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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时间:2016-09-23 14:01:4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016年十堰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公告

2016年十堰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公告

湖北教师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提供湖北教师资格笔试、面试资料。湖北教师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提供湖北教师考试面试资料。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十堰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

[2005]137号)和《关于对公务员及公共服务行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十语字[2005]2号)的精神,现将2016年我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1957年1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的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相关社会人员。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3月23日—4月15日

2.个人现场确认时间:4月8日-4月18日(准考证4月20日以后可在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站自行下载;确认时间均为国家规定工作日上午)

3.各县市(郧阳区)中职学校、城区大中专院校集中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时间:3月25日—4月18日(确认时间均为国家规定工作日下午)

4.考试时间:5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

具体测试地点见准考证[page]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

各县市(郧阳区)由当地语委办集中组织到市继教中心报名;城区大中专院校学生以校为单位集中报名(不接受学生以个人名义报名),其他社会人员自行网上报名。

1.个人网上报名

⑴考生进入省普通话测试中心管理系统【在线报名】页面

http://hubei.cltt.org/baoming;

择考生所在城市(十堰市),点“下一步”进入【测试站点选择】页面;单击“报名”按 钮,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带*号的必须填写(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以方便联系);考生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 jpeg,相片比例为390*567像素(宽*高),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相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证件编号”。如:考生的证件编号是 123456,则该考生相片文件的命名即为“123456”,考生照片的背景色为蓝色、红色; ⑶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单击“确认”按钮,进入【报名成功】页面。

⑷考生如需要查看、修改报名信息,点击“报名查询”按钮,填写姓名和证件编号后,进入【报名信息修改】页面查看修改,检查确认后单击“确认”按钮。

2.集中报名

各县市(郧阳区)语委办、城区大中专院校集中组织报名,认真填写《普通话水平测试集中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请严格按照表内信息填写),并提交考生电子报名信息(格式、命名等参照网上报名要求)

(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线报名成功之后,需在确认时间内到确认点缴费,个人现场确认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中专院校学生以校为单位集中现场确认并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集中报名信息表》、电子报名信息及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社会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十堰市继教中心(市教育局710室),联系人:史磊,联系电话:0719--8489607,邮箱:syjjzx@qq.com。

五、其他事项

(一) 今年全市实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按省语委办要求坚持“先培训,后测试”的原则,所有参测对象均应参加测前培训。城区培训工作由十堰市继教中心负 责,各县市(郧阳区)及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工作由当地语委办或学校组织,考虑到十堰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我市的测前培训工作采用“自愿报名,自愿参加”的方 式进行。按省测试中心要求,培训指定教材为《普通话培训测试指要》(华中师大出版社出版,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语委员组编,定价28元),考生可自愿购买。

(二)收费。测试费用严格按照鄂价费字[2004]132号文件执行,即教师及社会人员每人每次测试费50元,学生每人每次测试费25元(测试费用在确认时收取);培训费用按有关政策执行。

考试,下半年不再组织。

(四)证书集中领取时间为2016年10月,逾期仍未领取的证件均退回省普通话测试中心;证书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十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日

2016湖北教师资格面试将于5月份进行,4月份出公告,大家可以关注湖北教师考试网获取更多湖北教师招聘资料。

篇二:十堰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十堰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4]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招”)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14年十堰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16208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11858人(分校计划见附件1、2)。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形式分为指令计划生、分配生、飞翔计划生、择校生、国际班、特长生六种。

1. 指令计划生

指令计划生是达到相应批次学校指定计划生名额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其中,在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的指令计划中安排40%分配到县(市)招生(分配计划见附件3)。

2.分配生

分配生是把部分优质高中一定比例的指令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录取方式。推行分配生制度,让薄弱初中的优秀学生也有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在城区的指令计划中单列40%的指标,参照城区初中学校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人数,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学校,同时对部分薄弱初中学校适当增加分配生指标(分配计划见附件3)。录取方式为:中考总分在指令计划生资格线下30分(市教育局指定的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为5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

各县(市)一中面向本县(市)招收分配生,其它普通高中不安排招收分配生计划。

分配生须填写志愿,录取时按第一志愿优先原则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参与第二志愿学校的招生录取,依此类推。

由于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以及各县市一中指令计划按1:1划定录取分数线,为了保证指令计划足额完成,达到分配生条件的考生能够顺利被录取,因此指令计划资格线上的考生只按指令计划志愿投档录取、所报分配生志愿无效。指令计划资格线上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全,或不服从志愿调剂而落选的不能参加分配生录取。

