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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银行卡需要怎么办

时间:2016-09-30 12:20:33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遇到证件和银行卡被偷怎么办

遇到证件和银行卡被偷怎么办

首先谴责那些该死的小偷,丢了钱事小,丢了这些东西麻烦得要死,小偷都应该判重罪同,看谁还偷

以下所说主要针对深圳地区

为补办主要证件要做如下事情:

1、首先到户口所在派出所补办身份证

派出所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1)要先拍照,拿上数码照片回执和照片,20元

(2)拿上户口本

(3)到派出所取号办理补办身份证,取得回执(补办下来后可选择自取和快递,快递费15元),回执要留好,领证时需要,需要10个工作日才可补办好 工本费:40元,不含快递费

2、到办证大厅办理临时身份证

办证大厅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1)拿上户口本,要复印

(2)拿上派出所开出的补办身份证回执

(3)一寸照片一张

(4)到办证大厅取号办理临时身份证,当时可以拿到临时身份证 工本费10元

3、办理银行卡

(1)拿上临时身份证(要二张复印件),到丢失的银行卡所属的任一营业厅办理,补办原卡号一样的银行卡要10-15个工作日,补办新卡号的当时可取,工本费20元

一般要花费费用:300元内

一般要花费时间:工作日5个小时(含中午两个小时)

如果身份证想要挂失要用登报挂失或去丢失的地方的所属派出所报案挂失,然而也没什么卵用

篇二:发现银行卡被盗刷该怎么办,怎么处理

发现银行卡被盗刷该怎么办,怎么处理

现在银行卡对我们来说非常的方便,因为我们可以买东西都可以用银行卡来付费,当然,如果出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了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做?

【银行卡被盗刷该怎么办】

第一、打电话给银行客服,说明情况,要求将卡上资金冻结,力求将损失减至最低。

第二、想办法取得证据,证明被盗刷的交易行为与自己无关,且卡片在自己手中,如就近到ATM机上取现或到银行网点进行操作。

第三、及时报警,如个人证据不足,可要求银行出示相关证明。报警后,要向公安机关索要受理材料。

【相关提醒】

1、消费时第一台POS机刷一下,没刷出来,换一台重刷时,要警惕。那台没刷出来的POS机,是不是就是复制磁条信息、盗取密码的犯罪工具。

2、一旦遭遇盗刷,第一时间冻结银行卡止损。

3、迅速携带银行卡去最近的派出所报案,以证明你人和卡都在本地。

4、去银联调取刷卡记录,证明盗刷地是外地,你不可能在该处。

5、证据搜集完毕后,起诉银行索赔。

注:根据犯罪分子的交代,如其利用了银行的管理或技术漏洞,银行就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是利用了储户对于银行卡或银行卡密码保管方面的过失,则储户要承担相应责任。

篇三:银行卡被盗刷该怎么办

银行卡被盗刷,银行该不该负责

在网上检索“银行卡被盗刷案”,已成为刘先生每天关注的一个“行业”新闻。他说自己有些灰心了,从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6.3万余元存款“莫名被转走”,至今已过去3年多了,他也几乎穷尽法律途径,不但未挽回损失,还花费了不少律师费和诉讼费。

“就好比我把自行车存车棚里,每月交着管理费,最后车丢了,我还得陪看车人钱。”回忆这糟心的经历,刘先生说他在法庭上也曾如此描述过。报案后,盗贼抓了,已被判刑,但

6.3万余元涉案款,仅能返还797元。

与刘先生家相距数十公里的常女士,也有银行卡被盗刷的经历,结果却圆满得多———她得到银行全额赔付。

记者统计发现,此类案件在全国多地时有发生,但判决结果不尽相同。多位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期待有指导案例发布或相关司法解释出台,解决此类案件审理中需“摸着石头过河”的现状。专家希望立法层面能确认银行承担“先行赔偿”责任,确保其提供的金融服务更人性化和更加安全。

A 6.3万存款被盗刷,法院判银行不担责

2011年2月11日,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刘先生准备在网上购买机票,去看在南宁参加足球冬训的孩子。令他没想到的是,在通过网银支付时,发现自己银行卡账户里的钱已所剩无几。

他急速赶到楼下的银行柜台进行查询。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存款已通过转账异地被人取走。仔细查看交易信息,他发现,转入的账户户主的名字竟然是他自己,而他从未开办过这个银行账户。刘先生当即报警。

刘先生说,被盗刷的卡是他在中国建设银行丰台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丰台支行)办理的,是张储蓄卡,截止到2011年2月9日,卡里还有6.3万余元。两天后,这些钱“不翼而飞”了。他当时办卡的时候,就办理了短信通业务,但对于建行丰台支行所说的“被人取走款”的短信通知,他一直没有收到。为此,他将银行起诉至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要求赔偿。

2012年12月17日,丰台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为刘先生为被害人的信用卡诈骗案已由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并案侦查,且该案在海淀区法院审理中,故本案不宜继续审理,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刘先生可视结果行使诉权。

刘先生对裁定结果不服,上诉称,一审裁定所提刑事案件,与他和银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没有法律上的联系。他认为,自己将钱存至银行,银行就负有相应的保管义务,造成丢失也是银行的责任,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只是银行将来追偿的问题,与他无关。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刘先生的上诉。

随后,刘先生找到海淀区法院,得知了相关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判决显示,早在2010

风支行办理了户名为刘先生的一张储蓄卡,并开通了电话银行。

2011 年2月9日,郭铁兴通过电话银行,将刘先生在京办理的储蓄卡内的6.3万余元,转入其办理的银行卡内并取走。刘先生的储蓄卡还为此支付了25元手续费。郭铁兴还以同样的方式,骗走另外6名被害人共57.9万余元。最终,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郭铁兴有期徒刑十二年。但在判决中,法院未查明郭铁兴通过何种手段获取刘先生的银行卡密码。最终,刘先生仅收到法院发还案款797元。

此后,刘先生在丰台区法院再次起诉建行丰台支行进行索赔。经过审理,丰台区法院未支持刘先生的诉求。法院认为,根据刑事判决已查明的事实,刘先生账户内存款损失的直接原因是郭铁兴的犯罪行为,而郭铁兴能够得逞的最主要原因,是其通过某种手段获取刘先生的电子银行密码。而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密码系因建行丰台支行的原因而泄露,建行丰台支行不应对其无过错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驳回刘先生的诉求。

刘先生不服判决结果,提出上诉。他在上诉理由中重申,其办有短信通业务,但是对于建行丰台支行所说的“被人取走款”的短信通知,他没有收到;且关于取消短信提示的短信通知,他也没有收到。二审法院认定,刘先生的上诉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未予支持。

B 银行卡被盗刷,处理结果不同

刘先生告诉记者,从开始打官司,他便不时从网上搜索类似案件的处理,发现许多案件案情和自己的一样,但处理结果却截然不同。如家住北京市通州区的常女士,虽然也遭遇银行卡被盗刷,结果却是银行全额赔款。

记者随后来到北京市通州区法院进行采访,了解了常女士案件的来龙去脉。2013年5月3日,常女士收到四条手机短信,提示其存款在外地ATM机上分四次被他人取走1.9万元。自己的银行卡从未离身,钱怎么会被取走呢?常女士报案后,警方经侦查确认,存款系他人采用模拟卡的形式取走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赢了网在线律师,寻求免费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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