自私”竟使得她身边的人,男女老少,都争着邀她的宠。

王绮瑶从一开始就以一个优越的姿态出现,不管是吴佩珍还是蒋丽莉,都是以一种仰视讨好的姿态和她交往,而王绮瑶也不去珍惜这些平白得来的友情。可以说,她一直是在被动接受友情,她对自己的朋友付出得很少,即便是两个好朋友相对而泣,也不过是感怀个人身世罢了,又有多少同情在其中呢?只有在几经波折后,蒋丽莉将死的时候,两个人才真正生出彼此间的惺惺相惜之感。

真是个孤独的王绮瑶,命中注定的孤独,这样一个可人儿,却一生无依,她的情与爱一直在漂泊,真爱她的男人得不到她,她爱的男人她又无法得到,致使她的爱情一直不长久也不稳定。即使有真心爱她的程先生守在身旁,也终究脱不掉这孤独的长袍。

虽然社会的变革给王绮瑶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变化,但她本人却对这种变化既不敏感也不关心,完全无视政治风云的存在。解放前王绮瑶享受着“三小姐”的称号,在爱丽斯公寓里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因为解放,李主任才离她而去,而这对于她来说,不过是少了一个可依靠的男人。解放以后,她自食其力,靠双手吃饭,有时窘迫到卖衣服度日,可她仍能在平

安里打麻将吃火锅,又牵出几段爱恨情仇。外界再大的变革她都毫不在意,她不懂,也不关心,只安心过她小女人的日子,把每一刻都过得有滋有味。

王安忆写的就是一个女人的一生,此情此恨,无关政治。张爱玲的《倾城之恋》亦是这样,整个港战,似是为成就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爱情而作为背景出现。“也许就因为要成就她,一个大都市颠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女人天生不关心政治,这是小女人的小视野,即使狭隘,也无可挑剔。

我以为,虽说“王绮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但上海人再相似,也不会再出一个王琦瑶,这个聪明过头、爱慕浮华、看破人生、善解人意、乖巧可爱、自私自利、爱恨交织的王琦瑶。在她身上,爱即是恨,恨即是爱。她能对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产生影响,却都又伤害了他们,让人“今天说要忘了你,明天却又想起你,念你念你在梦里,问此情何时已?”就这样,一生一世都搭进去了。在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与恨间,王琦瑶糊里糊涂地成了个不朽。她总有别人没有的、不敢有的、没权利有的爱、勇气、魅力、品质、俗气、直白……为她痛心,为她感慨。

这个旧上海的小女子,在一种温柔婉转的气氛中展现了沧桑的人生画卷。她的人生确实值得我们把盏玩味,可这大喜大悲戏剧化的情节却少了些煽动的文字。作者下了大笔墨,却没往这方向使,只是让王琦瑶尽可能平淡地接受她戏剧化的人生。

网上摘来这样一则情节梗概:

“《长恨歌》讲述了上海一个美丽而普通的女孩王琦瑶偶然的机会当选上?上海小姐?后不再平凡的一生。王琦瑶只因为了名利,跳出市民生活圈走入更宽阔的世界而放弃学业,成为?军政界的一位大人物?李主任的妾室。后来李主任在一架北平至上海的飞机上罹难,王琦瑶就从此又回到了市民生活圈中。不甘心的她又常常兴风作浪,终于孤独地被人因图财掐死在家中。”

读来读去,却总觉得意境氛围与书不怎么相符。

即使是对于她的死,我也不觉得悲痛,只是略带惋惜,我仿佛已经可以接受她宿命里的任何一种安排。

“王琦瑶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那盏摇曳不停的电灯,长脚的唱歌博挥动了它,它就摇曳起来。这情景好像很熟悉,她极力想着。在那最后的一秒里,思绪迅速穿越时间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厂。对了,就是片厂。一间三面墙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头顶也是一盏电灯,摇曳不停,在三面墙壁上投下水波般的光影。她这才明白,这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然后灭了,堕入黑暗。”

这样看来,长恨歌并不是一出悲剧,它只是一出含着淡淡哀愁的戏剧,带着一丁点儿的《荷塘月色》的范儿,带着一种服从于命运的从容。

也许作者想呈现给我们的就是这样一种不凡的体验:喧闹竟至于安静,复杂竟至于简单,繁华竟至于平淡,亲近竟至于遥远,拥有竟至于失去,结束竟至于开始,哭到竟然想笑,恨到竟然想爱……

