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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车辆公告查询

时间:2016-10-17 12:42:3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

一、名词解释

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

1、申报流程: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第二步: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理/不受理通知。主要是进行资料完整性的审查,包括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有无明显错误等等。

第三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后,进行试验方案的确定和VIN审查两项工作。这两项工作都通过后,企业才能下载核准的试验方案。如果申报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

如果企业申报的试验方案不合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会重新出具试验方案并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如果企业申报的VIN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从网上将初步结论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第四步:企业下载试验方案后,应与工信部授权的检测机构(企业应在申报资料中明确)联系试验事宜。

检测机构下载《备案表》、试验方案等企业资料后,应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按照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最后上传强检统计表和试验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

第五步:企业可从网上随时查询已申报车型的工作进度,包括:是否受理、VIN审查是否通过、是否批准试验方案、试验方案是否下达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是否上传强检统计表和定型试验报告以及列入审查的日期等等。

第六步:报告上传齐全后(包括统计表、实测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并报工信部对载货类产品进行公示。

第七步:如技术审查通过,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审查结果上报工信部,经工信部批准后予以公告。如果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申诉。

申诉应以正式书面文件的形式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产品公告发布后企业即取得该申报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

企业申报资料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主要技术参数》、《备案参数表》、《检验方案表》,其中《主要技术参数》即公告参数,是产品注册登记的依据;《备案参数表》包括车辆主要配置、灯具安装简图、防护装置安装简图等等,是用于同一型式判定及一致性核查的依据;《检验项目表》是企业依据国家标准、法规要求以及《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对申报车辆进行定型试验和强制性试验的检验方案。

2、申报类别:

汽车产品申报可分为新产品申报和变更扩展申报。

●新产品:是指申报的产品型号在原《公告》中不存在,即新的型号。 ●产品扩展: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增加或减少某些配置(或参数)。

●产品变更: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替换某些配置(或参数)。

产品变更经批准后,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销售库存即在产的原参数产品(指按照原《公告》内产品参数生产的产品),过渡期一般为6个月。扩展产品不标注有效期。

申报《公告》的新产品应符合《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的要求。《公告》中原参数符合《同一型号》要求的,可以申报扩展、变更,且扩展、变更后也应符合《同一型号》的要求。

产品勘误是指车辆产品在申报环节中,由于疏忽造成参数填报错误或漏报需要进行更正。(书面形式)

3、《公告》暂停与撤销

●“《公告》暂停”:主要适用于由于国家标准更新或《公告》管理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不能符合现有技术要求,但企业通过整改可以满足相关要求的产品。暂停期间企业不得生产、销售暂停《公告》的产品,对暂停《公告》的产品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企业可以随时对暂停车型进行整改,整改通过后恢复《公告》,产品型号不变。

●“《公告》撤销”:主要适用于违反《公告》管理规定的或其他无法通过整改满足现行技术要求的产品。《公告》产品被撤销后,不得以同一车辆型号再次申报《公告》,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4、备案参数填报: 《汽车产品备案参数填报要求》

公告参数部分不适用项目应为空,不得填报“不适用”或“N/A”。备案参数部分,对于不适用的备案项目,应填报“不适用”或“N/A”;备案项目的填写不能为空。

●关于货箱栏板高度:

对于三轴及三轴以上自卸汽车和自卸式半挂车的货箱栏板高度,在符合GB1589-2004标准要求的同时,高度还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货箱栏板高度(米)≤载质量(千克)?0.1 900?货箱内部长度(米)?货箱内部宽度(米)注:1)载质量不含驾驶室乘员质量。

2)有多个载质量的取最小值。

3)有多个货箱内部长度的取最大值,有多个货箱内部宽度的取最大值(货箱内部宽度比整车宽度小200以上时企业需提供设计佐证材料),所有选装的栏板高度都不允许大于该计算值,其他栏可不注明货箱尺寸对应关系。

4)货箱栏板高度按5、0进行圆整。

●关于轮胎规格:

