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税收筹划习题与答案

时间:2016-10-09 07:56:1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税收筹划练习题答案

《税收筹划》练习

四.问答题

1、简述节税与避税的关系。

答:同:两者都是不违法行为,都可以相对降低税负

异:

1) 定义

① 节税定义: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以税负最低为目的,对企业经营、投资、筹资等

经济活动进行的涉税选择行为。

② 避税定义: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境的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

下,利用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疏漏、模糊之处,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 动等涉税事项的精心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

2) 特点

① 节税特点:合法性、符合政府政策导向、符合立法意愿,应予以引导和支持。 ② 避税特点:非违法性、不符合政府政策导向、立法意愿不一致,政府要做的是完善

税法,堵塞漏洞,要求纳税人补交纳税。

2、简述避税与偷税的区别。

1避税定义:答:○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境的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

利用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疏漏、模糊之处,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

经营活动等涉税事项的精心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

偷税定义: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

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避税和偷税的主要区别在于合法与违反。

?避税是利用税收政策,最大限度的获得税收的优惠。避税形式上合法,内容上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违背立法意愿,政府要做的是完善税法,堵塞漏洞,要求纳税人补交纳税。

偷税是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达少缴缴和不缴税款的目的。偷税形式上、内容上违法,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违背立法意愿,法律应对其进行打击和严惩。

3、兴华纺织品商场某年假日以“买一送一”方式促销,期间因此实现销售35 .69万元(含税),同时赠送小商品2.91万元(成本价),赠送的小商品以成本价结转,计入当期经营费用,商场仅按含税收入35.69万元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问:从增值税角度分析,商场行为存

在何种税收问题?商场采取哪些办法可以规避这类税收风险?为什么?

答:I存在的问题:

(1)税法规定,“买一送一”,对于赠送的部分,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增加,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出,降低了企业的效益。

(2)商场在申报税款时,没有把赠送的小商品视同销售申报入内,从而导致申报不实少缴增值税。同时,由于企业少缴增值税,导致少缴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由于这两项税额可在所得税前扣除,所以直接导致商场多缴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此行为构成了偷税行为。

II采取办法:

(1)降低销售价格,实行捆绑式销售。将促进销商品和小商品实行捆绑式销售,将捆绑式后的组合商品按促销商品的原价标价销售,只要在发票上分开注明促销商品的价格和小商品的价格,这样商场在促销前提下的销售收入没有减少,但是相当于原采用赠送方式回馈给销售者的小商品却不用交税,所以可以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

(2)将赠送货物改为折扣销售来对待。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3)采取“满就减”的促销方法。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价值520,商品可以采取“满500减20”的促销方式,对于减去的“20元”,税法无规定,所以就无须缴税。

4、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企业存货计价方法选择先进先出法与选择加权平均法哪个更有利,为什么?

答:要针对企业是否处于免税期来考虑具体选择哪一种存货计价方法。

1) 如果企业刚好处于免税期,选择先进先出法,减少企业材料费用在当期的摊入,扩大

企业当期利润获得更多的免税优惠。

2) 如果企业处于正常纳税期,则选择加权平均法,增加企业材料费用在当期的摊入,减

少企业当期利润而少缴税。

5、A、B双方拟合作建房,A提供土地使用权,B提供资金。两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房屋建好后双方均分自用。则从营业税角度分析,采取何种合作方式建房对投资人更有利,为什么?

答:采取成立合营企业自建自用方式建房对投资人更有利。

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要缴纳营业税。同时,自建自用的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用缴纳营业税;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也不用缴纳营业税。税法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

1) 对合作建房自用来说,A企业将土地使用权即无形资产转让给B企业,是有偿转让,

根据税法规定,要缴纳营业税。而B企业将建好后的房子分一半给A企业使用,属于有偿转让,也要缴纳营业税。

2) 如果成立合营企业自建自用,相当于A、B企业分别以其持有的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

资入股,根据税法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6、利民商贸公司是红光日化公司的100%控股公司,当红光公司将原对外销售成套化妆品的业务,改为适当降价、化整为零分别向利民公司销售,再由利民公司组成成套化妆品对外销售。这样处理,从税收角度可取得哪些财务利益?

