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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试题

时间:2016-08-25 07:56:0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社区矫正工作试题

社区矫正工作的对象是谁(社会工作者试题)

《我国社区矫正与人民调解政策法规》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项不属于社区矫正的任务( )。A.行刑B.矫正C.安置救济D.限制人身自由

2.社区矫正工作的对象是( )。A.罪犯B.行为偏差者 C.罪犯和行为偏差者D.“三无”人员

3.我国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机关是( )。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司法行政机关D.公安机关

4.( )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司法行政机关D.公安机关

5.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是( )。

A。加强社区矫正B.加强监禁矫正C.加强教育矫正D.加强惩罚矫正

6.下列哪项不属于社区矫正的目的( )。

A.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B.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C.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D.对罪犯实施打击和惩罚

7.下列选项中,( )不是社区矫正的对象。

A.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

B.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

C.易于改造,且放在社会上服非监禁刑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D.剥夺了人身自由的罪犯

8.调解协议的履行必须出自当事人的( )A.需要B.同意C.自愿D.服从

9.下列哪项不属于调解组织的三级调解网络( )。

A.市(区)政府B.镇(街)调委会C.村(居)调委会D.调解小组

10.人民调解委员会是( )。A.法律组织B.行政组织C.群众性自治组织D.互助组织

11.下列哪项不属于人民调解的依法原则( )。

A.受理和调解纠纷的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B.调解纠纷要以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作为辨别是非的标准

C.调解达成的协议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D.调解纠纷要依据社会公德进行

12.在社区矫治工作中,( )是通过家属进行教育矫治的良好形式。

A.家属监督B.家属控制C.家属负责D.家属规劝

13.纠纷当事人( )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的第一步。

A.发生纠纷B.出现冲突C.申请调解D.提起诉讼

14.1954年政务院颁布( ),标志着新中国人民调解制度的正式确立。

A.《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B.《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C.《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规定》

D.《人民调解委员会条例》

15.目前我国人民调解的主要政策法规依据是1989年颁布的( )。

A.《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B.《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C.《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规定》

D.《人民调解委员会条例

二、多项选择题

1.开展社区矫正,( )。

A.有利于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

B.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两种行刑方式相辅相成

C.有利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实现对罪犯的有效改造D.与行刑的成本无关

E.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已成为世界行刑改革发展的趋势

2.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为以下哪几种对象( )。

A.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B.被宣告缓刑的罪犯C.被裁定假释的罪犯D.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E.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3.社区矫正的内容包括( )。

A.行为督导B.教育矫正C.完成义务教育D.娱乐活动E.组织公益劳动

4.人民调解的依据包括( )。

A.国家法律B.国际条约C.政府规章D.传统习俗E.社会公德

5.人民调解的特点主要有( )。A.群众性B.民主性C.自治性D.法制性E.强制性

6.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包括( )。

A.合理原则B.诚实原则C.依法调解原则D.自愿平等原则E.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7.人民调解的程序包括( )。

A.受理纠纷B.调查研究C.进行调解D.结束调解E.履行调解协议

8.人民调解必须遵守的纪律包括( )。

A.不得徇私舞弊B.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C.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D.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E.不得进入当事人住所

9.人民调解委员会在( )指导下进行工作。

A.基层人民政府B.基层人民法院C.基层人民检察院D.村民委员会E.居民委员会

10.调解纠纷要以( )作为辨别是非的标准。

A.法律B.政策C.社会主义道德规范D.社区中多数居民的意见E.国家利益

11.调解达成的协议要符合( )的规定。

A.法律B.法规C.规章D.政策E.当地的风俗习惯

12.人民调解委员会是( )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A.基层人民政府13.基层人民法院C.基层人民检察院D.村民委员会E.居民委员会

13.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的方式通常有( )。

A.申请受理B.主动受理C.制定受理D.法定受理E.协议受理

答案

一、1.D2.C3.C4.B5.A6.D7.D8.C9.A10.C11.D12.D13.C14.B15.A

二、

1.ABCE2.BCDE3.ABE4.ACE5.ABCD6.CDE7.ABCD8.ABCD9.ABC10.ABC11.ABCD12.DE13.AB

三、简答题

2.试述社区矫正的内容。

答:社区矫正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3项:

(1)行为督导。通过规定活动范围等方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有效控制,规范他们的行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非监禁刑罚的有效执行。

