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

时间:2016-08-29 15:01:31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法制宣传日普法进社区策划

“12.4”法制宣传日普法进社区活动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活动作出具体部署。

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为了更好地落实好文件精神,结合公司普法工作实际需要,公司法律事务部决定于近日在生活区文体中心开展“普法进社区”免费法律咨询活动,邀请大家一起加入到普法宣传的队伍中来,增强法律意识,维护切身利益。

二活动主题

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三活动目的、意义和目标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让大家了解法律,学会运用法律

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不法的侵犯,为营造一个更安全更和谐的社区和社会而献计献策。

四预期效果

使人们对法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资源需要

工作人员?名、专业人员?名、条幅2条、宣传资料若干,纪念品若干(小型生活用品)?

六活动开展

活动对象:公司职工及家属

活动时间: 2013年12月3日、4日

活动地点:生活区文体中心一楼大厅

七经费预算

条幅2条?元

奖品20份(小型生活用品)?元

合计?元

七、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细节:

着工作服、文明礼貌,体现法务人员的风范。

八、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法律事务部 普法办

工会?团委?

篇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社区教育的本质是一种“旨在促进人的发展的教育”,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速度日益加快,加强学习,提高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文化素质,是每个公民必须认真面对并努力适应的现实。法律素质是现代法制社会对公民文明素质提出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内在要求,是人的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关键是使受教育者具备正确的法制观念和较强的法律意识。

一、法制教育是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

随着社会从“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转变,改变了以往政府对社会的管理模式,社区内出现了“四化”现象:社区成员复杂化、问题多元化、矛盾焦点化与需求层次化,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社区建设和管理都必须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解决社区的问题及矛盾也都需要以法律为依据,可以说社区居民的衣食住行无不与法律有着密切的联系,社区居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越来越大。社区建设呼唤着法制,社区管理需要法治,社区居民更渴求法律。

社区发展遵循的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在于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完善社区管理法律体系,培育和健全法治心理,为构建现代法律文化和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基础和保障。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和作用是通过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使政府和居民之间能及时、有效地沟通理解,形成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局面。是通过加强法律和政策引导,使社区公民树立正确的政治价值观,增强依法参与的意识,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和民主管理。同时,由于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作用,通过互动式的法制宣传活动,激发社区成员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增加公民法律意识,培养法治心理,使公民清醒地认识自己在社区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居民的社区责任感与民主参与意识,使居民自觉自愿地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解决社区生活中的矛盾,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和破坏社区安定的行为作斗争,使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区事务具有扎实的群众基础,从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充分发挥社区的凝聚功能。

二、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中央九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的通知》后,“法律进社区”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得到广泛开展。但对照“四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以思明区为例,社区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在思想认识上仍存在不少误区。

不少人认为法制宣传工作是软任务、搞不搞无所谓,表现为“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在指导思想上简单地认为学法、知法就能依法办事,知识的普及重于观念的树立。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上对义务的宣传重于对权利自由的传播,向老百姓灌输最多的是: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法律意味着约束,法律意味着义务。这种教育导致很多人认为自己不过是义务主体,而非权利主体,其结果是消极守法,对法制宣传教育自然就带着一种抵触心理,法治教育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有的同志至今还认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司法行政内部的一项业务工作,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

——走过场的形式重于实效的追求。

目前一些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仍停留在出出墙报、板报、组织居民老组长读读报纸等,形式与手段都落后于时代、社会对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还有一些社区强调自己建立了多少宣传栏、发放了多少宣传资料、建立了多少人的法律志愿者队伍,但不具实效,社区志愿者队

伍只是居委会干部填在登记册上的名单,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一些社区有“法制宣传就是搞活动”的想法,片面追求表面的热闹,忽视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不了解社区群众对法律的需求。

现今激励干部群众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原动力,主要不在于行政的力量,而在于公民对法律的需求,在于运用法律回答和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而我们的一些普法和宣传教育方式却是就普法而普法、就教育而教育、就宣传而宣传,忽视了多元化主体的要求,因不了解群众关注什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所在,群众在法律方面有什么困惑和疑难,在生产生活中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与帮助,在内容上没有针对性,在方式方法上无法满足社区群众的喜好,这势必挫伤社区居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

——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呈萎缩之势。

近年来,由于旧城改造、道路扩建、城市规范化管理等原因,部分社区的法制宣传栏被拆除,多数社区因受人力财力的限制,法制宣传栏长期没有更新;受资金、场地的困扰,一些市民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还是空中楼阁;受硬件设备器材和人员素质条件的限制,无法充分发挥现代化网络媒体在法制传播方面的作用。

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采取以下对策:

