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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党支部管理制度范文

时间:2016-10-11 10:46:32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企业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二、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党员权益。

四、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六、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坚持原则,化解矛盾,构建和谐企业。

七、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作。

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四、协调好党组织与企业的关系,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创造必要条件。

五、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六、支持支部委员和业主工作,协调企业与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党章规定,自觉、按期、足额交纳党费。超过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应按党章规定处理。

二、党员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

三、党员应于每月领取工资后主动将党费交给党支部组织委员(或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应按季度将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在收缴党费过程中,要及时将收缴数额填入《党费证》,并做好登记。党支部应每季度公布1次收缴党费情况,接受党员监督。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议题,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必须按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二、党支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支委会要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半数,不到半数时,可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每月开展一次活动,组织党员学习,汇报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不到会的党员,要采取家访的方式传达会议精神,并征求个人意见。

四、党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内容按照一定时期的任务要求安排,包包括括时事政治教育、政策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等。

党员“争先创优”制度

一、党支部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争先创优”计划,按季度进行检查。

二、优秀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确定的条件、标准,综合非公经济的实际情况进行评选。

三、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 “七一”前进行。

四、评选前,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提名,再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审查确定,由支部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五、评选活动结束后,党支部要将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归档,作为今后党组织考察党员的依据。

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要积极参加本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定,交流思想,对支部工作做出安排。

三、组织活动以支部为单位按月定时进行,党员有事或外出不能参加组织活动的要提前与支部负责人联系请假,无故半年不参加组织活动的按自行脱党论处。

四、年事已高,不便从事非公经济活动的党员,可以根据户籍关系和本人意愿将组织关系转入社区或村支部。

五、对流动党员实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加强管理,安排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按时收缴党费,并分配做适当工作,使他们能够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六、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做党支部分配工作的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及时将其表现反馈给原所在地党组织,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七、凡没有党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未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动党员,所在党支部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不得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应提前将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通知每个成员,每个成员要按照议题并结合自己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撰写发言提纲。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参会人员要积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结合单位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认真查找班子及成员在思想认识上、工作作风上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生活会质量。

四、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做好记录。

五、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召开群众座谈会进行民意测评,通报生活会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对民主生活会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本级党组织能够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

篇二:2013年党支部规章制度

党支部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原则

第二条 工作职责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条 支部议事制度

第四条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第五条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第六条 支部选举制度

第七条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第八条 党员汇报制度

第九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第十条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支部党员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原则

根据新时期党建工作的发展要求与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加强学校各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对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对于加强党内外民主监督和抵制党内消级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对于增强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科学性以及把党支部的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支部的工作着力点要放在“服务、促进、引导、保证”上,处理好党组织的政治保证作用和学校教学、德育、教研、教改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党的组织原则为核心,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来开展党支部的制度建设。

为搞好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党支部要根据本支部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以及党员队伍在思想、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特别是要针对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建章建制,使党支部的工作走上求实、高效、为学校、系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轨道。

2.群众路线的原则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要有利于增强党团、同学的联系,贯彻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的群众路线。在制定制度与执行时,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听取和集中广大党员的正确意见,不断修改完善。

3.稳定性、连续性的原则

制度的稳定性,是指制度形成后要在一定时间内保持基本不变。制度的连续性,是指在新的制度出台前,原有的制度应继续执行,保持承继关系,要使制度不因个人因素改变。

第二条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各项教育制度的实施。

2.主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广大师生服务。对学校与党委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出谋献策。

3.从学校实际出发,切实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健全党组织生活,坚持从严治党,严格党的纪律,教育和监督党员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维护国家利益。

4.围绕教育工作开展活动,团结和带领同学老师完成各项任务,促进学校发展。

5.发挥好学校党委与支部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使学校党委及时掌握党员情况,让党员及时了解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

6.加强对学生共青团等组织的领导,支持这些组织依法按章开展工作。

7.协调、促进、融化教工党员与教工群众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

8.主动加强与学校所在街道、各类企业的沟通联系,支持党员走出学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9.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0.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工教育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工队伍,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11.负责实施对支部党员的监督,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12.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条 支部议事制度