(2)教育矫正。教育矫正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教育、法律常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教育等。教育矫正的形式主要有集体教育、个别谈话教育、心理咨询教育和心理矫正、社会志愿者帮教培训、实践活动等。教育矫正的目的是通过教育使矫正对象提高对所犯罪行的认识,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思想、素质、道德和行为等方面适应社会要求,顺利地回归社会。

(3)组织公益劳动。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参加一定的公益劳动,使其增强对社会的责任感,改掉不良恶习,认罪服法,回归社会。

3.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守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依法调解原则

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开展调解工作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依法原则主要表现为:受理和调解纠纷的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调解纠纷要以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作为辨别是非的标准;调解达成的协议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2)自愿平等原则

自愿平等原则表现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调解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协议的履行必须出自当事人的自愿。

(3)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调解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调解工作必须遵守的第三个原则。诉讼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公民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所有公民的法定权利,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限制和阻拦。如果把调解作为必经的程序,也就是说,不经调解就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就会限制和剥夺公民的诉讼权利,从而也就限制、剥夺了公民的民主权利,其本身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调解委员会不能以任何借口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试述人民调解的程序。

答:人民调解要经过以下程序:

(1)受理纠纷

纠纷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解决,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的第一步。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进行审查,对属于它主管和管辖的纠纷予以接收的行为,称为受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申请受理,二是主动受理。

(2)调查研究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以后,为了确定纠纷性质,正确解决纠纷,要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争执的焦点、发展的过程,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调解委员要先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他们的

意见和要求,了解纠纷发生、发展的全过程,记录他们提供的证人证言及其他证据,如需查看现场的,还应及时查看现场,必要时可作现场勘验笔录。同时还要向知情人、周围群众、当事人工作单位、与纠纷有关的相关单位等了解情况。在深入调查收集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调解方案。

(3)进行调解

在确定调解方案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可确定时间、地点召开调解会进行调解。调解会的具体程序一般是:先由调解委员宣布调解会开始,讲明调解内容与目的,结合具体纠纷情况,宣讲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社会公德等规范,要求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精神,自主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纷争。纠纷当事人双方分别陈述事实、意见与要求。与会者可随时发言、补充事实、意见,对纠纷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疏导启发,提出解决纠纷的具体建议等,促使双方当事人端正态度、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当事人双方以调解委员或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体讨论提出的调解方案为基础进行协商。他们可以表示完全接受调解方案,也有权对调解方案进行修改、变动,甚至提出新的调解方案。

(4)结束调解

结束调解分两种情况,一是在调解会上,纠纷当事人双方经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调解成立而结束调解。二是纠纷当事人双方经过反复协商不能达成协议,调解不能成立而结束调解。达成协议、调解成立而结束调解的,又有需要制发调解书和不需要制发调解书两种结束调解的形式。

5.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管制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时间的人身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并依靠社区群众监督与矫正的刑罚方法。管制刑是我国独创的刑罚种类,是限制自由的刑罚方法。

(2)被宣告缓刑的。我国的缓刑制度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确定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发生其他依法应当取消缓刑宣告的特定事由,考验期满后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监外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因出现了不适宜在监禁机构执行的法定的特殊情况,依法予以变更执行场所和方法,并将监外执行的期间算入刑期以内的一项行刑制度。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③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一定时间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刑罚执行制度。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人民法院适用的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应当把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作为重点对象,适用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6.人民调解要遵守哪些纪律?

答:调解委员必须遵守的纪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不得徇私舞弊。调解委员是由群众选出,并为群众所信赖的人,他们的职责是根据事实,依照政策、法律处理民间纠纷,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增进团结,维护社会治安。调解委员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调解委员只能运用权力为人民服务,而不能利用权力来谋取私利。调解委员在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政策、法律办事,不徇私舞弊,热心为人民排难解纷。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调解委员是为人民服务的,他们调解纠纷是为了人民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调解人民内部纠纷,只有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不以势欺人,不以权压人,才能使当事人心悦诚服,愿意接受调解。对当事人实行压制、报复是严重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应当受到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人民内部纠纷,其目的是分清是非,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提高认识,息讼解纷,达到团结,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没有行政命令和司法强制的权利,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人民内部纠纷只能采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帮助当事人提高认识,使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因此,不得侮辱当事人和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或变相处罚,绝不允许采取任何强制性的措施。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稳私。为当事人保守秘密,不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纪律。调解工作所涉及的纠纷,只要当事人要求予以保密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应当尊重本人的意愿,不予泄露。

(5)不得吃请受礼。调解委员应该遵纪守法,不谋私利,不受吃请,不收受钱财,依法办事,秉公调解,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社区矫正问答

1、社区矫正的任务是什么?

