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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公诉意见

时间:2017-03-28 18:37:4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公诉意见

公诉意见

被告人:洪志清

案 由:洪志清受贿一案

起诉书号:鼓检刑诉[2006]第379号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我们受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合议庭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予以考虑。

第一,本案被告人受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合法、充分。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针对起诉书的指控,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依法获取的大量证据,并询问了证人,清晰地展示了洪志清受贿的时间、数额和洪志清利用办案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等犯罪事实。受贿罪是指公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纵观本案,被告洪志清的行为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理由如下: 第一,从犯罪的主体上来看,被告洪志清身为台江法院民庭法官系家机关工作人员,起主体身份完全符合《刑法》关于受贿罪主体身份的规定。

第二,从犯罪的客观方面来看,洪志清利用担任相关案件的主审法官这一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之谋取利益。

第三,从犯罪的客体来看,被告在处理公务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之谋取利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植物行为的廉洁性,使司法公正的形象受损。

第四,被告洪志清以利用担任主审法官这个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取多次收取好处费数额达10万余元,主观上有明显的故意。

第二,被告人洪志清的犯罪情节比较恶劣。

其一,被告人洪志清受贿时间从2000年至2005年,长达五年之久,并且受贿次数达12次之多,设计赃款数额达10.5万余元,数额巨大。

其二,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法律道德正义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实现,是审判工作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而人民法院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要求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不但要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从而使得审判的结果体现正义,公平这一法律理念。而被告人洪志清身为法官,却为金钱利益,弃国家司法公正于不顾,人民诉求于一边,公然以国家司法公正为筹码,进行权钱交易,追求个人金钱物质享受。严重亵渎了司法人员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危害社会公共秩序,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

篇二:公诉意见书精选

公诉意见书精选

马X受贿案公诉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今天,XX区人民法院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X受贿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受X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今天的法庭,依法支持公诉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前面进行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马X,宣读了未到庭的证人赵里均的证言,出示了相关的书证等证据。出示的证据通过当庭质证,均具有证明效力。宣读的证人证言、出示的书证与被告人马X当庭的供述相互印证,充分证实了本院的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马X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为进一步揭露犯罪、弘扬法制,公诉人就本案发表以下公诉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1、被告人马X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结合本案,被告人马X在国家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根据刑法第93条第2款之规定,其主体身份完全符合受贿罪的犯罪主体;被告人马X利用担任XX区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三年时间里十一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69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客观行为符合受贿罪的行为特征,同时也反映出被告人马X具有收受贿赂的主观故意;被告人马X的行为一方面侵犯了国有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另一方面侵犯了国家工

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因此被告人马X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我国刑法第386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刑法第383条第2项规定: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被告人马X受贿的数额、次数的情节看,公诉人认为,其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并应没收财产。2、被告人马X的其他量刑情节

被告人马X在检察机关立案前、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受贿犯罪的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来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应以自首论。结合其积极退清赃款等情节,公诉人建议在量刑时对被告人马X从轻处罚。

3、本案引发的思考

看看被告人马X近40年的人生经历,可谓是一帆风顺。马X1966年5月15日出生于辽宁省海城市,年幼时随参加三线建设的父母来到了XXX市。1989年7月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医学系,分配到XX区人民医院工作后。1997年至2006年案发时先后担任平地镇、大田镇卫生院副院长,XX区医院副院长、院长等行政职务。1995年7月入党,2002年至案发时先后任中共XX区人民医院支部委员会书记、总支委员会书记等党内职务。

被告人马X在忏悔书中说到:我出生于普通工人家庭,父母为人诚实热情,家教严格。走上工作岗位后,是党和人民的培养加上自身的努力,35岁就被任命为XX区人民医院院长兼党支部书记。在领导岗位上,将XX医院的发展和个人的命运系在一起,积极拓展医疗业务,经历过2003年“非典”的考验。工作中以身作则,赢得过职工和组织的信任,也得到了相应的荣誉。公诉人认为正是被告人马X当时尽心尽力为党和人民工作,党和人民才会信任他、重用他。然而作为被告人马X,面对党和人民的信任,本应牢记党的宗旨,用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廉洁奉公,为党和人民更加努力地工作,以更大的成绩来回报党和人民。但令人遗憾的是,被告人马X没有珍惜自己的荣誉,辜负了党和人民对他的信任,随着地位的变化、手中有了一定的权力,放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个人私欲逐渐膨胀,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经受住了“非典”时期生与死的考验,却在金钱的诱惑面前败下阵来,最终蜕变为一名腐败分子,站在了今天的被告席上,成为人民的罪人。被告人马X在向检察机关供述自己收受贿赂走上犯罪道路时也后悔莫及,在忏悔书中说到:我放松了对自己要求,一些商人为了做生意千方百计与我建立联系。商家为了感谢我的帮助,也为了与医院长期保持联系,主动坚持要给我好处,我推辞不过也就收了。收钱的时候也知道是错误的,心里也害怕,但又认为是别人主动给的,何况社会风气如此。当检察官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首先感到的是恐惧和绝望。认为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知书达理,节俭勤快的妻子,我追悔莫及。

