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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论文

时间:2016-09-12 11:11:0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财政与税收论文

湖南农业大学课程论文

学 院:商学院班 级:工商管理2班 姓 名:王汝重学 号:201040204213 课程论文题目: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

课程名称:财政与税收

评阅成绩:

评阅意见:

成绩评定教师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

学 生:王汝重

(商学院工商管理2班,学号201040204213)

一、国民核算大改革对财政收支性质的重大影响

国民核算是以社会再生产为核算对象的宏观核算。但是,我国原先采用的MPS核算体系所界定的生产范围仅限于物质生产,它用于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的总量指标。因未它只能反映物质产品的生产,不能反映非物质性服务的生产,因而也就不能全面地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的总体规模。这对第三产业的发展,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快速、健康地发展尤为不利。鉴于此,1992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对国民核算实施了重大改革,采用了以SNA为基础的新国民核算体系,将生产范围从物质生产扩大到非物质生产,包括以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并对其计算了产值。由于生产范围的扩大,分配范围、消费范围和投资范围也相应地扩大,因而对财政理论,首先是对财政收支性质产生了重大影响。

随着生产范围的扩大,国家管理、国防治安、文化教育、科学研究以及众多的服务事业单位统统被列为生产部门,向社会各界提供公共服务。对生产部门提供的服务应该得到相应报酬,对于生产部门则应算作中间消耗C,但很多报酬不直接支付,只能通过财政部门转拨给公共部门作再生产之用。税收是剩余价值m的组成部分,致使剩余价值m之中存在非剩余价值mc。mc属于中间消耗,对mc的分配自然属于中间消耗C的补偿。可见,由于生产范围的扩大,财政分配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相当一部分与生产费用直接联系在一起了。

过去,我国传统财政理论坚持物质生产的观点,否定公共服务部门的生产性质,所有服务部门包括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国家管理等都没有初次分配,自然会得出税收是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取得的财政收入,支出则是对政府等社会管理部门的活动的货币支付。现在情况不同了,承认了非物质生产也是生产,税收的相当部分是对过去公共服务部门提供公共产品的价值补偿,财政支出则是对未来公共服务部门的生产投入。财政收支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这种变化导源于改革开放、国民核算大改革和第三产业大发展。一句话,改革开放推动了财政理论的发展。

既然如此,公共财政就不是家计财政。财政理论研究就不能就财政论财政,或者仅仅考察社会福利、公共需求、国家凭权力分配国民收入等等,而是把财政

收支立足于发展生产,建立在提高生产效率和为生产创造更好的条件上。生产发展,财源扩大,从而使财政工作负有更大的责任和使命——优化资源配置。

二、财政收支应为社会再生产创造更好的软硬环境和条件

财政收支与社会生产有着紧密的联系。财政收支要发挥对生产的巨大促进作用,为社会生产提供更好的软硬环境和条件,就要做到:

1.充分利用税率杠杆,调节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税收,税率提高,财政收入增加,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企业收入减少。经济繁荣时期,采用增税政策,防止投资膨胀。经济衰减时期,则采用减税政策,促进生产投资,提高经济增长速度。通过免税增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老企业技术改造,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对不发达地区,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或财政补贴,调节地区平衡发展。对于同一行业的生产单位采用累进税制,实现公平税负,促进企业的平等竞争。

2.保持合理的财政收入规模,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判断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是否合适的标准因不同财政理论而不同,西方财政学以居民对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选择的价格均衡为标准,国家财政论则以需要与可能的均衡为判断标准。我们认为财政收入归根结底来源于生产,自然应以是否促进社会生产顺利发展为标准。社会大生产,三次产业既分工又协作,要求三次产业比例协调,作为第三产业的公共产品部门也应保持适当的比例,参与社会分工和协作。当前,我国财政比重严重偏低,而我国在基础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发展落后,资金短缺。说明当前我国财政收入规模极不合理,应调高其比重。

3.财政支出应以促进公共服务结构优化为原则。财政支出表面上是对资金进行分配,实际上是对物资和人力进行分配,向社会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的内容多种多样,除了国家管理和国防治安等行政性服务外,还有其它种种服务,如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城乡交通管理服务等等。财政支出要处理好两个比例:一是居民服务与生产服务的比例;二是以上两大类服务内部的结构比例,以适应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不同时期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和结构变化。为社会生产、居民生活提供更好的硬软环境。