答:社区矫正的任务有三方面。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三是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2、社区矫正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狱外执行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3、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

(二)热心社区矫正工作;

(三)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

自愿参与和从事社区矫正的社会志愿者,向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司法所报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司法所报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聘书。

4、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履行哪些职责?

答: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履行下列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依照有关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考察;

(三)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四)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六)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5、被判处管制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被判处管制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二)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六)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6、被宣告缓刑或者被裁定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被宣告缓刑或者被裁定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二)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

(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还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六)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7、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

(二)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三)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四)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告,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五)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8、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二)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

(四)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

(五)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

(六)不得在境内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

(七)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八)不得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九)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9、社区矫正经费用于哪些开支?

答:(一)承办社区矫正工作业务。费用包括日常办公费用、宣传培训费用、突发事件处置费用、信息系统维护费用等费用。

(二)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包括台账档案费、培训教育费、社区矫正工作者聘请费用、社区矫正志愿者补贴费用、公益劳动场所补贴费用、对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及跟踪管理等费用。

(三)社区矫正工作基础装备。包括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需的办公装备等费用。

(四)经财政部门批准同意的社区矫正的其他必要开支。

10、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依照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控措施;以个性化教育为主,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改造;组织、督促、检查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会公益劳动;依照有关规定或政策,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和实施奖惩;完成上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社区矫正各有关单位的职责有哪些?

答: (一)人民法院的职责

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依法充分使用非监禁刑罚措施和假释等鼓励罪犯改造、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在判处非监禁刑和裁定假释工作中,可以征求有关社区矫正组织的意见,并在判决书或裁定书中以适当的形式,责令罪犯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教育。宣判、宣告后,及时将判决书、裁定书抄送有关社区矫正组织。

(二)人民检察院的职责

根据刑罚执行监督的程序,对人民法院有关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裁定实行监督。对司法行政、公安机关的呈报假释、保外就医和决定保外就医及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实行监督,以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实施。

(三)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

组织相关部门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和帮助工作。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

监狱管理机关要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对符合假释条件的人员要及时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并责令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的罪犯接受社区矫正,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书抄送相关社区矫正组织,积极协助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

(四)公安机关的职责

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新违法犯罪的,依法及时处理。

一、矫正社会工作的概念及其功能

(一)概念

1、实施主体:专业人员或志愿人员

2、理念方法: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引导下,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方法、技术

3、服务场所:审判、监禁、社区矫正、刑释期间

4、服务内容: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环境改善

5、服务目标:消除犯罪心理、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

一、矫正社会工作的概念及其功能

(二)矫正社会工作的功能与作用

篇二:社区矫正知识考试试题

社区矫正知识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30分)

1.、《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 )联合制定的。

A、政法委B、宣传部C、办公厅D、司法部

2.《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于2012年( )正式实施。

A、3月1日 B、4月1日 C、5月1日 D、6月1日

3.《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 )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司法行政机关D、人民法院

4.《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 )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A、司法行政机关B、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D、人民检察院

5.《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 )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司法行政机关

6.《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 )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司法行政机关

7.《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县级( )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A、司法行政机关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D、公安机关

8.《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由( )承担。

A、基层法庭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派出所D、司法所

9.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

( )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A、三B、五C、十D、十五

10.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 )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 )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A、1个月,3个月 B、2 个月,4 个月

C、3个月,6个月D、6个月,12 个月

11.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 )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司法行政机关

12.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 )。

A、村、社 B、镇、乡 C、市、县(旗)D、省

13.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 )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 )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

A、一 B、三 C、五 D、七

14.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 )。

A、十天 B、二十天 C、一个月 D、二个月

15.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 )。

A、村、社 B、镇、乡 C、市、县(区)、旗 D、省

16.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 )小时。

A、四 B、八C、十六D、三十二

17.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

( )小时。

A、二 B、四 C、八 D、十六

18.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者人民法院禁止令,依法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提请同级( )依法给予处罚。

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监狱

19.社区矫正人员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由居住地县级( )提出减刑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地(市)级( )审核同意后提请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A、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公安机关 D、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

20.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 )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司法行政机关 D、监狱