被告人马X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公诉人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否认在国家实行医药、医疗市场化的同时,相关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社会风气不正等许多客观原因。很多人认为,离开吃喝送礼办不成事,一些行贿人为谋求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地给一些有权的党员干部送钱、送物、送美色,使一些贪婪的官员越陷越深,被他们拉下了水。但马克思主义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只有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马X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是其放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蜕变成一名贪婪金钱的腐败分子。

通过分析被告人马X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公诉人认为打击犯罪固然重要,但预防犯罪比打击犯罪更为重要。现在理论界研究认为,反腐败有三道防线,第一道是个人思想、道德防线,第二道是制度、纪律防线,第三道是法律防线。但公诉人认为最主要、最基础的防线是个人的思想、道德防线,因为如果第一道防线垮了,行为人必然会冲破制度、纪律的约束,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象被告人马X作为党的一名领导干部,不可能不知道我们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其实被告人马X自己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但由于其思想、道德防线垮了,两年多的时间内十一次收受他人贿赂而走上犯罪道路。“物先自腐,而后虫生”,被告人马X犯罪再一次警示我们,无论是谁,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思想道德修养,私欲膨胀,都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手中越是有权,越要警钟长鸣,越要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无论形势如何变化,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正确的理

想信念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能变,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才能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自觉抵御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

多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惩治腐败的决定,严格履行检察职能,相继查获了一批医疗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后还将有多名被告在这里受审,充分说明了党和政府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我们期待着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X一个公正的判决。

谢谢!

篇三:受贿案例心得体会4篇

篇一:受贿案例心得体会(918字)

7月13日,县交通局组织我们广大干部党员到县法院旁听审理潘正成贪污受贿一案的警示教育,通过这次旁听我进一步认识到只有通过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与自己对客观事物的思维趋向和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密切相关。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更要在各个方面做好表率。

一、按照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要求,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在工作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时刻记住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真心实意为加快我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为司乘人员服务。我们收费站是我县的东大门,更应为我县做出表率。一是在树立良好形象上率先垂范,以自己的人格力量赢得大家的尊重和信赖,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沾的东西不沾,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二是在工作创新上率先垂范,切实认真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发展交通事业,为我县交通多做事情。

二、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做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表率,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不要以为是好朋友、铁哥们、老同学收点财物无所谓。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俘虏;二是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三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表率,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通过对党内监督条例、经律处分条例和这次的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勤于思考,团结协作,严守纪律,坚强意志,奋发向上。更加努力地在加快发展中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以诚为本,以实为本,扎实有效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为我们交通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二:受贿案例心得体会(1110字)

近日,按照上级,我学习了《反腐倡廉警示录》---气象部门部分案例剖析,我认真学习某气象局樊某贪污受贿案。樊某是组织培养多年的干部,但是却倒在了金钱的诱-惑之下,本案给我的教训是深刻的。下面我仅谈一下自身的一点认识和体会。通过警示案例我发现,樊某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他也曾满怀理想踌躇满志,也曾踏实工作,他从一点一滴做起,十多年时间就从一个学校毕业生成长为基层气象局局长,不能不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也确实为党和人民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后来逐步淡化了党性修养,放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为不能很好的把握自己,贪污受贿,独断专行,扭曲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正如安徽巨贪王怀忠服刑前在狱中悔恨不已地说:“如果让我再选择一

次,我一定会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从贪官的轨迹我们不难看出,他们从最初的侥幸逐步发展到最后的丧心病狂、腐化堕落,这都源于信仰的缺失。当一个人手中有了权,就必然要和金钱利益打交道,各个方面的诱-惑也随之而来,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是否将事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对每一个为官者的严峻考验。也就从这时起才能真正衡量出一个人道德的防线牢不牢,政治修养高不高。如果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那最终将踏上不归路。相反,如果把权力转化为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那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流芳百世。如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永葆共-产-党员本色,才能做到“常在河边走永远不湿鞋”,通过学习本人体会到要做到拒腐防变、永葆党员本色,必须重视以下三个方面:

一、注重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观念陈旧,执政能力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很多,但主要还是理论学习不够,放弃了对理想信念的追求,没有过硬的思想武器去抵御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新诱-惑。有鉴于此,我今后一定要加强关于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的大堤,否则将从思想的落后发展到生活上的腐化堕落,最终因不能适应新时期的要求,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而被社会所淘汰,被党和人民所抛弃。

