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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新车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16-10-10 12:42:0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014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1)

首次明确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将于明年“3·15”开始实施的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近年来出现的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新问题作出了具体规范。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1993年制定的。这一法律施行二十年来,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我国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发生很大变化,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逐渐兴起。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今天向记者介绍,2012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0454件,其中合同类投诉最多,为7691件,占37.6%;售后服务类投诉位居第二,为5721件,占28%;排名第三的是质量类投诉,为5458件,占26.7%。2013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网络购物16408件,同比增长99.7%。

“以网络购物为主体的媒体购物的投诉量在服务投诉中遥遥领先。”陈剑说,由于管理和服务滞后于网络购物市场的快速增长,网购产品的质量保证和服务的承诺兑现将极大考验着网购行业的健康发展,网络消费投诉反映出以下主要问题:宣传与实物差距大;商品质量良莠不齐;格式合同有待规范;物流配送问题频出;货款支付存在风险;售后服务争议突出;欺诈行为屡禁不止;信息安全亟待加强;评价搜索玄机重重。

作为非现场购物形式的网络购物,消费者无法对所购商品进行直观感受,一些缺乏诚信的经营者往往利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优势,夸大商品的性能、功效,误导消费者,甚至借此实施网络诈骗,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网络购物又以异地消费居多,涉及环节多,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由于消费者缺少有效证据,难以向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办案线索。

与此同时,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突出。随着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和互联网不断普及,个人信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从法律意义上讲,个人信息权一般指消费者对其个人信息依法享有支配、控制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权要面对的技术问题、法律问题等都分外复杂。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利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机会,收集、出售消费者的信息。中国消费者协会2013年上半年投诉统计数据显示,生活、社会服务类、销售服务、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和公共设施服务居于投诉量前五位。其中互联网服务投诉位居服务类第四位,有8942件,占

投诉比重3.4%。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个人信息丢失、泄露等网络安全问题。比如,才买了新车就有人来推销保险;刚生完孩子就接到了孕婴产品销售商的问候电话;新房钥匙还没到手,装修公司就上门“拜访”……这一切都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疑点。

规范网络购物等新消费方式

案例:2011年11月,湖北的陈先生通过网站购买了3个疗程的强力透骨膜,使用一个月后没有产生网上宣传的治疗效果。向网站提出退货要求后,得到网站同意,但直到网站关停,也一直没有提供退货的具体地址。

新法:针对网络购物中经营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问题,新法增加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点评:陈剑指出,本条规定的核心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有助于明确经营主体,解决非现场购物面临的突出问题;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等信息有助于消费者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和决策;售后服务、民事责任事前明确,便于发生问题从速解决。

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案例:李小姐在网上看中了一款皮包,货品到手一看,色差极大,淡米黄色变成土黄色,拉链根本没有照片上的质感,而且到处是线头,做工粗糙。李小姐想退货,却以无质量问题被拒。新法赋予消费者在适当期间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即无理由退货制度。

新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新法还规定,下列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

同时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点评:腾讯公司高级法律顾问赵治说,无理由退货制度不但必要,而且可行。腾讯旗下的易讯网实施这一制度已经有很多年了,当时是作为一个特色服务推出的。从这么多年的实践经验来看,这一制度不仅对解决网购中出现的冲动消费和误购问题有非常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于树立企业自身形象、提高用户消费体验也是非常有积极作用的,不但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好处,还有利于提升整个电商行业的品牌形象。这一规定对电商企业来说有两点积极意义:一是有利于树立消费者网购的信心,进一步确定电商产业的整体优势。因为电商业态对于传统的零售业来讲具有低成本、服务优质等优势,但是它毕竟是新生事物,很多人对于网购还有一定的陌生感以及由此带来的不信任感,

这一制度的出台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对网购的信任程度。二是这一制度吸收了很多实践中的经验,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有利于减少纠纷,有利于解决由此可能引发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在消保法修订的过程中,腾讯公司从可操作性角度提出了一些建议,很多合理的建议被采纳。比如哪些适合退货,哪些不适合退货,要保证退货的商品完好等等,都被写进了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处长石宏指出: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前提是退货时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喜欢就可以退货,这就给予了消费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运费由消费者承担,是从利益平衡的角度考虑的,有利于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在退货时要理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强调,这个制度规定的是“无理由退货”,而不是“无条件退货”。其实这一规定有一个条件,就是“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有责任

