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树立市场化运作的理念,强化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归位尽责,推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方式转变,本所结合前期信息披露直通车开展情况业务开展情况,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进一步扩大了直通车公司范围和公告类别范围,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本所2014年1月1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深证上〔2014〕1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
(201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年5月25日
— 1 —
— — 2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 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市公司进一步树立市场化运作理念,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责任,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公司的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信息披露直通车,是指上市公司按照本指引和本所发布的其他规则、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规定,将应当对外披露的信息公告通过本所技术平台直接提交给指定披露媒体,本所进行事后审核的信息披露方式。
第四条 信息披露直通车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方式之一。上市公司采用直通车方式披露(以下简称“直通披露”)信息,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指引和本所 — 3 —
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第五条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本所对上市公司通过直通车方式披露的信息,事后进行形式审核,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上市公司采用直通披露的信息出现错误、遗漏或者误导的,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指引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刊登补充公告或者更正公告。
第二章 信息披露直通车范围
第七条 采用直通披露的上市公司原则上为股票在本所上市的所有公司。
本所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运作程度、违规处分等情形,对适用直通车业务的信息披露主体进行调整。
第八条 信息披露直通车的公告范围由本所另行规定。 本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调整公告范围。
第九条 直通披露的上市公司披露本指引第八条规定的公告,应当采用直通车方式进行。
上市公司单次披露申请中含有多项公告的,每项公告均需符合本指引第八条规定,该次披露方能采用直通车方式进行。
第三章 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办理的一般规定
第十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交易日使用本所披露业务技术平台的“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者“创业板业 — — 4
务专区”提交直通披露申请。
本所技术平台在下列时间段将直通披露信息自动发送给指定披露媒体:
(一)上市公司在交易日6:00 - 7:30完成公告提交,且拟披露日期为当日的,技术平台于当日7:30自动发送相关公告给指定网站披露;
(二)上市公司在交易日7:30 - 8:00完成公告提交,且拟披露日期为当日的,技术平台实时发送相关公告给指定网站披露;
(三)上市公司在交易日8:00 - 11︰30完成公告提交,且拟披露日期为当日的,技术平台于当日11︰30后自动发送相关公告给指定网站披露;
(四)上市公司在交易日11︰30后完成公告提交的,技术平台于当日15︰30后自动发送相关公告在指定网站披露。
(五)上市公司在单一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最后一日12:00 -16:00完成公告提交,拟披露日期必须为次日,技术平台于当日16:00后自动发送相关公告在指定网站披露。
上述相关公告均将同时发送给其他指定披露媒体。
本所可根据直通车运行情况对直通披露时段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进入业务专区办理直通披露业务,应当使用深圳证券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
上市公司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其密码,使用数字证书办理业务的行为视同上市公司的行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 — 5 —
篇二:深交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
(2011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考核。
第二章 考核方式和等级
第三条 每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结束后,本所对上年12月31日前已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采用公司自评与本所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期间为上年5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
上市公司应当在考核期间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办法对考核期间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自评并向本所报备。
第五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本所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在上市公司范围内通报,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核的结果,不代表本所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三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 本所在考核上市公司以下情形的基础上,结合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合规性和公平性;
(二)对上市公司采取处罚、处分及其他监管措施情况;
(三)上市公司与本所配合情况;
(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一)公告文稿是否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
(二)公告文稿是否如实反映客观情况,是否存在虚假记载或不实陈述。
第八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确性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一)公告文稿是否出现关键文字或数字错误,错误的影响程度;
(二)公告文稿是否简洁、清晰、明了;
(三)公告文稿是否存在歧义、误导性陈述。
第九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完整性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一)提供文件是否齐备;
(二)公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三)公告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第十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一)是否按预约时间披露定期报告;
(二)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业绩快报;
(三)是否按照规定的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时限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
第十一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性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一)公告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公告事项涉及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一)公告事项是否存在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的情形;
(二)公告事项披露前公司股票交易是否出现异常;
(三)公告事项披露前指定媒体之外的其他公共媒体是否出现相关报道或传闻。
第十三条 对上市公司采取的处罚、处分及其他监管措施,本所主要关注以下情形:
(一)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本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三)本所通报批评的情况;