三、需要进一步认识的几个财政理论问题

从国家财政到公共财政,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存在明显的不同,有许多问题仍存在争议,进一步分析这些问题并予以认真回答,有助于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有助于对公共财政的进一步理解。

1.财政不仅仅是一种分配行为。长期以来,我国传统财政理论一直坚持物质生产的观点,不承认服务也是生产,自然得出财政只是对剩余价值的分配,属于再分配范畴的结论。计划经济时期,个人和企业都是作为政府的附属物存在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问题主要通过政府计划的途径来解决,财政部门只是围绕政府计划来筹集资金、分配资金,这时期的财政只能起到筹集资金、供给资金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后,生产范围扩大了,政府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是生产单位,在市场经济中,如同企业和个人一样,都是身份相等的市场活动主体。国家依靠提供公共服务取得收入。企业和个人交了税,就有权要求政府提供优质服务,这时财政就担负了更大的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争取以最少的投入生产最多的公共产品。

2.不能将公共产品与公用事业、转移性质的公共福利相混淆。进一步弄清它们之间的区别,对于财政支出的结构优化有重要意义。公用事业一般指邮电、通讯、电力、煤气和自来水业。他们很多都是由国家组织或经营,有的还实行国家补贴,与公字联系,故称公用事业,但不同于公共产品。因为享用公用事业,无论是电、煤气、水或邮政、电讯、服务等都是直接付费,与一般商品和劳动力购买大致相似,用不用自便。另外,公共产品不论是城乡交通、公费医疗、文化馆场等很多都具有福利性质,是为生产、为居民提供的各种公共福利。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但必须是公共产品部门的劳动成果。而现代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其中相当部分为各种福利付款和种种费用减免,这种属于社会义务的各种转移支付,如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的各种补助,不论是现金支付或购物相赠,其经费都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的缴纳,并构成居民的公共福利,但未经公共产品部门的加工,不算生产成果,所以不论其物质形态还是价值形态,都不能列入公共产品总值之中。

3.财政学与政治学的关系不能绝对化。坚持财政分配是上层建筑的观点认为,财政是国家运用权力,无偿地、强制地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税收被用于维护国家的统治制度。可见,这种观点源自于对国家范畴的认识。现在,生产范围扩大了,国家、军队、警察都列为生产范围,归于经济基础,政府通过财政分配参与社会资源分配,与企业和个人的资源配置活动没有什么不同。提出这一点可能会引起更多、更大的非议。但是,我们冷静地分析一下,哪个时期,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不需要国家的管理和军队、警察提供大量的安全保障服务呢?当然,财政作为政治程序直接安排和操作的活动,它又与政府的具体政治制度和规则密

不可分,财政制度和财政政策体现政府的政治主张和意图,自然属于上层建筑,并对财政收支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四、社会劳动价值论应该成为公共财政研究的基础性理论

确认公共产品,是以确认第三产业为前提条件的。公共产品是公共产品部门生产的成果,它与一般产品的差别,只是在于它是公共产出和公共消费,私人不能占有,也不能排斥他人消费。这表明公共产品同样是生产部门生产出来的产品。但是,我国经济学界至今仍坚持物质生产观点,导致财政理论研究出现逻辑矛盾,原因就在于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存在误解。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人类劳动才创造价值,这是理论的核心。物质生产是劳动,第三产业以服务为主要内容,也是劳动,同样创造价值。那么,我国经济学界为何仍然坚持只有物质生产才创造价值呢?原因有二:一是源于马克思提出的“物质生产部门”。在这里要弄清楚,马克思是在19世纪第三产业规模很小,还不能以一个独立产业出现的情况下提出“物质生产”概念的。在当今,第三产业普遍得到迅速发展,在经济发达国家,其产值和劳动力的比重已达到60%70%以上。二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生产力水平低,第三产业的产值过小而被忽视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并把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作为重大国策之一,目前我国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已上升到35%左右,现在再也不能对第三产业的生产视而不见了。

现在,我国新国民核算体系扩大了生产范围,就是承认了第三产业创造价值。

一、二、三产业劳动合称为社会劳动,也就是社会劳动创造价值。社会劳动价值论是基于改革开放,基于生产范围扩大,基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所形成的理论创新,它推动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因此,社会劳动价值论自然应成为公共财政理论研究的基础性理论。