I.降价分析:

(1)利民商贸公司是红光日化公司的100%控股公司,构成母子关系,总利润总体不变。

(2)一方面,减少了消费税,减少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导致税前扣除的税额减少,增加了企业所得税;

另一方面,成本上升,导致红光公司的利润减少,导致企业所得税减少。

总体来说,减少的税额比增加的税额多,税务筹划是有效果的。

II.化整为零分析:把成套化妆品分开销售,一方面若有不属于化妆品的,属于其他应税消费品,可以按其它较低的税率计算,降低税负;另一方面,若其中有不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应减少了应交的消费税。

7、南方A市某食品加工企业,产品销往全国各大超市,为了保证产品供应及时,并减少运输费用,在北京、天津等地均设立了仓库。如果想在产品发往异地仓库时,不要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具体应怎样操作?

I.具体操作:

纳税人以总机构的名义在各地开立账户,通过资金结算网络在各地向购货方收取货款。由总机构直接向购货方开具发票的,其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当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II.税法规定:

(1) 销售代销货物应视同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向购货方

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2) 即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

值税;

(3) 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4) 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

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

因此,应采取由总公司开具发票,并由总公司收取货款。

8、假定某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在取得第一营业收入的前一年年末购入一台价值50万元的设备,残值按原值的10%计算,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所得税率为25%。该设备折旧年限按5年或9年两种情况下,哪种折旧年限更节税?为什么?

在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的情况下,选择的年折旧年限要长。

在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的情况下,选择的年折旧年限要长。

折旧年限为5年:年折旧额=50×(1-10%)/5=90000元

前3年的节税额=0 后2年的节税额=90000×25%×50%×2=22500元

折旧年限为9年:年折旧额=50×(1-10)/9=5000元

前3年的节税额=0再3年的节税额=50000×25%×50%×3=18750元

后3年节税额=50000×25%×3=37500

折旧年限为9年的比折旧年限为5年的多缴税额=18750+37500-22500=33750元

所以,应选择折旧年限为9年的。

五、应用题

1.某乳品厂设有牧场和乳品加工分厂两个分部,牧场生产的鲜奶经乳品加工分厂加工成花色奶后出售。在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下,该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是饲养奶牛所消耗的饲料,包括草料及精饲料,而草料大部分为向农民收购或牧场自产的,其增值税税负较重。经过税务筹划,将牧场和乳品加工分厂分开独立核算,分为两个独立法人,在生产协作上仍按以前程序处理,即牧场生产的鲜奶仍供应给乳品加工厂加工销售,但牧场和乳品加工厂之间按正常的企业间购销关系结算,结果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增值税税负。

试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对机构分设前后的增值税税负变化作出税务筹划分析。 I.结构分设前:

(1)乳品厂不是农产品生产单位,不能免缴增值税。

(2)乳品厂只有收购的饲养奶牛所消耗的饲养部分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额

因为企业抵扣的进项税额少,所以导致该乳品厂的增值税税负过高。

II.税务筹划:讲牧场和乳品加工厂分开独立核算,分为两个独立法人。

(1) 牧场属于农产品生产单位,按规定可以免缴增值税。

(2) 乳品加工厂从牧场购入的鲜牛奶,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额。

因为鲜牛奶的价格大于收购饲养牛消耗的饲料的价格,所以因买进鲜牛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在结构分设前因收购饲养牛消耗的饲料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导致该乳品厂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多,从而导致乳品厂的增值税税负降低。

III.需要的是:因为牧场与乳品加工分厂之间存在着关联,所以牧场销售给乳品加工分厂的鲜牛奶价格必须按公平交易进行合理定价。而不能为了增加进项税额睡衣抬高售价,否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

2.某一集团公司有若干个下属子公司,其中预计子公司甲在某年盈利1500万元,而子公司乙到上一年已3年累计亏损1800万元。集团公司经过纳税筹划,作了经营性调整,将甲公司的一个有年盈利600万元能力的生产流水线(正好是一个独立的车间)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3年,并向乙公司收取每年100万元的租赁费,预计乙公司当年可以扭亏为盈。甲、乙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暂不考虑乙公司原有项目的新增亏损和其他因素。

