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培养计划中有独立课程代码的教学环节)
为了方便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根据常州工学院《关于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和执行的原则意见》,现把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的基本要素阐述如下:
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素
一、课程代码
用文本框在大纲的左上角注明“课程代码:××××××××”。
二、标题
“×××××课程教学大纲”。
三、副标题
“(总学时数:××,学分数:××)”
四、课程的性质、任务和目的
1. “课程的性质”是指某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内容;
2. “课程的任务和目的”。
五、课程基本内容和要求
1. 本部分通常包含:“内容”、“要求”、“重点”、“难点”四个方面,其中“内容”和“要求”是必须的;
2. “内容”按自然数排序,如:“(一)(二)(三)”或“1. 2. 3.”等,不要按教材章节的方式表述;
3. “要求”中对概念、理论采用“理解”、“了解”、“知道”等词汇区分要求的程度;对应用、技能采用“熟练掌握”、“掌握”、“会”等词汇区分要求的程度。
六、学时分配表
包括“序号”、“内容”、“讲授”、“课内实验”或“课内实践”、“小计”五个栏目。
七、课内实验项目表或课内实践项目表
包括“序号”、“项目名称”、“内容”、“要求”、“学时数”五个栏目,其中“内容”和“要求”栏目可以合并为“内容和要求”一个栏目。
八、有关说明
“有关说明”包括“先修课程”、“教学建议”、“教学参考书”三部分和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九、签名
必须签署“执笔人”、“审定人”、“批准人”,其中“审定人”一般为系、部主任,“批准人”为二级学院(直属学部)主管院长。
《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的基本要素》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2200.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 下一篇:实践性环节教学大纲的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