对于载货类汽车及半挂车的总质量,按照使用轮胎的规格和数量,参照GB/T 2977-2008《载重汽车轮胎系列》进行合理性的评价。选用轮胎的总承载能力应大于总质量(对挂车指轴荷;申报轮胎型号含层级按实际核算,不含层级的按最大层级核算)且:对N1类汽车(长头轻型客货两用车即皮卡产品除外)及N2、N3类自卸车不得大于申报车型总质量的1.4倍;对其他类车型不得大于申报车型总质量的1.3倍。

不允许选用非标轮胎(作业类产品除外)。

●关于质量利用系数:

载质量利用系数=载质量(千克)/整备质量(千克)

注:载质量含驾驶室乘员质量(65kg/人)。对于装有顶盖的自卸汽车的顶盖质量,应计入整备质量;对于随车起重运输车的起重装置质量,应计入载质量。

●关于驾驶室准乘人数:按GB7258-2012核定

4.5.4.1 驾驶室的前排座位,按驾驶室内部宽度大于等于1200mm时核定2人;大于等于1650mm时核定3人,但每名前排乘员的座垫宽和座垫深均应大于等于400mm。

4.5.4.2 驾驶室内双排座椅的后排座椅,按座垫中间位置测量的车身内部宽度,在能保证与前排座椅的间距不小于 650mm 且座垫深度不小于 400mm 时,每 400mm 核定 1 人。

4.5.4.3 对带卧铺的货车,其卧铺铺位均不核定乘坐人数。

4.5.4.5 货车驾驶室乘坐人数不允许超过 6 人。

●关于改装车

利用《公告》内底盘或整车改装的厢式运输车(含客厢式货车)、仓栅式汽车、篷式运输车和自卸汽车,其总质量不得大于所采用底盘或整车备案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也不得小于该允许总质量的90%。

●关于N1类

不允许N1类产品采用六缸发动机或缸径超过100mm的发动机(不包括汽油机产品和长头轻型客货两用车即皮卡产品)。

结构图纸

●QI001~005:车辆照片(右45度、正后、正前、左45度、俯视) ●QI006:防护照片

●QI007:主要尺寸和外部灯具的安装位置尺寸简图

●QI008: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标志简图

●QI009:制动系统简图

●QI0010:防护装置简图

●QI0011:M类车辆座椅布置简图

●QI0012~0013:关于OBD

●QI0014:前后保护装置结构和布置简图

●QI0015:燃烧室和活塞顶示意图

●QI0016:门锁结构和布置简图

●QI0017:发动机罩盖锁结构和布置简图

篇二:车管所信息发布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文件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窗口屏改造(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报价。 1、项目编号:NJZC-2012H126

2、项目内容: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窗口屏改造

3、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特定条件。

4、报价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对来源合法性负责;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5、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6、本次采购除特别说明外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报价应包括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即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采购需求中没有分包的,供应商不得拆分报价;已经分包的,供应商可以选择一个分包报价,也可以选择多个或全部分包报价。报价产品属于中小企业产品的,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我中心网站政策法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8、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应包含《报价表》、所供货物品牌、型号、规格、配置和技术指标、技术资料或彩页和服务承诺(报价文件不全的按无效报价处理)。属于集成项目的,应有具体实施方案且符合要求等。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9、报价文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银行和帐号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0、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并于2012年8月27日9:10至9:30密封送达(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B区1229号房间。

11、成交标准:比照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其标准如下:

(1)所有“※”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

(2)非实质性要求负偏离的,询价小组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加报价1--5%,最多接受五(含)项负偏离,如半数以上专家认定为严重负偏离的,按照不符合采购需求处理。

(3)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国家认定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在评审时分别给予当次一般产品最低报价5%和5%的价格扣除(特别说明: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retype/zoom/188dd9640b1c59eef8c7b4a2?pn=2&x=0&y=0&raww=709&rawh=458&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310.07052186177714&md5sum=2c74d6971879a76e51f925e742deef9b&sign=2b932bdda4&zoom=&png=267-1916&jpg=0-65281"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小时到现场。

四、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日历天)内完工。

五、付款条件: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90%,系统连续平稳运行满6个月后付清余款。如未能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第三章 附件

附件一、询价采购报价表

询价采购报价表

1、在“报价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 栏后“是”或“否”上打“√”。 2、在“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供应商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日期:

第 3 页 共 5 页

附件二、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在“是否属于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

供应商名称:(盖章)

附件三、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附件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篇三:工信部备案的一些知识

一、哪些客户需要进行备案?