试分析纳税筹划前后甲、乙公司的税负差异。

1) 在纳税筹划前。

2008年甲公司应缴所得税=1500×25%=375万元

3年累计应纳所得税=375×3=1125万元

乙公司亏损,不缴所得税。

2) 在纳税筹划后。

2008年甲公司应缴所得税=(1500-600+100)×25%=250万元

3年累计应纳所得税=250×3=750万元

乙公司2008年的盈利=600-100=500万元

乙公司3年内累计盈利=500×3=1500万元

按规定乙公司实现的利润可以税前弥补5年内的亏损。3年内共盈利1500万元,全部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后没有余额,这3年均不缴所得税。

通过纳税筹划,该集团通过这笔租赁业务,既帮助乙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又使集团公司减轻税收负担375 ( 1125-750=375)万元,节税效果显而易见。

篇二:税收筹划 课后习题答案

税收筹划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 习题答案

【关键术语】

税收筹划 筹划性 偷税 欠税 抗税 避税 守法性原则 法人税收筹划 企业的四大权利 税收管辖权 税负弹性 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 税率上的差异性 税收优惠 通货膨胀 资本的流动限制

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作出的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筹划性——筹划性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运用税法的指导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事先规划与控制,以安排纳税义务的发生并达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偷税——偷税是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且能够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或不合法的手段以逃脱其纳税义务的行为。

欠税——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征收法律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抗税——抗税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避税——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或者缺陷钻空取巧,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精心安排,以期达到纳税负担最小的经济行为。

守法性原则——税收筹划的守法性原则,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以依法纳税为前提;以合法节税方式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排,作为税收筹划的基本实现形式;以贯彻立法精神为宗旨。

法人税收筹划——根据税收筹划需求主体的不同,税收筹划可分为法人税收筹划和自然人税收筹划两大类。法人税收筹划主要是对法人的组建、分支机构设立、筹资、投资、运营、核算、分配等话动进行纳税收筹划。

企业的四大权利——现代企业一般有四大基本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自主权和自保权。其中自保权就包含了企业对自己经济利益的保护。

税收管辖权——所谓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所实行的管理权力。税收管辖权有三种:即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税负弹性——税负弹性是指某一具体税种的税负伸缩性大小。一般而言,某一种税税负弹性的大小一方面取决于税源的大小,即税源大的税种,其税负弹性也大。另一方面还取决于该税种的要素构成,这主要包括计税基数、扣除、税率。即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或者说税收扣除越大则税负就越轻。

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是指纳税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是否是某一种税的纳税人不是固定不变的,会随着经营内容等的转变而发生改变。

税率上的差异性——税率上的差异性是指税制中不同税种有不同税率,同一税种中不同税项也有不同税率,即“一种一率”和“一目一率”上的差异性。

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国家税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政府为达到一定的政

治、社会和经济目的,而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税收鼓励反映了政府行为,它是通过政策导向影响人们生产与消费偏好来实现的,所以也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

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在经济学上,通货膨胀意指整体物价水平持续性上升,实行累进所得税时,通货膨胀使得名义收入的增加,会把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推向更高的档次,即所谓的“档次爬升”。

资本的流动限制——资本的频繁流动会造成纳税自然人和法人借以减少纳税义务,因此有的国家会采取一定的措施限制资本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如限制跨国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限制金融机构对外借债等。

【思考题】

1. 什么是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作出的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2. 税收筹划的特点有哪些?

税收筹划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法性。合法性是税收筹划最本质的特点,也是税收筹划区别于逃避税收行为的基本标志。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体现在其行为是在尊重法律、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

(2)筹划性。筹划性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运用税法的指导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事先规划与控制,以安排纳税义务的发生并达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3)风险性。所谓税收筹划风险,是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因各种因素的存在,无法取得预期的筹划结果,并且付出远大于收益的各种可能性。

(4)方式多样性。各税种在规定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纳税地点、税目、税率及纳税期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尤其是各国税法、会计核算制度、投资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差异,这就给纳税提供了寻求低税负的众多机会,也就决定了税收筹划在全球范围内的普遍存在和形式的多样性。

(5)综合性。综合性是指税收筹划应着眼于纳税人资本总收益的长期稳定的增长,而不是着眼于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

(6)专业性。专业性主要不是指纳税人的税收筹划需要其财务、会计专业人员进行,而指面临社会大生产,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国际经贸业务的日益频繁,规模也越来越大,而各国税制也越来越复杂,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收筹划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作为第三产业的税务代理、税务咨询便应运而生。

3. 税收筹划与偷税有何区别?税收筹划与避税有什么关系?