篇二:《长恨歌》读书笔记

上海弄堂里,风也飘,雨也摇。老上海的弄堂,三四十年代繁花似锦的底色,在洋楼钟塔勾勒出的摩登背后,脉络纵横的老弄堂为时代皴了一个底,这皴法轻重浓淡正相宜,在鸽哨声里,无数弄堂口走出了无数生于那时那境死于彼时无常的王琦瑶们。

王安忆的笔触带有女性独有的细腻,大段地描述铺陈开来,字字走心,句句有情。《长恨歌》中的景,弄堂,白鸽,夹竹桃,有轨电车,黄浦江……如同绘画,轮廓清晰,皴法细腻,一幅生动的民国市景,《长恨歌》中的人,王琦瑶、李主任、郑佩珍、蒋丽莉、康明逊、程先生、严家师母……好似音符,串起的故事有着奏鸣曲的高亢也有着回旋曲的缱绻,最终汇成了一部生命与时代的悲歌。 王琦瑶是一个典型的上海弄堂女儿,这就不免给他带来了天生的娇艳、羞涩和美丽,王琦瑶的美是那种含蓄的美,是一种脱俗的美,美不是那么的张扬却也很自然。在那个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的大上海中,王琦瑶的美可说是这动中的一静,瞬息万变里的一个岿然不动,浮光掠影里的一个真实不虚。人间所谓“美”是讲究外相迷人,体态窈窕,是种凛然容不得靠近带有些拒绝的意思。王琦瑶的美则是不能与其同日而语,她的美源自于乖巧和煦,矜持温婉,不露声色却又善解人意并终尽流于平常。这平常又不比那平常,是不作刻意的描画,亦不是故作的矜持,就那么叫人实心实意地尾随了去,一百个死心塌地。

王琦瑶的爱情之路无疑是坎坷的、沧桑的。想来王琦瑶就这样跟随了李主任终其一生许是好的,然世事如同白衣苍狗,不过是一时的富足与缱绻,羽衣霓裳肉体侵蚀,你晓得前面究竟有什么等着!李主任后来惨遭飞机失事,机坠身亡,留给王琦瑶的唯有疏落不尽的悲绝与孤伤。一帘寂寞的爆破,氤氲于秋露沁寒的时节,心念君兮涕泪流,辗转成为内心淆不透的愁。

王琦瑶是寂寞的。因为寂寞,老克腊走进了王琦瑶的生活时.各类的聚会,帮王琦瑶打发着晚年的寂寞,当王琦瑶“上海小姐”的名声给传了去出之后,王琦瑶的家成了热闹的中心。三教九流,齐聚一堂,而各式的热闹,恰恰反衬出王琦瑶的寂寞和深入骨髓的悲哀。

纵然一生辗转、一世坎坷如王琦瑶也只不过是浮华盛世里苦苦挣扎求存的边缘化人物。王琦瑶是一个时代的代表,却成了浮华盛世里的一个苍凉传奇! 正如王安忆所说,王琦瑶不止一个,有成千成万的王琦瑶。我们自己身上又何尝没有王琦瑶的影子呢?芸芸众生中,到底有几个能看破这迷局,在爱恨之间,物欲之中可以自拔,在虚荣与嫉恨之中可以自省,在平淡与平凡之中可以自明呢?人的一生是如此短暂,也许,唯有自拔自省自明,平凡平淡的生活,才是真谛之所在。

篇三:长恨歌读后感3篇

范文一: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建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么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直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小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路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直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直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轻松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么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爱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面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现在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悲剧,她的40年生,也是个悲剧。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悲剧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悲剧就是悲剧。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

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写,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写,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可以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范文二:

在回家的旅途中看了一本书,王安忆写的《长恨歌》。曾经读过王安忆写的《流逝》,平平常常的日子,让她刻画的如画一般的生动,细腻,极像拉家常,可是不琐碎,丰富的感性中带有理性的思考,很喜欢。《长恨歌》也是,密密麻麻的叙述看似琐碎,实际上句句深刻,道出许多精辟的人生感悟。看了她的书,让我发觉了自己的单调,发现原来感情是可以这样丰富,细腻。

我的语言总是匮乏,转帖一篇别人写的评论吧,比较全面。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当提到王安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有时难免令读者以为是唐代诗人白居易《长恨歌》的小说版。其实两者并没有一点儿关系的!