只有站在社会劳动价值论的立场上,才能确认财政分配的剩余价值m之中存在非剩余价值mc,进一步明确财政与生产的关系,理解公共财政的真正含义。

篇二:财政税收论文

财政税收理论前沿课程论文

题 目: 浅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认识 姓 名:黄梓华

学 号:1040308122

系 别:金融系

年级专业:10级商业银行1班

课程名称:财政税收理论前沿

任课教师:李庚寅

定稿日期: 2012年 6 月 5 日

浅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认识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种。由于个人所得税在世界税收史上具有水机广,弹性大,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经济增长等诸多优点,因而正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发展,不仅成为许多国家财政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几乎与每个公民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关键字:和谐社会 个人所得税 税额比例 问题 建议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和谐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社会关系,这不仅要求横向公平,同样要求纵向的公平。只有体现公平,才能称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而效率与公平的博弈与权衡一直是困扰人们的问题,也是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如何兼顾二者,使人们在最大限度追寻公平的基础上谋求高效率,是社会实现和谐发展的关键。共同富裕的理论鼓励先富者,希望先富帮助后富,但是现实是先富的人或地区越来越富,把后富的越甩越远。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临界值。贫富差距现象严重是阻碍建设和谐社会的瓶颈。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佳途径,就是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让其充分实现“劫富济贫”的功能,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通过这一学期财政税收热点这门选修课的学习,了解到税收是与生活有着紧密联系,是每个公民都必须面对的,更对于我们以后踏上社会必须了解的一门课。而个人所得税与个人利益结合的最紧密的,我们都应当关注。

所得税制是以自然人和法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而根据纳税人存在形式的不同又可以将所得税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所得税;另一类就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1799年首创于英国,是指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包括对自然人的综合收入、专业收入等征收的税。随着经济的发展,该税种所占地位越来越显著。而在我国现阶段,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并不理想。对工资薪酬外个人收入难以监控,对偷税处罚不力,对部门协调工作不够等等因素,促成个人所得税征管不力的现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一是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尽管,如今我国经济和经济发展水平都位于世界前列,但是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却低于发展中国家水平。2010年的比例为6.6%,而美国的却超过40%。我国周边的国家,如韩国、泰国、印度、印尼的比重均超过中国水平。据国家税务总局一个测算数据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每年的税金流失至少一千亿人民币以上。而世界上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占总收入的30%。?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要成为国家的主要收入似乎不大可能。但是,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实在是太低了。可见,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现状令人堪忧。

二是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难以体现出较高的征管水平。个人所得税是所有税种中纳税人数量最多的一个税种,征管工作量相当大,必须有一套严密的征管制度来保证。而我国目前实行的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其申报、审核、扣缴制度等都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难以实现预期效果。自行申报制度不健全,代扣代缴制度又难以落到实处。税务机关执法水平也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税款的征收。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低下。同时,由于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信息不能实现共享,这些都造成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不妥。 三是偷税现象比较严重。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收入逐步提高,这

在一定程度上就造成了个人收入的多元化、隐蔽化,税务机关难以监控。公民纳税意识淡薄,富人逃税、明星偷税好像是习以为常、无所谓的事情。在报纸新闻报道上经常会看到、听到一些明星有钱人偷逃税款的事情。比如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刘晓庆、毛阿敏偷税漏税事件。?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既然存在如此多的问题,那么也就应该有相应的措施来解决,大概分为以下几点:

1、依据我国国情,选择分类综合税制模式

选择分类综合税制模式就是对较强联系性、经营性收入列入综合所得税的征收项目,实行累进税率;不仅可以从这一部分对象身上获得更多的个人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税收总额比例。还有利于解决征管中的税源流失问题,更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原则。这税制模式比较适合我国目前现状。

2、扩大征收范围

对于发生的每一笔所得除了司法部门已认定为非法的之外,只要是税务机关核查在先、司法部门认定在后的,税务机关都应对其征税,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征了税的所得就是合法所得,征税之后司法部门照样可以对非法所得追究法律责任。照样做不仅可以提高个人所得税总额占税的比例,税收面的扩大,当然也可以对控制逃税漏税现象有一定的控制作用。

3、完善征管手段,提高征管效率

理想的税收制度要有强有力的征管手段作保证,在税收制度设计上必须同时从税款的征收和税务的管理两方面下工夫。主要方法有:在税款的征收上完善“双向申报”制度;在税务管理上加强对税源的监控,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在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规范税收代理工作;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逐步实现同财政、银行、企业等有关部门的联网,形成社会办税、护税网络;强化税务稽查。这做不仅可以打击逃税偷税现象。也可以使我国公民的纳税方便规范化。