1.党支部成员在遵守集体领导、具体分工、保守秘密的原则下,对党支部的各项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由集体讨论决定,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避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2.党支部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结合在学校中的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集体的决定,接受组织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1.党章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2.党员组织生活由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每位党员都必须自觉、依时出席。支部建立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做到每次组织生活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不能无故缺席。支部每半年在支部内公布一次党员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

3.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组织生活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支部每季度对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第五条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制定学习计划

党支部要建立党员的每学期学习计划,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支部应依据有关条例,妥善处理支部和党员的各类文件材料、档案报表,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费收缴以党小组为单位,党支部要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委。

第六条 支部选举制度

选举支部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各项规定,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产生。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履行和保障党员的权利。如果发现违反党章的情况,将由上级党委在调查核实后,做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决定。

第七条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篇三:企业党支部建设标准

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

(2012年8月2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更好的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党支部“一班人”奋发进取,争创一流成绩,根据《党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企业工委《关于党支部建设“达标创先”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各基层党支部“达标创先”活动情况由二级企业党委考核。二级企业党委可结合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达标创先”内容和考核计分办法。

第三条 党委对在“达标创先”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将给予表彰。

第二章 支部班子建设

第四条 班子健全。支委会按照《党章》规定定期改选,出现缺额时按规定及时补选。

第五条 坚持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每个成员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班子成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勤政务实、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第七条 有正常、健全的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之间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第八条 班子团结。成员之间分工明确,相互支持,关系融洽,能大胆负责的完成各自分担的任务。

第九条 党支部书记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能率先垂范,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党内外群众做表率,熟悉党务工作和本单位业务工作知识,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内外有较高威信。

第三章 思想建设

第十条 有党员学习培训计划。系统的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现行政策的教育。

第十一条 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和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经常向党员讲形势、提要求、交任务,教育党员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完成生产经营以及各项工作任务,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二条 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经常了解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掌握职工的思想动向,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三条 紧密结合企业实际,运用“创先争优”、“党员目标责任制”、“党员岗位达标”等多种活动方式,积极开展活动,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第十四条 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保证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十五条 充分发挥群众组织作用。关心支持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够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四章 组织建设

第十六条 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党员个人服从组织,

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十七条 党小组的设置同行政单位设置相适应,符合党章要求,适应工作需要。生产行政组织如有变动,党小组设置能及时做出相应变动,便于党内开展活动。

第十八条 公有制企业党支部参与研究决策本单位年度生产工作目标、月度生产工作计划、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机构设置、人员调整任免和奖惩、经济责任制及其它主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重大问题。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对本单位重大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有专人负责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及时将具备入党条件的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内。注重对生产一线工人和技术人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

第二十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组织活动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每次都能有针对性的解决一两个问题。

第二十一条 按规定及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第五章 作风建设

第二十二条 经常对党员进行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谦虚谨慎等党的优良传统教育。

第二十三条 定期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用《党章》和《准则》规范党员言行。使党员自觉遵守党纪党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党员中无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第二十四条 党支部“一班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

思想,充分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通过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动员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关心职工生活和切身利益,为职工排忧解难,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第二十五条 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发现违纪问题,能及时认真处理。

第六章 制度建设

第二十六条 坚持党的“三会一课制度”。要保证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并注重效果。

第二十七条 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以便于交流思想,检查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党员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增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意识。

第二十八条 建立联系职工群众制度。明确党员干部的责任区和党员联系点,定期召开职工座谈会,个别谈心,走访职工,听取意见,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二十九条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严格程序,防止走过场。

第三十条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党支部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工作,党小组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党支部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员按要求向所在党小组和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

第三十一条 建立保密制度。党支部由专人分管保密保卫工作,妥善保管党内文件、档案以及各种机密材料,定期检查、清理归档。

第三十二条 党支部、党小组召开的各种会议、组织的各项活动都要有详细记录,做到完整齐全、内容准确,能如实反映支部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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