小说中最令人触目的是主角王琦瑶的出场。作者花费篇幅来描写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目的只有一个:衬托王琦瑶像是吸尽黄浦精华的结晶。

&&上海弄堂是性感的,有一股肌肤之亲似的。它有着触手的凉和暖,是可感可知,有一些私心的。积着油垢的厨房后窗,是专供老妈子一里一外扯闲篇;窗边的后门,是供大小姐提着书包上学堂读书,和男先生幽会的&&细致和属于女性的笔触,具体描写弄堂的一切。事实上,在王安忆发表了《长恨歌》后,便有学者或文学评论将之归类为张爱玲的延续,试想像着如葛薇龙、白流苏、赛姆生太太等角色的舞台由中华民国的上海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上海,一群曾经过着声色的男女,如何在夸张禁欲的政权里,度过馀生。

当然,王安忆的《长恨歌》并非全没有缺点,其缺点亦正如其优点,就是《长恨歌》只是将张爱玲没有全面写出的上海风情给予全面集中的描写,意即是成功地借鉴了别人的创意,非常流畅的将别人零碎描写的东西集中起来全面描写;可是,这些描写却非作者的原创,换言之,她只是依循前人成功的道路。当然,客观来说,王安忆的描写上海的原貌是成功的,亦显出其驾驭长篇巨著的能耐!

王安忆笔下的历史不是我们通常习惯于关注的与重大政治事件紧密联系的历史,而是作为时间的历史。她极力渲染的是各历史时期迷漫于空气中的不同气味、不同氛围、不同的来自感官的特征,她努力准确捕捉的,是各个历史时期中特定个人的生存面目、精神依赖、趣味取向。由于投向历史的视点不是政治,不是历史变迁中存有的政治成份,而是作为时间、年代的历史,历史中的个人,故而,她笔下的历史与个人显得特别平实,真切,贴近,两者的交融也因之更和谐,从而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饱满、浑厚感。长恨歌 确实写出了作为年代的历史,写出了存在于历史中的个人。

王安忆之所以看中王琦瑶这个人物,写她,是因在她身上看见了一份怆凉。一份逼人的、

摆脱不了的怆凉。这份怆凉与其说来自命运来自历史变迁,不如说来自生命本身;与其说来自王琦瑶,不如说来自王安忆自己。这份怆凉是王安忆人到中年对生命的感悟,是对美好生命流水般逝去的一首挽歌、一声叹息。长恨歌最大的成功正在于以冷静的旁观角度叙述了这份实在的、透自骨髓、挥之不去的怆凉。

王安忆的感觉很好,想象力很好。而且,她的感觉和想象很特别。她的感觉、想象常常不是感性的,而是理性的;不是感性的抒发与接收,而是理性的断语。理性归纳过的感觉与想象所能拥有的空间应该很有限,但在王安忆那则泉涌不息,无穷无尽,被用得层层叠叠。在读者一而再,再而三地感觉她的刻意、堆砌、笨拙,感觉得不耐烦,感觉得有点累时,又不得不叹口长气,无可奈何、心服口服地承认她的感觉、想象独特且准确,承认她的感觉、想象是她脑中流出的,信手拈来的,承认这是她的风格,至少是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风格就像长恨歌的一个记号。

补充一句,长恨歌那些堆砌而成的硬写、死写 看惯了倒也看出了味道,看出了合理性,尤其结合故事、人物一起看(故事叙说,人物心理捕捉,向来是王安忆的强项) ,甚至觉得它们必不可少,觉得正是它们使这本书厚重起来的。

还得略谈长恨歌的不足。比如说,关于王琦瑶的女儿薇薇;比如说,王琦瑶被长脚杀死&& 薇薇这个人物可有可无,没有也许更好。作者想通过青少年薇薇写出那个年代,可薇薇没写好那年代也没写好。明确让人感到的,只剩作者写薇薇的用心(又一个刻意)。王琦瑶为什么会死?作者想以她的死来加强悲剧效果,加强她身上存有的那种怆凉感。然而,王琦瑶身上的怆凉感不是靠死来突出的,而是靠活,靠她怎么活下去怎样活出怆凉来。长脚杀王琦瑶杀得莫名其妙,杀得太戏剧化,这一杀,将一本沉甸甸的书、将一个严肃的作家,杀出了一些轻浮、杀出了一些稚嫩。

然而,长恨歌纵有再多的不足,一切不足在她获得的巨大成功面前都显得不重要。长恨歌不可取代,王安忆不可取代。

范文三: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写,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语句方面通篇用着通感的修辞。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写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写-----------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文明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直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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