4、扩大纳税人知情权,增强纳税意识

不仅要让纳税人清楚征税过程,而且要明白税款流向,使纳税人的纳税抵触情绪消除。必须要使纳税人明白政府职能的正常运转与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密切相关,政府部门使用纳税人提供的资金,但是纳税人享有监督政府部门工作。这样,纳税人会更加自觉的缴纳税款。自身意识的提高是打击偷税漏税的最好手段。

?数据来自搜狐网搜狐焦点栏目 2011年01月21日发布

?凤凰网娱乐版 2009年10月31日公布

论文题目浅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认识

学生姓名 黄梓华成 绩

评阅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篇三:财政税收论文

浅谈对我国

个人所得税现状认识

成员:----

班级:----

学号:----

财政的收支是通过国家预算来安排的,我国的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要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核和批准。城镇居民享受的政府提供的各项补贴,农村居民的农业补贴和新农合,低收入家庭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下岗人员享受的再就业工程以及我们每天使用的公路,电网,通信网络等等都是政府和财政所提供的。

本学期,作为一名工科学生,平时很少接触经济学。但是通过这一个学期的学习,我了解到税收是与生活有着紧密联系,是每个公民都必须面对的,更是即将跨上社会的我们必须了解的一门课。在所有税收种类中,我对表示个人收益的个人所得税最感兴趣,下面我就谈谈我对个人所得税的看法。

一、个人所得税的界定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以个人为单位的分类所得税制,将个人取得划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等11类。

二、我国个人所得的税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1980年个人所得税制的基础上,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围绕起征点经数次修订演变而来。尽管30余年间个税征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物价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缺陷日益突出。目前,我国个税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个税占税收总额比重偏低;税基狭窄,费用扣除缺乏科学性,有失公平;征管制度有待健全,偷税漏税现象比较严重;调节贫富差距的功用逐步减弱。

(一)个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

世界上高收入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在30%以上,美国早在1994年就达到了43.16%的水平,而发展中国家的个税比重平均也在15%左右。但中国1998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仅为3.4%,2009年这一比重提高至6.64%,相较以上国际水平还有较

大的差距。周边国家,如韩国、泰国、印度、印尼的比重(一般在10—20%之间)均超过我国水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个税收入成为国家的主要收入还不太现实,但随着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个税的贡献应逐步提高。目前,中国个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令人堪忧。

(二)税基狭窄,费用扣除缺乏科学性,有失公平

中国现行个税主要采用分类征税模式,基准狭窄,即将应税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11类应税所得。这种征收模式计算简单,分别从源泉扣缴,适合于改革开放初期收入来源小且单一的情况。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纳税人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和复杂化,若不及时调整个税分类,灵活、科学征税,容易出现多征、乱征的现象。目前,个税扣费一般只考虑个人日常支出情况,忽略了家庭相关因素、地域收入差异等影响,加重工薪阶层的负担,难以实现个税公平原则。同时,经济形势日新月异,个人纳税能力影响较大。费用扣除标准长期不变,滞后于经济的变化,现今通货膨胀、居民支出上涨,该享受低税负的人群不得不承担较高税负。

(三)调节贫富差距的功用逐步减弱

在我国,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6.4%,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包括在改革开放中发家致富的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名副其实的富人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5%左右。税收的贫富差距的调节作用在缩小。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收入渠道多元化、公民以现金取得收入较多、不合法收入不经银行,税务机关难于明确纳税人的实际收入。

三、完善征管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一)加强对税源的监控

尽快建立个人财产实名登记制度,在个人开户时要求所有商业银行检查身份证明,在个人取得收入时通过银行账户结算,尽量减少现金使用,对各种收入必须明确转出单位或个人与转入个人之间的关系,从源头监控个人收入。

(二)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

我国在税务信息化的建设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金税工程的开展对我国税收征管的作用巨大。目前,金税工程实现税务机关内部信息化,与其他国家机关未实现联网共享信息,远远不够。当务之急在于税务与金融、保险、工商、海关等各个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

(三)加大普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强化税法宣传,让每个公民懂法、知法,增强公民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利用大、要案的震慑力和影响力反面警示。建立个税违法与诚信档案,以累进方式采用几何增长的数量对其进行惩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较之世界各国水平,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处于初级阶段,改革势在必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标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级次级距,加强个人所得税的监管手段,逐步由分类税制过渡到综合税制,缩小贫富差距,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民生的改观、社会的稳定意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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