(1)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偷税是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且能够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或不合法的手段以逃脱其纳税义务的行为。偷税具有故意性、欺诈性,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受到处罚。

而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作出的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两者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其正当性,税收筹划实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来进行,而偷税采取的是不正当或不合法的手段,违反了法律和法规,应当受到处罚。

(2)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关系:

税收筹划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作出合乎政府政策意图的、合法的安排,以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由于其行为是合法的,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

避税是在经济活动中作出的违背政府政策意图但是又不违法的安排,以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由于其行为是不违法的,因而也难以受到法律的惩罚,可见,税收筹划和避税的结果是相同的,都是少交了税款,但筹划是受到鼓励的,受到法律保护的行为,而避税则是不受鼓励的行为。如果政府调整了税收政策,堵塞了税收漏洞,纳税人的避税行为或许就变成了违法行为。有时,纳税人避税的力度过大,也会成为不正当避税,而不正当避税在法律上就可认定为是偷税。

4. 怎样理解税收筹划的法律原则?

税收筹划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法律原则,因为税收筹划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法律性,不守法就没有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守法性原则,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以依法纳税为前提。税法是国家制定并强制执行的一种社会规范,可以调整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它明确规定了纳税人向国家缴税的义务和保护自己利益的权利。义务和权利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正是两者之间的这种关系,使纳税人在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前提下,运用税收筹划,享有选择最优纳税方案的权利。

以合法节税方式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排,作为税收筹划的基本实现形式。以贯彻立法精神为宗旨,税收筹划的基础是税制要素中税负弹性的存在,税制中的各种优惠政策和选择机会都体现着国家的立法精神,体现了国家政策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引导和调整,因而切实有效的税收筹划,应该以税法为依据,深刻理解税法所体现的国家政策,从而有效贯彻国家税法的立法精神,使之成为实现政府利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环节。

5. “税收筹划可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你同意这种说法吗?

同意。首先,从税收筹划产生的主观原因来看,主要是经济利益的驱使,纳税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可以说是一种本能,是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行为。但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企业可能采用正当、合法的手段,也可能采用一些不正当、违法的手段,如偷税、骗税、抗税等。税收筹划是企业对其资产、收益的正当维护,属于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

其次,从应遵循的原则来看,税收筹划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法律性,不守法就没有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守法性原则,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以依法纳税为前提;以合法节税方式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排,作为税收筹划的基本实现形式;以贯彻立法精神为宗旨。所以,税收筹划本身就是一个依法纳税的过程。

再次,从税收筹划的实施条件来看,纳税人要成功实施税收筹划,必须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既要了解掌握税法,而且要研究税法。只有这样,才能懂得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以及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在总体上确保自己的税收筹划行为的合法性。

此外,税收筹划是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研究和运用,但是现行税收政策也有某些缺陷、不足和漏洞。因而进行税收筹划可以及时了解税收法规和税收征管中的不尽合理和不完善之处,为国家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提供依据,起到对税收法规的验证作用,能够有效地推动依法治税的进程。

所以,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能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也有利于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因此能够起到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作用。

6. 税收筹划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1)国内税收筹划产生的客观条件包括:

①税种的税负弹性。所谓税负弹性是指某一具体税种的税负伸缩性大小。 ②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

③课税对象金额上的可调整型。

④税率的差异性。

⑤税收优惠。

(2) 国际税收筹划产生的客观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国家间税收管辖权的差别。

②税收执法效果的差别。

③税制因素。

④其他因素,如各国对避税的认可程度和避税方法上的差别、关境和国境的差别、技术进本、资本流动、外汇管制与住所的影响等。

(3)税收筹划产生的主观原因:

任何税收筹划行为其主观原因都可以归结为一条,那就是利益的驱使。税收筹划是企业对其资产、收益的正当维护,属于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纳税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可以说是一种本能,是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利己性的特征。