(四)本所发出监管函的情况;
(五)本所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情况。
第十四条 对上市公司与本所工作配合情况的考核主要关注以下内容:
(一)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复本所问询;
(二)是否按照本所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三)公司相关人员是否及时出席本所的约见安排;
(四)公司相关人员是否按照本所要求参加有关培训、出席相关会议;
(五)是否及时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并及时回复本所问询;
(六)公司发生异常情况时是否及时、主动向本所报告;
(七)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与本所保持畅通的联络渠道,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通知本所;
(八)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对于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本所主要关注以下内容:
(一)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得到严格执行;
(三)是否配臵足够的工作人员从事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是否具备相关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十六条 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时,本所关注的其他内容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规范运作情况;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信息披露情况及配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篇三:最新提示
☆最新提示☆ ◇002256 彩虹精化 更新日期:2011-09-30◇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港澳资讯】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核实,风险自负。☆
★本栏包括【1.最新提醒】【2.最新报道】【3.最新异动】【4.最新运作】【5.大宗交易】
【1.最新提醒】
【港澳资讯 股票市场关注度】
统计时间:2011-09-30
002256彩虹精化 在所有A股(2283支)中市场关注度排名第711位
较前日无变化 关注度等级:★★★★
说明:关注度是基于机构研究报告以及各大财经网站个股关注数据经过计算得出。
【最新简要】
┌─────────┬────┬────┬────┬────┬────┐ |★最新主要指标★ |11-08-04|11-06-30|11-03-31|10-12-31|10-06-30| |每股收益(元)|- |0.0729 |0.0200 |0.1500 |0.0700 | |每股净资产(元) |- |2.1787 |2.1300 |2.0900 |2.0100 | |净资产收益率(%) |- |3.3460 |1.1419 |7.1585 |3.4982 | |总股本(亿股)|2.0880 |2.0880 |2.0880 |2.0880 |2.0880 | |流通A股(亿股) |1.2706 |1.2706 |1.2706 |1.2706 |1.2706 | |有限售条件股份(亿 |0.8174 |0.8174 |0.8174 |0.8174 |0.8174 | |股)| | | | | |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报表披露 | | | | ├─────────┴────┴────┴────┴────┴────┤ |★最新公告:09-21刊登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08-26彩虹精化(002256)上半年业绩平平 管理层就"巨额订单"事 | |件致歉(详见后)| ├──────────────────────────────────┤ |★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 | |【分红】2011中期 中期利润不分配(决案) | |【分红】2010年度 年末利润不分配(决案) | |【分红】2010中期 中期利润不分配(决案) | ├──────────────────────────────────┤ |★特别提醒: | |【业绩预告】预计2011年1月-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 | |减变动幅度为:-20%~10%。(信息来源:2011-08-26半年报)| |★限售股上市(2012-06-25):8174.40万股 | ├──────────────────────────────────┤ |11-06-30 每股资本公积: 0.529 主营收入(万元): 19041.53同比增17.93% | |11-06-30 每股未分利润: 0.573净利润(万元):1522.14同比增3.84%|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度 | 年度 | 三季 | 中期 | 一季 | ├──────┼──────┼──────┼──────┼──────┤ |2011 | -| -|0.0729|0.0200|
|2010 |0.1500|0.1300|0.0700|0.0405| |2009 |0.1900|0.2300|0.1500|0.0748| |2008 |0.3000|0.4200|0.3000|0.1000| |2007 |0.3900| -| -| -| └──────┴──────┴──────┴──────┴──────┘
【最新公告】
【2011-09-21】刊登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彩虹精化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彩虹精化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9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关于内控规则落实情况的自查及整改报告〉的议案》。
【2.最新报道】
【2011-08-26】彩虹精化(002256)上半年业绩平平 管理层就"巨额订单"事件致歉
因巨额订单饱受质疑并最终被证实为“竹篮打水”的彩虹精化无疑是上半年最受市场关注的公司之一。今日,彩虹精化公布了半年报,今年前6月实现营业收入1.9亿元,同比增长17.93%,实现净利润1522万元,同比略增3.8%。
对于这样一份业绩,有业内人士称“并不理想”,并分析其主要原因是为巨额订单事件所累。一方面,在遭遇质疑之后,公司在核查信息、配合调查等方面花费大量精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正常经营;另一方面,为了履行协议,安装了大量生产线,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大大增加了生产成本,而最终订单却面临全部解除。
2011年3月2日,彩虹精化披露其子公司彩虹绿世界分别与2 Degrees、嘉兴国际、浙江乘苏达以及中芯国际签订意向性合同,4家公司采购总额达到约20.75亿元人民币。本报经调查发现该合同存诸多疑点,并就其真实性提出质疑。
彩虹精化3月8日停牌,在监管部门要求下自查。在停牌长达5个月之后,公司公布自查结果,最终证实此前的巨额订单皆为“竹篮打水”。公司股票8月4日起复牌,从最高价26.37元一路下跌,昨日收于14.40元。
昨日下午,彩虹精化就订单事件举行了网上公开致歉会上,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彩虹精化高管悉数出席。多位高管一再表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就此次违规行为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
但对于投资者提出的赔偿要求,彩虹精化董事长陈永弟避而不谈,并未直接回应,仅称“将在未来的经营管理中努力提升业绩,用良好的业绩表现来回报投资者”。
在谈到公司未来发展时,陈永弟称:“彩虹精化将继续坚持在环保、节能、新材料领域的投资经营,现在已投的项目都是好项目,符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核心产业,项目前景广阔。在困难面前加强规范管理、加快市场开拓、创新,恳请大家耐心持续支持。”
此前,彩虹精化曾因订单事件遭深交所公开谴责。8月22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公告称,查明彩虹精化存在违规行为,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永弟、董事沈少玲和副总经理刘科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深圳稽查局4月21日对彩虹精化立案调查,就相关人员是否存在信息泄密和买卖公司股票等方面进行调查。昨日,公司董事长对此回应称,证监局还在调查当中。
【3.最新异动】
最近日异动:
┌──────┬────────────┬───────┬───────┐ | 异动时间 | 2011-09-20 | 成交量(万股) | 1443.00| ├──────┼────────────┼───────┼───────┤ | 异动类型 |日涨幅偏离值达到7%|成交金额(万元)|17219.00|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证券| 930.57| | |营业部 | | |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东大街证券| 489.88| 3.81| |营业部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北路营业部| 370.20| 7.6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路证券营业| 286.74| 307.17| |部|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福华三路证券营| 263.70|26.30|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双塔路证券| 1.60| 417.82| |营业部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路证券营业| 286.74| 307.17| |部| |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定西路证券营业| | 307.00| |部|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口机场路证券|57.63| 279.98| |营业部 | |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安立路证券| 2.68| 269.88| |营业部 | | | └───────────────────┴───────┴───────┘
