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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委派通知书

时间:2016-10-13 07:57:4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委派通知书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委派通知书

致:(建设单位)

你单位负责筹建的工程已申请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手续,我站决定委派质量安全监督 室的 同志为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师,同志为本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工程师。

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是我站委派对本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依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赋予的职责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规定权限和经批准的监督工作方案开展工作,依法对该工程各参建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工程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现场安全生产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隐患,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有权要求责任主体按照规定限期整改或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请贵单位并告知其他各参建责任主体,对我项目监督工程师的监督执法予以支持和配合。

站领导(签字):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章)

年 月 日

篇二:委派通知书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委派通知书 致:(建设单位)

你单位负责筹建的工程已申请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手续,我站决定委派质量安全

监督 室的 同志为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师,同志为本工程

项目安全监督工程师。

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是我站委派对本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人。项目

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依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赋予的职责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

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规定权限和经批准的监督工作方案开展工作,依法对该工程各

参建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工程技术档案、

施工管理资料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现场安全生产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

违法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隐患,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有权要求责任主体按照规定限期整

改或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请贵单位并告知其他各参建责任主体,对我项目监督工程

师的监督执法予以支持和配合。 站领导(签字):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章) 年 月 日篇二:建设单位委派人员通知 建设单位委派人员通知 恩施市第二实验小学三标段:经研究决定,现委派许兴忠 同志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委派 ,协同各方对该

工程进行跟踪服务。

特此通知 恩施市第二实验小学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日篇三:2见证员 委派通知书 附件2:

安全防护用品(具)取样见证员委派通知书 肇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

的文件规定要求,我单位委托 同志为安全防护用品(具)取样送检的见证员,负责

由 单位承建施工的工程项

目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具)试件有代表性和真实性的取样见证工作,该同志对工作要认

真负责,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法定责任。 监理单位: (公章) 负 责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取样见证员意见

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携本委派通知书到我站办理,还需提供1寸彩色相片2张。篇四:建设工程项目质

量监督人员委派通知单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人员委派通知书

山质监( 2013 )字第 007 号, 签发衡阳市盈佳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4305062013(中标号)007 号,由我站对你单位新建(扩建、改

建)的衡山盈佳住宅小区5#6#栋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监督。 该工程由 宾剑刃 (监督组长)

和 周建军等监督人员组成监督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5812038投诉电话: 5811566 衡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3年 4 月 09日篇五:1取样送检员 委派通知书 附件1:

安全防护用品(具)取样送检员委派通知书 肇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

的文件规定要求,我单位委托同志为 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

防护用品(具)取样送检员。该同志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对取样送检的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

负法定责任。

施工单位: (公章) 负 责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取样送检员意见

本人愿意接受 单位委派为 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具)取样送检员,愿意对取样送检的试件代表性、真实性负法

定责任。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携本委派通知书到我站办理,还需提供1寸彩色相片2张以及施工许可

证复印件(请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篇三:2见证员 委派通知书

附件2:

安全防护用品(具)取样见证员委派通知书

肇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

[1998]164号)的文件规定要求,我单位委托 同志为安全防护用品(具)取样送检的见证员,负责由 单位承建施工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具)试件有代表性和真实性的取样见证工作,该同志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法定责任。

监理单位: (公章)

负 责 人: (签名)

年 月 日

取样见证员意见

本人愿意接受 单位委托为单位承建的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具)取样见证员,愿意对取样送检的试件代表性、真实性负法定责任。

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携本委派通知书到我站办理,还需提供1寸彩色相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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