7. 实施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所制定的法律允许的能使其税收负担最小化的计划,它确实能给纳税人带来额外的税收利益。纳税人具有税收筹划愿望,并不意味着成功地实施了税收筹划。纳税人成功地实施税收筹划,需要具备以下特定的条件:

(1)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纳税人进行的税收筹划是以合法为前提的,选择少缴或免缴税款的行为,因而必须了解并熟练掌握税法规定。况且,税法规定的内容相当复杂又经常修正,而纳税人自身条件不断发生变化,纳税人要有效地运用税收筹划策略,既要了解掌握税法,而且要研究税法。纳税人除对税法熟练掌握,能灵活自如地运用外,还要具备投资、生产、销售;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懂得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以及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在总体上确保自己的税收筹划行为的合法性。

(2)具备相当的收入规模。从理论上讲,任何企业都有税收筹划的权利和机会。但是,税收筹划作为一种理财活动,与其它财务管理活动一样,风险与收益并存,成本与收益并存。如果企业规模过小,缴纳税种可能有限,经营业务比较简单,可以选择的处理方法不多,因此筹划的空间会比较狭窄。即使通过筹划获取了一定的收益,也可能因为筹划成本较高而显得得不偿失。相反,大企业缴纳税种繁多,经营业务和会计处理都比较复杂,并且有可能形成集团公司或者产生国际业务,此时筹划空间相对较大。

(3)具备税收筹划意识。税收筹划的直接动力就是纳税人税收筹划意识的强烈与否。只要纳税人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常识,意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作用,才能产生直接的税收筹划行为。如果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意识薄弱,即使有再好的外部条件,也不可能付诸于行动。

8. 税负的弹性对税收筹划有什么影响?

从税制角度来看,税负弹性的大小决定了税收筹划的空间。税收制度刚性越大,弹性越小或者税收优惠越少,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能性和空间就越小。因此一个国家税制的弹性大小和优惠政策的多少,决定了纳税人税收筹划的可能性和可操作空间。

从税种角度来看,税种的税负弹性决定了税收筹划的重点。从原则上说,税收筹划可以针对一切税种,但由于不同税种的性质不同,税收筹划的途径、方法及其收益也不同。实际操作中,要选择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种作为税收筹划的重点;选择税负弹性大的税种作为税收筹划的重点,税负弹性大,税收筹划的潜力也越大。一般说来,税源大的税种,税负伸缩的弹性也大。因此,税收筹划自然要瞄准主要税种。另外税负弹性还取决于税种的要素构成。这主要包括税基、扣除项目、税率和税收优惠。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或者说税收扣除越大,税收优惠越多,税负就越轻。

9.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包括:

(1)遵循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即系统性原则、事先筹划原则、守法性原则、时效性原则、保护性原则和综合平衡原则。

(2)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认清在税法和税制基础之上进行税收筹划的客观条件,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目标,选择恰当的切入点和税收筹划方法,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组织形式、投资结构等方法,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标。

10. 影响税收筹划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税收筹划的因素包括:

(1)纳税人的风险类型。纳税人对于风险的态度和心理准备,会影响纳税人可能作什么以及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做。

(2)纳税人的自身状况。纳税人自身状况主要包括纳税人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组织机构、经营方式等。

(3)企业行为决策程序。企业行为决策程序的简化有利于进行税收筹划,如果企业的行为决策程序比较复杂,税收筹划方案的落实就会越困难

(4)税制因素。税制因素对税收筹划的影响比较大,也是纳税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

(5)企业税收筹划需要多方合力。企业税收筹划需要会计、管理者和中介机构三者的全力配合。

11. 税收筹划的意义是什么?