最近累计异动:
┌──────┬────────────┬───────┬───────┐ | 异动时间 | 2011-08-04至2011-08-08 | 成交量(万股) | 110.00| ├──────┼────────────┼───────┼───────┤ | 异动类型 | 累计跌幅达20%|成交金额(万元)| 1882.00|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邵阳邵东红岭路证券| 110.70| | |营业部 | |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灵路证券|97.73| | |营业部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央东路证券营|87.10| | |业部 | |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沙迎宾路证券|47.03| | |营业部 | | |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滨湖路证券营业|37.98| | |部|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深圳春风路证券营业部 |23.94| 1044.6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益田路荣超| | 509.27| |商务中心证券 | | |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文晖路| | 137.04| |证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工业七路证| |53.33| |券营业部| | |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香港路| |30.39| |证券营业部 | | | └───────────────────┴───────┴───────┘
【4.最新运作】
【公告日期】2011-09-15【类别】股权质押
【简介】 2011-09-15公告: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通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9%)质押给黄春湖,为其向黄春湖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彩虹集团已于2011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1年9月13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公告日期】2011-09-14【类别】股权质押
【简介】 2011-09-14公告: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通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9%)质押给黄春湖,为其向黄春湖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彩虹集团已于2011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1年9月13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公告日期】2011-06-17【类别】股权质押
【简介】 2011-06-17公告:彩虹精化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6%)质押给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用于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
有限公司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其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彩虹集团已于2011年6月15日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1年6月15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目前,彩虹集团共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1,74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1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彩虹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57%。
【公告日期】2011-05-04【类别】股权质押
【简介】 2011-05-04公告:
彩虹精化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股质押给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用于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向其发放人民币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彩虹集团已于201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1年4月29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目前,彩虹集团共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1,74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1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彩虹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61%。
【公告日期】2011-03-02【类别】重要合同
【简介】 2011-03-02公告: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彩虹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绿世界")于2011年2月27日在深圳签署了以下协议:
与2 Degrees Eco Wares Pty Ltd.(以下简称"2 Degrees")、深圳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世界")签署了《产品销售总协议》。2 Degrees向彩虹绿世界采购全降解餐盒,协议金额总计美元190,800,000.00元。
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12个月。
【公告日期】2011-03-02【类别】重要合同
【简介】 2011-03-02公告: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彩虹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绿世界")于2011年2月27日在深圳签署了以下协议:
与Crown Square International Limited嘉兴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国际")、绿世界签署了《产品销售总协议》。嘉兴国际向彩虹绿世界采购塑胶卡板,协议金额总计美元83,270,000.00元。
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12个月。
【公告日期】2011-03-02【类别】重要合同
【简介】 2011-03-02公告: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彩虹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绿世界")于2011年2月27日在深圳签署了以下协议:
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国际")、绿世界签署了《定制产品(材料)合作协议》。中芯国际向彩虹绿世界采购纤维托盘(双面)和电子产品托盘,协议金额总计人民币3,258.00万元。
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12个月。
【公告日期】2011-03-02【类别】重要合同
【简介】 2011-03-02公告: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彩虹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绿世界")于2011年2月27
《深交所晚间公告》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70370.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 上一篇:危货运输安全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