21.社区矫正期满前,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作出个人总结,( )应当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其安置帮教提出建议。

A、基层法庭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派出所 D、司法所

22.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

( )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A、司法所B、人民检察院C、公安派出所D、基层法庭

23.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 )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A、基层法庭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派出所 D、社区矫正机构

24.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 )。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D、司法行政机关

25.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为社区矫正人员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 )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A、三B、五C、七D、十

26.禁止令的期限,既可以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但判处管制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 )个月,宣告缓刑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 )个月。

A、一、二 B、二、三 C、三、二 D、二、一

27.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或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尚不属情节严重的,由负责执行禁止令的社区矫正机构所在地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D、司法行政机关

28.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原作出缓刑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的撤销缓

刑建议书之日起( )内依法作出裁定。人民法院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A、七天 B、15日C、20日D、一个月

29.下列哪项规定不符合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应当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

A、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实行相同的社区矫正;

B、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需要等特殊情况,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

C、采用易为未成年人接受的方式,开展思想、法制、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

D、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就学、就业等提供帮助;

30.下列哪种情形不属于司法行政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书的情形。( )

A、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B、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C、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一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D、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二、多项选择(每题2分,共20分)

31.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

A、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B、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C、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D、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E、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32.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

A、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B、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C、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D、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E、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33.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 )的情况。

A、遵纪守法 B、接受监督管理 C、工资收入D、参加教育学习 E、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

34.发生(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A、居所变化 B、工作变动 C、家庭重大变故

D、生病 E、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

35.( )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监狱 E、司法行政机关

36.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列入司法行政机关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有:( )。

A、被判处管制 B、宣告缓刑 C、裁定假释

D、暂予监外执行 E、被剥夺政治权利

37.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

A、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B、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C、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D、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E、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38.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 )

A、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B、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C、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

D、禁止进入超市购买商品;

E、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

39.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接触以下一类或者几类人员:( )

篇三:社区矫正考试试题

求假设你是社区工作人员怎么建设社区从环境基建方面看写一片作文怎么写啊? [社会问题 报告 政治 工作 ]

悬赏点数 10 该提问已被关闭 2个回答

上海过客 2009-05-15 19:58:03 218.78.191.* 想报考社区工作者

最佳答案

tycwb921 2009-05-16 13:55:44 221.10.194.*

论社区环境建设中的问题及完善

创建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强社区环境建设与管理,不断改善社区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环节。当前,社区环境建设与管理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从自然生态和社会心理两个方面去创造一种能充分融合技术和自然的人类活动的最优环境,提高社区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

一、当前构建和谐社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和谐社区建设过分依赖政府

在构建和谐社区的过程中,往往政府及有关部门热涨,但居民、社区单位参与程度明显不足,存在一头“热”,一头“冷”现象,政府官员与社区居民在构建和谐社区的目标上难形成有效的博弈,“民”着眼于社区权益,“官”着眼于稳定发展,无法达到双赢的目的。在社区建设上,社区仍然依赖于政府拨款,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又缺乏一套自筹资金的机制与途径,使得社区的建设经费常常是捉襟见肘,影响了构建和谐社区的开展和社区生活环境的改善。

(二)社区作为政府的“腿”缺乏自主权

尽管在构建和谐社区过程中出现了诸多有成效的试点,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目前绝大多数社区的和谐社区建设无实质性的突破,人们已经习惯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在社区的组织上,按照“社区自治、议行分设”原则组建的社区自治组织,是我们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组织基础,但新的社区自治组织在功能上与过去的居委会没有多大差别,仍然被当作政府的“腿”使唤,成了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难以适应构建和谐社区的需要。

(三)居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找不到接口

居民虽然对构建和谐社区有初步的认同,但主动参与社区活动的愿望不强烈。作为构建和谐社区的组织载体的社区居委会,似乎在居民的感觉上游移于正式与非正式行政组织之间,更多地担负了街道下派的行政任务,且限于人力、物力、财力和权威性,很难成为社区居民利益的代言人,无法担当整合社区居民利益的重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内容,并没有在实际运作中让居民感受到与自己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没有给居民带来利益诉求渠道。不少居民认为构建和谐社区工作仅仅是街道、居委会的事,与己无关。构建和谐社区与居民对社区的热情、兴趣、参与应该是双向的,如果社区建设对居民关系不大,社区人就很难积极投入和谐社区建设之中,也就从根本上影响和谐社区建设。