税收筹划的意义包括:

(1)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2)有助于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

(3)有助于实现纳税人利益最大化;

(4)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

(5)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6)我国正处于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大规模变动的时期,税收政策量多而繁杂,这使得税收筹划成为纳税人必须的选择;

(7)从长远和整体上看,税收筹划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总量,甚至可能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

篇三:税收筹划练习题答案

《税收筹划》练习

二、问答题

1、简述节税与避税的关系。

答:同:两者都是不违法行为,都可以相对降低税负

异:

1) 定义

① 节税定义: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以税负最低为目的,对企业经营、投资、筹资等

经济活动进行的涉税选择行为。

② 避税定义: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境的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

下,利用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疏漏、模糊之处,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 动等涉税事项的精心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

2) 特点

① 节税特点:合法性、符合政府政策导向、符合立法意愿,应予以引导和支持。 ② 避税特点:非违法性、不符合政府政策导向、立法意愿不一致,政府要做的是完善

税法,堵塞漏洞,要求纳税人补交纳税。

2、简述避税与偷税的区别。

1避税定义:答:○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境的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

利用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疏漏、模糊之处,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

经营活动等涉税事项的精心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

偷税定义: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

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避税和偷税的主要区别在于合法与违反。

?避税是利用税收政策,最大限度的获得税收的优惠。避税形式上合法,内容上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违背立法意愿,政府要做的是完善税法,堵塞漏洞,要求纳税人补交纳税。

偷税是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达少缴缴和不缴税款的目的。偷税形式上、内容上违法,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违背立法意愿,法律应对其进行打击和严惩。

第四章

3、兴华纺织品商场某年假日以“买一送一”方式促销,期间因此实现销售35 .69万元(含税),同时赠送小商品2.91万元(成本价),赠送的小商品以成本价结转,计入当期经营费用,商

场仅按含税收入35.69万元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问:从增值税角度分析,商场行为存在何种税收问题?商场采取哪些办法可以规避这类税收风险?为什么?

答:I存在的问题:

(1)税法规定,“买一送一”,对于赠送的部分,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增加,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出,降低了企业的效益。

(2)商场在申报税款时,没有把赠送的小商品视同销售申报入内,从而导致申报不实少缴增值税。同时,由于企业少缴增值税,导致少缴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由于这两项税额可在所得税前扣除,所以直接导致商场多缴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此行为构成了偷税行为。

II采取办法:

(1)降低销售价格,实行捆绑式销售。将促进销商品和小商品实行捆绑式销售,将捆绑式后的组合商品按促销商品的原价标价销售,只要在发票上分开注明促销商品的价格和小商品的价格,这样商场在促销前提下的销售收入没有减少,但是相当于原采用赠送方式回馈给销售者的小商品却不用交税,所以可以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

(2)将赠送货物改为折扣销售来对待。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3)采取“满就减”的促销方法。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价值520,商品可以采取“满500减20”的促销方式,对于减去的“20元”,税法无规定,所以就无须缴税。

4、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企业存货计价方法选择先进先出法与选择加权平均法哪个更有利,为什么?

答:要针对企业是否处于免税期来考虑具体选择哪一种存货计价方法。

1) 如果企业刚好处于免税期,选择先进先出法,减少企业材料费用在当期的摊入,扩大

企业当期利润获得更多的免税优惠。

2) 如果企业处于正常纳税期,则选择加权平均法,增加企业材料费用在当期的摊入,减

少企业当期利润而少缴税。

5、A、B双方拟合作建房,A提供土地使用权,B提供资金。两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房屋建好后双方均分自用。则从营业税角度分析,采取何种合作方式建房对投资人更有利,为什么?

答:采取成立合营企业自建自用方式建房对投资人更有利。

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要缴纳营业税。同时,自建自用的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用缴纳营业税;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也不用缴纳营业税。税法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

1) 对合作建房自用来说,A企业将土地使用权即无形资产转让给B企业,是有偿转让,

根据税法规定,要缴纳营业税。而B企业将建好后的房子分一半给A企业使用,属于有偿转让,也要缴纳营业税。

2) 如果成立合营企业自建自用,相当于A、B企业分别以其持有的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

资入股,根据税法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第五章

四、问答题

6、利民商贸公司是红光日化公司的100%控股公司,当红光公司将原对外销售成套化妆品的业务,改为适当降价、化整为零分别向利民公司销售,再由利民公司组成成套化妆品对外销售。这样处理,从税收角度可取得哪些财务利益?