3.“飞翔计划”生

“飞翔计划”生是指在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中增加部分指标,采取县校合作、计划单列、定向招生的一种计划形式,以期为更多的农村学生提供享受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机会。

“飞翔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农村户口且初中三年均在农村乡镇学校学习的

应届初中毕业生。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丹江口市一中、房县一中、竹溪一中分别对口郧县、郧西县、竹山县、丹江口市、房县、竹溪县各招收50名飞翔计划生。

4.三限生

三限生是指按“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招生的计划形式,这部分计划录取的是低于相应批次指令计划生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三限生”录取时按计划、志愿、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满为止。

5.特长生

特长生是指普通高中学校招收部分在体育、音乐、美术有一定特长的学生。招收的特长生必须是经过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测试合格的考生,未经测试合格的考生不得作为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不超过学校总计划1%的比例安排招收特长生,不单独编班。十堰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中和县市一中若招收特长生,按此种形式执行,学校根据各自需求确定特长生招生专业、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招生录取方案于正式填报志愿前报市招生考试院,并上网公示,在特长生录取过程中依据各校既定方案招录。

另一种是学校从总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量计划招收特长班,如体育、美术、音乐班。招收的这部分学生单独编班上课,招收特长班的学校必须提前将招收特长生的计划报市招生考试院。市招生考试院根据特长班招生计划、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单独划线进行录取。

十堰市二中主要招收体育竞技生,车城高中招收音乐、美术特长班。十堰城区其它高中学校不再安排特长班招生计划。县(市)所属除县(市)一中以外的其它高中学校是否招收特长班,由县(市)教育局决定。

6.国际班

国际班计划是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中外合作办学资格的高中学校进行招生、中外合作培养的一种计划形式。报考国际班的考生,必须填报国际班志愿,录取时按填报志愿、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因为国际班属中外合作培养,费用较高,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分三种类型:

1、郧阳师专五年一贯制学期教育专业;

2、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与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十堰科技学校、郧阳科技学校联合开展的3+2中高职分段培养改革试点专业;

3、各中职学校举办的职对口技能高考升学教育及就业教育。

二、招生范围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生。

十堰市二中的体育竞技生、体育特长生及车城高级中学的艺术特长班可面向全市招生,两校其它类别计划均面向十堰城区招生。

柳林中学、十堰市十三中面向十堰城区招生。

丹江口市二中面向丹江口市和武当山特区招生。

各县(市)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市内外招生。

三、招生批次

高中阶段学校分两个类别,一类是普通高中学校,一类是中等职业学校。 201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为四个批次:

1.提前批:所有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和体育竞技生的学校。

2.第一批次: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含指令计划生、分配生、飞翔计划生、三限生和国际班五类招生计划)。

3.第二批次:丹江口市一中、郧县一中、郧西一中、房县一中、竹山一中、竹溪一中、十堰市二中、车城高级中学及柳林中学(含指令计划生、分配生、飞翔计划生和三限生四类招生计划)。

4.第三批次:十堰市十三中、丹江二中、郧县二中、郧西三中、房县二中、房县三中、竹山二中、竹溪二中、十堰市龙泉黄冈学校(含指令计划生、三限生两类招生计划)。

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分为三个批次:

1.提前批:中等职业学校及郧阳师专的学前教育专业。

2.第一批次:实施3+2中高职人才培养一体化招生计划学校的相关专业: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120人、会计80人、旅游服务与管理80人)、十堰高级职业学校(电子技术应用120人、计算机应用80人、数控技术应用80人)、十堰科技学校(客服服务80人、农产品保鲜与加工80人)、郧阳科技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120人、机械加工技术120人)。

3.第二批次: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十堰科技学校、郧阳科技学校的其他专业及十堰高级技工学校、十堰艺校、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竹山县职业技术学校、竹溪县职业技术学校、丹江口市职业技术学校、房县职业技术学校、十堰医学卫生学校、十堰医学科技学校、汉江科技学校、丹江口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丹江口飞翔机械工业学校、十堰市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东风公司高级技工学校。

录取顺序是根据志愿表上设计的批次、计划类型顺序进行先后录取。

四、志愿填报

2014年,高中阶段招生继续实行中考前全市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分为模拟填报和正式填报两个时段,填报志愿工作在5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是规范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考生能否在互联网上填好志愿,直接关系到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各初中学校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今年的网上志愿填报工作。