二、培养良好生活作风,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学习达到教育作用,坚持制度达到保证作用,坚持沟通达到督促作用。严格遵纪守法和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增强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思想作风过硬,堂堂正正做人,实实在在服务。在生活上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顶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篇三:受贿案例心得体会(1051字)

我们观看了靖大荣贪污受贿案等一系列的警示教育片。片中介绍了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靖大荣等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于不顾,利用职务做出有违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的宗旨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中,最终是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只有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才能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才能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关。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无利而不往,少数党员干部的放任自流,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财

产流失,同时也带坏了一批干部,从而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作为党员,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交给的工作任务,才能更好地保证自身的廉洁清正。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勉,经受住改革开放的考验,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以案为鉴。观看了靖大荣等一些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片,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靖大荣案件警示每个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的同时,必须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共筑防线。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勿为名累、勿为利锁、勿为权迷、勿为欲困”,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

三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完成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时刻注意树立警醒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和态度,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进行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因此,我们要从警示教育片中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牢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篇四:受贿案例心得体会(1592字)

今天,单位组织观看了内蒙古第一贪肖占武受贿案录像片。这部片子通过朴实、生动的采访和法庭丰富、详实的审判记录,将肖占武大搞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予以深刻揭露和剖析,使大家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

肖占武出生在通辽市(原哲盟)农区,是家中的独子,他3岁丧母,父亲在“文革”中自杀,亲戚将他抚养成人。1964年他考入内蒙古师范学院中文系,1967年毕业,因“文革”影响,第二年离校。他当过教师、秘书,1983年从镇党委书记直接被提拔成哲里木盟副盟长。

就连公诉机关在公诉意见书中也这样称,肖占武是“凭着自己作为一名知识分子的勤奋和工作能力,完成了从镇党委书记到副盟长的跳跃式提拔”的。二十多年的厅局级领导干部生涯,受党教育多年,肖占武应该有经风雨的能力,但他最终却被击败了。

最终原内蒙古国税局局长肖占武因受贿464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女儿、女婿等6名涉案人员也被相应判处2---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看完录像片后,我深感震惊:肖案有集体腐败的特点,在案的70名行贿人员中,有59人是国税系统的干部,涉及自治区12个盟市的国税系统,确实令人痛心!可见,肖占武在当地国税系统一手遮天,大权独揽,那么多干部,或为捞取官位,或为项目立项、或为争取拨款,投其所好,争相行贿,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吗?他们忘记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与常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人家向你行贿,乃是“欲取之必先予之”的谋略,且是追求千万倍的无限回报;人家向你行贿,乃是看中和“收购”你手中的权力,以图为其所利用,所谓权钱交易是也;人家向你行贿,乃是意在“打通关节”,驱使你成为他走私犯罪的“保护伞”;人家向你行贿,也是一条“绳索”将你和他们牢牢捆绑在一起,成为共同犯罪伙伴。可悲的是,我们一些官员,经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丧失德操、气节和良知,沦为党和人民的罪人,成为人民共和国和社会主义事业的蛀虫,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也使自己堕入罪恶的深渊,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通过这次利用内蒙古第一贪肖占武受贿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的警示教育,我进一步加深了对反腐倡廉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现在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1、要加强学习,不断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要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不断地增强法纪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打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这两道防线,在思想和行动上构筑起拒腐防变的严密堤坝。

2、要淡泊名利,心胸旷达。毛泽东同志说过,我们的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革命工作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就能够自觉做到淡泊名利,正确对待仕途,尽己所能为人民多做些有益的事。

3、要珍惜荣誉,谨慎行事,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行政工作人员应时刻想到,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越大,社会责任就越重,越应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在运用权力时,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谨慎行事,自觉做到慎权、慎微、慎欲、慎独。

4、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正确对待个人的利益。党员干部只有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把人民的福利摆在首位,才可能在各种“利欲”诱惑面前不屈不移,保持政治上坚定、道德上纯洁。

5、要时刻警醒,遵纪守法,努力克服思想认识上的误区。肖占武个人私欲恶性膨胀,利用党和国家人民给予他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人生观的倾斜,价值观的扭曲,最终落得个折戟沉沙、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内蒙古这第一大贪案迅速判决,再一次表明了我们党坚持

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搞贪污贿赂、权钱交易的人,最终不能逃脱法纪的惩处。

所有的腐败分子都是在名利问题上失去平衡,过不了名利关,最终从名利场走向了生死场。我们要吸取教训,摆正自己与党和人民的位置,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名利,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受贿,公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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