I.降价分析:

(1)利民商贸公司是红光日化公司的100%控股公司,构成母子关系,总利润总体不变。

(2)一方面,减少了消费税,减少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导致税前扣除的税额减少,增加了企业所得税;

另一方面,成本上升,导致红光公司的利润减少,导致企业所得税减少。

总体来说,减少的税额比增加的税额多,税务筹划是有效果的。

II.化整为零分析:把成套化妆品分开销售,一方面若有不属于化妆品的,属于其他应税消费品,可以按其它较低的税率计算,降低税负;另一方面,若其中有不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应减少了应交的消费税。

7、南方A市某食品加工企业,产品销往全国各大超市,为了保证产品供应及时,并减少运输费用,在北京、天津等地均设立了仓库。如果想在产品发往异地仓库时,不要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具体应怎样操作?

I.具体操作:

纳税人以总机构的名义在各地开立账户,通过资金结算网络在各地向购货方收取货款。由总机构直接向购货方开具发票的,其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当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II.税法规定:

(1) 销售代销货物应视同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向购货方

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2) 即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

值税;

(3) 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4) 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

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

因此,应采取由总公司开具发票,并由总公司收取货款。

五、应用题

8、某乳品厂设有牧场和乳品加工分厂两个分部,牧场生产的鲜奶经乳品加工分厂加工成花色奶后出售。在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下,该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是饲养奶牛所消耗的饲料,包括草料及精饲料,而草料大部分为向农民收购或牧场自产的,其增值税税负较重。经过税务筹划,将牧场和乳品加工分厂分开独立核算,分为两个独立法人,在生产协作上仍按以前程序处理,即牧场生产的鲜奶仍供应给乳品加工厂加工销售,但牧场和乳品加工厂之间按正常的企业间购销关系结算,结果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增值税税负。

试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对机构分设前后的增值税税负变化作出税务筹划分析。 I.结构分设前:

(1)乳品厂不是农产品生产单位,不能免缴增值税。

(2)乳品厂只有收购的饲养奶牛所消耗的饲养部分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额

因为企业抵扣的进项税额少,所以导致该乳品厂的增值税税负过高。

II.税务筹划:讲牧场和乳品加工厂分开独立核算,分为两个独立法人。

(1) 牧场属于农产品生产单位,按规定可以免缴增值税。

(2) 乳品加工厂从牧场购入的鲜牛奶,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额。

因为鲜牛奶的价格大于收购饲养牛消耗的饲料的价格,所以因买进鲜牛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在结构分设前因收购饲养牛消耗的饲料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导致该乳品厂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多,从而导致乳品厂的增值税税负降低。

III.需要的是:因为牧场与乳品加工分厂之间存在着关联,所以牧场销售给乳品加工分厂的鲜牛奶价格必须按公平交易进行合理定价。而不能为了增加进项税额睡衣抬高售价,否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

9、某一集团公司有若干个下属子公司,其中预计子公司甲在某年盈利1500万元,而子公司乙到上一年已3年累计亏损1800万元。集团公司经过纳税筹划,作了经营性调整,将甲公司的一个有年盈利600万元能力的生产流水线(正好是一个独立的车间)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3年,并向乙公司收取每年100万元的租赁费,预计乙公司当年可以扭亏为盈。甲、乙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暂不考虑乙公司原有项目的新增亏损和其他因素。

试分析纳税筹划前后甲、乙公司的税负差异。

1) 在纳税筹划前。

2008年甲公司应缴所得税=1500×25%=375万元

3年累计应纳所得税=375×3=1125万元

乙公司亏损,不缴所得税。

2) 在纳税筹划后。

2008年甲公司应缴所得税=(1500-600+100)×25%=250万元

3年累计应纳所得税=250×3=750万元

乙公司2008年的盈利=600-100=500万元

乙公司3年内累计盈利=500×3=1500万元

按规定乙公司实现的利润可以税前弥补5年内的亏损。3年内共盈利1500万元,全部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后没有余额,这3年均不缴所得税。

通过纳税筹划,该集团通过这笔租赁业务,既帮助乙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又使集团公司减轻税收负担375 ( 1125-750=375)万元,节税效果显而易见。

10、某单位从事铝合金门窗生产并负责建筑安装,具备建筑业施工资质,以签订建筑合同的方式取得经营收入,其经营方式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分别成立独立核算的铝合金门窗生产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假设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2008年含税销售收入为1170万元(全部销售给建筑安装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20万元。建筑安装企业取得铝合金门窗建筑安装收入1400万元(包含


税收筹划习题与答案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65199.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