填报志愿具体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五、招生录取

2014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和分数进行录取。招生录取采用集中封闭网上录取,各高中阶段学校只能在相应批次规定录取时间进入录取现场,市招生考试院按批次将考生信息投放到招生平台上,录取过程中按志愿优先、计划与投档比例控制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参与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依次类推。

在录取时如遇考生分数相同情况,则实行以下四优先原则: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时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等级多者优先;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时,加理综、文综五科总分高者优先;五科总分相同时,有特长者优先。

为稳定招生工作秩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2014年继续实行“三同时”的录取工作方式,即在公布考生成绩的同时、公布录取分数线和十堰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中的录取结果,然后再陆续公布其它批次的录取结果。

公布招生信息的途径是十堰教育信息网和十堰招生考试网。

市招生考试院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审签录取结果、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后,将审签的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数据上报省教育厅,作为学籍注册的依据。违规招录的,一律不予注册。中等职业学校招录新生按网上录取和学校报名录取两种途径进行,待新生入学后统一办理注册手续。

附件1.十堰市201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十堰市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3.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在县市招收指令计划生名额

表和在十堰城区招收分配生名额表

4.十堰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篇三:2016年湖北十堰市直学校招聘公告

2016年湖北十堰市直学校招聘公告

2016年湖北十堰市直学校招聘公告暂未发布,预计4月底发布。2015年十堰市直学校招聘138人,预计2016年湖北十堰市直学校招聘150人左右,湖北教师考试网将竭诚为广大考生服务,以期能够帮助更多的考生考上自己理想的职位。大家可以参加2015年十堰市直学校招聘的相关信息。

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关于市教育局2015年度补充市属中小学教师使用编制计划的批复》(十编发[2015]3号),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含东风分局所属学校)、市高级技工学校、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十堰外国语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含东风分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38名,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5名,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2名,十堰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应聘特殊学校教师应具备特殊教育相关知识;

(五)身体、心理健康;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已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计算日期为1月1日后 (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出生于1985年1月1日后,依此类推),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5月8日至5月14日(每天8:30-17:30)

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

2、初审、交费。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5月8日至5月14日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通过初审或需退回补充材料考生如需改报其他岗位,请联系招聘单位删除报考信息后重新报考,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有关事宜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8日9:00至5月14日17:0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网上交纳报名费100元/人,考生交费后状态显示为确认,交费即为成功。未按时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的考生请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经核实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改报。报名、交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紧缺学科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调剂到紧缺的岗位。5月15日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十堰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5年5月18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报名费。

[page]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5月21日至笔试前,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5月24日。考试时间18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①教师岗位考学科专业知识(本专业主要课程),卷面满分100分,占笔试成

绩的70%;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综合知识等,卷面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②会计、校医、舞蹈、图书管理、市场营销、保育等教辅岗位只考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3、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附件2)于2015年5月14日17:00前交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十政办发[2013]176号文件精神,两个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十堰城区社区网格员在笔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请网格员考生于2015年5月14日17:00前提供两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网格员报考优惠申请表》交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4、笔试结束后在上述网站查询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按1:2的比例,紧缺学科按经批准降低的开考比例)确定并公布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五、面试资格审查

2015年5月28日至29日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时打印)、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6月1日,在上述网站公布递补资格审查考生名单。递补人员于6月3日到指定地点进行递补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若招聘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紧缺学科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6月8日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时,2015届毕业生若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包含姓名、专业、学历、入学时间、毕业时间、身份证号,于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

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若在下发聘用文件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015年6月11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部分岗位抽取面试时间段,同时按规定交纳面试费50元/人。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page]

3、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为讲课(无学生),音乐、幼教专业教师还要加试才艺展示(占面试成绩的40%)。教辅岗位为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均通过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十堰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一周内未到岗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5年内不得调出本市教育系统。

九、十堰外国语学校招聘教师管理及相关待遇

十堰外国语学校是我市全日制民办寄宿学校。为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市实际,2015年定向为十堰外国语学校招聘教师3名。聘用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由十堰外国语学校承担。十堰外国语学校没有依法终止办学行为时,定向招聘教师离开岗位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随即终止。十堰外国语学校依法终止办学时,定向招聘教师由市教育局分流到公办学校任教。

十、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十一、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湖北教师考试网将为广大考生带来更多的关于2016湖北十堰市直学校招聘信息,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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