只要在中国大陆服务器上有运营网站的客户都需要进行ICP备案 无备案号客户不允许开通业务。中国台湾、香港其其它国家不需要备案就可开通网站

二、域名备案有哪几种情况?

1.新增备案,即之前从未有过备案,第一次做网站备案。

2.新增接入,即之前在其他IDC接入商做过备案,此次转接入到我公司。

3.变更备案:已经在我公司备案,需要变更相关信息,比如网站负责人、域名等。

4.取消接入:与我公司终止合同,将在合同终止两周后取消网站接入。客户转接入商的,转成功后,书面盖章文件通知我公司客服,取消接入。网站严重违规,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取消接入。

三、工信部备案流程

工信部64号令

工信部要求:先备案后接入(正常最多22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北京快备最多7天已经停止) 企业备案:

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下载和填写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核验单下载 。

第三步:准备备案审核的材料:

1) 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按要求填写完毕,一式两份。(必须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手工

填写并签字,核验单必须是原件,复印无效,企业用户必须在核验单上加盖公章)

2) 网站主办者相关证件

个人用户:网站主办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请使用原件复印,不能用扫描件打印)

企业用户: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备案域名的域名证书,可向您的域名注册商索要。

4)提供网站负责人现场照片一张。

注意:网站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网站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应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四步:等待工信部审核,一般是22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检查备案是否通过工信部审核。我要查询 (点击公共信息查询进入后,输入您的域名或主办单位名称查询)

第五步:备案进度查询,发邮件到 询问进度原因。

个人备案

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

备案本人身份证(台胞证、护照等)、域名证书(网站所使用的独立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现场核验半身照一张。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两份备案登记表一份个人备案,注意:个人备案负责人必须是本人。

注意:网站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网站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应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二步:等待工信部审核,一般是22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检查备案是否通过工信部审核。我要查询 (点击公共信息查询进入后,输入您的域名或主办单位名称查询)

第三步:备案进度查询,发邮件到 询问进度原因。

公安局备案

公安部88号33号文件

公安部要求:联网30日内备案

朝阳公安局做公安局备案,

链接:http://gawa.bjchy.gov.cn/index.php?sid=e8077d803d736cc9db424bffcabb1d66 目前北京朝阳公安局要求备案,其它地方未详细明确。

注:由于各区公安局网监所要求材料略有不一,请申报前至电所在地公安局咨询。

四、如何查询网站备案信息?

登录工信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 ( 重置备案密码

广东用户:没有方法三 不能重置备案密码

六、造成网站无法正常打开的原因?

<一>尊敬的用户您好:

您访问的网站被机房安全管理系统拦截,有可能是以下原因造成:

1.您的网站未备案,或者原备案号被取消。

2.域名在访问黑名单中。

3.其它原因造成的人为对您域名的拦截。

<二>域名未备案。

<三>在一级域名未备案的情况下,二级域名指向到一级域名上,故网站无法正常打开。

七、前置审批手续如何办理?比如ICP证书、视听许可证等

前置审批是指一些“特殊”的网站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之前,需要在相关部门对“特殊服务内容”进行一个审批,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才能获得网站备案号。目前涉及到前置审批内容的网站有:出版,电子公告服务, 广播电影电视节目,教育,文化,新闻,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保健 。(有论坛的网站也需进行前置审批)

出版需要去当地省新闻出版局申请,电子公告服务需要在当地的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广播电影电视节目需要到当地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申请,教育需要到当地省教育厅,文化需要到当地的省文化厅申请,新闻需要到当地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申请,药品及医疗器械需要到当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医疗保健需要到当地省卫生厅申请。

八、关于备案所涉及到的费用

普通备案一般20块钱,费用不高,如果需要快速备案,需要详细咨询运营商,目前北京地区已经停止快速备案。

ICP证的办理一般都比较复杂,涉及到的资料比较多,办理时间比较长(半年左右),可以找一些ICP代备公司。每年的ICP年审代备公司也会帮你处理。


工信部车辆公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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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csmayi.cn/show/72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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