(四)社区服务功能方面存在众多不足

社区服务已经发展到以公共服务为主的新阶段,而政府的政策包括投入政策、组织政策却仍旧停留在便民利民服务的旧阶段,使社区服务的起点低、服务机制不灵活、服务质量偏低、服务项目不齐全等,未能形成新的协调的服务管理体制。

二、完善社区建设的建议

(一)社区建设的核心是管理和服务

社区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单元,也是城市功能的基本载体。城市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改善人居环境。因此,社区发展状况不仅直接影响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也反映城市管理与经济发展的水平。伴随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的社会性职能、企业的社会性职能均向社区转移,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日趋集中在城市社区,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新型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培育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

(二)理顺“三长”关系是社区发展的保障

这里讲的“三长”是指政府市长、企业董事长和社区社长。我们所说的“三长”关系是指代表政府的市长依法行政,为董事长创造良好投资环境。董事长则依法经营,在实现企业预期利益的同时,主动承担企业的公民责任。作为一个社区的地产商,它的责任不仅仅是盖好房子,还要帮助政府管好社区,协助百姓过上好生活。社区社长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建立社区建设的规章制度,落实上级政策,想民所想。只有市长、董事长、社长三长联手,目标一致,才能造福今后入驻社区的万千“家长”。

(三)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城市经济发展的目的之一是改善人居环境。不同社区功能,将直接影响着城市的经济发展和

人居环境建设。工业社区、商业社区、旅游社区、综合社区与纯居住区,对城市经济发展与人居环境的影响是不同的。经济功能较强的社区,往往对人居环境有负面影响,如噪音、污染、交通与能源消耗等。而单一的居住区又称城市的卧城,常常因为缺少公共服务、邻里关系淡漠,生活、学习、娱乐、就业不新与经济持续发展,是每个国家在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时都面临的一个问题。

(四)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功能的发挥

发挥居民建设社区的积极性政府权力重心下移,将社区内各种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等资源整合起来,在街道办事处的引导下,共同推动社区发展。这一导向的实质是为强化与转变基层政府的原有行政职能,实现自上而下的社会整合。

社区矫正内容,一些简单的数学,还有实事就是奥运会是第几届在北京召开的,简单的法律知识,还有公文写作,诉状和帮扶矫正人员上调的报告,我是农安考生,因三分落选,因公文写作格式不知道,那两道题25分呢,我打了64分,最高78分,如果我知道一点格式,我会考上的,这是我们农安考的,不知是否一样,祝你好运!

秀洲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

2009年度学法用法考试题库

一、选择题(129小题)

1、( B )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人民当家作主

C.实现工农联盟 D.无产阶级掌握政权

2、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它的经济秩序是通过( D )来形成和维护的。

A.诚信 B.道德

C.行政命令D.法治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大局”指的是:( A )。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B.政法工作

C.行业利益 D.全省利益

4、( C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原则。

A.坚持依法执政,科学执政

B.坚持公平正义

C.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维护人民权益

D.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5、国务院于2004年3月22日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经过( B )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A.15年B.10年

C.20年D.25年

6、我国法律规范体系有:宪法、基本法律、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规章,浙江省人民政府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 C )。

A.行政法规 B.地方法规

C.地方规章 D.自治条例

7、中共浙江省( B )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

A.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

B.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

C.第十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

D.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

8、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要以( C )为目标。

A.政府职能转变

B.发展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C.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

D.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

9、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 A )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A.人民民主B.国家民主

C.党内民主 D.公平正义

10、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把政治协商纳入 ( A )程序。

A.决策 B.执行 C.监督 D.执政

11、( D )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A.依政策执政 B.民主执政

C.执政为民D.依法执政

12、司法体制改革要以 ( C )为目标。

A.服务大局 B.审判权独立

C.保证司法公正D司法独立

13、( A )居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特征的首要位臵,制约和影响着其他特征。

A.民主法治B.公平正义、诚信友爱

C. 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D.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4、( A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A.依法治国 B.党的领导

C.服务大局 D.以人为本

15、 ( C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A.服务大局 B.党的领导

C.执法为民 D.依法治国

16、( C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A.服务大局 B.党的领导

C.公平正义 D.依法治国

17、胡锦涛同志提出“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D )”,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和发展。

A.党的事业至上 B.人民利益至上

C.经济发展至上 D.宪法法律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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