案例:张先生发现某品牌的手机宣传得很火,于是选择了一个网站点击进入,订购了一款。两天后,收到了寄来的快件。打开包装后,发现手机与自己在网站上看到的宣传效果相差甚远。广告上说的钢化外壳变成了塑料外壳,而且广告号称的很多功能实际上也没有。张先生马上拨打了网站电话,告诉对方要求退货,遭到拒绝。当张先生再次拨打时,没说上几句对方就直接挂断电话,再次登录该网站时,却发现该网页无法显示了。无奈之下,张先生投诉到当地消协。当地消

篇二:2014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题库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50题):

1.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C)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A.2个月内

B.3个月内

C.6个月内

D.12个月内

2.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B)内退货。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3.经营者采用网络方式销售商品的,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且经营者和消费者无约定的,退回商品的运费由(B)。

A.经营者承担

B.消费者承担

C.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承担

D.网络交易平台承担

4.以下关于格式条款的说法错误的是(D)

A.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的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B.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C.格式条款含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规定的,其内容无效

D.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外,无需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5.下列关于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的说法错误的是

(C)

A.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B.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C.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

查检验结果

D.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

6.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时间为(C)

A.2013年10月25日

B.2014年1月1日

C.2014年3月15日

D.2014年5月1日

7.下列关于消费者组织的说法错误但是(B)

A.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B.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

C.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是消费者协会的公益性职责

D.消费者的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消费者组织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

8.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C)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A.7日

B.10日

C.7个工作日

D.10个工作日

9.小李在商场淘了一件100元的某品牌衣服,后来被证实是假货,于是向商场索赔。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小李可要求商场支付的退货费和赔偿金共为(D)

A.200元

B.400元

C.500元

D.600元

10.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于(B)年1月1日。

A.1993

B.1994

C.1995

D.1996

11.(B)不属于国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形式。

A.立法保护

B.舆论保护

C.行政保护

D.司法保护

12.(A)权是目前中国消费者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A.安全保障

B.请求赔偿

C.公平交易

D.自主选择

13.有关(D)不属于消费者获得有关知识权的内容。

A.消费者权利的

B.消费争议解决的

C.商品优劣鉴别的

D.经营者的刑事犯罪记录

14.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角度看,在以下法律中,(D)是侧重于维护交易公平的法律。

A.《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B.《道路交通安全法》

C.《食品卫生法》

D.《产品质量法》

15.根据新《消法》,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A)。

A.社会组织

B.行政部门

C.社会团体

篇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念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念:指对消费者提供特别保护的法律,是有关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享有的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国家对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给予特别保护的原则;全社会保护的原则;方便消费者诉讼的原则。

3、消费者的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权、监督批评权。

4、经营者的义务:依法律规定或约定履行义务;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不得以格式合同等方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义务;尊重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5、消费者争议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

1、抵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用作担保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抵押权:债权人享有就抵押物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

3、抵押物的范围: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4、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但以上述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5、抵押合同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担保的范围。

6、当事人对抵押担保范围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7、抵押权效力:指抵押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 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a抵押财产的出租。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

抵押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的影响;抵押人抵押权设立后将抵押

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B抵押物的转让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

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2) 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a抵押权的保全;b抵押权的处分(抵押权不

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c抵押权的实现

(3) 关于抵押权实现的清偿顺序,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

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首先支付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其次清偿主债权的利息;再次清偿主债权。

8、最高额抵押权:指依照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的协议,抵押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两年后请求确定债权;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撤销;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10、 浮动抵押权:是指抵押人以其现有的和将来所有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人尚存的财产优先受偿。我国《物权法》规定的浮动抵押对抵押人主体限定为从事生产经营的商事主体;客体为抵押人的动产。

11、 浮动抵押财产子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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