对策一:提高认识,树立普法新理念。

首先要树立社区普法、人人有责的观念。即社区普法的主体是全体社区公民,而不是司法行政机关在唱独角戏。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企事业单位依法办事都是最好的普法。普法的对象不仅仅是某一部分人群,而是全体公众。其次要树立权利和义务并重的理念。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既要让群众了解承担法律义务的必要性,也让群众懂得维护权利的重要性。从过去义务本位的教育更多的转向权利本位的宣传。应将社区普法教育的重点放在公民权利观念的宣传教育,使民众既遵守法律,又珍惜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将法律视为权利的渊源,权利的护身符。再次要树立法律至尊,法律至上的理念。如果法制教育能使社区居民认识法的价值所在,使老百姓切实看到法给自身带来“实惠”,人们就乐意接受,与此同时,还应注重法的信仰的培养和教育。法的信仰是对法价值的认同,是法治教育效果的体现。法律信仰教育主要是对民众进行“法律至上”、“法律至尊”、“法律至圣”的教育,努力培养民众尚法、护法意识,使自觉接受并从内心敬重、信仰法律。

对策二、推陈出新,变更社区普法教育的形式与手段。

法律能否飞入寻常百姓家,能否为社区群众所接受,法制宣传形式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区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其精神追求、文化品位、欣赏能力、教育需求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适应这一变化,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单纯说教的教育方式,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工作思路,根据不同普法对象人群的特点,作到有的放矢、区别对待,把普法教育与为民服务融为一体,通过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交流与座谈等“互动式”学习方式,让社区居民在参与法治实践中学法,推动社区建设。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通过收看涉法影视录像、广播节目,社区文化广场、文艺演出等形式,让群众在图文并茂、声色俱全、动静结合的立体型、多感官的具体法律情境学法、悟法,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的熏陶。

对策三、满足群众所需,确定社区普法教育的内容。

即针对群众关注什么、需要什么来普法,选择与他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切入点,为此,必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社区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唯其如此,才能满足社区群众的愿望要求,使社区群众对法律有信赖感、亲近感,法制宣传教育才有实

效性。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所言“要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很重要的一条是要将法律运用到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中去,把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植根于实践的沃土中,生根、发芽、结果。”

对策四、加强建设,促进社区宣传阵地网络化。

为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必须加大对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人、财、物的投入,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使之形成网络。法制宣传橱窗、板报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直观的特点,是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弘扬法制的传统阵地。应结合我区旧城改造和规划建设,在人流量大的繁华街区、重要路段和居民小区建立一批融实用性和艺术性为一体的法制宣传橱窗,不断补充、扩大法制宣传栏的分布点,同时应注意宣传内容的可读性、针对性和趣味性,常换常新,以吸引更多的人驻足观看。新闻传播工具、网络平台具有传播迅速、信息量大,教育面广、见效快的特点,能起到其它手段所不可比拟的作用。要结合数字化小区智能型社区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的广播、报纸、电视、互连网的作用,还应加快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开展多层次的法制教育和培训。

对策五、加强领导,完善社区普法组织保障体系。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来完成。要从过去单靠司法行政机关的纵向组织转向依靠社区内各单位各部门横向联合协作上,争取驻区单位的重视与支持,善于挖掘和利用驻区单位的组织优势,整合社区普法资源。同时要建立合理化的工作格局,形成街道社区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司法所负责指导、协调,其他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居委会具体落实、细化,其他社区成员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当前,我区应加快街道司法所的建设步伐,以发挥街道司法所在组织开展社区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同时加速启动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开展辖区内律师所与所在地社区法律服务共建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篇三:法制宣传日普法进社区活动方案

洲边小学“12·4”法制宣传日普法进社区活动方案

一 活动背景

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也为了宣传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形象,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结合,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法制宣传日的开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与深远的影响。认真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可以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正是在这一片全国普法的良好形势下,福州市洲边小学决定于今年“12.4”来临之际,在依法治国的号召下,在全民普法的需求下,在作为一个学法之人责任感的要求下,法学会秉承历年传统,将在这次的宣传日开展社区普法宣传活动,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而尽一点自己的力量,邀请大家一起加入到普法宣传的队伍中来。

二 活动主题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三 活动目的、意义和目标

让大家了解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不法的侵犯。为营造一个更安全更和谐更快乐的社区和社会而献计献策。

四 预期效果

人们对法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 资源需要

12位普法志愿者、法制宣传资料、条幅1条

六 活动开展

活动对象:田垱社区的居民

活动时间: 2013年12月2日

活动地点:田垱社区

活动流程:宣传部分发法制宣传资料,并和社区居民一起互动。


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31452.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